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0月14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0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强化领导,提高站位抓整改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是政治巡察,其本质是政治监督,通过巡察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只是巡察的上半篇文章,关键在于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的每一项任务都要从完整性和严肃性两个方面把握整改标准,按照纠错、追责、剖析、清理、建章、坚持六个步骤全面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进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祥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金淦、戴学明同志、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立新同志、总工程师刘赞时同志、人防办专职副主任刘球同志分别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质监站、安监站、政工股、计财股、执法监察大队、市政所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张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熊辉、徐斌同志任副主任。
(二)细化举措,明确方向抓整改
此次巡察组反馈交办给我局的问题共31个,个个都是一针见血,直中要害,且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局党组再三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以落地见效为最终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提请局党组会研究。经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共同努力和局党组的严格把关,几易其稿,最终将整改工作方案定稿。
(三)压实责任,严明纪律抓整改
局党组对于此次巡察整改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做到工作措施再细化、再加强,工作责任再明确、再压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要科学分析研判、调度督导,带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以倒逼机制推进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开展;三是各责任部门要对照具体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责任领导要牵头管总、及时沟通协调,确保统筹推进,整改任务不打折扣;四是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完成计划,集中精力攻坚,快马加鞭推动问题整改。五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真抓实改,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全面补强弱项短板,高质量完成本次巡察集中整改攻坚任务。
截至2023年3日,巡察组反馈的31个具体问题(含3个专项问题11个),整改完成31个,批评教育、提醒谈话16人次,完善、新建制度2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工作监管不够,安全意识不强
截至2022年5月31日有5家燃气企业(弘铭、润通、永悦、晨护垸、三峡压缩)燃气经营许可证过期,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90日内,向发证部门延续申请,而永悦和三峡压缩燃气经营许可证过期超六个月(2021年12月14日过期)仍在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强化了日常监督检查。抽调精干力量每月对燃气安全开展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交办、限时整改。截至2023年3月底,共计开展安全巡查36次,下达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2份,发现安全隐患135处,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2.加强了燃气安全培训。我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在新花木兰汽车站旁组织开展了一次天然气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本次演练参加人员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及险情相关单位成员,通过此次演练,大大提高了燃气经营、使用企业员工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开展安全培训,燃气办对各企业随机督导检查,且已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预计5月中旬,将对全县送气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举办考试,考试合格后上级管理部门将对合格者发放送气工证。
3.加大了隐患整改力度。对巡察发现的5家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超期的问题,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迅速推动整改落实,上述5家燃气企业均已完成经营许可证换发。
4.严肃了工作纪律要求。住建局党组在10月28日和11月3日对燃气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确保燃气领域的安全。
问题2: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不到位
(1)2021年3月25日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专题研讨会,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学史明理”发言稿为网络原文抄袭。
(2)2020年7月1日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上的党课,《不忘初心话担当 牢记使命尽职责》党课稿为网络原文抄袭。
(3)2019年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组织生活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协助工作力量薄弱的司法所开展工作”。住建局并没有司法所。
(4)2021年昇晖市政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出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定位。网抄材料“绿色高地、枢纽新城”为淮安市定位口号。
(5)2021年7月昇晖市政党支部个人党史学习心得感悟材料为网络原文抄袭。
整改情况:
1.11月22日,住建局党组书记就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学史明理”发言稿为网络原文抄袭的问题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同样的问题不能再发生;10月19日,昇晖市政党支部书记就此次巡察提出的两个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相关同志引起高度重视。
2.11月16日,住建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机关党支部书记就“学史明理”专题研讨会、发言稿,及局机关党支部《不忘初心话担当 牢记使命尽职责》党课稿为网络原文抄袭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0月19日,昇晖市政党支部召开了支部委员会,会议就此次巡察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截至2023年3月,政工股已审核二十大会议精神学习笔记20份,均未发现类似问题。
3.12月17日,昇辉市政公司党支部开展了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12月8日,住建局党组开展了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第三卷》、《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并交流了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问题3:关注民生不够,服务意识不强
(1)信访工作职责不明确,存在信访档案缺失、归档不规范。
(2)公文处理不规范。
(3)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住建局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制定了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图。
2.住建局建立健全了公文处理制度,制度涵盖了收发文处理的步骤和流程。
3.市政所建立健全了《财务支出绿化项目审核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纪律,依照审核制度开展工作,使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5: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无公函接待。
整改情况:
11月9日,住建局党组书记就公务接待报账不规范的问题对时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室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已作出深刻检讨并提交了书面检查。
问题6: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程序不规范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7:工作推诿,信访化解不彻底
(1)龙阳街道宝塔河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已招投标)被宝塔河社区居民举报到县信访局后转交住建局调查处理。
(2)通过座谈及举报材料了解到,该局对沧浪街道回回社区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和八角楼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工程(已招投标)等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到位。
整改情况:
1.5月26日,我单位收到该信访事项立行立改问题的移交表后,立即做出了工作部署,副局长负责调度处理此项工作,局监察大队牵头,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全力配合调查,并出具了该信访事项的调查情况说明。
2.我单位研究并下发了分工文件,理顺了相关股室职责职能。
问题8:违规用人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9: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
(1)作风建设,抓而不实
查阅住建局党组会议记录发现:2021年1月12日党组会记录对省委巡视组交办住建局三人上班时间缺岗外出问题进行组织处理(诫勉谈话),而2021年6月14日党组会议记录中因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不在岗),导致主要领导参加县委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迟到,对相关责任进行研究处理;2020年12月23日,县住建局会议记录中市政所一名人员因酒驾受警告处分,而2021年6月18日,该局一名退休副科干部因同一酒驾问题,党组研究给予警告处分。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作风建设虽有治理,但震慑不够,治而不止。
(2)干部考勤制度坚持不到位
查阅住建局2021年5月23日至27日签到打卡情况(员工在岗情况表)发现:①部分干部职工未录入指纹打卡签到信息,未打卡签到;②5月23日至27日,共有干部职工11人上班未签到打卡。
(3)早退现象突出
6月2日对住建局和市政所上班情况进行临时检查发现:①下午3点半住建局三位同志不在岗;②下午4点半市政所一位同志不在岗,一位同志请假未办请假手续。
(4)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有待加强
局党组没有出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文件,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相关资料;监督执纪(单位纪律,作风检查,抽查或暗访)没有单位工作通报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治理没有相关资料和汇报材料。
整改情况:
1.12月15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汉寿县住建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并传达学习了《汉寿县住建局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和《工作作风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会议着重强调了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通过此次会议学习,强化了作风纪律。
2.截至2023年3月,上班未签到打卡的11人均向住建局党组做出了检讨,并已全部录入干部职工指纹,执行上班打卡签到;11月15日,住建局党组书记就干部管理不严格、指纹录入不到位的问题对时任办公室分管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三位不在岗同志已向住建局党组做出了检讨;市政所两位同志均做出了检讨。经过此次整改,工作作风纪律得到了提升。
3.自整改以来我单位开展了1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重点学习了考勤管理制度;局党组书记就干部管理不严、从严治党的问题对重点股室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2次谈心谈话;办公室对干部打卡考勤情况进行了2次通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4.住建局出台并下发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文件,文件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明确了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内容以及强化保障措施;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1次口头提醒谈话;同时,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了评议,评议结果均为合格。2023年2月6日,住建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将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月10日,住建局召开领导政治建设考察会议,并在班子成员中开展了评议。
问题10:管理有漏洞,履责不到位
混凝土行业管理有漏洞
通过谈话和走访了解,住建局建工站仅负责对混凝土行业资质申报;市局审批履行管理职责;质监站对有资质的混凝土公司在混凝土生产过程和成品质量上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而安监站只负责混凝土搅拌车的安全日常管理,而住建局对混凝土行业负有管理责任的“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股”没按三定方案要求设置。
全县有混凝土搅拌企业共26家之多,其中非法混凝土搅拌站15家,没有进行查处,为工程建设行业埋下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住建局设置了“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股”,完善并下发了分工文件,明确了该股室的职能职责。
2.12月16日,住建局总工程师带队开展了复查工作,对涉及没有办理资质以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相关商混企业进行了督办,并对所属乡镇下达了工作联系函,对岩汪湖镇、毛家滩乡、蒋家嘴镇等未完成整改的商混企业进行了关停处置。
问题11: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欠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
(1)制度不完善。
(2)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
1.我单位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经研究决定,党组会议的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自整改以来,我单位均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2.住建局就2022年的2个“三重一大”研究事项进行了自查,均落实了会议集体决策,形成了党组集体意见,没有再发生类似情况。
问题12: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肃、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1)住建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5月12日以工会登山比赛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并设奖金。
(2)市政所党支部2021年6月5日以恐龙乐园亲子游玩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
综上所述:用其他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没有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整改情况:
1.11月15日,住建局机关党支部对政工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政工股股长引起了足够的重视;11月29日,市政所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支部委员表示会吸取教训,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12月2日,住建局就“学习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务工作者”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市政所建立健全了主题党日活动预审制度。截至2023年1月,市政所已组织4次主题党日活动,均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审核及执行。
问题13: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
党建资料不严谨。
整改情况:
11月8日,住建局党支部书记就党建资料不严谨的问题对政工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政工股股长引起了高度重视;11月28日,市政所党支部书记就党建资料不严谨的问题对支部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支部委员认识到自己的学习不足,工作还不够严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14: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缺失
原市政所一名党员留学归国后,没有进行恢复党籍的相关程序工作,也没有进行党费补缴。
整改情况:
2023年3月,市政所党支部通过补缴党费告知书的方式对接了其本人,告知了应补缴党费事宜,并出具了情况说明。
问题15:党组织印章使用不规范
(1)住建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用的局函头纸,盖的单位行政公章。
(2)住建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8、9、10月的党日活动方案盖的单位公章。
(3)住建局党组班子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方案用的局函头纸,盖的单位行政公章。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县住建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印章的使用范围、印章的使用要求、印章的保管,自整改以来,印章的使用均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11月2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干部大会,对党组行文格式和印章使用规定进行了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强化了工作意识,加强了印章源头管理,并建立了印章使用登记台账,截至12月,所有印章使用的文件和经办人均进行了登记。
3.截至12月,我单位对近三年各类活动方案用印情况开展了自清自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问题16:党组会决策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有缺失
(1)党组会决策落实不到位
查阅2021年1月12日党组会议,党组决定“从明天开始实行上下午打卡,完善干部上下班机制,外去办公室登记回来销号,外出去向牌规范”。而2021年6月22日该局印发的《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工作制度》(汉建发﹝2021﹞10号),第5页“实行上班指纹签到时间为上午8:00以前”,没有规定写下午打卡,制度文件没有落实局党组会议要求。
(2)制度建设与上级有关精神相悖
①查阅2021年《住建局制度汇编》发现,局党组成员办公室卫生由物业公司每日清扫,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悖。
②查阅2020年《住建局制度汇编》发现,对规费征收,没有政策的减免须经局长审核才能给与适当优惠,与“三重一大”规定有悖。
整改情况:
1.修订和完善了《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工作制度》,本制度强调了工作作风纪律,明确了上下班打卡规定。自整改以来,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按照规定打卡上下班;对于《住建局制度汇编》中“局党组成员办公室卫生由物业公司每日清扫”和“对规费征收,没有政策的减免须经局长审核才能给与适当优惠”规定的问题,已于11月29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局党组成员各自负责办公室的卫生清扫,且涉及到“三重一大”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执行。
2.11月16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学习《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基本工作制度》,经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意识。
3.11月29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党风党纪和“三重一大”规定的学习,经过此次学习,大家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
4.截至12月,我单位全面梳理清查了2020年以来党组会决策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与上级有关精神相悖问题,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问题17:工作机制有待改进,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1)内部股室之间配合协调不够。
各股室之间(人防股、行政审批办、招投标办建筑工程管理站、质监站、安监站)数据不一致,口径不统一,信息沟通不及时。同时,谈话了解到各股室力量配备不平衡,工作中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不高,营商环境优化不够(质监站和安监站分别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同一项目同天接待二至三班人马情况),业务股室资源没有共享,形成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
(2)工作机制不合理。
建设执法大队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服务工作,法制股长兼任建设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形成了相关职能股室“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监督自己”的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
1.截至9月,住建局采取人才引进、公开招考等方式新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对人员力量不足的股室进行了人员调整(招标办新增1人、办公室新增1人),并制定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将依法履职情况、优质服务情况、文明执法情况、监督管理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积分细则。
2.11月7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经会议研究,免去了法制股长兼任职务,并独立设置信访接待室,任命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为信访专干,会后形成了会议纪要。
问题18:把关不严、违规决策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19:未按三定方案设置机构,人员混编混岗
(1)住建局未按2019年“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未设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事务管理股(其中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事务管理股设在住保中心);
(2)混编混岗现象严重。
(3)编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11月7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事务管理股的挂牌设置及3名相关股室股长的职务任免,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及任免文件。
2.对不符合在行政股室任职的相关人员予以了免职,并形成了任免文件,提高了工作意识。
3.混编混岗人员均已退回原编制所在业务股室工作,且均已实行打卡签到上班。
问题20: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21:干部管理欠规范
村镇站干部长期请假,超期仍未返岗。
整改情况:
截至9月,该同志已办理完辞职手续,政工股已按规定办理该同志编制下编以及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报停的手续。
问题22: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抽查单位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均无关于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及认定表,存在档案资料缺失等情况。
整改情况:
1.明确了档案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管理;12月14日,我单位组织档案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局四楼会议室开展了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着重学习了档案的整理与编目。
2.12月14日,我单位抽查了5名局事业编干部档案,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问题2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例如,在2021年9月2日的局党组会议上讨论三名干部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的事项时,“一把手”没有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
1.我单位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前,均须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参加成员、议题的收集和记录整理,整改以来,我单位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按照党组会议制度执行,由“一把手”末位表态。
2.2022年9月2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党组会议的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并通过,方可形成决定。自整改以来,我单位均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问题24:选人用人征求意见不够充分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25: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
混编混岗人员均已退回原编制所在业务股室工作,且均已实行打卡签到上班。
问题26: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未按“三定”设置内设机构。未设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事务管理股(两个股室均已设立在住保中心)。
整改情况:
11月7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建设工程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事务管理股的挂牌设置及3名相关股室股长的职务任免,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及任免文件。
问题27:执行“三定”规定情况
编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混编混岗人员均已退回原编制所在业务股室工作,且均已实行打卡签到上班。
问题28:执行机构编制其他政策规定情况
存在在编不在岗情况。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所4名停薪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
整改情况:
1.8月31日,市政所召开了班子扩大会,会议对4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通报,与会人员发言表态,均同意在《常德日报》上登报公告,对4人实施解聘,并出具了4人解除聘用合同申请备案表及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9月27日,《常德日报》登报4人解聘公告。
2.截至11月,市政所已对4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实施了解聘并按规定办理了下编手续。
问题29: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2020年2-3月中心组学习没有设置重点发言环节,其他成员没有开展交流研讨环节。
整改情况:
1.制定并下发了《汉寿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参学人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自整改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12月6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学习《汉寿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表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明确规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学习,形式是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调研、专家辅导和集中学习研讨。截至12月,我单位共进行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按“六个环节”执行,均有重点发言和研讨发言。
问题30: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31: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不健全
2019年-2020年,新闻稿件均没有落实审核制度。
整改情况:
1.制定并下发了《汉寿县住建局新闻发布“三审”工作制度》,明确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的采集、更新、审核,发布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发布信息由各股室站把关,核实无误后报局办公室,信息稿件由编辑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最后由分管领导终审。自整改以来至12月底,我单位共计发布3篇新闻稿件,均严格按照制度审核执行。
2.12月21日,住建局党组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新闻稿件没有落实审核制度的问题提出了批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所有新闻稿件发布必须按照流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持续优化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持续优化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各层级业务指导培训,不断巩固和深化巡查整改成效。
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入推进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把深化整改与全面整顿作风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务实、勇于担当、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干部队伍,营造良好的学习及工作氛围。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387。
中共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