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1:46:18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交办的整改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我局的各项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中肯綮地提出了有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当成一项重大任务和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政治高度认真对待整改。认真分析具体状况、精心分配整改任务、“结对式”落实问题整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改,以保证县委巡察组交办的整改问题得到全数落实、稳步推进和高效整改。

(一)高度统一思想。一是把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局党组高度统一思想,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逐条讨论、深刻反思,明确目标、形成共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并作为全干部职工认真总结、学习思考、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二是把领导班子配齐配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能源办、农教办、耕管处及各股站(办、处)负责人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把整改方案定好定实。对照反馈意见,局党组多次反复研究,下发了《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各支部或股站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24个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每个问题制定了一套整改方案,包括存在的具体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整改的制度措施、要求的过程进度、负责的责任人员、达到的预期效果等等,确保整改全面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列出整改清单。局党将巡察组反馈的24个问题都具体分析、详细剖析,每个问题列出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并下发到各股站(办、处)。各相关股站(办、处)对每一个问题都查找了原因、分析了根源,列出了措施。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对照整改清单,实行“一一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整改”的原则,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三是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县委第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促整改进程。一是层层传导压力自整改交办之日起,我局举全局之力,把整改开展进程、落实整改情况作为局党组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各二层单位和股站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各位局领导和各二层单位、股站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分头查漏补缺,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做到了每个问题都有整改方案、有原因分析、有具体措施、有制度台账、有责任领导、有责任股站、有具体责任人,体现了整改效果。

截至2023年2月16日,巡察反馈的24个(含三个专项检查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24个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认真

一是剖析材料网上抄袭。

二是学习资料不真实。

整改情况:

1.严肃纪律,追责问责。由局党组书记于2022年12月6日对抄袭的6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建章建制,立足长效。建立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学习与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中心理论组学习及效果审查制度》、《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学习效果审查制度》明确了学习纪律、学习要求,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按时登记了学习情况,起到了督促学习的作用。

3.专题整改,认真剖析。2023年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名班子成员就对自身参加主题教育的效果进行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并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截至2022年12月,每名班子关于二十大主题学习含集中学习研讨、每月自学共计11次,其中2022年10月16日集中学习一次,每名班子进行了研讨发言,10月25日全局集中收看一次,每月自学3次,并认真撰写了每次自学感想。

4.严格把关,压实责任。设立中心组成员学习台账,将中心组参与学习情况纳入年底考核,2023年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的个人剖析材料、2023年2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的个人剖析材料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落实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在大部分党组扩大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并要求做好学习记录。

问题2: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该问题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该整改情况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问题3: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未建立

农业农村局除在消防、综治等传统安全领域负有应急处置责任外,还肩负粮食生产、蔬菜安全、耕地污染、农作物种子、病虫害防治等领域的应急处置责任,但局党组仅建立了一个只有指导性意义的应急总预案,未针对各个领域建立分类应急预案,未明确应急处置的工作责任、措施和程序。

整改情况:

1.修订应急总预案。2022年11月7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修订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原总预案基础上,对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后续处置及灾后重建、保障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2.制定了专项方案。根据“三农”领域及行业特点,制定了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物疫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饲料安全生产事件、耕地污染防治、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等8个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并成立应急分队。当应急事件发生,由发现人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落实应急措施。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慰问受害群众,核查情况,指导开展处置工作。同时,组织技术鉴定,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制定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明确了工作责任。重点对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农业企业生产、农机、农田建设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明确监管责任。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建立农业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4: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不详实。2022年工作队驻村工作规划中,“主要工作任务”完全照搬汉办发〔202110号文件《2021年县派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方案》中“主要职责任务”的内容,未明确主要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未针对性的制定工作举措。

二是往来账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1.修订驻村工作规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周密制定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选派到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村(百禄桥镇孔家湖村)和脱贫村(岩汪湖镇木子树村)驻村帮扶工作规划2月3日修订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驻村工作规划》。明确主要工作目标和责任,每半年督导一次工作进程,严格考核工作效果,严肃责任追究。

2.强化驻村工作管理。驻村期间,4名驻木子树村和孔家湖村工作队实行全脱产驻村帮扶,蔡志利2022年驻村时间267天,邹德智2022年5月-12月驻村时间164天,黎爱平2022年5月-12月驻村时间171天,宋丹2022年5月-12月驻村时间171天,(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协调组组长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5天,工作日至少保证有2名以上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巡察整改期间重点围绕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监测和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驻木子树村工作队协助木子树村与金丝菊、禾田、爱尔佳等三家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脱贫户参与分红,有效地增加收入;帮助制订经济发展的规划,谋划确保不返贫的过硬措施;协助村支两委一道修好机埠,搞好全村1000多亩干旱田地引水工作。驻孔家湖村工作队依托湖南省刘良院士专家工作站百禄桥枳壳陈皮产学研工作基地,以村集体为主导,因地制宜发展枳壳、柑桔、淡水养殖等特色产业,带领村域已成立的5家农业专业合社,大力发展枳壳种植基地,并在湖南省刘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在枳壳育果前因地制宜套种中药材产业。

3.加强个人往来清理。界定清理范围,明确清理目标任务,列出清理清单,对每一笔应收款进行逐一清理,由局班子成员包保催收,已于2023年1月13日全部催收到位,并上缴财政国库

4.举一反三自清自查。2022年6-7月,局财务人员对2018年以来的往来账款进行清理,应收账款于2023年1月收齐上缴至国库专户。

5.加强财务规范管理。2022年12月份通过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对财务制度进行修订,主要是差旅费、招待费的管理,特别针对个人往来款,明确要求不允许发生。

问题5:“两个责任”未压实

一是未出台“两个责任”分解文件。2019年-2021年未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分解文件。在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中,未明确进行任务分解,未明确工作成绩纳入绩效考评,未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未建立“以案促改”工作机制。

二是党组会未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2019年-2021年的党组会议记录中,未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反腐倡廉情况的议题和内容。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责任分解。对照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解文件,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的工作成绩纳入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措施。执行“双报告”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年末以述职述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的情况,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各股站室队年度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了解和质询有关问题。各股站室队负责人每年年末以述职述廉形式,向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3年2月10日下午召开了2022年度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二层骨干述职述廉测评大会,局党组成员、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进行现场测评,述职述廉测评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评为先进股室,被评为先进股室作为优岗等次评定重要依据。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局务工作总结,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文件,进行自我评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每半年对局务工作进行监督情况进行公布,对发现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建立容错激励机制,对确实因客观原因轻微违纪的同志要以治病救人形式,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截至目前召开了3次研究部署会。

2.建立机制“以案促改”。每年至少选取一个典型案例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对违纪违规情况要敢于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警示警醒作用,收到“处理一人,教育一批、改进一起、促进一方”的效果。2022年12月16日,局党组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肖敏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县监委关于作风建设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干部作风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各班子成员分别作了对照个人检查发言,起到了警示警醒的效果。

3.制度规范从严管理。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把加强内部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防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能和质量,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落实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问题6:落实扶持政策不严格

一是棉花奖补资金分配不合理。

二是项目资金重复支持。

三是调剂补贴资金超标准。

整改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权限,严格按政策依据来分配资金。对项目资金实行双台账管理,根据年度由乡镇、局责任股室同时建立相关项目台账,核实好已享受项目资金的单位,防止出现重复申报,多头奖补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开展自清自查。采取形式审查、行业审查、信用审查、交叉重查等多方式核查,对2019年以来的实施项目的293家单位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好产业项目台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不符合要求的主体以后不予申报。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均已组织力量、建立联合督导机制,于2022年7月至12月不定期对以上项目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发现有资料日期不符的问题,已经立行立改。

3.加强诚信建设已逐步完善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相关申报主体签署诚信承诺书(真实性承诺函),对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失信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本部门项目。

4.制订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3日,局党组集体研究出台《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开。

5.严肃追责问责。派驻局纪检组2022年12月5日对棉花奖补资金分配不合理、项目资金重复支持、调剂补贴资金超标准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犹存

一是发文文号重复。

二是重点工作推进懒作为。

整改情况:

1.严格公文办理。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发文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执行,严把质量关,凡县农业农村局上报、下发的公文,按照业务归口,分别由各股室负责起草,办公室文字审核、会签及文件编号,分管领导审核,经分管文字负责人审签后呈局长签发。巡察整改期间共发文68份,没有出现发文文号重复等发文不规范的问题,

2.重新调查核实。2022年7月开始,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全员出动,分组与奥格尼公司实施队员深入全县相关的18个乡镇(街道),与属地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级组织负责人,重新按照斑图面积进行入户调查、点位信息核查,核查后的登记台账再乡镇(街道)、村两级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后的台账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抽查核实确认,然后于11月上旬再装订造册存档。

3.强化督导检查。2022年10-12月份期间,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产业帮扶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产业帮扶及乡村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两有”脱贫户、监测户精准识别“回头看”的提示函》等文件通知,加强了对“两有”脱贫户、监测户的精准识别,所有符合要求的“两有”对象均与主体签订了帮扶协议,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

4.严肃追责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2022年12月6日对发文文号重复、重点工作推进懒作为的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8: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一是挪用专项经费。

二是会议开支不真实。

三是产业扶贫项目监管不力。

四是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五是未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整改情况:

1.开展了自清自查。一是会议开支不真实的问题,通过严格审查会议费的真实性,还原会议费的真实面目,这个会议是当年第一个全省性的现场会,会议时间为两天,会议第二天议程安排比较满,到下午五点半才结束,由于当时在疫情紧张,住宿是一人一间,加上不少嘉宾都睡了两晚,因此房间数超出了签到人数。对2020年以来发生的会议开支进行全面清理,暂时没有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产业扶贫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相关帮扶主体分别对技术培训等帮扶的佐证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和情况说明。在今后的产业项目监管过程中,我局会针对上述问题,调整帮扶措施,建立更加完善和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2.健全机制严管理。出台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验收和资金支付及责任追究。出台了《汉寿县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入库管理、遴选定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和项目资产管理等具体管理流程。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公车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对加强公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制度,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严肃公务用车费用报销纪律,做到出车人、出车事由、分管负责人、财务审批人、计划财务股付讫五要素齐全。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控接待范围,对无公函及因私活动不接待;对能合并的公务活动统筹接待;严控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严格限制用餐地点和消费内容;严格坚持接待清单制度,实行接待过程可追踪。加强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对事前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四要件”不齐全的不予报销。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议费支出的责任界限,规范会议会报销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会议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列支费用,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和手续。方案颁布后,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学习研究,由纪检监察室督促落实。

3.强化了督导检查。加大了对产业扶贫项目的督查力度,2022年10-12月份期间,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巩固产业帮扶问题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产业帮扶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产业帮扶及乡村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两有”脱贫户、监测户精准识别“回头看”的提示函》等文件通知,开展了多次督导,并对21个乡镇(街道)存在的帮扶兑现不及时、“两有”对象识别不精准、资料未完善及帮扶对接工作不到位等四类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乡镇(街道)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同时加强了对“两有”脱贫户、监测户的精准识别,所有符合要求的“两有”对象均与主体签订了帮扶协议,完善了利益联结机制。

4.严格了处罚程序。巡察整改以来,共结案53起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文书送达方面,采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给当事人。对罚没物品的处理,采取分类处置的方式:其中农药兽药等罚没物品委托湖南汉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销毁,生猪肉品、渔获物等罚没物品交由汉寿县龙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部分鲜活鱼类现场放生,渔具、刀具等罚没物品暂集中存放仓库保管,待统一组织销毁。

5.强化了责任追究。2022年12月5日、6日,派驻局纪检组分别对涉及挪用专项经费、会议开支不真实、产业扶贫项目监管不力和未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的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9: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有偏差

一是非党组成员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

1.规范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股务会及老干部座谈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议程,严格按照会议确定的议程议事,明确议事人员范围和决策程序,列席人员可以发表参考意见,但不得参与表决。明确办公室专人担任党组会议记录员,充分记录议题的详细内容、讨论发言、达成的共识。出台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巡查整改期间,一共召开了10次党组会,17次党组扩大会,3次局务会,均严格按照会议确定的议程议事。

2.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期间,由局长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每位班子成员在党内会议上充分讨论发言。强化会议记录人的工作职责,确保党内会议的严肃性。

问题10: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一是党组议事规则有缺陷。

二是集体违规决策。

整改情况:

1.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湖南省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原《党组会议制度》进行修订,增加党组会会议议题的提交的程序、议事原则、讨论的方式、表决的原则和责任追究等条款,确保议事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水平。

2.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对全局性工作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末尾表态制度。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杜绝“一言堂”。确保决策公开、公平、公正。对于集体违规决策,及时叫停。

问题11:党建责任不明确

一是未建立党建工作机制。局党组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未将党建责任进行层级分解,未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党建工作规划走形式。2019年-2021年的年度党建工作规划均未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且三年的工作规划主要内容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

1.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机制。2022年12月8日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任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将党建责任分解到各班子成员、各股室、各支部支委、党小组,明确相关6方面责任、两方面措施,明确乐熹子为党建专干。

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2022年12月10日制定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计划各支部半年一评比,由人事股负责,半年评比结果与年底优秀党支部评选挂钩,明确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评先评优考核内容。

3.稳妥制订党建工作计划。2022年12月22日制定了2023年度《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了2次党建研究部署会。

问题12:组织生活形式化

一是党建资料不真实。机关一支部2019年度党员大会、2020年度支委会、党员大会,机关二支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党员大会分别存在图片资料不真实、签到册人数不相符、部分会议记录时间地点空白、党课资料逻辑错误等问题。机关一支部2020年度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中支部书记参加了3-8月份积分管理活动,并在支部其他党员积分登记表中签字证明,但其本人该时间段休产假。

二是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机关一支部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与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完全雷同,系整本复印。机关二支部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写明评议意见,党支部和局党组未签字盖章。

三是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2019年10月24日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收回三批次选票,第一个批次结果各选出5名支部委员,第二个批次各选出了1名支部书记、4名支部委员,第三个批次各选出了1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3名支部委员。

四是党员学习不主动。三年来,局党组未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所有班子成员及骨干党员的个人记录本上未见个人自主学习记录。

五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

1.建立了考核制度。一是2022年12月9日制定了“三会一课”考核办法,建立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台账,明确定期对各支部各党员干部参加的组织生活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纳入积分管理,排名靠后的年底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二是制定了学习考核制度,2022年12月27日建立了党员学习效果审查制度,明确专人每月定时对所有班子成员及骨干党员的个人记录本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10%,建立问题台账,三日内销号,一年累计三次未按时销号者将取消年底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资格,以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截至目前已抽查了3次,抽查党员自学了9次,部分没有写自学感想,目前都已销号。

2.强化了党建责任。建立了局党建工作计划,2个机关支部根据局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了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按照工作计划每个月按时落实了三会一课并将开展情况如实上传至常德智慧党建网。

3.开展了批评教育。2022年12月5日局党组对局机关第一、二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没有个人学习记录的22名责任人,责令其向局党组进行了书面检讨。

4.进行了专题整改。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及检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表现情况填写了评定表进行评定。

问题13: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一是未严格执行“三定”方案。

二是二层骨干任免异动频繁。

整改情况: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任职条件和资格、局机关调入人员管理、纪律等相关要求,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条件、时间,科学、民主选拔任用二层骨干,截至目前我局调入一名参公人员,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通过组织部审核,符合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调入条件。

2.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调整股室。出台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人事岗位设置方案》,通过召开2022年5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现有股室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6月20日行文,撤销了发展规划股、乡村发展股、综合大队、执法五队,设立了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指导股,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问题14:巡察问题整改推动不力

一是整改措施欠力度。

二是整改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1.迅速密集安排部署。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指出我局巡察整改推进不力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整改工作,紧急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专班,由党组书记、局长肖敏牵头,班子成员周振宇、丁立君、瞿科分别负责,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办公室落实。

2.压实责任严肃追责。对于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推动不力的问题,2022年12月23日,局党组对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讨,2022年12月8日局党组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结合本轮巡察中发现的同类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查找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原因,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分别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举一反三,根据问题产生的根源,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4个问题(含9个专项检查)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5:审计问题整改无实效

县农业农村局在对汉审报〔2019〕24号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对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跟踪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资金效益不明显和挪用情况”问题整改时,未注重整改实效。

整改情况:

1.加强跟踪监管。加大了对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根据2022年12月26日局计财股、纪检组和相关业务股室的实地核查,该公司已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

2.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清查与核实,进一步核准资金的真实用途,理清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资扶持对象的跟踪监管,总结了对资金扶持对象跟踪监管的核查情况。建立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以及资金管理要有相关的影像资料或纸制记录,并整理归档,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3.强化追责问责2022年12月20日,局党组对县纪委监委作出了书面检讨,并抄送县审计局,2022年12月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敏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6: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够到位

(该问题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该整改情况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问题17: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2019年中心组学习没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2020年中心组学习没有整理留存重点发言资料;2021年12月中心组没有图片资料。

整改情况:

1.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效果审查制度》,明确专干、学习规划、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建立了学习台账。

2.拓展中心组学习形式。结合局党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拓展中心组的学习形式,采取集中研读、交流心得体会、观看影音资料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效果,截至2023年3月每名班子关于二十大主题学习含集中学习研讨、每月自学共计20次,其中2022年10月16日集中学习一次,每名班子进行了研讨发言,10月25日全局集中收看一次,每月自学3次,并认真撰写了每次自学感想。

问题18:“一岗双责”落实有差距

“四个一同”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整改情况:

1.健全了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草案),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及各股站年底考核范围,与年底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年底个人受到处分本人及其股站不进行评先评优。

2.落实了责任。建立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与责任分工草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站)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负起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召开了2次意识形态研究部署会。

问题19: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存在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内设机构任职的现象。李春连、李勇锋、匡朝凌等9人。

整改情况:

通过2022年5月29日召开的局党组会,对事业编制人员在行政内设机构任职进行了研究并整改,通过汉农发【2022】15号文将行政内设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重新任命。

问题20:“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擅设内设机构:综合大队、执法五队。

整改情况:

1.理顺关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严格按汉编发〔2019〕21号、〔2020〕24号、〔2020〕31号文件规定定员定岗定责。

2.通过2022年5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撤销了综合大队、执法五队,并将职能职责按照“三定”方案进行归位。

问题21:“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

存在挂牌机构实体化的现象: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均任命了股长。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执行,严格按汉编发〔2019〕21号、〔2020〕24号、〔2020〕31号文件规定定员定岗定责,通过2022年5月29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并整改挂牌机构实体化的现象,撤销发展规划股并入计划财务股、撤销乡村产业发展股并入社会事业促进股,同时免去了发展规划股、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职务。

问题22:违规借调干部

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起违规借调龙潭桥镇一级科员胡力夫,至今未办理借调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

将《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的通知》(汉办〔2022〕8号)的文件报告给了组织部,并已完善借调备案手续。

问题23: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随机抽查杨苑艺、肖智两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档案,发现未对两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档案进行专审、档案资料零散放置、未分类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

1.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集归档制度,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对转来的归档材料做好接收登记。

2.规范了档案查阅程序。设立了档案室及查阅登记表,改进档案的检查与查阅方法,对查阅档案进行及时登记,查阅档案一律填写档案呈报表并留档。

3.严格了干部归档管理。建立干部职工人事档案室,加强管理,开展了工作人员档案专审工作,对8名事业编制人员(含2022年下半年退休的5名事业编人员、2023年1月退休的一名事业编人员)档案进行了整理,做到一人一档,70名事业编制暂未整理到位,预计2023年12月底清理完毕。

问题24: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一是行政会议记录本与党组会议记录本未分开。

二是部分人事调整无党组会议研究记录。县农业农村局原政工股长陈毅刚于2021年1月12日被免除职务时,未见党组会议研究记录。

三是党组会议记录存在补记现象,党组研究局领导分工时下发调整分工文件的时间早于党组会议研究分工的时间。汉农发〔2021〕6号关于调整局级领导分工的通知下发时间为2021年3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此次分工的时间为2021年3月3日。

整改情况:

1.建立专人记录制度。修订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制度》,设立专门的局党组会议记录本和局务会记录本,明确办公室专人担任党组会议记录员,充分记录议题的详细内容、讨论发言、达成的共识,尽可能的记录原话。

2.完善发文管理办法。完善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发文管理办法》,按照业务归口、层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业务股室和办公室的职责,建立和规范分管领导审核、会签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发文流程。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始终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切实转化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持续推进整改。紧扣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抓不放,对照制度规定持续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全面完成所有整改任务。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长期整改的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不留死角,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坚持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是巩固整改成效。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局党组行文和网站社会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开,让干部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推进、落到实处。二是严格坚守制度。认真执行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整顿我局各项纪律,塑造出廉明公正、严肃认真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深入结合,促进工作推进。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对待巡察结果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必须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验证巡察结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巡察结果。一是把整改与“三农”发展结合起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科学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能和质量,保证全局工作“廉洁、高效、务实”的正常运转。二是把整改工作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强化服务,促进“三农”工作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地位的提升。三是把整改与强化管理结合起来,促进全局形象的提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的执行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5181

 

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党组

2023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