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寿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学校、民办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0日至6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徐政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指导办,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16个方面39个问题,经局党委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中共汉寿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提出的具体问题逐个销号,能短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确保3个月内整改到位;对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章立制,全面落实,确保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研究,举一反三。
(三)强化检查监督,确保整改到位。明确专人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意识不强、整改行动不快、整改效果不好的股室及时进行督促和提醒。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纳入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接受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对在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截至2023年2月14日,3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共谈话提醒16人次,追缴资金6.4337万元,建立完善管理制度16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未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保管台账。二是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未履行报批等手续。查阅2019—2021年资料发现,县教育局对各类已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导致现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巡察整改期间购入的固定资产,均已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2.局财建股对局机关固定资产一季度一清查,清查出未入台账固定资产1件,已于2022年12月登记入账。巡察整改期间局财建股对局机关固定资产又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2019年购置的未入台账固定资产也已逐一核对登记,建立了完善的固定资产保管台账。
3.2022年10月31日,对局机关各类已到使用年限且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1台发电机、18台电脑以及1台摄像机等,由财建股到县财政局国资中心办理了报废审批手续,严格按制度对新采购的固定资产报批入账,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问题2: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欠深入的问题。
一是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二是学习方案与记录不符。三是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研讨资料有网抄现象。
整改情况:
1.落实会议签到制度。2022年,县教育局党委共开展了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其中第十次集中学习由局党委委员参加,其余11次集中学习为“扩大”学习,除党委委员外,还有局机关各股(室)长参与。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由局党建指导办负责签到,未出现缺勤、请人代签的情况。
2.2022年1月10日,在县教育局2022年第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上,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长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制定了《汉寿县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1月至12月集中学习方案》,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的,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可以组织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并规范会议记录。
3.突出研讨环节。中心组学习将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重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2022年,共开展了1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12次集体研讨。
4.2022年12月9日,在第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上,由党委副书记领学了《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参会的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就党史学习重要性进行了交流研讨,充分认识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
5.从2022年起,党委班子的剖析材料由党委书记把关,党员的剖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把关,杜绝了网抄现象。2名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问题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4:关于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监督检查不够;二是存多种安全隐患;三是学校食堂台账不健全。
一是监督检查不够。安全管理股未定期检查学校安保情况;二是存多种安全隐患。个别学校校园内存学生欺凌现象;部分学校校园周边存在流动摊点;校车普遍每天早晚各需运行3趟甚至4趟,早晚运行时间过长,时间太赶;部分学校学生乘车不系安全;个别校车超载的情况依然存在;三是学校食堂台账不健全。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期间,局安全管理股共督促各学校对校园安保值班执勤值守情况开展自查16次,各保安公司督导7次,督导站随访4次,并将巡查视频上传至常德市智慧平安平台10次,抽查发现28个问题,通报4次并要求相关学校限期整改,目前28个问题均已销号。县教育局制定了《汉寿县中小学保安人员考核办法》,12月,对各校保安人员进行了奖惩,奖励了7名考核优秀的保安人员。
2.2022年4月和9月,县教育局分别下发《汉寿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防欺凌、防性侵宣传教育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校园防欺凌、防性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明确校长是学校防欺凌、防性侵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办公室主任(综治负责人)是学校防欺凌、防性侵的直接责任人;巡察整改期间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防欺凌系列教育活动2次和防欺凌法治教育专题讲座活动2次;各学校每月开展1次校园管制刀具排查整治活动,每周通过班级安全委员定期收集1次学生安全信息。
3.建立了学生安全专业委联系调度机制,明确各部门校园及周边工作职责,各校每月开展了1次校园及周边隐患排查整治,每月开展了1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对发现的3个问题由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交办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4.强化校车管理。一是合理调整了校车接送时间,错峰上下学;二是每月对校车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从理论学习、驾驶操作等方面提高了校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通过校车安全监控平台实时把控校车运营情况,对学生乘车不系安全带及超载等不良现象进行处理并严格奖惩,对违规操作的车队,每发现一起问题扣除100元校车安全运营奖;三是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校门口每日校车安全查验制度,做到“一车一查,查完放行”;四是每月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二次路面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落实校车安全路面联合执法检查制度,2022年配合交警部门对校车营运中的存在的5起不良现象进行了排查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5.将学校食堂台账的管理纳入全县勤管年终工作检查的重要范畴,局勤管办对相关学校台账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交办,相关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5:关于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欠精准的问题。
一是执行县委政策搞变通,不讲政治规矩。二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未落实。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整体方案》文件明确指出,要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但县教育局仍以高考、中考、肄业年级质量监测的成绩为主要指标来评价学校、教师、学生,存在唯分数论的基调;三是“双减”工作有待深入。一是部分学校有些教师学生作业设计不够科学,存在布置重复性无效作业的情况。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业人员信息跟踪更新不及时。三是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不规范,部分学校六年级违规利用晚自习课进行课后服务。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1日,已将岩嘴中学和东岳庙中学两所学校的所有初中生整体并入芙蓉学校,目前在校学生3018人,完成了县政府提出的招生目标。
2.2022年3月,出台了《汉寿县2021-2022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新修订的《评价方案》从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学生发展、质量监测、科技创新等多方面评价学校。2022年12月,全县评选质量评价先进单位3个、优秀单位11个、良好单位14个。
3.2022年9月,修订了《汉寿县中小学作息时间及课程管理规定》。《规定》严格控制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作业的时量和布置内容,明确要求小学不得上晚自习,14所违规利用晚自习进行课后服务的小学已于2022年秋季停止上晚自习。
4.局社管办采取以学期(一年分春季、暑期和秋季三个学期)为时间周期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核、备案和公示,兼职人员同步进行公示,2022年共审核、备案培训机构在职从业人员308人,308人的从业信息已全部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公示,无论兼职还是专职人员随时变更、随时审核。
问题6:关于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近年来处分了3起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二是违规推荐教辅资料2起、兼职取酬7起。三是近三年来教育系统出现10起酒驾醉驾案例、51起教师车辆违停案例、违反防疫政策被通报3起。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了《中小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制法规文件,学习了《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规范 2022 年秋季—2023 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家、省、市师德师风文件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相关规定;47所学校一把手签订了《关于规范做好2022年秋季教辅资料征订的承诺书》,全体教师签订了《在职教师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承诺书》。
2.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教育系统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近三年系统内查处的酒驾醉驾、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为全体教职工设立了“红线”;各学校在校内悬挂了116条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横幅,张贴了200余条警示标语,在校门口设立了举报信箱,在系统内形成了“不敢、不能、不想”违规补课的氛围。
3.全县学校聘请了47名法治副校长,主要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犯罪、预防欺凌、预防性侵等工作。全县宣传教育效果明显,2022年未发生一起校园欺凌、性侵事件。
4.建立了摸排制度。全县各学校每周通过班级安全委员会收集1次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学安委,巡察整改期间学校共收到涉及学生安全问题3个,已交由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5.2022年9月,印发了《汉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文明规范停放车辆工作的通知》。严明了在职教师违规停车惩处措施,2022年年底,对违规停车的11名在职教师给予了扣除1000元绩效奖、每人参与志愿执勤服务2天、取消2022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
6.2022年7月中旬,县教育局印发了《2022年汉寿县暑期在职教师补课暨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工作方案》,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家教家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停办了一所未办证的非法培训机构,现场驱散了一所由大学生组织的文化补习班,对25所安全管理有漏洞、教师资质不达标的民办培训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7.2022年10月13日,县教育局印发了《汉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格师生外出审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返汉管控措施,对芙蓉学校和坡头学校在国庆期间未经报备擅自外出的两名教师给予了纪律处分和全县通报批评的处理。
问题7: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委对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布置、轻落实,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和措施。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多,震慑力不强,导致个别人员不知敬畏,任意妄为,个别违规情况反复出现。
整改情况:
1.2022年12月5日,出台了《县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2月12日印发了《关于建立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点制度的通知》,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
2.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不到位,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严肃追责。2022年,县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对系统违纪违规问题给予纪律处分29人、组织处理22人。
3.每学期开学前,各学校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1次。2022年下学期,各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观看了一次警示教育片,召开了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纪,以案明纪,树立系统教师师德师风“底线”“红线”意识。
4.开展了“禁补”督查。在2022年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等关键时间节点,由局督导室牵头,组织督查小组对城区学校附近居民小区开展蹲守、排查,对所有培训机构开展“禁补”专项督查;通过专项督查,查处詹乐贫中学教师违规补课一起、在校大学生违规组织补课一起、关停非法培训机构一个,向民办培训学校下发整改交办函26个,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2022年12月5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长对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当事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8: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县学校布局优化不到位。城区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县詹乐贫中学、南岳路小学等城区学校办学规模超标,生均校舍、户外活动面积等不能满足教学要求;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推进不力,教师资源利用不合理。如崔家桥镇樟树洲小学2个班级共16名学生,有3名公办教师;大南湖中学三个年级6个班231名学生,有24名公办教师。二是“公车公营”落实整改不到位。2021年4月27日省纪委提出要求,县国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变相挂靠的229台、湖南龙凤校车服务公司挂靠的96台校车,在2021年秋季开学前必须实行“公车公营”,目前未整改到位。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彻底。“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不完善。县教育局仅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但职能未整合,审批工作仍分散在各业务股室;“一件事一次办”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达到“最多跑一次”要求,如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等业务,仍需多次跑。
整改情况:
1.2022年8月份,完成了对龙池实验中学的回购,提供了7300个左右的城区公办学位。
2.2022年11月初,出台了《汉寿县普通中小学规划布局工作方案》,在2022年暑假撤并了100人以下村小13所,将这些学校的教师归口到了中学或中心小学,对资源进行整合。
3.2023年1月初,出台了《汉寿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方案》,2023年1月中旬,组织安达公司和各乡镇车队陆续签订了校车合作经营协议书,完成了乡镇模式96台校车过户工作;国财公司专案结案后,县教育局将制定校车服务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工作方案,拟定安全管理协议,做好招投标工作,实行公车公营。
4.2022年11月,出台了《汉寿县教育局行政审批制度》,明确了安全股、人事股、职成股等相关股室干部为行政审批责任人,审批工作集中办理,涉及群众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即通知即办理,巡察整改期间办理群众行政审批事项190件;积极宣传“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引导办事群众安装应用“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190人次,安全股干部负责在网站办理业务和答疑,减少了人们跑的次数。
问题9: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控不严;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二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四是日常管理不到位;考勤管理监督不力;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1.2022年8月,修订完善了《汉寿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制度》;9月,修订完善了《汉寿县教育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在12月机关干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以上文件,并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
2.建立完善了公车管理台账,2020年8月至今县教育局未再配置和使用公务用车。
3.建立了局机关干部出勤通报制,巡察整改期间,对干部出勤情况通报了4次,将干部个人考勤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2022年底根据平时考勤情况评选了29名优岗。
4.收集整理了2021年教育系统重大疾病请假人员44人的基本情况,经局人事股审核,上述44人都符合请假条件,截至目前,已完善44人的请假手续。
5.2022年12月7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10: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薄弱的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专款未专用;二是食堂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汉寿县教育局违规发放奖金、补贴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对2019年以来教育局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未发现其他专项资金挪用的情况。
2.将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内容的落实纳入了全县勤管年终工作检查的重要范畴,全县47所中小学校均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台账管理、制度上墙》的通知精神落实了学生食堂信息公示,局勤管办对岩汪湖中学、酉港中学食堂公示不符要求的问题进行交办,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3.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堂“零利润”政策监管,要求各学校将学生伙食费收入每月缴存至食堂伙食费收费资金共管账户,实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高标准落实“六项公示”,毛利率控制在25%以内,各学校校长签订了承诺书,严禁将食堂的收支情况用于或变相用于其他开支。
4.对机关食堂违规操作的问题局办公室进行了整改,自2022年3月份起为每位干部打卡发放460元生活费用,自主在食堂消费。同时,坚决执行各项财政纪律要求,规范操作,不违规接待,不报销或套取其他任何不合规费用,相关责任人已由县纪委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5.2022年12月7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11: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的问题。
一是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中大额资金使用基本上没有经党委会研究,仅由局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小范围讨论决定。
整改情况:
1.2022年11月,制定印发了《汉寿县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汉寿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召开会议时,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导作补充介绍。坚持一事一议,逐一发表意见,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表决结果。
2.巡察整改期间,县教育局共召开党委会4次,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3件,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3.党委会议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问题12:关于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党委会会议记录本存在“拆页”“空页”现象,4月2日会议记录前后字迹不一致,有补充修改的痕迹;2020年党委会议记录本未装订成册;2021年党委会议记录本日期混乱。
整改情况:
1.对照《汉寿县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明确党委会议记录主体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主要领导及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审核。整改期间局办公室按要求对2019年至2022年的党委会议记录本进行了装订成册、存档保存。
2.2022年12月5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1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组织生活会召开不严肃。二是“三会一课”记录欠规范。如支委会会议记录简单,无支委委员发言记录。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局党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县教育系统104个党支部参照方案要求,制定了党员积分细则,为每名党员建立了党员积分台账,每月详细记录积分、减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年度积分85分以上才能评为优秀等次,60分至84分的评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等次。
2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2022年,6名党委班子成员共联点7个片区,共44所学校。除联点的党委班子成员外,还选派了7名联点负责人和44名机关干部作为联络员,全程指导监督各校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召开。
3.坚持运用“云党建”管理系统对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凡在25日未上“三会一课”传资料的,系统将发出红色预警提示,督促整改落实。在整改期间,全县基层党组织均能按时上传“三会一课”资料。在2023年1月底以前,各基层党组织均已经将2022年党建资料整理归档,存入党建资料专柜。
4.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4日,开展了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共发现“三会一课”方面问题816个,对67所学校(园)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销号,已于11月底全面整改到位。
5.全县教育系统有2589名党员参加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所有党员经大会测评,支部综合评定,上级党组织审查等程序确定了评定等次,其中776名党员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他均评定为合格等次。
6.由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问题14:关于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的问题。
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根据《中共汉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汉寿县教育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汉编发〔2019〕56号),《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34号),教育局内设机构5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并未设置督导站。教育局擅自下设6个督导站,工作人员共18名。
整改情况:
2022年5月5日,按照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汉寿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汉办发电〔2022〕7号)文件要求,6个督导站改为督学责任区,督学责任区工作人员挂靠在相应学校,不单独设立机构。
问题1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增设股室,多配二层骨干问题。市委交叉巡察组指出增设股室,多配二层骨干问题,教育局为落实整改未到位。二是局机关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市委交叉巡察组指出议事规则不完善,整改后仍然是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混为一体,大部分会议不写会议主题、名称;副总督学一直参加局党委会,参与表决;局长办公会还是研究人事工作,表决支部书记人选。三是局机关混编混岗的问题。市委交叉巡察组指出“混编混岗问题突出”,根据巡察了解,目前机关与学校、学校与学校之间混编混岗依然存在,机关借用学校人员58人。
整改情况:
1.印发了《汉寿县教育局关于局机关股室调整事项的通知》,对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局下属内设机构5个,局直属事业单位9个,免去4名干部股长职务,22名干部副股长职务。
2.2022年11月,修订完善了《汉寿县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汉寿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规范党委会议记录,明确党委会议记录主体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主要领导及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审核。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除党委班子成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参与党委会表决,局长办公会只研究相关业务工作及落实情况。整改期间,我局共召开4次党委会、5次局长办公会,9次会议均严格按照新的《议事制度》执行。
3.2023年11月,制定了《汉寿县教育局关于局机关借调和跟班学习人员的整改方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教育局需补齐28个事业编制、向学校借调20名工作人员、10名跟班学习人员。计划在2023年4月,县教育局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关于增加汉寿县教育局机关编制的报告》。
4.2022年12月7日,由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16: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研究人事工作不规范。一是长期存在非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党委会并对人事工作进行表决的情况。二是局长办公会中研究人事工作。三是事业编制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2022年11月,修订完善了《汉寿县教育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汉寿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除党委班子成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参与党委会表决,局长办公会只研究相关业务工作及落实情况。
2.规范跟班学习方式,通过县教育局向有关学校发函的方式确定跟班学习对象,明确跟班学习时间为半年,2023年1月,相关跟班学习对象已完成跟班学习手续。
3.巡察整改期间,由局人事股牵头对事业编制干部的档案进行了专审,对存在资料缺失的对象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引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教育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二)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运用好县委巡察成果,在全县教育系统党组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县教育局党委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严防问题反弹不松懈、坚持发现和纠正问题不松懈,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松懈,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汉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55807。
中共汉寿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