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5:32:16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1014日,巡察组向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后,为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把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当日晚上,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时任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南林要求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清自查自纠活动,确保反馈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会上成立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时任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南林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敏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傅功奇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副主任王亮、纪监室主任汤世杰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整改日常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按照局领导分线管片工作要求,带领分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因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岗位调整,2022年11月8日,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林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反馈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公安局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首先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时限、整改情况、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二是召开调度会,统一思想,增强问题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担当意识,切实解决好公安机关在县委第巡察组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整改落实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造成影响的依纪依规处理。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针对整改问题的难易程度,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意见,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纠正到位。

截至220日,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含3个专项检查问题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追缴资金1.2313万元,提醒谈话责任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28通报批评6个责任单位;完善制度25个、制定方案2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作风建设不严

不遵守上下班纪律。

整改情况:

1.对巡察组交办的不遵守上下班纪律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核实了相关人员情况,2023年5月23日至24日,督察大队大队长胡军锐对涉及的10人逐一进行了警示性约谈,并签订了承诺保证书。以上人员均表示以此为鉴,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警纪警规。

2.加强日常监督。全局加强民辅警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各管线片分管局领导每周对分管单位的业务进展、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察大队每周随机抽查各二层单位的值班备勤、警容风纪等情况,整改以来,共开展督察150余次,发布督察通报48篇。进一步强化了警容风纪整肃,规范了工作行为,全局民辅警遵纪守规自觉性明显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出台了《汉寿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审批和重要会议活动请假制度》,规范了请销假手续。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全局共有461名民辅警请假,并递交了请假报告。其中,因公请假90人次,因私请假371人次,均按程序执行到位,没有违反制度的情况。

4.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2023年1月18日,县局召开局务会开展集中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陈林同志强调,一是认识要再提高。二是学习要再加强。三是责任要再加压。四是督导要再加力会后编印《条令》学习手册下发到每位民辅警手中,掀起全警学习的高潮。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增强了全警“条令”意识,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和自觉性。

问题(二):财务报销流程欠严谨

财务报销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十条严禁”内容,对报账程序及要求进行调整,重新制定了本局《汉寿县公安局费用报销单》,《报账明细单》需附销费用报账明细单、注明单位报销票据张数、金额以及合计数方可报销,保证报账的真实合理有效,规范了财务流程。自整改以来,所有报销均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销。

2.开展自查,2023年2月由警保室牵头,联合局纪检室(内审)开展了一次自查审计,发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费支出无宣传图样照片等;二是差旅费出差事由不够详细。要求两个报账单位补充了宣传图片等相关佐证资料和相应消费明细单,以上两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3.加强培训,9月25日,由警保室牵头在县局十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全局各二层单位报账员的培训,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公务卡结算管理要点、及预算法部分内容以及差旅费及相关费用、讲解报账流程、保障要素、财务纪律和责任,解读了《汉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提升了业务素质,确保财务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问题(三):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

学习装门面,应景交差;“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政治机关建设领导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

1.制定了《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2023年1月15日,下发了征求意见的通知,广泛征求了意见,于2023年3月2日在县局7楼党委会议室召开。党委班子成员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的八个方面内容,深刻反思反省、查摆问题、剖析症结。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县党委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带头对标对表,勇于推进自我革命,领导班子建得更强,有力推动我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2.组织学习,自2022年9月以来,每月党支部会议通知里,明确了本月开展理论学习的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每月上报了会议记录至政工室存档。例如:9月份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全省党内法规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等,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操作手册文件的通知》等,通过支部集中学习的形式,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让每位民辅警熟提高认识和理论素养,保障学习取得实效。

3.开展一系列主题警营活动。根据上级部署,县局先后制定了《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2022年1月4日印发)、《汉寿县公安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方案》(2022年11月15日印发)、《2023年“索警”大讲堂培训计划》(2023年2月9日印发)、《汉寿县公安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5月30日印发)等,并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组织了1次“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誓师大会,于2023年2月10日组织了1次“薪火相传”师徒结对活动,于2022年6月29日开展了1次“创建清廉警营 锻造汉寿铁军”十大主题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了7期“索警”大讲堂,邀请了朱崎仁、陈俊豪、曾文杰等人到场授课,开展了3次“谈廉说纪”,开展了135次“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组织了12期政治学习,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内容,观看了《铁纪强警》等警示教育片。各支部以“五化”建设为支点,均按要求落实到位。开展辅警队伍集中教育培训活动,整改以来,组织300余名辅警开展集中学习2次,观看了湖南省英模代表记实片《英模之光耀三湘》,学了《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常德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签订了《汉寿县公安机关辅警严守“十条禁令”承诺书》等,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警营活动,提高了全局民、辅警的凝聚力、战斗力。

4.2023年1月18日,由彭敏同志对太子庙派出所班子成员集体提醒谈话,对作风建设、廉洁从政、履职履责等方面提出要求;2023年1月19日,太子庙派出所组织作风建设学习,所长领学了《湖南省公安机关民警交往行为规定》等文件,与会人员人人表态,做到人人警醒。

5.整改以来,各管线片分管局领导分别督导分管单位党建工作5次,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各单位均已落实到位。

问题(四):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有差距

(此问题属于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于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不足

安全生产工作有不足。经查阅党委会议记录,与相关分管负责人及二层骨干座谈发现,2019年-2021年县公安局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完善。

整改情况:

1.党委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召开18次安保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调度会。巡察整改以来,3次召开安保工作专题部署会,10月3日,徐南林同志主持召开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风险隐患摸排工作部署会。2023年1月10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林主持召开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部署会。2023年4月5日,陈林同志主持召开“清明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调度会。充分保障了重要节点社会大局治安稳定。

2.制定了《汉寿县公安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汉寿县公安局2022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汉寿县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指挥部,由时任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红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敏任副总指挥,县局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订了《汉寿县大型群体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分为总则、风险评估、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7部分内容。制定《汉寿县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队所捆绑工作方案》根据工作任务,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所队进行捆绑,机关单位20个所队对应捆绑24个派出所,实行工作共推,责任共担。制定《汉寿县公安局参与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时消除既有房屋隐患,《汉寿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22年安全生产专题集中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内容,组织党委进行了集中学习,制定《汉寿县公安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针对7类共性问题、5类专项问题进行了部署,《汉寿县公安局监管场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汉寿县拘留所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防》,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监所安全提供指导。

3.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巡察整改以来,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对民爆公司检查12次,对烟花爆竹公司检查6次,对“九小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3000余次。二十大安保维稳期间,时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南林深入基层派出所督导检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2次。分管领导对拘留所、看守所安全检查了1次。通过督导检查,及时排查了各单位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整改。

4.研究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关于产业园区治安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方案》,方案中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目标和5项工作任务,提出4点工作要求,制定了《汉寿县公安局园区联动联防协作机制》和《汉寿县产业园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中确定了联席会议组成单位、主要职责以及工作规则及要求,根据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开展了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各责任单位根据省厅园区治安风险隐患重点问题清单30项任务目标对标对表逐一排查,定期对辖区企业进行了安全排查,2023年以来,对发现的潜在的安全隐患开具了57份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问题(六):重要部署执行落实成效不明显

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够;专项打击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汉寿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汉寿县公安局常态化扫黑除恶坚持“打早打小”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工作调度会8次,机关以及各派出所张贴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00余条,发布征集线索通告2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专项行动,摸排上报线索6条,收到县扫黑办移送线索21条,办结回复3条,目前为止我局办理2起涉恶集团案,破案13起,刑拘16人,移送起诉6人。其中“贺旋等人涉恶集团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明确“汉寿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县直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职责”,制定《汉寿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汉寿县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汉寿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细则》,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14次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涉电诈工作,2023年1-5月,全局共破获案43起,刑拘电诈犯罪嫌疑人18人,刑拘“两卡”黑灰产犯罪嫌疑人62人,破获偷越边境犯罪嫌疑人4人的成果,全县开展反电诈宣传活动353场次,张贴宣传标语87条。通过县融媒体和省市县发布打击治理工作相关报道73篇,广泛推广注册国家反诈APP安装。

3.出台了《汉寿县2022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汉寿县2022年禁毒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汉寿县2022年“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全省深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汉寿县毒品问题整治机制》、《汉寿县2022年农村毒品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26活动、“六进”活动及禁种铲毒活动制定专项方案,召开专题调度会13次,对2023年的禁毒工作进行了部署,该街道所有吸毒人员建立了详细的个人帮教档案,每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了动态管理。2022年度禁毒工作在大区县(市)排名第六,已于2023年5月顺利摘牌。

问题(七):党委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重视不够;管警治警松软;日常教育待加强;廉政监管有缺位。

整改情况: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的重点工作,党委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月4日,1月25日,2月9日,时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红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剖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清单,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组织二层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出台了廉政建设《汉寿县公安机关政治建警二十条》和《汉寿县公安局财经纪律规定》、《廉政家访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清廉警营建设。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集中学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公务用枪管理规定》等文件。

2.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汉寿县公安局党委“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2021年全局公安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会上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出4个问题,党委班子成员立行立改,成效明显。27个党支部同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会传达学习“转作风、刹歪风、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并签订了承诺书。

3.规范了“两同时”谈话制度,分管局领导、所队室长与本单位民辅警开展了至少每月一次的谈心谈话,被谈话人有谈话记录和签字。

问题(八):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待加强

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1.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窗口为民服务工作制度化、长期化。5月18日,副局长张扬到服务中心督导工作人员在岗服务工作情况,5月20日,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红到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开展督导“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活动,5月26日,纪检组长王庆国带领督察、纪检工作人员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发布督察通报1份,现场提醒谈话2人。    

2.积极受理信访投诉,2022年10月以来,纪检监察室共受理信访线索4条,办结4条,均已息访,无重复上访问题,及时化解了警群矛盾,维护了民警的利益。

3.全面落实警务评议工作要求,对省、市推送的不满意样本及时推送至责任单位,2022年督察大队共推送不满意样本197起,电话回访197起,上门沟通20余起,化解矛盾30余起,并向督察大队反馈核查整改结果形成了台账。出台《警务评议考核办法》,将涉警投诉与单位、个人的评先评优晋级晋升挂钩,全局有25个二层单位因警务评议被扣分,局督察大队将扣分明细上报至指挥中心纳入绩效考核。

4.开展派出所窗口户籍人员业务培训,4月26日上午,公安局召开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分管人境工作的副局长张扬作重要讲话,派出所长、原户籍工作人员和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龙阳所、太子庙所、蒋家嘴所新增加的5名户籍工作人员共53人全部参会。会上解析了户籍管理工作相关问题,对2022年人境业务工作进行了培训,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2年度常德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等,提高户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提醒谈话、自查整改。4月26日下午,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召开全体民辅警会议,认真剖析人境窗口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参会人员逐一发言表态,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令行禁止,注意服务态度,文明用语,争创人民满意公仆。

问题(九):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民辅警违规接受群众财物。

整改情况:

1.编制了关于办案不规范的典型案例1期,并在2023年2月24日第二期“索警”大讲堂培训班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沅澧安澜·春夏龙阳”专项行动调度会上进行了学习。

2.2023年2月16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傅功奇到坡头派出所、湖州派出所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剖析会,开展深刻剖析,与会人员人人发言,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全面推进清廉警营建设,2023年1月6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陈林召开清廉警营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汉寿县公安机关2022年度落实巡察整改推进政治建警实施方案》、《汉寿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工作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二层机构负责人根据家访对象和内容填写家访记录表,《汉寿县公安局推进清廉警营建设“三创两评”工作方案》,积极参与清廉机关、清廉所队的评比,激发争先创优热情。出台《汉寿县公安机关巡察整改提升强化政治建警“十改”工作措施》、《汉寿县公安机关政治建警二十条》,从制度的层面规范民辅警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纪依规处理,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内民辅警收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采取扣分、取消评先资格。整改以来,2022年被立案调查以及受到组织处理的民辅警,在年度全局绩效评估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中被取消2022年的年度评先资格。

问题(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够

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

1.纪监室配合警务保障室公务接待消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将不合理的报销经费退缴至国库,纪检监察室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郑某某表示今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2.进一步严格全局公务接待的审核把关程序,公务接待报销凭来客单位的接待公函、我局填写接待通知单并附发票、消费明细,公务接待报销单需单位经手人、单位审核人签字、局警保室主任、内审、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核方可报销,巡察整改以来,共报销公务接待费3笔,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公务接待报销单。

3.一是将12台电动巡逻车全部予以集中封停;二是对6台燃油公务用车分步解决问题:1.已经从省公安厅一所一队警务车辆配置中为特巡警大队置换了1台无牌车辆;2.对正在使用的38台编内车辆进行内部调剂,调出2台在编车辆将“快警平台”正在使用的2台无牌车辆进行置换;3.将人境大队、湖洲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共3台无牌车辆予以集中封停。

4.2023年2月13日,由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敏分别对未在定点维修的车辆涉计单位的责任人以及对不合规的加油票据所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进行提醒谈话,并由当事人写出了情况说明。以上票据虽不规范,但均为公务,以上人员均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县局财务规章制度报销。

5.2023年4月14日,县局警保部门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公务接待必须由来客单位出具公函、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予以接待。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3年2月1日,组织开展了公车管理现场培训活动会,再次严明和学习纪律要求,车辆加油一律使用加油卡,维修一律在定点维修点,出车一律使用公务用车审批表,公务接待加油严格公务接待审批。自巡察整改以来,公务用车均使用《公务用车审批单》后方可出车,严格一卡一车加油,车辆维修定点在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未发现违规加油或不在指定地点维修的情况。

6.警保室牵头对2019年至2021年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问题(十一):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记账不合规,未做到一一对应;借款超期记帐;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案件信息费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

1.从2021年3月开始,我局已经全面推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截止目前,不存在财务借款行为。

2.出台《汉寿县公安局涉案财务管理规定》,《公安业务信息费支出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涉案财物上缴规定和信息支出规定。

3.警保室牵头对2019年至2021年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未再发现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十二):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不合规

报销附件不全、程序不合规;重复报销差旅费;发票多开、资金多付;工会账目列支老干部福利。

1.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十条严禁”内容;制定了本局《汉寿县公安局费用报销单》,对报账程序及要求进行了完善。

2.2022年12月20日,局工会组织警保室负责工会财务的民警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工会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在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工会支出经费来源,非工会会员福利支出不在工会账目中列支,巡察整改以来均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列支。

问题(十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工程项目招投标走形式;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工程款支付管理混乱;工程项目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

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汉寿县公安局项目管理意见》的办法,明确所有项目由党委决策、专人管理、纪监室全程跟踪监督。

2.制定了《汉寿县公安局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和工程项目报账审批表,明确3万以内预算外资金由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3万至5万预算外资金由局长审批,5万元以上预算外资金经党委集体研究。2022年3月,汉寿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搬迁后,目前没有工程项目,不存在工程款支付问题。

问题(十四):执法办案不规范

涉案款物处置不合规;担当尽责有不足,执行拘留违规搞变通;保证金收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1.局党委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2.出台了《汉寿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拘留所严格按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进行管理。整改以来,分管监所局领导对县看守所、拘留所开展了5次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

3.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汉寿县公安局涉案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证金收取程序和涉案财务管理规定,整改以来均按规定执行。

问题(十五):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党委会议、行政会议不分;激发队伍活力办法不多;警营文化开展不足,民辅警归属感不强。

整改情况:

1.制定了《中共汉寿县公安局委员会仪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的基本原则、组织、范围、程序、执行、要求等内容,区分了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召开行政会议3次,党委会议19次,均在会前由指挥中心收集会议议题,报召集会议的局党委书记审批。

2.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队伍建设3次,畅通了民警职级晋升渠道、落实了辅警公共招聘制度。

3.制定了《汉寿县公安机关巡察整改谈心谈话活动方案》,落实了每月至少一次的谈心谈话工作,主要负责和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同志谈,主要负责同志与本单位民辅警谈的形式,并形成了谈话记录,通过谈心谈话,切实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情况。政工室梳理了50岁以上民警的名单,由分管局领导开展了正面引导、谈话交流,同时对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建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组织50岁以上老民警个别谈话132场次,老民警建言献策,为汉寿公安提出23条宝贵建议。

4.制定了全局年度警营文化活动规划,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警营文化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了7期“索警”大讲堂,邀请了朱崎仁、陈俊豪、曾文杰等人到场授课2023年1月10日,举办了“汉寿县公安局庆祝2023年第三届中国人民警察节活动”县委书记周功表应邀参加并发表重要讲话。通过开展丰富的警营活动,进一步活跃了警营文化生活,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民辅警荣誉感、归属感。   

问题(十六):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会专题研部署党建工作不实;阵地建设有缺失;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

1.2023年3月14日,阳派出所召开了一次组织生活会与会人员人人发言,通过举一反三,进行了深刻剖析;所内对本年度的党建资料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2023年3月2日在县局7楼党委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对部署党建工作不实的问题进行剖析,党建工作分管局领导对自己主抓工作不实的问题进行剖析,其余班子成员也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做出自我批评,汲取教训。

3.2022年11月18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对预备党员进行预审事项,2022年12月9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对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事项。

4.制定了全局全年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每月下发到了各支部,2022年11月20日,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林打牌株木山派出所调研督导党建工作;2022年10月23日,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敏到巡特警大队督导党建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8月24日,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吉华到人境大队督导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经过督导,发现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主题党日活动年度方案与每月实际开展活动不相符合等3个问题,到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5.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支部“五化”标准,每个支部完善了阵地,全局共开设了27个党务公开专栏;公开了党费收缴、党建经费开支、党组织的其他重大事项等相关情况。

6.制定了《关于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下发了《汉寿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通知》,明确了任务。分管领导参加了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等支部活动。

7.局班子成员对全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督导。2022年11月20日,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林到株木山派出所调研督导党建工作;2022年10月23日,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敏到巡特警大队督导党建工作落实情况;2022年8月24日,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吉华到人境大队督导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经督察发现了未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党课准备不充分、“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不够全面、主题党日活动年度方案与每月实际开展活动不相符合等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十七):组织程序和纪律落实有不足

临聘人员、辅警招录把关不严;内部轮岗交流不够。

整改情况:

1.经清理,未发现派出所私自招聘辅警的情况,所有辅警均按县委要求,在《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出台前招聘。

2.2021年1月1日《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出台后,汉寿县公安局未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3.由政工室牵头,全面清理了全局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干部任职年限管理规定的民警50人,形成了“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应当、必须交流但未交流人员清单”,建立专门台账。在2022年12月全局干部队伍调整时,进行了全部轮岗。

问题(十八):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编制管理不规范;“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十九):执行机构编制其他政策规定情况

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以来,政工室对全局所有民警编制系统进行了核准,先后核准了人员岗位、录用时间等各项数据,截止目前,核准已经完成。

2.迅速开展了实名制系统信息登记情况清理,已补充登记了岗位信息、职级信息等基础信息39条,2022年新招录的6名新警,已按照编制结构表,更新到位。

问题(二十):选人用人征求意见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二十一):违规借出人员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二十二):违规违纪人员较多

整改情况:

1.汉寿县公安局党组中心集中学习了《湖南省公安机关改进作风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规范民警交往行为规定》、《汉寿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五个一律”纪律规定》,全年组织了12次集中学习,政工室保留了会议记录。

2.日常管理,印发了“每月考勤表”和“民警加班情况统计表”,各二层单位按实际填报后上报政工室内核对保存,作为每季度民辅警绩效考核依据。

3.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政治建警二十条》,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

4.严格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制度,将年度内受到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的民辅警与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年度绩效挂钩,形成震慑与长效机制。整改以来,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年度绩效均按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问题(二十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整改情况:

1.2023年1月9日,县局出台了《2023年汉寿县公安局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和《汉寿县公安局党员学习教育督导方案》;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法治思想教育等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

2.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汉寿县公安局宣讲团”,先后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3次活动。

3.“索警”大讲堂开展以来,先后组织了7次培训,第一次培训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林主讲了“守正”、“求索”、“奉献”、“鼎新”的“索警精神”及公安侦查破案工作等内容,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培训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保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处警第一现场操作规范等学习内容。全局民辅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为契机,撰写了500余篇学习心得。2023年4月29日,出台了《汉寿县公安局“践行二十大 忠诚保平安”演讲比赛方案》,78名民辅警参加,到目前为止,已通过初选,37名民辅警进行了复赛。

问题(二十四):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二十五):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严谨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政治坚定,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把县委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全面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强化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组和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主动配合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55678

 

 

                  中共汉寿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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