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6月2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10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
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党组会议研究,完善形成了《中共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股室,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
截至2023年2月25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含3个专项问题),整改完成20个。提醒谈话9人次;完善制度9个、新建制度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政治学习开展不到位
县交通局党组对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习流于形式。
上级精神传达贯彻不深入。查2019年4月1日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2020年3月9日局务会议记录,在传达县党务工作会议、市项目推进会、市党委系统工作会、市农村工作会、全国省市脱贫攻坚会等会议精神时,仅仅简单传达或组织学习,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落实。
中心组学习走形式。查阅县交通运输局2019-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资料发现。2019年、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未结合本地本局实际,部分内容系网上下载,2020年无中心组学习计划;未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无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本,中心发言人无发言材料。
部分学习资料不真实。查阅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发现2021年9月21日局党组召开第九次中心组学习,但9月21日为中秋节。查阅党组成员个人工作记录,发现与学习时间相冲突,存在学习不真实的情况。
整改情况:
1.11月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对疫情防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并形成了会议记录;11月15日,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党组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导,各单位均按照会议决议落实到位。
2.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完善了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等进行了完善;制定了《中共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收集了6份中心发言材料,按程序进行了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政工股做好了3次会议记录。
3.巡察整改以来,共认真开展了3次党组中心学习,审核了12份发言材料,会前,中心组成员均撰写了发言材料,所有发言材料均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把关签字,政工股备案后召开。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
(此问题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3: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党组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四次专题研讨会,党组成员仅2021年3月29日“学史明理专题研讨会”上有一人的发言材料且该材料大部分内容系照搬网上原文,未见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
规定的4次读书分享会,仅见局机关支部以党小组会形式进行了一次。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未按文件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未组织学习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没有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未报告半年来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党员发言批评与自我批评未按要求开展;党组未派领导班子到下级党组织(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
1.以支部为单位,利用党小组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开展了2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各分管领导到所联系支部参加学习;班子成员撰写了发言材料,会前,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对发言材料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抄袭等相关情况,确保了会议质量。
2.2023年1月18日,由党组副书记刘腾方同志牵头,政工股负责,采取查阅资料、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督导,各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
3.2022年11月26日,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一次党史知识竞赛,郭晖、黄金敏、刘斌为所在支部第一名,并在局微信群进行了公开表扬,使全体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了更深入了解。
4.截至2023年2月底,各支部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按要求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党组班子成员均到所联系支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问题4: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偏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欠完善,无应急措施与应急响应;交通一线从业人员加强针接种推进慢;擅自停运客运班车,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批评。
乡村振兴工作欠扎实。经县交通局乡村振兴点岩汪湖镇烂泥湖村调查了解及工作队员座谈了解:未完成农户走访任务;存在农户监测帮扶手册由村干部代填代签字的情况;工作队员没有撰写年终工作总结。
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工作部署有欠缺。2021年12月3日交通局领取县人民政府文件汉政办发[2021]11号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2021年度汉寿县财源建设工作要点》《汉寿县“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6643”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提示,截至目前,未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整改情况:
1.整改期内,完善了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将应急措施与应急响应纳入方案内容,由彭全贵同志牵头,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深入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未接种人员建立了台账并及时更新,定期进行了督导,确保一线人员人人接种。保证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2.2023年1月10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同志对驻烂泥湖村工作队协调组长刘瑞兰、工作队长祝胜前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责,扎实开展入户走访工作;由局作风办牵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驻村工作进行了2次督查,驻村工作队员均在岗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帮扶干部每季度均开展了一次入户走访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了2次集中入户走访;由张建清同志牵头,对监测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一次督导,均按要求填写了监测手册;驻村工作队认真了撰写2022年度驻村工作总结,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3.2022年12月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了政办发[2021]11号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2021年度汉寿县财源建设工作要点》《汉寿县“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6643”行动实施方案》,并研究部署涉及我局的相关工作,一是充分认识财源建设工作重要性,主动做好交通行业财源建设工作,二是培育发展壮大交通运输企业,对重点企业进行扶持,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三是以财源假设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由局办公室牵头,整改以来,对落实情况进行了1次督导检查,此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问题5:安全风险防范漏洞尚存
经费投入不足,部分执法设备老化,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渡口安全监管有漏洞。县交通局坡头渡口汽渡船存在行人上渡、车辆未填塞三角木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民间渡口未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和“六不发航”规定。经现场调查走访龙潭桥镇猪头山渡口签单员肖富贵及座谈了解,乡镇渡口签单员仅仅是重大节假日才到渡口维持一下秩序,其他时间流于形式,未充分履职,未执行“签单发航”与“六不发航”的规定。
旅游车安全监管缺位。县内旅游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落实有欠缺,车辆安全工作主要由旅游公司自行负责,没有对易燃、易爆品上车进行排查。
整改情况:
1.截止2023年2月25日,共添置了执法车辆3台,全局所有执法人员添置了新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
2.2023年1月11日,局党组对坡头汽车渡口负责人帅承忠、县水运事务中心负责人刘家龙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工作责任,把工作落实落细,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水运安全;2023年1月12日,由县水运事务中心牵头,对乡镇民间渡口签单员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对应急处置、发航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培训;由局安全股牵头,对民间渡口每月开展了一次大检查活动,督导民间渡口严格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和“六不发航”规定,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13处,均已限期整改到位。
3.督导企业购买了三品检查设备,由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对企业购买情况进行了一次督导检查,截止2023年2月25日,所有企业均按要求购买了三品设备;巡察整改以来,由运政执法队牵头,对企业检查乘客物品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均按要求进行了三品检查;督促企业于2023年1月12日开展了一次旅游车驾驶员培训,对三品检查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利用监管平台对旅游车进行了重点监管,未发现平台违规行为。
问题6:日常管理不规范
办公室文件管理不规范。查阅县交通局2019年-2021年文件资料时发现:收发文件未建立收发文登记薄;部分文件办理、传阅不及时;部分单位印发文件未盖公章,且存在需单位函头纸打印的文件未用函头纸打印的情况;文件资料零散、杂乱,未装订、无目录、不齐全。文件资料归档整理存放无序;部分编号文件缺失;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资料未实行专项管理,未单独立卷整理归档。
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未制定公车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用车审批手续,用车程序不规范,提供的用车记录台账不真实,如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到不同的乡镇里程均为300公里。
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查阅县交通局制度建设资料发现。2019年至今交通局仅印发2项单位日常管理制度,汉交发[2019]9号《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汉交发[2022]1号《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职工请假制度>的通知》;追溯往年度交通局印发制度:2015年印发《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规则>等九项制度的通知》(汉交发[2015]4号)、2017年印发《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汉交发[2017]10号),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经座谈了解县交通局制度不健全,干部管理比较松散。
整改情况:
1.建立了收发文台账,巡察整改以来,共收到上级文件252份,发文5份;2023年1月12日,局办公室主任刘斌对办公室工作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办公室明确由肖志明同志负责,按照文件紧急程度,巡察整改以来均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呈送相关负责人进行传阅;完善了公章管理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均按照公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签字盖章程序;2023年1月12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工作中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培训,严格公车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并明确由肖志文同志负责文件整理归档工作;明确了乡村振兴资料由丁盛同志负责整理归档,疫情防控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截止2023年2月25日,办公室已完成2019年以来文件各类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2.2023年1月13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同志对台账不真实的路政大队大队长龙勇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工作中强化责任,如实填写台账;完善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公车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用车由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副局长审批通过后使用;健全了公车管理台账,办公室明确由肖志明同志对行驶里程等信息进行审核,巡察整改以来,共登记台账170余次,均按要求进行了审核。
3.由办公室牵头,对局已出台的内部督查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工会活动制度、办公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由分管副局长刘腾方牵头,对干部上班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提前下班等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并已限期整改到位。
问题7:财务管理不严格
财务审核、审批把关不严格。2020年4月19号凭证付差旅费0.016万元、0.008万元、0.008万元;2020年12月193号凭证付差旅费0.072万元、0.164万元,差旅费报销单无领款人签字,且资金未直接打给差旅费报销本人;2020年12月165号凭证付老干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费用1.1756万元、12月166号凭证付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费用0.44万元,未按规定直接支付给供应商;2020年4月33号凭证付差旅费0.012万元,出差审批单无单位审批意见,无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支出附件不全。①发放2019年、2020年综治先进单位资金49.925万元、48.4075万元,2020年文明单位奖金47.65万元,未附依据文件;发放2020年年终奖金159.7489万元,未附具体发放人员名单。②2021年6月66号凭证附湘常9211、湘汉寿拖0198液压舵,油缸配件开支0.48万元,无明细结算清单。③2020年7月45号凭证付安全培训餐费0.9262万元,无培训会议通知或培训方案。④2020年6月62号凭证、65号凭证付吴明亚、童仲保看管码头栏杆费用0.15万元、0.15万元,无劳务服务具体项目支出明细,提供劳务情况不具体,支出标准、期限、方式不明确。
工会经费管理欠规范。查阅交通局2019年-2022年工会账发现。发放慰问品无文件依据。2020年6月23日以工会经费发放53户计59人“六一儿童节”学习用品慰问1.5932万元,无相关文件依据。工会会费收缴不及时。交通局2021年工会会费于2022年4月20日才收缴入工会账户。
大额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查交通局2019年以来单位往来明细账,以下应予核销的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或账务处理。住房公积金(代码012)7.6863万元;汉寿县汽车渡口管理所账户(代码052)62.5096万元;汉寿县港航管理处账户(代码053)64.7232万元;质保金(代码075)44万元;汉寿县县乡公路管理处(代码086)166万元。
固定资产管理欠规范。未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内部监管欠力度,未明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对单位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每年进行盘点和清理。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12日,局党组对财务股长雷慧军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工作中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及时收缴工会会费,及时清理往来挂账;健全了财务制度,并下发到了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截至2023年2月底,各二层机构均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财务制度;已补齐报销文件依据,巡察整改以来,所有差旅费均直接支付给本人;
2.2023年1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在会上进行了剖析,今后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2022年2月,按规定收取了2022年度工会会费3.22万元,2023年度工会会费预计7月底前收取;
3.由财务股负责,对2019年以来的大额往来挂账进行了清理,对住房公积金(代码012)7.6863万元、汉寿县汽车渡口管理所账户(代码052)62.5096万元、汉寿县港航管理处账户(代码053)64.7232万元、质保金(代码075)44万元;汉寿县县乡公路管理处(代码086)166万元账目进行了销账。
4.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明确由办公室肖志文同志负责,对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并建立了台账,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备案登记,截止2023年2月25日,局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完成清理。
问题8:为民服务不深入
没有及时掌握和解决基层困难。座谈班子成员了解到,交通局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少;班子成员刘文辉、谭昌宏、张建清述职述廉报告中提到如下内容,“为基层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强、真正沉下心来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很少、没能站在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对于干部职工反映的待遇问题没有深入研究的讨论、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不够彻底,没有很好的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基层同志所思所想所盼所愁掌握不详不透等,交通局党组在关心、帮助解决群众、干部职工困难方面工作做得不够”。
公路养护管理有欠缺。实地调查龙潭桥、崔家桥、岩汪湖、洲口等乡镇的乡村公路,发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板较多、部分道路沙石化的情况,对当地的交通运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大部分乡村公路已建成十多年,县、乡、村三级对建成后的养护投入少,县交通局每年用于公路养护的资金只有500万元,其中用于乡镇的只有300万元,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养护不及时,道路状况进一步恶化。
公共交通服务车辆管理力度不大。城市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现象依然存在;出租车服务依旧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有载客不打表、不经乘客同意拼客、拒载和春运期间随意涨价的现象;仍存在非法运营的现象。如太子庙火车站附近有非法载客的情况,汉寿至常德间仍然有黑商务车公司运营。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局班子成员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局工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摸底,了解干部职工存在的困难,并建立了困难职工台账,进行关注。
2.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县财政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已同意分三年拿出5000万,用于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制定了2022年度四好农村公路考核方案,从养护工程、日常养护、项目建设、质量标准等方面对2022年度各乡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了年度考核打分,坡头镇、辰阳街道、聂家桥乡、沧港镇位列前4名;2022年10月,县委常委会议已经研究同意,启动了为期一年的西湖片区交通瓶颈破解行动,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西湖片区交通瓶颈破解指挥部,解决西湖片区农村公路路况差的问题。
3.2022年11月16日,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我县三家公交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22年12月15日,组织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一次教育培训;已经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要求城投公司尽快完善公交站牌建设工作,目前公交站牌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建立了出租车驾驶员信誉质量考核档案,将乘客举报情况等相关情况记入了档案;对非法营运车辆加大了打击力度,由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三个执法中队采取流动打击的方式,不间断的开展了客运市场整治,巡察整改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0余台,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罚。
问题9: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经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到。未见2019年-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未及时修订完善,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未更新;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2021年仅9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上做为一项议题);没有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找,没有进行风险预警教育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长期不转岗。查阅交通局干部任免文件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发现。交通局内设机构重要岗位负责人长期不转岗,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修订完善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二层事业单位负责人、机关股室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板办公室设局作风办,刘腾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了廉政建设防控措施,加强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3年1月10日机关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进行了廉政风险教育,其他支部均在2023年2月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廉政风险教育;
3.2022年1月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调整工作;相关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台账。
问题10: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严
查阅纪检工作汇报和座谈了解到。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对干部较少问责,出现问题多以批评教育方式解决,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导致执法部门多人执法不规范被查处;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部分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工作时间之外监督不到位,2019年以来出现了多名工作人员酒后驾车、打牌赌博被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查阅交通局纪检监察和信访资料发现。2019年至2021年三年间,交通局先后有7个干部受到党内纪律处分和行政监察处分。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完善了党员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2022年2月前,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2023年2月16日,由局政工股牵头,采取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1次督导检查,各支部均按要求进行了学习;由局法制股牵头,统一文书制作,统一处罚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流程,目前,已形成了统一的模式。
2.截止2023年2月25日,全局党员干部均签订了承诺书,要求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外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3.2022年8月,我局一名同志在谢家铺卡口把控不严,我局进行严厉问责,该同志在局微信群进行了公开检讨,并免去了其职务。
问题11: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
弱化党的领导作用。查2020年2月20日、2020年4月21日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本,党组会议仅研究党员发展、人事调整等问题,局内的重大行政事项均由局务会议研究,如疫情防控,综合执法改革等,局务会甚至代替党组研究党员发展事项。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拨付、使用仅由相关人员讨论决定。经座谈班子成员了解,大的项目资金开会研究少,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县交通局2020年12月173号会计凭证付毛家滩乡五丰桥建设资金49万元;2021年12月227号会计凭证付聂家桥镇、丰家铺镇、酉港镇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86万元、380万元、300万元,经查阅交通局党组会议记录,未见以上资金拨付集体讨论决定的相关记录。重大事项研究讨论不充分。查交通局党组2019年1月28日、2019年7月25日会议记录发现:在研究局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发放、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拨付等重大事项时,会议记录没有体现班子成员讨论过程。党组书记未坚持末位表态。通过查阅交通局党组会议记录发现党组在2021年1月28日研究6号大道沿线接点事宜时,党组书记未在末位表态,2021年9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推荐青干班人选,党组书记未表态。2021年11月4日局党组会议,在班子成员发言前党组书记就发表意见。2022年1月20日,局党组会研究交通局困难干部职工摸底调查情况时,党组书记没有在末位表态,而是在其他班子之前发表意见。
问题屡提不改。查阅交通局党组织书记2019年、2020年、2021年《履行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发现。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年年提没有整改到位;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也是年年提;关于“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连年提,没有改观。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刻认识到了“三重一大”制度是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表现;
2.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了5次局党组会议,研究了5项“三重一大”议题,每项议题均经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言,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和基层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均在会上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摆原因,对照原因建立台账,逐条整改,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由分管副局长刘腾方同志牵头把关,认真撰写了2022年度履行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并交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
问题12:选人用人机制不规范
经查阅汇报材料发现。交通局直属的三个二层副科级事业单位相互之间混岗混编现象比较普遍。道路运输中心借用水运中心3人、质安站6人;水运中心借用运输中心8人、质安站2人;质安站借用道路运输中心2人。
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局机关内设机构担任职务。
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随机抽查两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档案发现,未对其档案进行专审。
整改情况:
1.对全局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摸底,并建立了台账,形成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信息一览表、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机构编制一览表、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分布表、汉寿县交通运输局退休人员信息表;
2.2022年11月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
3.制定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档案清理工作方案》,对责任进行了分解,对全局事业编制人员档案进行审核,9本档案已经移交了县人社局,剩余档案预计9月底审核完毕,并移交县人社局。
问题13:基层党建工作存短板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通过查阅机关支部,海事支部2019-2021年党建资料发现。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严格,①老干支部活动开展不到位,除开会外其他活动基本未开展。②海事支部书记工作记录时间与支部会议记录开会时间不一致,支部会议资料不真实。党课质量不高,①机关支部书记2019年、2020年党课内容一致,且系网上下载。②海事支部书记上党课主要以领学相关文件、文章为主,没有自己撰写讲课稿。
支部委员调整不规范。通过查阅交通局机关支部、海事支部党建资料。机关支部支委成员有异动,但没有看到异动资料,支委成员发生异动之前支委没有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也未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没有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候补委员。海事支部2019年支委成员发生异动,支委没有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也未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在党员大会上没有进行投票,仅是举手表决。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通过查阅机关支部、海事支部相关资料发现。确定为中共党员发展对象,机关支委会无研究相关内容的会议记录。接收预备党员党员大会开会程序不规范,2019年8月16日、2019年12月3日分别吸收刘毅、黄金敏为中共预备党员,发展对象没有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社会关系等情况,入党介绍人没有介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支部委员会没有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没有进行无记名投票的程序。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查阅县交通运输局2019-2021年组织生活会资料发现。1.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前未进行集中学习,无会前集中学习相关记录;无谈心谈话相关记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未进行述职。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民主评议结果支部没有召开会议研究形成组织意见,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未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签名或盖章。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缺8人,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缺5人。2020年度、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一模一样。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一样。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表态发言材料一样。2020、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未集中学习,向各单位发放的征求意见表,没有收回形成问题清单。
整改情况:
1.整改以来,各支部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召开了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24次,党员大会4次;利用春节、学雷锋、植树节等传统节日丰富了主题党日活动;会前,支部书记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材料均符合要求;委派刘腾方、彭全贵、谭昌宏为机关支部、道运支部、水运支部党建指导员,共参与所在支部党建活动8次。
2.2023年1月11日,由局政工股牵头,对局属各支部党建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党建业务培训,使党建工作者对业务更加熟练;整改以来没有改选支委委员和发展党员;
3.2023年1月10日,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班子成员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站、中心负责人必谈,安排了专人征求部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指导各支部在2023年3月底前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谈心谈话,形成了问题清单,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对党的认识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2023年1月13日.由分管党建副局长刘腾方同志牵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对督查发现的4个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问题14:重大事项研究议而不决
查阅交通局党组会、局务会2019年2021年记录发现。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于2018年2月启动,局党组会、局务会2019年8月27日、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1日、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6日、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1月4日多次研究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上级要求2021年10月底完成改革工作)
整改情况:
1.2022年10月,由刘腾方同志牵头,组织局政工股、法制股赴临澧学习了综合执法改革先进经验,形成了《汉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在全局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采取借调的方式,补充交通运输执法队伍;
2.2022年10月,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同意,采取借调的方式,补充了执法队伍,在全局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采取自愿的原则,借调了50名执法人员至执法机构,保障了综合执法机构正常运转;
3.截止2023年2月25日,已完成2019年以来议而不决事项的清理,清理出花木兰车站历史遗留问题,并已报请县委、县政府妥善解决。
问题15:整治四风不彻底
未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的相关文件。未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两个文件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工作总结与汇报相关数据不一致。水运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中“共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86起,出动317次,对辖区客渡船进行了72次船旗国安检,查出安全隐患32起...对我县3家水运企业进行了50余次安全检查”,而水运中心主任刘家龙2021年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则为“共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26起,出动269次,对辖区客渡船进行了3次船旗国安检,查出安全隐患48起...对我县3家水运企业进行了18次安全检查”同一年度同一项工作数据不一致,且差异极大。
存在以会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县水运事务中心专题汇报中提到,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存在。
干部上下班纪律不严格。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办公室工作总结、质安站工作情况汇报、财务室工作总结均提到有工作人员上班签到不及时,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并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腾方同志牵头,办公室配合,严格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2022年11月14日,县水运事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由办公室牵头,对学习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县水运事务中心已进行了学习;县水运事务中心2022年9月、10月、2023年1月所有数据上报均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确保了数据统一;
3.健全了上下班签到制度,规范了请销假行为;由分管人事副局长刘腾方同志牵头,每月对局机关及所属二层事业单位上下班纪律进行了一次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限期进行了整改,整改以来,共督导检查了三次,发现签到表不规范、部分人员未注明去向等问题均已限期整改到位。
问题16:上届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经过本轮巡察,发现县交通运输局上届巡察反馈《执法程序欠规范》中指出“交通局路政大队立案、结案审批不严格,运管处、海事处使用法律文书格式不统一,告知内容不准确”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没有制定行政执法案件的合议规则;没有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合议,仅由执法承办人在执法承办单位进行了研究,行政主管机关没有审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失当。①同一违法情节处罚标准差异较大,甚至出现了情节轻的处罚额度比情节重的额度大的情况;②没有减轻处罚依据的给予了减轻处罚;处罚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报告指出多项问题,仅仅处理了其中一个违法事项,其他违法问题未见整改记录,且处罚程序失当,普通程序使用了简单程序;执法程序出现逻辑时间错误,处罚告知时间在前,现场询问笔录时间在后。
整改情况:
1.2022年1月10日,由法制股牵头,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了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次培训,学习内容共有四项:系统整体介绍及线上业务流程执法装备使用指导与讲解、调查人员办案功能使用培训、系统模拟操作安监、案件模拟(系统使用指导),2023年1月以来,共办理案卷41件,均使用行政执法系统办理,统一了办理流程、处罚标准。
2.印制了《湖南省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五十套,分发至各执法单位,督导各单位于2023年1月15日前进行了集中学习,2023年1月16日,由局法制股牵头,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对各单位执法人员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局通报,并已限期整改到位;
3.制定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1月10日,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由局法制股牵头,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执法现场,进行了1次现场督导检查,对执法不规范人员1人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已限期整改到位;
4.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2023年1月4日,局党组对县纪委监委作出了书面检查,同时,2023年1月12日,局党组对路政大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真改实改,规范执法行为。
问题17:经责审计问题部分未整改
“2019年至2021年,县交通局以劳务费的形式列支梅其才、肖广军等10位长期聘用人员工资54.55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责令单位改正,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养护项目未办理竣工结算357.51万元...责令单位改正,及时完善结算评审等相关手续”;“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3.48万元,责令单位改正,及时收取欠缴的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
1.截至2023年2月,已完善了梅其才、肖广军、谢明初、童仲保、罗金枝、王瑞梅劳务手续,采取劳务外包的形式,与恒正物业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并通过电子卖场进行了支付;
2.截止2023年2月25日,已收取了2019年工会会费3.48万元;
3.统一集中处置,按照财政规定办理了汉寿县2022年农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清灌缝向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项目预结算。
问题18:机构编制
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划(试行)》。
“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未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立法制股、路政大队、监察室、渡口所;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将挂牌机构财务股、基建股独立运行,每个挂牌股室均明确了股室负责人(雷慧军任财务股长、文先祥任基建股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只对外挂牌,没有按“三定”规定运行开展工作。
存在混编混岗现象。有9名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内设机构任职。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截止2023年2月25日,各二层事业单位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2023年1月15日,由局政工股牵头,采取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均组织了集中学习。
2.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设置股室,撤销了法制股、路政大队、监察室、渡口所;补充执法队伍,在全局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采取自愿的原则,借调了50名执法人员至执法机构,确保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有序开展。
3.2022年11月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对相关人员职务进行了调整。
问题19:选人用人
二层骨干交流轮岗不经常。查阅交通局干部任免文件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发现。交通局内设机构重要岗位负责人长期不转岗,存在廉政风险。
事业编制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随机抽查蔡忠、曹战波两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档案发现,未对其档案进行专审。
整改情况:
1.2022年1月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事调整工作;对相关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摸底,建立了台账,人员调整后,我局没有任职期限满5年的股室负责人未轮岗的情况。
2.制定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档案清理工作方案》,对责任进行了分解,对全局事业编制人员档案进行审核,9本档案已经移交了县人社局,剩余档案预计9月底审核完毕,并移交县人社局。
问题20:意识形态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
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更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要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强化整改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真正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上持续用力,将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效果。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
局班子成员靠前站位、亲自过问,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要围绕工作部署,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下足功夫,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一是抓学习教育提升理解力。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结对帮扶基础较弱的干部职工提升技能,尽可能让每个岗位都能够形成A角B角互换的状态。二是抓标杆模范提升引领力。领导干部做好队伍的“领头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细化党组织“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严格履行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发挥“传帮带”作用。三是抓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队伍建设重在常抓、细抓、长抓、实抓,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指导,以政治教育为支撑点,以业务培训为着力点,以体能训练为突破点,以绩效考核为切入点,以强化督查为制高点,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队容风纪管理。四是抓制度规范提升执行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规范程序,操作规程,严抓审查,提升效能。五是抓精细管理提升落实力。全面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车辆、后勤保障、财经、队伍等管理,坚持事务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切实增强职工群众的参政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三)举一反三抓长效
对问题整改,既要就事论事、一抓到底,也要触类旁通,推动问题系统整改。要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由点及面、由表及里,在全面对照整改面上,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制度的落地生根。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倒逼队伍“跳进来摸高”,“扑下去干事”、“跑起来争先”,“大踏步前进”,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的成果体现在推动交通运交通运输工作发展中去,助推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5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