中共汉寿县沧港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8日至2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沧港镇党委进行了巡察。4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沧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沧港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成一项重大任务和工作,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巡察意见,成立了沧港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沧港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先后召开6次党委扩大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25项整改任务、75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沧港镇党委坚持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实施销号制落实整改制度,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深刻反思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沧港镇党委修订完善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形成环境整治制度文件、严格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村级事务治理体系建设,防疏堵漏,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扎实有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沧港镇党委书记刘红学同志积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强化整改落实中深入研究、深入落实、深入督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刘红学同志高度重视,先后召开6次党委扩大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研究、部署、推进、督查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承担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指导、督促分管领域切实抓好相关巡察整改工作。敦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落实推进,各站所对村(社区)涉及的问题进行指导修改,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每月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在每周镇村干部周前会上多次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沧港镇全体干部职工对号入座、全员参与,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在问题整改期,刘红学同志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完毕。
截至9月18日,巡察反馈的15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毕,其中镇本级25个问题(含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村(社区)127个。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欠扎实
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不实,时效性有待加强。一是沧港镇在2021年12月2日的支委会上议定12月6日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活动,但是只见学习方案,未见党员学习讨论发言情况。二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虽然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但是党委班子成员普遍学得不深不透,没有真正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三是未按要求及时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理论书籍学习使用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23日,查明了当时没有党员学习发言资料的原因:2022年12月6日,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集中学习,但未按照党员大会标准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上如实记录学习研讨过程。2023年6月1日,召开了支委会集体学习了《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会上研究决定再次组织机关支部党员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支委成员对支委会议议事规则的了解和掌握,对支委集体决议事项做到坚决贯彻执行,明确但凡集中学习研讨均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2023年6月8日,镇党委书记对机关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定期检查支部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机关支部党员学习的督促;2023年6月16日,沧港镇机关党支部大会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支部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支部党员积极讨论发言,机关支委如实做好记录。
2.2023年1月28日,出台了《沧港镇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为12名班子成员发放了学习记录本,确保每月按时做好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记录,养成好的学习习惯;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5月19日,沧港镇全体班子成员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进行线上学习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2023年5月21日出台《沧港镇“沧浪新语”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工作方案》、2023年6月12日出台了《沧港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和计划》,并根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单位青年干部每周在例会上用自己的语言向全镇干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
3.2023年5月18日,镇纪委书记对宣传专干进行谈话提醒,宣传专干表示由于个人开展工作不深不实,对上级工作传达领会不到位,导致未及时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今后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2023年6月5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自2023年3月7日起,沧港镇建立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清单化管理台账,对上级部门提出的学习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2023年5月17日,中共汉寿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做好汉寿县“沧浪新语”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工作的通知》,沧港镇迅速领会文件精神并与于五天内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2023年5月21日印发《沧港镇“沧浪新语”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工作方案》的通知,激励引导全镇年轻干部做好宣讲。从2023年 6月5日起,沧港镇理论宣讲团每周一名干部在全镇干部例会上进行理论宣讲,截止2023年8月31日,共计开展宣讲11人次。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打折扣
(1)沧港镇党委未按要求落实落细市委、县委林(草)长制工作要求,只制定了实施方案,未建立健全林(草)长会议制度、林(草)长巡林制度、部门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也未见相关公开、督查、通报的具体情况。
(2)秸秆禁烧不彻底。2022年12月12日上午10点巡察组发现沧港镇报国村有两处露天秸秆焚烧火点,2022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巡察组发现北拐村江堤草坪有一处露天火点,存在大气污染的现象。
(3)污染防治欠严格。沧港镇万福村堵口河流域旁有两个养鸡场和吊瓜子加工厂,养鸡场的禽粪没有做到及时清运处理;吊瓜子的瓜瓤随意倾倒堵塞沟渠、污染水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2日,沧港镇印发了《沧港镇镇级镇林(草)长会议制度》、《沧港镇林(草)长巡林制度》、《沧港镇林(草)长制部门协作制度》、《沧港镇林(草)长制信息公开制度》、《沧港镇林(草)长制工作镇级督查制度》等七项制度。沧港镇于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7日、2023年5月15日分别召开了3次沧港镇2023年林长制工作推进会,督促日常巡林、了解巡林情况、布置后续巡林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沧港镇第一、第二季度林(草)长资源保护发展重点情况,沧港镇第一、二季度均未发生森林火灾,确定沧港镇沅水大堤三公里内为禁养区,控制了违规放牧、偷牧、夜牧的行为。2023年5月4日,我镇召开周例会,再次对林(草)长制工作进行梳理和强调,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拿出针对林(草)长的具体整改方案,实现镇林(草)长、护林员巡逻的制度化。我镇的镇村两级分别设置了五位林(草)长,根据制度安排巡林员每日巡林一次,林(草)长每月最少完成一次巡林。建立了沧港镇镇级林长巡林工作台账,统计了自2023年以来的巡林信息和数据。我镇在今年第三季度按照要求开展了1次督查,2023年6月9日,沧港镇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了《沧港镇关于2023年第一、二季度林(草)资源保护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我镇各级林(草)长及护林员定期开展巡查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对森林火灾隐患和树木病虫隐患进一步重视的要求。
2.2023年2月,我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申请安装监控系统方便监控火点,在各村广播站进行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2023年3月6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讨论通过了《沧港镇2023年禁止秸秆、生活垃圾焚烧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严格按方案执行按照点干部分村分片、村组干部分片包户的分级管理模式责任到人,形成宣传和巡查常态。我镇了设立生态守卫监控系统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通过安装的电子监控设备追踪火点,把火点位置及时传送给当班巡逻人员进行快速处置,镇内的监控系统启用后未发现火情。经调查,2022年12月12日报国村两处火点为村民在路边燃烧火点和垃圾,在发现后,我镇行政执法队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焚烧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处罚,已经第一时间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并对两名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罚款、通过“村村响”广播检讨;北拐村江堤草坪的露天火点是小孩玩耍鞭炮导致起火,镇消防车已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灭火,镇、村干部对起火草坪进行了翻耕处理。2023年5月10日和11日,镇纪委书记分别对报国村总支书记和北拐村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两村在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一要提高站位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切记麻痹大意,二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力度。
3.2022年12月14日下午,沧港镇召开紧急调度会,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镇党委书记要求镇环保工作分管负责人带领镇环保站、动防站人员立即下到养殖场。2022年12月14日,沧港镇动物防疫站对对高峰蛋鸡场、黄连华蛋鸡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处理到水沟环境污染、堆放干粪未及时清理以及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的问题。2022年12月15日,我镇督查、指导了高峰蛋鸡场、黄连华蛋鸡场对导水沟进行了彻底垃圾清理和生石灰消毒处理,对堆放的干粪进行了清理、转运,对蛋鸡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治,两个蛋鸡场都已空栏、停养。2023年3月19日,我镇向各村(社区)下发了《沧港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正确处置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减少环境污染损失,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增加投入、加大扶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精心组织、强化监督。2023年3月22日,印发“给养殖场主一封信”,下发给辖区内的六个养殖场(海菱养殖场、金杨养殖场、高峰蛋鸡场、国乐养殖场、邓立勇生猪养殖场、凤凰养殖场),宣传养殖环保法律法规及处罚措施,严厉告诫养殖主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强化养殖场主环保守法观念,进行科学养殖,严防出现养殖污染问题,守住绿水青山加强监管。为持续推进全镇环保工作,沧港镇制定了《沧港镇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计分、结果应用和考核纪律,严肃环保考评问责工作纪律,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绩效评估。镇环保站、动防站坚持常态化巡查,对养殖场养殖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建立了沧港镇畜禽养殖巡查台账,及时督导养殖场进行防范和整改。2023年5月17日,镇纪委书记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和人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两人表示今后服务中心会加大巡逻力度,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2023年5月17日,镇纪委书记对万福村总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万福村支书回村立即召开村干部会议,并对养鸡场和吊瓜子加工厂负责人进行警醒谈话,要求其限期整改。
问题3:重大风险防范领域有漏洞
(1)沧港镇敬老院消防工作欠到位:消防设施没有日常查验记录;没有安装消防安全出口标识牌;现有47间房只有24间房安装了消防喷淋系统。
(2)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不到位。
(3)执行政府采购招标政策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份镇消防队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开展1次消防教育及培训。2023年4月至7月,县镇两级共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8次,自查出电线裸露问题2处,过期灭火器1个,违规使用打火机5人次,截止到7月16日裸露的电线已请专业电工进行重组、对过期灭火器进行了更换,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敬老院工作人员每天对各个房间进行消防安全巡查,防止因违规使用火、电引发安全事故。2023年5月25日已配齐安全出口标识牌3个,截止2023年7月15日,已加装消防喷淋系统19个,现在47间住房都已安装好喷淋系统;2023年4月20日,已明确专人对敬老院内的消防设施每天进行日常查验,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台账,截止到7月17日,共计检查88次,均未发现消防问题。
2.2023年4月,对站所办开展了重点岗位、关键风险点的排查,分管领导与站所办工作人员开展了“两同时谈话”。
3.2023年6月,由镇财政所牵头对全镇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由镇纪委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监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4: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制度制定欠落实。沧港镇党委2021、2022年未参照《汉寿县推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任务分解,也没有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
(2)责任清单打折扣。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打折扣,上报落实情况与实际存在差距。近三年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是上报的落实情况大多为已落实,存在“书面落实”的情况。
(3)“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沧港镇关于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责任分解》,明确了班子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了党政班子成员和各站所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3年5月21日,制定了《沧港镇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方案》,从强化日常履责、定期报告述职、严肃倒查追责入手,厘清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范围、划出责任重点,形成责任追究体系。2023年7月,镇纪委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比,检查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2023年5月8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站所办人员进行了会前谈心谈话,针对镇各站所办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逐一进行了整改。下半年,预计在12月份召开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6月29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针对4月18日党委扩大会上分解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办,各村(社区)整改销号资料经点干部签字认可后上报镇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验收销号,各站所办的销号资料先由分管领导把关后交镇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验收销号,镇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综合进展情况和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据实向党委书记进行汇报,至今未出现不据实上报落实情况的问题。
3.《沧港镇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工作方案》中后附《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责任清单》,厘清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划出了责任重点,形成了责任追究体系。党政主职每月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每月与分管站所办工作人员开展至少一次廉政谈心谈话,5-9月共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25次。2023年7月10日,沧港镇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传达领学了市委书记曹志强在市委八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灵魂六问”、县委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使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学用结合和依纪依规依法办事、用权的习惯。
问题5:警示教育未开展
通过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未上会通报的情况,没有召开过全镇干部警示教育会,进行“以案促改、以案说纪”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4日召开党委会对《沧港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沧港镇党委会会议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党委议事范围、规范民主决策,今后涉及职务调整任免、干部调进调出、推荐提拔、职级晋升、先进表彰及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等都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决议,避免再次出现受处分的镇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未经党委讨论研究的情况出现。
2.2023年5月4日,纪委书记在机关干部会上通报县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对干部作风进行严格要求,筑牢干部思想防线;2023年7月3日,邀请县纪监委常委来我镇对全体镇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宣讲。
3.2023年7月10日,沧港镇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支部党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重温和学习,通过学习《党章》和《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进一步增强了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问题6:弱势群体关注不到位
巡察沧港镇敬老院发现沧港镇党委在关心帮扶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上不到位:
(1)日常生活不便利。厕所问题:沧港镇敬老院食堂后的厕所为旱厕,主要为住在食堂旁边的五保户使用,厕所内光线暗淡,卫生状况差;其余套房内卫生间均为蹲便器,且部分蹲便器旁没有扶手,地面污渍多、异味大,容易发生摔滑;洗浴问题:敬老院没有专门的洗浴房,卫生间内也没有可用的洗浴装置,取热水要用容器到食堂门外的热水器取水,且中间没有遮雨棚,老人雨天取水极易出现安全事故;房间出入问题:部分房间门槛设置过高,达到25-30公分,老人进出极不方便。
(2)管理人员未履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6月15日,对院内8个厕所进行了翻仓改造,重装了便池8个;废除老排污管道,重建了排污管网5500米,新建化粪池3个;加装浴霸8个,重换了厕所门窗,新铺防滑地面;对4个房间过高门槛进行改造,在房间内增设两级防滑水泥台阶;启用两台太阳能洗澡装置。
2.2023年3月15日,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和民政专干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开展组织谈话,现敬老院3名工作人员正常有序地开展管理工作。
3.2023年8月,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户走访困难群众544户1680人,其中脱贫户481户1516人、监测户63户164人,通过走访摸排全镇各村农户和“一户一画像”全覆盖精准研判,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包含防返贫监测、教育助学、住房安全、医疗保障、安全饮水、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保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厕所革命、脱贫人口增收、群众满意度等十二个方面。
问题7:工会收入入账不规范
(1)工会收入违反《会计法》关于“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的规定。
(2)工会会费缴纳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 号)等规定,完善了《沧港镇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出台了《沧港镇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工会会费缴纳制度。2023年6月9日,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有关知识进行集体学习,切实加强财务业务水平提升,要求财务负责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工会安排专人使用专用财务软件系统进行记账。
2.2023年6月20日,沧港镇工会主席开展工会政策宣传,在全镇机关干部大会上领学《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引导工会会员积极参与工会组织建设。经调查核实,当年的工会会费是在第二年年初集中收缴,3人在应缴会费时已退休,现已责令3人将会费补齐。2023年8月4日,3人补缴工会会费76元、45元、143.5元。
3.2023年6月6日,镇纪委书记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8:工会审批程序不严格
未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5日,召开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强调工会主席“一支笔”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决定权,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2.2023年7月上旬,工会主席开展工会票据审批“回头看”,经核查,上半年工会票据无错签情况。预计下半年12月将再次开展工会票据审批“回头看”工作,对下半年工会会员物资发放情况、节日电子消费券和住院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清理核对。
问题9:工会开支欠规范
(1)超范围发放工会会员物资。
(2)超标准发放工会节日慰问费。
(3)住院慰问支出欠依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经调查核实,发放物资的非工会会员大部分是发节日物资时在我镇工作、之后调离或退休的干部职工,由于工会会费是在第二年收取,所以工作人员未通知其缴纳上一年度会费。现已全部补缴到位。
2.2023年6月-7月,积极联系当事人补齐票据。2023年6月下旬,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对(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学习,明确我镇工会会员申请住院慰问时需向我镇工会提交住院证明材料,并由工会财务人员对住院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严格把关。
3.2023年6月6日,镇纪委书记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开支、加强工会慰问支出管理。
问题10:公务接待欠规范
(1)无公函接待。
(2)违规结算。
(3)虚增来客人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4月26日,制定出台了《沧港镇内务管理制度》;2023年5月4日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沧港镇内务管理制度》和《汉寿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按要求落实一律见公函接待,按照对口接待原则,先审批、后接待。
2.2023年5月25日,人大主席带领镇财政所干部调查核实情况。为避免违规结算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公务接待工作中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审批单》、后勤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对“三单一票一函”进行把关审核,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公务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由后勤人员认真登记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按照《汉寿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执行接待标准。2023年6月6日,镇纪委书记对负责后勤工作人员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1:挪用专项资金
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工作支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12日,镇制定了《沧港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6月15日组织镇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学习该制度,指导各村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对专项收、支资金进行登记,记录了项目范围、项目名称、项目使用资金、承包人等。
2.2023年6月12日,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为组长,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等相关站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对我镇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把关。2023年,沧港镇已建立3本专项资金台账,分别为2023年度沧港镇高速复线项目资金台账、2023年度沧港镇乡村振兴、扶贫资金台账和沧港镇新兴社区专项资金管理台账,做到专款专用,避免出现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3.镇财政所查明资金挪用原因,在县开展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回头看”期间追回了挪用资金。
问题12:对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
沧港镇村(社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混乱。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施工前、中、后进度及质量监管,工程验收,资金结算等操作均欠规范,村级工程领域随意性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12日,制定了《沧港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对项目的申报、项目建设责任、招标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项目竣工验收交付及后评价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2.沧港镇财政所制定了2023年财会业务培训计划,每半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截止2023年上半年,已经开展业务培训2次:2023年3月10日,镇财政所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村会计进行财务知识业务培训,学习了村财村账双代管细则。2023年6月15日,镇财政所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各村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镇制定的《沧港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提升业务水平。预计2023年11月将再次组织村会计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及业务培训。
3.2023年6月,镇纪委牵头,带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的公示公开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良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均能履职尽责,做到及时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4.镇纪委分别相关负责人及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工程项目规范化工作,吸取此次经验教训,在今后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力度。
问题13:农村改厕工作把关不严
沧港镇相关站所对各村(社区)改厕工作缺乏监督,村(社区)改厕工程都没有履行招投标手续;对改厕验收资料把关不严,对群众主动申请、签字确认等基础性工作和改厕前后图片失真等情况未进行指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1日,沧港镇人居办组织各村秘书及改厕专干召开强化农村改厕招投标管理工作培训会,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要求。
2.通过排查,屈原社区19人改厕图片相同的问题,是由于当时专干业务不精,已重新入户核实拍照;北拐村无害化厕所验收表为2022年公厕建造,已找到原件,相关程序已完备;村干部通过重新上户的方式,已确保每名户主本人签字,完成整改;北美村24人改厕验收表图片相同,已重新入户拍照留底。2023年6月1日,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强调“厕所革命”是乡村振兴重要一环,要一如既往地重视。2023年6月16日,人居办召开全镇改厕业务工作培训会加强对村(社区)业务指导,结合村上交的改厕资料台账,并从当天开始镇专业人员下村开展问题厕所整改验收。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后,由点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再次对全镇的所有改厕农户进行一次摸排,对于摸排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在2023年7月16日,乡村振兴办、人居办工作人员下村逐户验收完毕,实现问题厕所清零。
3.2023年5月,镇纪委对屈原社区总支书记、北拐村总支书记、北美村总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镇纪委对各村(社区)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后,各村(社区)总支书记积极配合全镇的改厕农户摸排工作,推动改厕工作落地落细。
问题14:村账乡管开展不力
沧港镇农经站在落实落细“村账乡管”工作上履职不力,工作中多次出现纰漏,没有对村级报账实行严格监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在沧发〔2023〕10号《关于调整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的通知》中,我镇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明确了各自从事的工作、明确专人审核项目资料。2023年6月12日,制定了《沧港镇村账村财双代管实施细则》,规定我镇票据报销需经会计审核员、经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严格把关,由镇记账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财务和资金,统一管理、核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文件下发后,2023年6月28日的周前例会上,我镇党委提出村级交账注意事项十二点,严格受理村报账员的报账,并按规定每季度审核一次各村(社区)原始凭证和报账单,要求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入和支出应当使用正规票据,按报账审批规定呈报报账单审批手续。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善和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原始凭证要求更正和补充。2023年6月30日,根据我镇党委要求和文件精神召开了沧港镇村级财务管理调度会和沧港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调度会,财政所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2023年度的各村(社区)所有票据开展重新审核工作,截至目前票据重新审核和账目清理完成,并在湖南省村级财务统一软件管理平台中每月一结。各村(社区)在村民集中居住、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专栏,每季度公布一次村(社区)组织财务收支情况。2023年6月12日完善了《沧港镇村账村财双代管实施细则》中第五至七条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主任、总会计、总出纳的工作职责。沧港镇一直将村账村财双代管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管理重要内容,确保用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工作管理,规范镇级财务人员审核村级票据和账目的工作流程,保证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开展。
2.2023年3月10日,镇组织负责经管工作人员、村会计进行财务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报销票据取得、项目资料整理、财务易出现问题处理等。2023年4月13日,县农经站组织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会计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易存在问题处理、农经站巡察发现问题及处理办法。2023年5月11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参加省举行村级财务会计人员线上培训,主要是会计人员学习财务软件的电脑操作。以上培训将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造就一支精通村级财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财会人员队伍。2023年6月15日,镇组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管工作人员、各村财务人员学习财务规章制度。
3.经管站对各村(社区)的账进行全面清理,对县委巡察中发现的错订凭证、错误票据、错误附件,依照汉政发〔2014〕9号《汉寿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沧港镇人民政府村账村财双代管实施细则,重新制作票据(签好字、盖好章),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作为依据入账。
4.2023年5月23日,镇纪委书记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站位重视村级财务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问题15:村级档案管理指导缺位
沧港镇大部分村(社区)没实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北美、凰山、新兴、北拐、报国,均存在村级会议记录本保管不善或缺失,工程资料台账缺失,工作计划总结缺失等问题,各村均对《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了解,没有开展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各村(社区)明确了专人负责村级档案保管及整理,并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党政办;要求村级会议记录本、工程资料台账、工作计划和总结均由专人保管,并于第二年存入该村村级档案中,村级档案得到规范收纳。
2.2023年5月5日,沧港镇党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沧港镇档案管理工作培训的通知》,5月16日由沧港镇镇长主持召开了沧港镇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切实增强各村(社区)档案管理意识,提高了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3.2023年5月5日制定并印发了《沧港镇2023年度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村级档案工作考核细则,并下发至各村(社区),要求遵照执行;2023年5月16日,组织召开了沧港镇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档案员参加培训,会上,领学了《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沧港镇2023年度村级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开展村级档案存档培训,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建设,将各村(社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增强各村(社区)档案管理意识。
问题16:村级监督委员会未履职
2020-2021年八鸽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履行村务监督职责,未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级财务清理并公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18日,镇召集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了培训会,就提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能力,就如何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职能、如何进行村务公开、如何搞好财务收支监督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夯实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2.2023年6月12日,镇下发了《沧港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和奖惩激励办法》,对全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
3.2023年6月18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经管工作人员组织镇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2020年、2021年村级财务清理并公开。10个村(社区)一季度召集本村(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本季度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八鸽山村村务监督委员组织八鸽山村群众、党员代表,对2020-2021年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在村级公示栏中进行了公示。
问题17:违规集体决策
查阅沧港镇2021年党委会会议记录发现:12月8日,该镇党委研究“敬老院向镇干部、社会个人和企业捐款事项”,会议议定募捐程序、方式和资金使用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23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中,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23年5月29日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为科学决策夯实基础。
2.2023年5月4日,召开党委会对《沧港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沧港镇党委会会议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集中制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确保不再出现不合规集体决策的出现。
3.2023年8月,将违规发放的募捐资金和镇经管账户内剩余的资金退回至汉寿县财政局国库,为进一步规范敬老院管理,财政所完善了《沧港镇敬老院财 政办、敬老院各尽职责,做到相辅相成,相互制约;规范敬老院资金收支出管理,建立敬老院专门收支台账,做到敬老院资金专款专用;推行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张榜公示;每半年由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民政等部门进行督查,确保募捐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充分发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作用上,努力打造农村五保老人理想的养老家园。
问题18: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肃
“三会一课”开展欠严欠实,存在会议缺乏签到册和会议图片、部分党员个人总结、学习笔记缺失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完善沧港镇“三会一课”制度,统一全镇党支部党员大会签到册的标准和模板,确定各党支部由支委委员进行拍照并做好会议记录、装订成册。2023年6月16日,沧港镇机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干部对于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有了更深认识。
2.2023年5月6日,镇党委书记对四人进行谈话提醒。自2023年5月起,党建办安排专人对机关党支部党员个人总结进行严格审核。
3.制定《沧港镇2023年机关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机关党员每月进行自学、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大会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定期收集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抽查,督促机关支部党员撰写党员学习笔记。2023年4月21日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交流;2023年6月2日抽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强调党员对学习内容按期进行记录的重要性,避免缺少笔记情况再次发生;2023年6月16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每人每月自学均达到了3次。
问题19:上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彻底
根据沧港镇党委提供的党委汇报材料发现仍存在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落实,走过场;党员学习教育少,部分老党员至今仍不清楚何为“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未直指问题,辣味不够;述职述廉有程序化、平淡化的倾向等上轮巡察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党委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深刻剖析;同时,对本次巡察整改做了安排部署,拟定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界定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2023年5月,班子成员与各责任站所办和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到分管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督导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防止问题反弹。2023年5月5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和党建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党委书记指出作为抓党建分管领导和责任站办,没有巩固好上轮巡察整改成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人虚心接受书记的批评,认真开展日常党建工作,把我镇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好地进行融合,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6月29日,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2.2023年7月5日,出台《沧港镇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干部调任时应办理巡察整改等交接事项,严格交接双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延续性。副镇长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交接了城建、国土以及巡察整改事项,副镇长与党委委员、组织部长交接了经管工作和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实现了干部调任过程中仍然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充分体现了干部调任工作交接制度的长期有效性。
3.2023年4月18日,完善了《沧港镇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征求意见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上明确了“在征求意见环节必须结合实际、立足本职,深入到基层站所办和村(社区)听取意见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每人至少提出2条“红脸出汗”的意见”的规定;新增第八点“在年末的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内容。2023年5月4日制定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议方案;2023年5月5日,党委书记在党委扩大会上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了《沧港镇民主生活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2023年6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2名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批评意见264条,着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4.2023年6月12日出台了《沧港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和计划》、2023年5月21日出台《沧港镇“沧浪新语”新时代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工作方案》,在周前会上进行沧浪新语宣讲、二十大精神学和其他理论知识的学习,促进新理念和新知识的集体掌握,实现共同进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内容,提高党委理论学习水平和执政水平,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2023年6月16日,沧港镇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会一课制度》等政治理论知识,而后沧港镇机关干部陆续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汉寿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法规,加强全体党员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在机关支部开展党员学习教育之外,针对部分老党员至今仍不清楚何为“三会一课”问题,2023年7月3日老干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对行动不便老干党员开展送学事宜,制定了《沧港镇老干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对于因年老体弱、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进行定期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送学上门。2023年6月22日,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别为行动不便的老干支部党员上门送学,提升党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增强政治纪律意识。2023年9月4日,各村(社区)总支书记采取“送学上门”的方式面对面与老党员分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关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保障每一位老党员的政治学习“不缺课”,理论知识学习“不漏学”“不掉队”。2023年7月10日,老干党支部开展的七月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党性,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
5.2023年3月23日,镇召开了沧港镇述职工作会议。2023年5月,沧港镇秉承“讲好沧港故事”的理念对各村(社区)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回头看”,对各村(社区)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下发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模板)》,明确指出各单位文稿必须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即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下步工作打算,确保述职内容体现必要环节和各村(社区)特色。在对各村(社区)总支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初审和终审过程中,总计退回了12人次的述职报告,确保述职述出责任、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成效,不断推进沧港镇各村(社区)的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开展。2023年6月中下旬,沧港镇开展了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和对照检查工作,由党建办对班子成员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单进行了严格把关。在对领导班子的谈心谈话记录单进行初审和终审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未能就本次巡察反馈认领问题进行谈心谈话的问题,总计退回了31人次的谈心谈话记录单,班子成员均对不符合要求的谈心谈话记录单进行了重写,充分体现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的资料审核工作,确保述职内容不变形、谈心重点不跑偏。
问题20: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21:落实民主集中制有短板
(1)镇党委未准确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2)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根据《沧港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5月4日,制定了《沧港镇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议事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明确规定党委会会议议事范围,涉及职务调整任免、干部调进调出、推荐提拔、职级晋升、先进表彰及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等议事范围内所有事项都由镇党委集体决策部署、形成决议。
2.2023年5月4日,召开党委会对《沧港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集中制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实行集体讨论决定,一事一议一决,逐一表态,让“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深入人心,规范民主决策。
3.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明确党委会议记录由党建办主任负责记录,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记录。自巡察整改后,2023年5月开始党委会会议记录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均已分开记录。
4.通过制定的《沧港镇党委会会议制度》进行制度约束,明确了会议组织、议事范围、议事议程、会议决议的执行纪律。党委议事决策需进行会前酝酿和深入调研论证,每次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均在会前确定议题,会中的集体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要求意见明确、逐一表态,决策过程中原则上以参会人员形成共识、党委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形成决议,党委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落实末位表态,并由党建办和党政办主任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整理存档。
问题22:干部管理欠规范
(1)请销假管理不到位。
(2)干部违规借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5日沧港镇党政办制定并印发了《沧港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5月8日周前会向全体机关干部公布《沧港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明确了请假种类、假期时间及请销假方式,规定镇党委书记批假权限一次最多7天,超出7天不予批假;因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审批。并在5月8日的周前例会上学习了《汉寿县关于清理整顿“吃空饷”问题的实施方案》,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不漏一人岗,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2.2023年3月14日,借调手续不完善的前7人全部通知本人回镇到岗上班。自2023年4月起,镇党建办规范借调人员手续,建立了沧港镇工作人员借调台账,详细登记了个人信息、借出单位及职务职级、借入单位、借调事由和借调起止时间,并要求借调人员完善借调手续,沧港镇所有借调人员必须持签字盖章的借调审批表至镇党建办扫描备案。
问题2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随机抽查沧港镇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无关于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及认定表,存在档案资料缺失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30日,沧港镇组织委员带领党建办工作人员前往人社局档案室,对事业编干部的档案进行整理,按照档案标准化目录对档案进行清理,并通知本人补齐档案缺失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2.2023年5月10日,沧港镇党委上会研究制定了《沧港镇关于开展事业编人员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港镇组建了以组织委员担任组长,其他党建办工作人员为组员的沧港镇档案专项审查组的工作队伍,前往人社局档案室对全镇42本事业编档案分4批进行清理。根据档案审查情况,建立了沧港镇事业编制档案台账,整编汇总了共计42名编制人员的具体信息,按照档案规范化目录整理装盒,全镇副股级上事业编11人对干部任免表进行了补齐。
问题24:“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
(1)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将挂牌机构动物防疫站、水利管理站独立运行,明确了股室负责人;未按“三定”规定设置事业单位。
(2)擅自设立农村经营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安监站、乡村振兴办、征拆办、卫健办、城建站等机构,并擅自超职数配备站所长13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对于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的问题,我镇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将独立运行的挂牌机构动物防疫站和水利管理站并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不再单独设立负责人。2023年5月4日,沧港镇领导班子在党委会议再次上对本镇机关干部分工进行了调整,不再独立运行挂牌机构,规范了全镇的挂牌管理。2023年5月5日,沧港镇向全镇及村(社区)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的通知》,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事业单位。
2.2023年5月4日,在机关干部会上并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2023年5月5日,根据《关于调整党政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的通知》,沧港镇将农村经营服务站并入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将综合文化站、民政和劳动保障站、卫健办并入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将安监站并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将乡村振兴办并入经济发展办管理,将征拆办、城建站并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2023年5月7日,沧港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沧港镇人民政府、中共汉寿县沧港镇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罗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免除超职数配备的13名站所长职务。2023年5月8日,镇组织委员、副镇长对16人进行任免谈话,对于干部职务进行调整,加强了沧港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问题25: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违反规定任命临聘人员职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8日,镇党政办和党建办联合开展自清自查,对本单位全部临聘人员开展清理行动,按县委编办要求对不符合任职要求和超龄使用的临聘人员进行清退,并对每一位在职临聘人员的职务进行核查,经查发现2名临聘人员违反规定任站所长。2023年5月17日,沧港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免除了违反规定任命的2名临聘人员站长职务。
2.2023年5月下旬,按照市委编办最新要求,我镇将本单位五名临聘人员录入沧港镇编制系统,并将纸质版档案表格报送县委编办备案。2023年6月7日,沧港镇制定了《中共汉寿县沧港镇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临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临聘人员进行清理规范,加强本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建立完善临聘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制度,并将考核制度一同报送县委编办备案。
3.2023年6月7日,镇党委制定了《沧港镇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聘用范围和条件、聘用程序、工资制度及待遇、人员管理与考核等六项内容,规范了本镇的临聘人员日常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担当,夯实责任。沧港镇党委将继续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整改落实不走偏。同时,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持续发力,全面整改。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解决。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各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县委工作目标要求,不松劲、不减压、不捂盖,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放大成果,推动发展。充分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推动领导班子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塑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发改队伍;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111021。
中共汉寿县沧港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