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坡头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6:31:46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坡头镇党委及所辖17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4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坡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坡头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坡头镇党委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作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2023年7月27日,坡头镇党委召开坡头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举一反三的原则,每位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深入剖析,力求问题的彻底整改到位。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整改工作

4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坡头镇党委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村、社区(渔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召开专题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汉寿县坡头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2.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坡头镇党委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主动逐一研究分析问题,对标组织各项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聚焦问题,建立并落实“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问题进行细化分类,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同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坚决做到举一反三,切实从深层次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病灶”,细化整改措施,治标更要治本,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3.加强监督,全程督导抓好落实

由坡头镇纪委牵头,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进展情况全程开展督查,召开县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下发交办函等方式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陈艳君同志高度重视县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在坡头镇县委巡察整改的整个过程中多次听取镇村整改情况汇报,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多次亲自调度镇村县委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到达现场指导问题的整改,确保县委巡察问题整改严要求、高质量落实到位,做到举一反三、治本治根。

1.狠抓整改方案设计部署

4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书记陈艳君4月14日迅速组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在会上对镇本级各相关站所、各村(社区)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逐一向全镇17个村(社区)支部书记交办县委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并再次强调整改要求,要求全镇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与问题,并认真按照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整改到位。4月22日,陈艳君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会上对所有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研究,并明确了问题整改牵头领导与责任单位,每个问题明确相关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相关站所办、联点村(社区)及具体负责人承担具体巡察整改工作。

2.狠抓问题整改落实销号

在县委巡察问题的整改过程中,镇党委书记陈艳君同志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多次亲自调度镇村县委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听取镇村整改情况汇报。对照镇村制定的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逐一督促问题的整改完成,召集相关责任站所办负责人召开县委巡察问题整改调度会议,并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限期完成问题的整改,对相关问题亲自到达现场指导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真整改、从根源上整改,做到举一反三。

3.狠抓责任压实责任追究

在制定整改方案阶段就已经明确每个问题由相关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问题涉及相关站所办、村(社区)为责任单位,对问题逐一整改销号,限期完成问题的整改。由镇纪委牵头收集汇总整改资料,督促问题严要求高标准整改到位,并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接问题销号工作。每周汇总一次进度,实时召开调度会议,向各相关站所办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限期完成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合要求,拖拉整改、整改不认真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在整个整改过程中,镇村干部齐心协力、发挥各自优势、集中力量、认真研究、深入分析、精准施策,对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真整改。

截至10月31日,巡察反馈坡头镇本级的18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7个,因客观原因暂未整改完成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巡察反馈坡头镇村级的57个问题,整改完成55个,因客观原因暂未整改完成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

1.经查阅坡头镇2020-2022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及座谈了解发现:

⑴坡头镇未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⑵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一是集中学习未按规定完全开展到位,个别班子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雷同,存在相互抄袭的情况;二是中心组学习无主要负责人作学习小结环节;三是部分规定专题未学习,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论述等2个专题。

2.经查阅2020—2022年干部笔记和相关资料,部分党员干部党小组学习笔记不全,工作笔记中无个人心得,学习理论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在坡头党委会议室,坡头镇召开了党委会议,会议由镇长陈艳君主持。会上根据县委宣传部下发的《2023年汉寿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研究制定了坡头镇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会议强调一要对必学专题列入学习计划,确保不出现漏学;二要将中心理论纳入工作要点;三要加强督促调研,认真做好理论学习信息上报情况。

2.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自4月19日至今,按照规定和学习计划共开展7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超过3个学习议题,领学人1-2人,中心发言人数不少于4人;会前制作学习方案,发布会议议程,会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存档;由宣传办牵头负责于4月20日、5月11日、6月19日、7月19日、8月23日、10月7日、10月16日至今,共检查了7次班子成员的学习记录,对学习记录进行比对,当前未发现雷同现象;每次会议由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主持并做学习小结,对当天学习内容和中心发言进行点评。

3.2023年4月19日,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于党委会议室对2022年度的班子成员学习笔记雷同现象提出批评,再次强调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要求各班子成员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禁止相互抄袭,敷衍塞责。

4.自3月13日起下发《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1518本、《中国共产党章程》1518本,其中包含全镇干部职工及各村(社区)、渔场全体党员、干部。3月22日为全体职工干部下发学习党的二十大专属笔记,号召全体职工干部积极响应号召,将党的二十大理论政策学深悟透。并要求党员干部、党小组的学习笔记记录好学习时间,笔记内容包括标题(学习章节)、摘抄段落、学习心得。巡察整改期间由宣传办对学习情况进行了4次抽查,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了1次通报。抽查结果整体良好,干部学习心得质量有所提升,基本按时按质完成笔记。被抽查人熊子豪、贾芳、陈瑞、梅林、范怡涛完成较好。被抽查人熊某学习心得部分较少,已责令其加以改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5.2023年5月15日,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重大部署执行不到位

巡察组实地调查发现: 

1.坡头镇南堤外江存在多人非法垂钓现象,禁捕退捕管理执行不到位。

2.坡头村(群英渔场附近)存在秸杆焚烧情况。

3.坡头镇电排至南堤村外江大堤仍然存在农户敞养水牛情况,封洲禁牧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期间,坡头镇政府共召开了3次禁捕禁钓工作推进会,通过多次调度,压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禁捕禁钓工作及巡察责任,镇动防站每天对辖区水域进行了禁捕禁钓的常规巡查,对钓鱼人员进行驱离并没收钓具。2023年1月至6月30日,共开展执法行动7次,出动人员70余人,车辆18辆,劝阻、教育非法垂钓人员40余人,查获鱼竿30余根。

2.巡察整改期间,镇执法队联合镇派出所及全护村、跃进村、南堤村、群英渔场、如意社区、永丰垸村、明星村等村(社区)共开展4次了联合执法行动,对涉渔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查快处。

3.镇市监所印制倡议书、承诺书和宣传海报,对全镇范围内的涉渔市场、公告栏张贴倡议书,在涉渔餐馆张贴“不销售、不加工野生鱼承诺书”等,同时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发放宣传海报500余份;巡逻车车载广播每天巡逻时播放,“村村响”广播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宣传来引导形成“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禁渔氛围。巡察整改期间,镇市监所对全镇范围内的13个涉渔场所共开展了39次检查工作,没有发现问题。

4.对焚烧秸秆的村民处以罚款500元,并在“村村响”广播里做公开检查,对焚烧过的地块,坡头村进行了旋耕除去了黑斑。2023年1月10日,坡头镇政府在镇村干部微信群里发布《坡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村秸秆禁烧工作失职的通报》,对坡头村提出了通报批评;2023年5月10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2023年坡头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2023年坡头镇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进行了完善。   

5.镇环保站牵头组织秸秆禁烧巡逻,制定了秸秆禁烧巡逻排班表,全镇镇村干部齐参与,除开下雨天,镇村干部根据巡逻值班表对全镇辖区内每天进行常态化巡查,镇巡逻人员同时督导村(社区)自主巡查,在巡查的过程中播放秸秆禁烧宣传音频,做好正确引导。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火点,以对群众批评教育和宣传政策为主,情节严重的由村民理事会对村民进行罚款,如2023年5月12日,跃进村村民焚烧秸秆被跃进村村民理事会罚款500元;2023年9月12日,坡头村村民焚烧秸秆被坡头村民理事会罚款500元。

6.对易感大堤三公里内牛羊养殖户20余户进行了入户走访宣传沟通,全部养殖户签订禁牧承诺书,外洲敞放养殖户已自行进行圈养;巡察整改期间,镇动防站联合派出所进行了2次联合执法,开展暗查暗访,每天在大堤进行禁捕退捕巡查的同时加强对牛羊的监管。 

问题3: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实

党委没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没有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两个责任”的分解文件。党委没有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文件,没有进行责任制分解,没有纳入镇村的检查考核。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17日,镇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坡头镇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坡头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文件,对责任进行了分解,分解到每位镇领导班子的责任,分解到了镇里各具体的站所办、责任到人;同时纳入对镇村的检查考核,检查在平时对镇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年底时进行统计考核。

2.2023年5月17日,坡头镇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坡头镇干部作风纪律规定》,并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集中统一学习,对全镇镇村干部的作风纪律再次强调和作出新的要求。在巡察整改期间,坡头镇纪委联合镇党政办对镇干部的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2次抽查,抽查中发现有5名干部未按规定外出办事或请假,已由各自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

3.巡察整改期间,镇纪委在周前会上结合工作实际领学了3次党纪法规、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等,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摘编》等,将警示教育常态化。

4.4月17日召开了全镇镇村干部作风整训大会,会议议程为三部分:一是镇纪委副书记刘晶晶领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二是镇纪委书记黄经纬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部署本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三是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讲话。通过召开作风整训会议,进一步严肃了干部纪律作风,形成对干部的教育警示力度,镇纪委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管。

问题4:纪检监督责任欠缺

查坡头镇党委坡发【2021】11号,【2022】10号文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奇志在分管纪检工作之外分管了水利、卫健等行政经济工作。纪委“三转”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对镇纪委三专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分工调整,配备了三名纪检三专人员。

2.在巡察整改期间,坡头镇纪委联合镇党政办对镇干部的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2次抽查,通过抽查全镇机关干部的办公室、宿舍及采用电话、微信定位等方式对镇干部纪律作风进行检查,抽查中发现有5名干部未按规定外出办事或请假,已由各自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根据《坡头镇干部作风纪律规定》,对第一次违反纪律制度的干部由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对第二次违反纪律制度的干部进行了全镇通报处理,第三次给与组织处理,第四次由镇主要负责人约谈对应的分管负责人,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管。

3.镇纪委展于2023年5月10日和6月9日对村级纪检员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并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群、召开村级纪检员会议的方式健全与村级纪检员畅通的沟通渠道和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扩大加强有效监管覆盖面。巡察整改期间通过此方式辅助办理案件4件。

问题5:有形式主义的表现

坡头镇党委2021年6月制定了《坡头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经座谈了解,干部年终评先评优以投票方式确定,考核实际并未完全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8日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完善了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使考核科学合理,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公示。目前,在干部上班纪律、点村秸秆禁烧等工作上进行扣分,在线上工作评先评优、干部宣传稿件上稿等情况上进行加分,在年底的时候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兑现奖惩并公示。

2.2023年5月15日,对完善的考核制度在全镇机关干部会议上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学习,让干部全面了解考核办法。年底评先评优按照平时绩效考核、年底测评、党委表决综合考量。

问题6: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欠规范

坡头镇现有消防车一辆,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2023年5月8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消防车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了镇消防员队伍。截止2023年6月30日,镇消防员共进行了6次培训演练,确保遇到火警迅速响应和救援,坡头镇消防队伍已经对坡头村、南堤村和福禄村各一处火灾进行消防灭火,火灾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问题7:为民服务欠深入

1.经查阅坡头镇相关业务资料及座谈了解发现:

⑴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管理不到位。

⑵惠民惠农补贴申报工作欠严谨。

⑶部分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不规范。

⑷病虫害防治指导不精准,农机管控有欠缺。镇农业综合站工作人员未及时下到田间地头掌握病虫情况,病虫情报不及时不准确;存在部分无牌无照农用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

2.经巡察组2022年12月15日、12月22日两天现场调查走访发现:坡头镇集镇街道两侧、堤下面(邮政储蓄附近)有几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清理不及时,影响人居环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由坡头镇宣传委员胡若蓉牵头,镇宣传办具体实施,对坡头镇老放映员的管理进行了规范。镇宣传专干谢琪蒙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对坡头镇的老放映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通过排查掌握最新情况,目前,全镇共有老放映员13人,都建立了管理台账,根据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制度,每年年底会由镇宣传办对老放映员群体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有变动则将已死亡人员进行上报,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镇民政所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完善低保申报审核程序,并对低保户申报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巡察整改期间,镇民政所牵头对全镇享受低保人员进行了4次梳理核对,对死亡人员及时上报数据到县民政局并更新死亡对象补贴,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及时更新完善,镇民政所在4次梳理核对中未发现问题。

3.镇城建站于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0日对各村(社区)城建专干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来指导村级分管负责人进行一户一档资料的填写,4月17日发送了一户一档的电子档给各城建专干,进行了今年危改户一户一档初步填写,5月10日在培训会上现场对一户一档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的一户一档退回到相关村(社区)进行重填直到填写规范,由于往年是用的纸质档,修改不太方便,今年的电子档也方便了大家修改,镇城建站会在最后一步发挥好审核关的作用,对于填写不规范的一户一档坚决不予审核通过,今年16户危改户的一户一档内容、签字、时间、图片等都已填写规范。目前一户一档里面的每一项内容的规范填写各城建专干均已掌握,并且镇城建站会在相关时间点提醒,比如改造前、中、后的照片要保存,城建专干就会将照片保存至一户一档的电子档,防止照片丢失。同时通过培训统一要求各村(社区)每年年初做好年度危改计划,并认真填写一户一档,严格按照一户一档的时序性进行危改工作。

4.镇农业综合站工作人员每月2次下田掌握实际情况,并到田间地头进行相关病虫害知识的系统学习,针对问题指导农户进行生产,提出相应病虫害解决办法。同时,镇农业综合站牵头邀请了农业专家和本镇的技术能手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开展了2次水稻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会,培训过程中,各村(社区)农业负责人就水稻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疑问并获取解答。此外,镇农业综合站通过微信群、村村响等方式分享13期病虫害情报,也下发2000份病虫害防治知识宣传单到各村(社区),帮助各位农户了解并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危害,保障我镇粮食安全。镇农业综合站与所有农用车辆司机签订了责任状,要求补齐相应上路资料才能上路,镇农业综合站到今年5月和6月份到各村(社区)进行了巡查,同时确定每季度对农用车辆进行突击检查一次。

5.2023年4月,坡头镇如意社区组织力量对集镇范围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对县委巡察指出的卫生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整治,清除了集镇的卫生顽瘴痼疾。镇人居办制定了《坡头镇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在巡察整改期间,镇人居办对各村(社区)进行了4次考评,并评出前3名和后3名,分别给与奖励和处罚,并对连续2次以上排名后3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问题8: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部分财务审核、审批程序不到位;公务接待公函内容填写不规范;部分商品、工程、服务采购未按照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备案或通过申子卖场采购;工会活动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坡头镇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对《坡头镇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每半年财政所会对财务资料进行一次“回头看”。今年6月,财政所在回头看中,对财务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未发现问题。

2.2023年5月8日坡头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完善了公务接待流程,将接待流程形成固定模板发到了各站所办进行规定化操作。

3.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机关干部会议,对《坡头镇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在机关干部间进行了集中学习,要求机关干部严格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4.严格落实“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制度,坡头镇所有采购的办公用品,均按照财务要求进行备案管理,由各个站所办每月收集一次采购需求并报党政办统一收集,清单物品在经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严格按照制度操作。

5.补齐了会计凭证附件及其他原始单据;镇工会完善了2021年7月5号凭证的工会文体活动比赛方案,补齐了签到册,完善了活动培训协议。同时,明确了工会专干杨昊负责工会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今年的工会派工会主席胡若蓉和工会专干杨昊共同参加了由总工会举办的“工会财务制度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今年坡头工会开展了“送清凉”活动,活动前制定了完善的活动方案,活动过程拍照记录,活动报账按市里要求程序到位。  

6.2023年6月13日由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9: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

1.坡头镇中心渠水毁修复工程资料不完善。

2.已竣工工程未办理财政结算评审。      

整改结果:整改中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完善了该项目的相关资料;明确了往后的项目所需合同等资料均由镇财政所负责把关审核以及安排专人收集存档,避免资料缺项漏项。对于该项目完善后的资料已交镇财政所存档。

2.该项目目前还在县财政局走流程。

3.2023年5月25日由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0: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

1.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2.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鸭子港社区敬老院(原鸭子港乡敬老院)等固定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系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坡头镇财政所对镇机关围墙的账目明细进行了核实,确保支出属实,依据工程合同,经办人、领款人签字确认后,按照财务流程,2023年5月31日已经将镇机关围墙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2.坡头镇国土所、民政所、财政所共同对于鸭子港敬老院相关固定资产进行面积、权属等情况进行清理归纳。由于鸭子港敬老院为历史遗留问题,由镇班子成员牵头在坡头镇联兴村走访党员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与联兴村村干部沟通,在党委会议上研究,现在已经将鸭子港敬老院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3.坡头镇财政所每年年底对会对本镇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底统计,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预计盘底时间在12月份。

4.2023年5月26日由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1:“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落实不严格

经查阅坡头镇党委会记录及座谈了解发现:

坡头镇未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或议事规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6日召开了镇党委会,坡头镇根据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对《坡头镇党委会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在会上研究完善了《坡头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巡察整改期间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研究大金额使用、人事调整、提拔重用等重要事宜5次。

2.根据我镇实际情况,5月6日的镇党委会上正式明确了党委会议记录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进行专职记录,组织委员若无法出席党委会,由党委会主持人指定镇党建办派人听会记录。党委会议记录的保管由党建办负责,确保党委会议记录的完整。同时坡头镇草拟制定了《坡头镇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的管理办法》,要求除党委会议录外,日常会议召开均由党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专题工作会议由各站所办的工作人员记录,确保我镇的各项工作记录完整。

问题12:党组织活动抓得不实

1.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不严谨、走形式。2022年党员积分管理评分项不明确、不细致,加分随意,民主评议党员未采用积分排名结果。2022年4、5、6、7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彭某等请假未参加,但月份中仍有加分,坡头镇党员积分制加分不严,审查不严,加分无佐证材料。

2.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坡头镇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主题党日活动资料和王某、侯某二人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纪实手册发现:

⑴2021年9月3日、10月14日主题党日活动与王某、侯某二人纪实手册上面当日工作记录不一致,但签到单上面有二人签名,存在主题党日活动不真实的问题。

⑵2021年10月14日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为重阳节活动,参加人员为全体支部党员和退休老干部,但资料中没有退休老干部的签到单,也没有活动照片。

⑶签到表不规范,未到会人员没有注明不参会原因。

⑷签到表人员签名存在代签情况。

⑸2021年4月25日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和照片人员不符合,有替代照片或签到表的问题存在。

3.经查阅老干部活动资料了解,坡头镇机关老干支部没有单独开展组织生活,没有“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完善制定了《汉寿县坡头镇党员五星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办法中所涉及的学习积分、岗位积分、服务积分等积分细则,要求机关支部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讨论、组织活动,完成自学任务,按时缴纳党费,发挥先锋作用。下发学习内容清单,巡察整改期间4月学习“全国两会精神”、5月份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6月份学习“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通过机关支部党员领学、上党课的方式完成学习内容。目前,结合党建当前的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每月发布的《党建工作提示》,我镇在每月上旬均开展了“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并在每月20日之前上传至“常德云党建智慧平台”,机关支部党员都参与到了党组织生活,完成积分管理的基础性任务。机关支部党员罗某、周某、杨某、周某、陈某因病因事请假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均电话联系到位,并将学习内容微信送教。

2.根据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把交纳党费、发挥作用、联系群众等情况进行了积分统计,机关党支部37名党员在巡察整改期间均落实了党费交纳获得1.5个积分,机关党支部党员罗某、周某、杨某、刘某、陈某因事因病请假没能实地参加组织生活,在发辉作用和联系群众方面的党员积分分别只有13分、13分、14分、13分、12分。党支部审核党员申报事宜的真实性,9月20日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机关支部39名党员2023年前三个季度积分情况进行了评议讨论,将积分情况报上镇党委审核备案,镇党建办工作人员魏某对积分管理情况进行了汇总,并把台账归档整理。

3.建立了积分登记卡,机关党支部的37名党员在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以党小组为单位,采取了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程序,从缴纳党费、组织生活、五个到户、志愿服务等四个方面对每名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了评定。巡察整改期间,37名党员均落实了缴纳党费责任并获得1.5个党员积分。

4.核实37名党员同志的履职尽责情况,对照党日活动签名查到会率、对照学习教育笔记查交流发言、对照个人提供资料查履职尽责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评出每个党员的积分。

5.已经按照县委组织部制定的《汉寿县党支部“五化”建设制度体系汇编》中对主题党日的要求,做到了“六有”即:有年度计划、有每月活动方案、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记录及照片、有党员签到表;指定党建办工作人员根据参会签到制度查到,不准代签、代会,对于代签、代会的同志给予了通报批评;党建办工作人员孙某对党日活动的资料进行了按月分类整理,做到了专人专岗并单独成册存档。巡察整改期间坡头镇机关党支部2023年4月开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党员37人,因事请假5人,应到32人,实到32人;2023年5月开展“秸秆禁烧、党员先行”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37人,因事请假7人,应到30人,实到30人;2023年6月开展“弘扬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主题党日活动,机关支部党员37人,因事请假4人,应到33人,实到33人。

6.每月联系有能力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老同志继续参加党内活动,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镇党建办老干负责人胡某通过微信群、电话等线上的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同时通过微信群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全国两会精神”等学习文件送到各位老干部手中,做到了送学到人;2023年10月22日,坡头镇组织所有有出行能力的老干部到临澧县林伯渠故居、丁玲故居开展党性教育,在此次活动中,老党员们主动缴纳党费、参与主题党日活动;巡察整改期间,所有机关老干党支部活动资料由镇党建办工作人员魏某按月收集整理归档。

问题13:党内生活会质量不高

1.党史学习教育欠扎实。

⑴坡头镇机关支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部分党员个人自我剖析发言材料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内容雷同。

⑵2021年8月20日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赵某述职报告、支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部分内容与素材范文网文章、知乎网站某财政局组织生活会内容相似,支委对组织生活会材料把关不严,不结合支委、党员实际开展党内组织生活。

⑶坡头镇党委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未对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汇报,也未见党组织副书记通报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说明情况等方面的相关材料。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经查阅坡头镇党委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发现:

⑴提出的问题不具体,如:“学习不深入”的问题,指向不明确,无法整改。

⑵问题重复提,没有认真整改落实,如“对干部的管理有差距”“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紧密”等问题,转换了表述方式,实际内容相似度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回头看,按照宣统部门的要求,对党政班子、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学习成果进行了检查;各班子成员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进行了针对性整改;领导班子的剖析和整改资料以及情况说明材料,党建办将收集整理成册。

2.5月7日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对有问题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巡察交办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问题进行逐一剖析、逐一研究、逐一整改;根据党委会上的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各自对自己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了逐一整改,同时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的表格进行了填写与上报;党建办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魏某对我镇所有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统一收集、把关审核,再提请党委会逐一审核,最后由镇一把手签字后报上级部门,目前所有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均上报了组织部门审核通过。

3.2023年7月27日,坡头镇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流程精心准备、严格落实。会上,一是党委书记陈艳君同志简要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二是上级领导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要求;三是各位班子成员逐一发言,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和联点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次剖析,做到举一反三,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更好地指明方向,并对当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四是上级领导点评讲话;五是党委书记陈艳君同志简要总结会议情况并做表态发言。

4.2023年6月7日由坡头镇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办两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4:党组织建设把关不严

1.预备党员转正把关不严。

⑴查阅坡头镇2021年党委会议记录发现:12月8日党委会议研究预备党员郭某等同志转为正式党员,没有认真了解郭某所在的公司有党支部的情况,同意由光明党支部申报其转正,并同意郭某转为正式党员,后经县委组织部核查,驳回坡头镇党委关于郭某按期转正的决议。

⑵机关支部党员肖某在2020年6月19日党员大会上进行其转正讨论,该年(2020年)并未开支委会讨论肖某转正事宜再上报党员大会讨论,党员转正时流程不规范。

2.支部成员异动不规范。坡头镇机关党支部于2021年6月换届,支委组成人员为赵某、周某、胡某。2021年10月周某调出、支委成员调整为赵某、胡某、孙某。但坡头镇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对新任支委成员孙某进行补选。

3.2022年3月10日,坡头镇机关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了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次结果,但未将评选结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①通过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体现预备党员考察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党建办严格审查、按照程序、保证质量,所有预备党员均按照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的要求把自己的想法和现实表现报告组织。②严格审查预备党员本人书写的转正申请,做到了转正一个成熟一个;③根据预备党员发展程序的要求,将预备党员转正的事宜在党员微信群和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布;④对于预备党员的身份再次审查,查询转正考察期间预备党员本人的征信报告,并联合公安、卫健、信访、司法、纪委等多部门进行了联审;⑤特别是对于在本单位发展的党员,在转正期间有在外地生活或者工作的经历的,要求该预备党员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出具无党组织的证明并在该单位所在街道办加盖公章进行证明;⑥预备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跟本支部的党员、群众召开座谈会,考察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⑦座谈会之后,预备党员所在的支部书记召开了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所有参会党员对该预备党员转正与否进行了表态发言。所有程序均各基层党组织均留存了相应的资料进行存档。2023年6月13日坡头镇机关党支部预备党员成某提出转正申请,按照流程,成某同志2023年6月25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了个人征信情况,同时在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派出所、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办卫健部门、常德市白马湖街道办事处信访部门、白马湖街道办事处纪检部门进行了部门联审,成某同志为坡头镇人民政府一级科员且在本单位发展人员就不需要再出具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出具无党组织的证明。6月26日召开了坡头镇机关党支部党小组会、党支部支委会、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7月10日,召开了支部大会通过了成某同志转正决议,所有支部党员都表态发言。

2.支部成员异动上,我镇机关支部按照要求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补选与宣布,镇党建办整理好相关资料确保归档。

3.在坡头镇机关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次结果后,立即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4.由镇党建办对相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开展了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并对以往的资料进行了回头看和整改。

5.2023年6月13日由坡头镇主要负责人陈艳君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

问题15: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未落实

临聘人员管理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研究,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编办的最新工作要求对临聘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2.对需要保留的工勤人员,按照程序上报了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部门备案,已报批并委托劳务派遣机构集中招聘。根据工作岗位职能职责,确定招聘名额2名,已经按照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已经落实到位。

3.出台了管理规章制度,对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考勤考核、评先评优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对临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和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问题16:意识形态工作欠重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问题17: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

1.未经党委研究动议机构编制事项:2022年8月22日,坡头镇党委《申请补充事业工作人员报告》,拟申请补充5名事业编制人员。经查阅党委会议记录,无相关内容。

2.未按“三定”规定调整设置机构并挂牌:现有内设机构及事业机构均按2019年“三定”规定(汉编发【2019】75号)设置,未按汉编发【2020】30号文件规定及时予以调整规范并挂牌。

3.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挂牌内设机构卫健办明确了领导,配备了工作人员。

4.存在混编混岗现象:事业编制人员在内设机构任职,如党建办主任胡某。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镇党委会研究编制动议事项,14名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最新要求的“三定”文件进行机构人员的调整;今后,关于是否补充事业编人员将提请党委会商议,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对于相关的资料已经安排镇党建办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归档准确无误。

2.按照“三定”文件要求进行了设置与挂牌,人员安排合理到位。设置了党政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了事业站所5个: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伍军人服务站、执法机构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相关不合理的、不合要求的挂牌与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与撤牌。撤销了人居办、公路站、城建站、民政所、乡村振兴办、劳保站、动防站、林管站、计生办等9个内设机构。

3.党建办成立专班对所有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清查,将清查结果上报了镇党委会,并结合“三定”文件、党委综合考量后,重新对镇干部定岗定责,落实好人岗编匹配。2023年4月27日党委会上对14名事业编制人员进行了变动调岗,胡某同志已调至镇政务服务大厅担任主任。

问题18: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

1.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的记录,为零散纸张记录,记载不规范。如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8月16日职级晋升的记录。

2.临聘人员担任二层骨干:如城建站站长由临聘人员陈某担任。

3.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如抽查单位事业编干部金某、梅某人事档案,无关于档案专用审核登记表及认定表,存在档案资料缺失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7日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好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镇党建办负责党委会议记录的保存、记录工作。

2.提拔晋升等重大事项,目前均按要求进行集体研究并表决通过,事业单位副股级以上的人员变动均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集体商议并表决;临聘人员的使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解聘或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招聘管理,目前临聘人员已经按照要求实施了解聘,工勤岗的两位已经落实了第三方平台的管理,城建站站长已经由事宜编制的瞿某担任,陈某不再担任城建站站长一职。

3.政工干事已经对全镇事业编制干部档案的管理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档案专审专项方案,并且已经分期分批对事业编制档案开展了专审,县人社部门按照整理档案的计划出具了认定表,对干部档案中缺失的材料,已经按要求联系干部本人进行补齐,目前事业干部的档案已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管理。金某的人事档案由政工胡某通知将缺少的资料补齐,梅某因县委中心工作的安排目前已经调离本单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决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问题的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紧盯不放,长期坚持;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整改完成的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主动创造条件,力求尽快整改完成。

(二)抓好各项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完善实施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促进镇村干部队伍规范管理,作风持续好转。后续还要继续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让各项制度更加科学实用,做到从根本上治,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488028。


附件:坡头镇所辖1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台账



                                                                                中共汉寿县坡头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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