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视整改】中共汉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10:48:21 【字体:

中共汉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月2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汉寿县进行了巡视。2021年4月15日,省委巡视组向汉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汉寿县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1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书记许达哲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扣紧压实责任,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带头履行问题整改主管责任。扎实落实监督责任,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跟踪督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制定整改工作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截至6月30日,巡视反馈的五大方面61个问题(2个问题拟不公开),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整改16个,未完成整改4个,长期整改1个;巡视移交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巡视移交的92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建设意识不够强,政治生态不够优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不够强,思想认识有些偏差。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纳入全县各单位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内容。加强社会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2.推动珍珠退养态度不够坚决、行动不够迅速。

  整改情况:实行领导包联工作责任制,明确退养时间和工作任务,建立日报告、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对退养进度靠后的乡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紧盯工作进度,已有6个乡镇实现“清零”,预计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退养。

  3.政治生态不够优,顽瘴痼疾没有根治。存在外来力量扰政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严明换届纪律。坚持县委常委会民主决策,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程序和规定,提拔重用对象坚持“凡提四必”。加强与汉寿籍省市领导沟通交流,发放《致汉寿籍省市领导的一封信》。

  4.“老干部”恋政现象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出台《汉寿县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借调退休人员参加县内中心工作。多渠道公布信访举报方式,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政商关系不清爽。肃清谭本仲对汉寿政治生态的不良影响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谭本仲案”警示教育。加大对领导干部涉嫌违规经商、违规入股等方面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党纪政务处分8人。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案件所涉及问题线索大起底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已核查366个项目,发现1个超概算工程项目。

  6.片面追求政绩,涉嫌搞“形象工程”。谭本仲任县委书记期间,一度盲目上项目,有的搞“形象工程”。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总结“谭本仲案”教训,进一步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控制龙珠湖公园项目结算,加强龙珠湖公园管理,提高群众对公园建设的认同感。通过招商引资,盘活蔬菜产业园、自驾游接待中心暨汽车影院等项目。四是以清水湖野生动物园五一试运行为契机,邀请居民进行游园体验,让群众感受项目发展前景。

  7.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实。党校阵地被侵占。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在6月底前整体搬出。投资300万元对党校主体班学员宿舍、教室、报告厅等进行专项改造。修订《中共汉寿县委党校国有资产内控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控制》,明确严禁违规出租、出借党校办公及教学场所。

  8.非法出版物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对擅自出版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追缴非法出版物4000份,没收非法所得9400元,罚款78000元。约谈了市场监管不力、失察的相关责任人。持续开展“新风2021”行动,组织县乡两级开展常规巡查35次,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73家。

  (二)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保障和改善民生有短板

  9.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农业大而不够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编制汉寿蔬菜、甲鱼产业五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两市场一中心”建设,汉寿县蔬菜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预计7月底可投入使用。二是利用千企帮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省级优质农副产品示范供应基地等项目,整合资金扶持蔬菜、甲鱼加工企业。三是在长沙高铁南站、黄花机场推出“汉寿甲鱼甲天下、汉寿蔬菜鲜万家”动态广告。推介汉寿蔬菜、汉寿甲鱼参加湖南省优农展销开业活动、湖南省名优湘品荟展示。

  10.工业快而不够优。工业园区创新驱动力不够强,财政科技投入不够,工业园区有的问题企业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下企业的培育,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全年15家入规的目标任务。二是逐年增加财政科技支出,2021年财政科技支出预算增长10%,上半年已完成2801万元,预计全年达到5500万元以上。三是实施专利“破零”行动,截至目前,全县专利申请量已达159件,其中规模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85件。四是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启动相关项目建设。五是启动火车货运站配套设施建设,龙太路已动工建设,预计12月底前开通火车货运站。

  1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差距。常态化疫情防控思想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二是出台《汉寿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范》,细化《汉寿县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三是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先后召开疫情防控调度会30次,开展疫情防控督查25次,下发督查通报25期。

  12.落实“六稳”“六保”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培育外贸企业,帮助26家企业办理外贸自营进出口权备案登记。对反映生产效益较差的10家企业,启动“一企一策”帮扶工作。二是深入推进部门靠前服务,建立联企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累计交办问题145个,已完成129个。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16家优质配套企业入驻中联重科智能装备产业园,启动碧桂园供应链对接工作,14家企业已纳入碧桂园供应链。

  13.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短板,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教育基础条件亟需改善。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汉寿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21—2025年)》,调整全县教育布局规划。二是启动县一中原校址改建工作,成立帅孟奇中学,预计2021年秋季开学。三是对8所公办幼儿园进行改扩建和设备添置,2021年秋季开学全县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预计可达50.15%。四是撤出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已完成86名教师撤出方案和名单商定。五是詹乐贫中学附属小学扩建项目、龙阳小学已完成土地报批、环评等工作。下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质改造詹乐贫中学附属小学,扩建龙阳小学;龙阳小学、南岳路小学逐年减少招生计划,退还挤占的功能室和教师办公室;每年按20%比例撤出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2024年前全部完成。

  14.医疗服务体系仍需改善。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建在新区,老城区居民就近就医难满足。对民营医院监管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医管委定期调度、定期督导、定期考核工作机制,厘清县卫健局、县医共体和医院之间的责任边界。二是出台《汉寿县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汉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点制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均衡县城区医疗资源。县人民医院全科医学科于2020年9月投入使用,中医康复科于2021年6月20日正式开诊,解决了老城区居民“看病难”问题。四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查处违规协议医疗机构24家,扣付涉及违规金额1570018.71元。

  15.问题楼盘处置不到位。某时代广场等问题楼盘无法办证。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楼盘化解工作,按照“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职责、定时限”原则实行县级领导包案。二是分类实施,全面化解。截至目前,全县28个已纳入集中化解问题楼盘,现已化解25个,涉及6415户购房业主中有5963户已具备办证条件,化解率达93%,3820户购房业主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未纳入化解的4个问题楼盘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三是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23个在建房地产项目完成了“五证”公示,依法注销了3家不讲诚信的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四是建立了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制定《汉寿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汉寿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关于集中化解城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指导意见》,并在全县开展集中化解城建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下一步,对未化解的7个问题楼盘,坚持一案一策、综合施治,根据化解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化解到位。

  16.办理社保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汉寿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审核确认,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目前已有5606人纳入了参保范围。二是组成联合调查小组,深入相关乡镇(街道)核查摸底,对暂不符合被征地农民参保规定的,相关乡镇(街道)出具了办结证明和承诺书,待条件符合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17.守住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有差距。违规侵占耕地建房问题多宗未结案。

  整改情况:对案件查处履职不到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全面核实调查未结案的违法用地案,督促违法人履行处罚决定,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置。出台《汉寿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乡镇(街道)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18.全县存在水田抛荒问题。

  整改情况:对水田抛荒情况迅速开展排查核实,约谈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巡视指出的抛荒农田已全部翻耕种植。在全县开展自清自查,建立耕地抛荒排查工作台账。出台《汉寿县2021年治理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在全县开展巡查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19.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个别餐饮单位消毒设备不齐备、消毒不规范,部分冷链食品经营户疫情防控不到位、未按规定报备。

  整改情况:一是对消毒设备不齐备的个别餐厅、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冻品店,已责令其整改到位。二是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2家,罚款4万元。三是广泛宣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疫情防控等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0.华府路农贸市场建设进程缓慢。

  整改情况:对业主单位、项目承建方进行约谈,强化责任。施工单位抢抓晴好天气,加快施工进度,预计10月1日竣工。

  21.推进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有差距。政府债务风险较大。平台公司融资成本高,资金监管风险大。

  整改情况: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上级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清理了10个EPC项目,对4个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与银行对接,将融资租赁借款进行置换;制定借壳融资贷款的详细化解方案;严控融资成本,对36个融资项目进行清理。

  22.污染防治持续发力不够。县委对禁捕退捕渔民转产转业谋划不够,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有限。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2次、专题会议10次。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印发《2021年汉寿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交办。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服务活动,确保退捕渔民转产就业。举办退捕渔民技能培训班,组织现场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对176名退捕渔民进行托底安置,为393名劳务输出的退捕渔民发放交通补贴115700元,600名符合享受社保补贴的,补贴已发放到位,1053名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已全部就业。

  23.“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反馈10个问题,其中城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支管网建设未完成,存在偷排现象;蒋家嘴断面水质有所下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建设、珍珠退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禁捕工作有序推进。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64名工作落实不力的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改,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厂支管网已接入7604户,已完成接入户数97.5%;对存在污水偷排问题的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蒋家嘴断面水质达到了Ⅲ类标准,已通过上级验收。三是开展禁捕规钓巡查,目前,共处置非法捕捞人员5名、违规垂钓人员1858名,收缴船舶21艘、钓具319竿。

  24.观音港排渍口黑臭水体直排沅江。

  整改情况:迅速关停观音港泵站。开展综合整治,实施生态修复,生活污水进入县城污水管网,不再直排观音港水系,逐步恢复其雨水排放功能。加强观音港周边环境问题监管,对外排污水等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处罚。出台《汉寿县城区排渍机埠(排渍口)管理办法及排放管理规定》。

  25.某乡镇屠宰场腥红臭水直排水沟。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屠宰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是责令企业将厂区南侧沟渠内污染物进行了清理,对60米排水沟渠进行规范和硬化。三是要求企业完成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采购和安装,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四是对周边排污企业及全县屠宰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26.巡视发现全县4起焚烧秸秆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对4处火点进行现场查处,责令纵火人作公开检讨并处以罚款,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焚烧处及时旋耕复耕。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实行全天候巡查,实施电子监管。四是出台《汉寿县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细则》,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年终总评比。

  27.统计数据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统计数据不实的公司统计员和法人分别进行了谈话,并及时修正调整统计数据,同时在年底予以退规处理。二是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员,乡镇(街道)、部门统计员,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商贸统计员405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三是开展“千人进企业,服务提质效”专项行动,对全县375家“一套表”企业进行逐一核查。督促74家企业完善统计台账,清理不合规企业8家,年底退规企业3家,对数据存在差异的8家企业进行了数据修订。

  (三)反馈问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大

  28.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按规定召开了县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体会议。2021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11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议题、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精神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党校主体班进行专题学习,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政治建设考察内容。

  29.存在好人主义,以上率下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不敢得罪人,只求不出问题。近几年没有查处过大要案件。

  整改情况:县委将“好人主义之害”纳入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在全县开展了“好人主义之害”学习讨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30.对纪委监委重视不够,县纪委监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较多。

  整改情况:2021年,县委常委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县纪委监委工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结合今年县乡换届和纪委换届,选优配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方位清理县纪委监委参与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48个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中,共撤销10个,县纪委监委退出17个。

  31.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查处村干部多、科级干部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案件回访、案件审查制度。对2021年立案查处的科级干部进行回访,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及质量的审查。二是拓展线索来源,出台《汉寿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实行问题线索大起底,对问题线索加强研判。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1月—6月,全县立案审查91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占立案总数31%;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451.02万元。

  32.化解基层信访举报力度不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信访办结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基层办信办访能力,出台《关于对重要信访件优先处置和办理实行“星级提醒”和“三色预警”机制的工作方案》《挂牌督办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控制越级信访上行趋势。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立案审查16人,组织处理90人,挽回经济损失33.5万元。二是启动积压信访“攻坚战”整体行动。通过一体化办案办访机制,整合办访力量,截至目前已办结积压信访56件,化解实名举报信访问题6个。

  33.纪委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办尚缺编,县纪委微信公众号“龙阳清风”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目前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办(组)均已满编。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三是重新运营“龙阳清风”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34.县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政治巡察定位不够精准,业务、党务检查占比高。

  整改情况: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巡察工作,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县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能力。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到所联系的巡察组,听取巡察情况中期汇报,强化指导督导,提高巡察精准度。坚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与县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制度。

  35.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巡察整改责任未压实,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巡察办审核把关,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整改纳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工作,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召开第一轮至第七轮巡察整改“再监督”会议,集中约谈整改滞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前七轮巡察整改未销号问题进行专题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三是成立巡察整改指导督导组,对已巡察的部分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共发现问题18条,其中反馈整改问题17条,移送县纪委监委即巡即办线索1条。

  36.巡察成果运用不够到位,巡察发现的问题通报不及时,未形成震慑效果。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信息沟通、成果共享。加强对巡察成果运用,搞好典型案例及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公开宣传报道,今年以来,共有52篇工作通讯在省市县媒体公开报道。

  3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文山会海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和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发文,大力推进常德市党政协同办公平台建设。截至2021年7月13日,党委部门共印发主要文件73份,同比减少22份,下降23.2%;政府部门共印发主要文件287份,同比减少120份,下降29.5%。二是严格执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举措之会风》,精简压缩会议,坚决落实只减不增目标。2021年4月15日—7月13日,县五大家及群团各部门共召开35次全县性会议。三是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工作群34个。

  38.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开展干部作风明察暗访,2021年以来,已有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2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典型案件进行查处,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2人。二是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顿月活动,发现问题9起,下发交办函及督办函9份,党纪政务处分5人。三是重申干部作风纪律,在全县52个单位开展违规吃喝及财务专项检查,发放交办函12份,核查函3份。

  39.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部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收缴违规资金16.7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出台《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抓好公务接待。

  40.违规发放津补贴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0份,累计处罚、清退违规资金612.89万元。出台《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界定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41.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部分项目涉嫌违规让利。

  整改情况:召开项目“一项一策”专题调度会,对项目合同兑现的财源奖励资金情况进行清理,经政企双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将涉嫌以财源建设奖补名义违规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收缴至县财政国库专户。出台《汉寿县财源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源建设资金奖补行为。

  42.工程项目未批先建,违规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处理完工未招标、在建未招标的项目问题,共处罚61.97万元;加快13个完工项目结算进度,其中已完成12个项目结算,1个项目因增资增项涉嫌违规,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汉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全方位监督。

  43.部分项目超概算严重。

  整改情况:严格清理所涉项目,对3个超概的项目依规进行整改收缴,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出台《汉寿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管理办法》《汉寿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

  44.重点部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管理,对重点部门廉政风险点实施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常态化监督。二是县砂管办等单位开展自清自查,自查问题33个,处理人员73人。三是县纪委监委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对重点单位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

  45.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不善,资产闲置较多,专项巡察发现侵占集体资产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实家底,清理全县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对国有闲置资产采取拍卖拍租、调剂使用、改造使用等方式处置,对闲置资产暂时封存,张贴资产管理责任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对全县闲置的老村部、老学校已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出租方案,在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网,对外发布招租信息。三是严格执行《汉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处理侵占集体资源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完善口头合同759份、要素不全或不规范合同1738份,整改年限超长合同76份、低价合同342份,终止不合法合同52份。四是修订完善《汉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国资管理工作责任。

  (四)反馈问题:民主科学决策存在不足,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工作有欠缺

  46.民主科学决策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印发《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对县委常委会议事和决策各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作为决策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县委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法律顾问,为县委提供法律咨询。

  47.棚改拆迁缺乏科学决策、整体规划,造成“镂花式”拆迁,腾出土地16处用做临时停车场。

  整改情况:一是盘活棚改地块,对因棚改拆除的土地,科学编制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建设规划指标,依法依规公开挂牌出让。截至目前,全县16处棚改拆除土地,其中11处地块已完成挂牌出让、1处正挂牌出让、2处已编制控规图则、1处修建了垃圾转运站、1处将作为居民公共设施地带。二是严格执行棚改政策,按照县城区总体规划要求,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对今后拟定的棚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同步启动对拟定棚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计,确保实现棚改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三是出台《汉寿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决策与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决策流程。

  48.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

  整改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谭本仲案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存在的问题,解决党管干部原则不够的问题。县委常委会研究人事议题时,县人大、县政协负责人仅列席,没有进行表决性发言。在乡镇换届人事安排酝酿过程中,县委充分征求了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意见。

  49.干部队伍存在“近亲繁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定期开展回避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建立信息备案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乡科级干部家庭成员信息和主要社会关系填报备案。二是强化县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具体经办责任,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的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在研究决定前严格按程序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三是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用人导向。目前全县公务员共2142名,非汉寿籍公务员399名,占比18.6%。本次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中,提拔重用干部55名,其中非汉寿籍干部11名,占比20%。

  50.培养使用年轻干部不够,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均没有90后的党政正职。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划》,明确年轻干部培养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培养措施。二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今年乡镇换届,配备30岁以下年轻干部50名,占比21.37%。全县乡镇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领导干部107名,占50.23%;配备35岁以下党政正职17名,占40.48%。三是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打破“隐性台阶”,对表现优秀或工作需要的年轻干部,在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大胆选拔任用。

  51.干部交流调整不规范,乡镇党政正职调整过于频繁。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乡科级干部交流。充分考虑乡镇干部身体状况、家庭实际困难、乡镇基层工作年限等情况,最大限度解决基层干部合理诉求。在本次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中,将34名乡镇(街道)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工作,7名乡镇干部交流到街道工作。

  52.机构编制管理亟待规范,县和乡镇机构改革未按政策落实到位,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编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将《条例》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和规定教材,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二是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挂牌。三是对全县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规范,已清退179人回原单位。四是开展机构编制自查和现场抽查,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纳入县委巡察内容。

  53.基层党建工作有缺失,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召开党员县级领导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会议。202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二是分别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提升全县党建业务水平。三是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54.基层党员队伍老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党员发展力度。2021年计划发展850名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员队伍,拟发展对象35岁以下控制在83%左右,初中以上学历占比控制在96%左右。二是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一门式”业务培训。三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进行研究、审定,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党员发展相关工作标准和要求、结构比例等。

  55.党建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逐级细化和分解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将抓党建工作细化到人、量化到岗。二是出台《汉寿县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日常管理。三是开展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专项整治,共清理各类门牌7000多个。四是建立领导包联制度,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全面指导。

  56.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县委没有研究出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相关措施,圣都大厦项目相关遗留问题,历时多年仍未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表彰激励担当作为的干部。开展全县“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二是对不敢担当作为的干部及时组织处理,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及时核查澄清,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的干部撑腰鼓劲、保驾护航。

  针对圣都大厦项目相关遗留问题,制定了消防整改实施方案,完成消防内部设施改造工程、电力整改工程、土建工程的设计与预算。下一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圣都大厦消防整改施工,预计11月1日起,开始颁发不动产权总证和分证。

  57.部门主动作为不够,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某单位为逃避上级安排任务,组织干部职工“联名上书”。全县13家樟脑油企业违规生产,相关职能部门集体失职,县委统一调度后才整治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联名上书”的召集人给予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全县13家樟脑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下发执法文书,及时完成“两断三清”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3人。二是坚持以案促改,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有较大转变,履职能力和担当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通过比选,将14名担当作为的驻村干部提拔至领导岗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五)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

  58.整改工作没有完全到位。2017年书记县长经责审计还有2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巡视交办后才处置。

  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出具了芙蓉路、辰阳中路、辰阳南路提质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依据审计报告进行了项目结算,并向相关公司追缴了超付款项。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定期审核所辖国企投资、融资、支付事项,进一步加强国企投融资监管。健全国企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监督作用,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审批、执行程序。

  59.整章建制不够,顽瘴痼疾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有效防止超职数配备班子现象发生。二是完善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下发《关于对县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操作办法》。针对我县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的问题,待全市区县(市)级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后再启动县直单位干部调整,此次调整拟计划完成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任务的70%,年底力争完成100%。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申干部作风纪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三高四新”战略,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扛牢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查办大要案件。重视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增强巡察震慑力。结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金融领域、涉砂涉矿专项整治,对领导干部涉嫌违规经商、违规入股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大重点领域腐败惩治力度,严肃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党的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乡镇和县直机关干部双向交流任职力度,全面优化科局级领导班子结构。夯实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

  (四)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深化整改实效。紧盯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于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2627;邮政信箱: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sx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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