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5:35:09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7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收到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迅速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成立了由肖广洲任组长,席方文任副组长,各二层单位和股室(站、队、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问题逐一研究,务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对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全面梳理,将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理清源头,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对整改工作中的错误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采取每日督导和协调各股室(站、所、队),实时监测整改进度,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做到责任层层传导,监管全面覆盖,让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契机,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整改长期坚持,巩固巡察成果,为今后的工作规范、稳定运行提供“动力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

1)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水利法律法规不深入,也没有结合水利工作开展专题讨论,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局党组对《关于推进清廉湖南水利建设的意见》、《关于聚集“三高四新”战略加快湖南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均仅在会议上简单传达,停留在简单传达的层面。2)对《长江保护法》等水利法规集中学习少,仅要求局执法机构开展学习。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 ”“两个责任”等应知应会理论知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及“清廉水利”的概念掌握不全,在学深弄懂做实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整改情况

1.问题1)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党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有关水利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更好的指导水利工作,建立《汉寿县水利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二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12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水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推进清廉湖南水利建设的意见》、《关于聚集“三高四新”战略加快湖南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水利法律法规,并开展专题讨论。

2.问题2)整改情况:11月至12月制作张贴标语300条墙报26幅、专题讲座1场、发放1200份资料对《长江保护法》等水利法规进行宣传;编印了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下发53册到各支部成员、党建专干、全体党员是对存在问题的3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重新学习相关党务知识,并检查确认学习记录齐全;是于2023年1月5日在全局开展了一次政治理论知识考试,全体党员全部高分通过,检验学习成果,查阅学习记录本,学习记录齐备;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规划、2023年党建知识学习计划。

问题2主题教育开展走过场

1)不重视。局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在2021年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没有撰写“四个专题”发言材料。同时,4名领导干部的2019年 “明初心、守初心、坚定理想信念”专题研讨发言材料系网上抄袭,应景交差。(2)未落实。2021年5月局党组没有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组织开展向时代楷模东深供水工程建设者群体学习活动,也没有把“学党史、悟思想、兴水利”阅读角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有力结合,工作简单应付。

整改情况

1.主题教育“不重视”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汉寿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做到以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党史理论学习的目标;二是2022年12月份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三是2022年11月党组书记、局长肖广洲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党员讲授“微党课”;四是在局走廊制作了伟大历程党史专题栏,汇总介绍党的一大至二十大精神;五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回头看,班子成员撰写“四个专题”发言材料五是党组书记对专题研讨材料抄袭4名对象开展谈心谈话

2.主题教育“未落实”问题的整改:一是2022年12月按照水利部“开展向时代楷模东深供水工程建设者群体学习的要求,组织会议集中开展了学习活动;二是2022年11月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组织开展了“学党史、悟思想、兴水利”阅读角碎片时间自学活动;三是每个季度政工室指导员督促收集党员学习研讨心得,检查学习记录与三会一课资料,发现部分党员记录有缺失,要求其在1个星期内完善,均已整改完毕。

问题3:意识形态工作未压实。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5:落实重要部署决策不坚决。

1)执行县委决定不迅速。①白蚁整治工作未落实。2021年3月,县委主要领导在视察全县防汛工作时,发现南湖撇洪河北大堤和部分水库存在白蚁风险,后经县委第7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要求对其开展整治,但水利局没有与白蚁防治主管部门对接,后不了了之,2021年6月隐患排查中,再次在丰家铺镇李家冲大坝左侧发现白蚁情况。②防汛物资采购不及时。2022年5月初,县委要求采购一批防汛篷,至5月底,县委督查室再次督导了采购工作,6月21日,巡察组座谈相关分管领导了解到,防汛篷仍未采购到位。(2)河湖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①洲口饶家坝及高水内江小河村地段 、崔家桥2处、城北河、安乐湖、龙池湖等地段存在拦网以及网箱养殖现象,且水质较差。②龙打吉、柳林嘴砂石码头未安装喷淋系统、未封闭作业被列为省生态环保督查重点,至今未销号。③巡河巡湖督导欠力度,个别乡镇存在巡河不及时、代巡等问题,禁渔区有钓鱼现象;聂家桥水库、酉港偏坡凤鸣桥、沧浪河存在乱堆乱建现象,清“四乱”不彻底。④洲口西脑湖、西湖社区南湖小区十字港存在大片水葫芦现象,影响河湖生态。(3)水闸安全鉴定工作未开展。2021年,县水利局没有按水利部、水利厅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全县共18座大中型水闸,目前仍有7座水闸未进行安全鉴定。

整改情况

1.“执行县委决定不迅速”问题的整改:一是“白蚁整治工作”。2022年12月,通过专业的灭蚁公司,已对李家冲水库进行了白蚁整治,撇洪河大堤白蚁防治已纳入南湖撇洪河二期治理工程内,项目设计已完成并于2022年6月24日获得市水利局批复,将在2023年下半年下达计划与资金,待计划下达后实施,方案中提到的部分水库存在白蚁风险,主要是是丰家铺的朱家冲水库、百禄桥的竹林坳水库,现已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对其进行了专业整治,消灭了白蚁风险,确保大坝长期不受白蚁侵害;二是“防汛物资采购不及时”的问题。352顶军用防汛棚已于2022年7月全部采购到位,现分别储备在西湖、沅南水利会,随时可以投入防汛抢险;三是制定了逐月工作台账,按月对上级部门上报进度,2022年12月全面完成上级部署。

2.“河湖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县河长办已对洲口饶家坝、崔家桥河等7处地段进行了交办,截止目前,拦网、围堤等均已得到清理整治,2022年7月县河长办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暂未再次发现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二是省生态环保督查重点问题销号。目前,已完成龙打吉、柳林嘴砂石码头省生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并于2022年11月30日销号;三是“巡河巡湖督导欠力度”问题的整改:首先县河长办联合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于7月5日对各乡镇(街道)的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督查,7月14日县委督查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督查通报第33期),对发现的巡河巡湖不到位的21个乡镇22个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并已于9月全面整改到位,后续将继续坚持每月的巡察与暗访。年底进行了21个乡镇绩效考核扣分,21个乡镇都因零星垃圾未及时清理干净而扣分,扣分后按照总得分情况进行了排名,并送审上报主管部门;其次,督促要求禁渔区责任单位每日巡察1次,沅南、西湖水利会堤防管护人员实行了“一岗双责”,全面投入禁渔禁钓工作,有效制止了偷捕、偷钓行为;第三,对酉港偏坡凤鸣桥乱堆现象进行了交办,清理了垃圾6车18吨,并于9月26日完成整改并销号,已督促聂家桥乡及沧浪河沿途乡镇(街道)加强河湖巡查、河湖保洁工作,清理了垃圾5吨,解决了乱堆现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四乱”全面清理,暂未发现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四是已督促洲口镇、沧浪街道办对西脑湖、西湖社区南湖小区十字港水葫芦进行了彻底清理,后续将始终坚持巡查,降低污水排放,不给水葫芦提供好的生存环境,第一时间清理新生水葫芦。

3.“水闸安全鉴定工作未开展”问题的整改:7座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水闸,其中,蒋家嘴水闸已于2017年拆除重建,在安全使用期内,不需要进行安全鉴定,还有6座水闸未进行安全鉴定,我局计划积极争取资金分为5年进行安全鉴定,2023年5月联系有资质的鉴定单位,8月组织设计单位对丰家铺镇发电坝水闸现场查勘,2023年底完成安全鉴定。2024年8月对丰家铺镇李家村李家坝闸现场查勘,年底完成水闸安全鉴定。2025 年8月对龙潭桥镇符桥坝闸现场查勘,年底完成水闸安全鉴定。2026年8月对龙潭桥镇全家坝闸现场查勘,年底完成安全鉴定。2027年8月对丰家铺镇乌龟坝水闸和潭桥镇张家坝闸现场查勘,年底完成安全鉴定。

问题6:“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主体责任不明。党组一直沿用陈旧的党风廉政建任制,没有出台两个责任分解文件,责任不明确。(2)干部管理不严。2019年出现职称评审资料造假后,没有严肃处理,导致2021年再次发生4起类似行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不强,上下班迟到早退时有发生,个别还出现酒驾情况,党员管理宽松软。(3)述职述廉不扎实。

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不明”问题的整改:从明确主体责任着手,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细化分解两个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了每个班子成员。

2.“干部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了《干部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全局干部的岗位职责,要求对纪律性不强干部将进行追责并严肃处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工作36人次,出台了《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正;三是建立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巡察整改期间对44个党员进行了评分打分,得分均在80分以上,加强了党员积分管理;四是开展了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等次党员18人;五是对职称资料作假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并予以谈话10人次,巡察整改期间通过实行积分制度与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端正态度,积极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3.“述职述廉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述职述廉制度》并于2023年1月谈话时组织了集中学习,明确今后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全局干部签订了廉洁家庭承诺书75份,发动职工家属积极参与清廉机关建设;三是2022年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分管副局长要求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与组织生活会材料如实述职,对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内容雷同进行了重写,材料由办公室、政工室、党组副书记、书记层层审阅,最终定稿;

问题7:履职尽责不到位。

水利工程安全工作有隐患。目前,围堤分洪闸共有7组自动控制系统,其中仅有1组能使用,水闸自动关闭系统不能正常启动。丰家铺的黄河坝、毛家滩的芭茅山中型河坝每逢强降雨,大概率会出现河道堵塞、河坝损毁的现象,影响行洪安全。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蒋家嘴仁如冲水库、军山铺油榨湾水库、安乐湖、龙池湖等河湖醒目位置未设置防溺水警示牌。

整改情况

水利工程安全工作有隐患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资金,巡察整改期间已争取山塘清淤资金约280万元,渠道整治清淤资金约300万元,统计开展全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项目山塘清淤130口,截至现在,已对朱家铺、龙潭桥等山丘区乡镇80口山塘进行清淤,剩余50口山塘2023年底前实施完成。株木山街道三八渠、严响等渠道的清淤和整治,完成长度4公里,投资约300万元。因每年4月上旬至10月底前,为保证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渠道、山塘清淤等项目在此时间段不具备施工条件,后续将继续利用秋冬修计划与时间段坚持完成整改;二是对水利工程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已督促各乡镇(街道)完成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400余块安全标志、公示、警示牌的设置;三是与县生环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汉寿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四是加强了制度建设。为保障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汉寿县水利局印发了《汉寿县水利局水利工程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指导,强化了管理。

问题8:政务服务不优质。

(1)行政审批不高效。目前全局15项许可事项,仍由水政监察大队、水土地保持和水资源等6个股室分别承办,行政审批股不负责实质性的 审批工作,“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未落实。(2)政务公开不规范。2021年应当在网上公开的权责清单、执法人员等信息未及时更新;2022年3月实际受理相关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共 6件,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和办件数为零件。(3)精准帮扶不紧密。县水利局在移民政策宣传上缺乏力度,个别有移民的村对移民后扶政策不了解,甚至不知情;在移民后扶专项资金分配不均衡,有的村项目多资金量大,有的村则资金支持少,存在撒胡椒 面和扶强不扶弱的现象。同时对联系的亿奉、沅泉水厂、天一消防等企业关注不够,跟踪服务少,为企业排忧解难少。

整改情况

1.“行政审批不高效”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已将现有审批项目全部归口行政审批股管理,集中整改期间未收到审批事项;二是全面落实了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提高了政务服务质量。

2.“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13项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于2022年11月在常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公示,全方位提升了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满意度。

3.“精准帮扶不紧密”问题的整改:一是2023年1月县水利局编印《移民政策100问》4900册,下发到各移民乡镇、移民村及移民户,让移民群众更加了解移民后扶相关政策。二是在移民资金安排时,按照省移民中心重点移民多的村多安排移民资金的原则,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经请示县级领导,向省、市申报年度移民后扶项目计划,经省、市审批同意后,再下发项目计划文件,县、乡共同监督移民项目计划实施,年初拟定项目计划时,对有关民生的企业也给予了关注,如:2022年安排移民资金295万元,用于解决北控水务、沅泉水厂、岩汪湖水厂、洋淘湖水厂、毛家滩乡水厂、崔家桥镇水厂等涉及民生的饮水安全水压力不足、损毁管网等急需解决的问题。三是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2022年第4季度走访沅泉水厂、常德市全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解决了医保等一系列问题;四是针对每年移民项目资金不多而移民村较多,造成部分移民项目小而散的现象,分配不均涉及10余村庄,今后将深入基层调研,按照乡镇实际申请的需求计划与政府的指示科学安排年度移民项目计划,并实时调整。

问题9:依法行政有欠缺

(1)执法力度不强。①力量弱。局党组对水政执法重视不够,执法人员配备不齐且异动频繁,目前仅有3名工作人员,其中1人不从事执法工作,2名执法人员2021年底才调入。②巡查少。日常主动开展水政执法监督检查少,有时办案需与其他业务股室负责人联合进行,没能全方位的行使对水政领域的执法与监管职能。③办案少。2019年-2021年3年共办案20件,其中2020年7件、2021年仅1件。④有盲区,对保护水资源、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方面查处力度不大,特别是对于沅澧水域洲滩种植杨树影响河道行洪的行为,未开展监督执法。(2)行政处罚不公。行政执法人员中在办案过程中避重就轻,执法不严,在调查非法采砂的当事人时,对违法采砂的数量不进行深入询问,同时行政处罚书也不对违法所得进行陈述,存在对同一违法事实处罚标准不一的现象。抽查相关案卷发现,对(汉水立[2019]10号)非法采砂约4500吨、(汉水立[2019]1号)非法采砂约7200吨的行为均处罚1万元,没收1万元,其没收非法所得计算没有按实际非法采砂的数量认定;对(汉水立[2020]1号)非法采砂450吨的行为处1万元,汉水立 [2020]2号)非法采砂约400吨的行为处1.5万元,汉水立([2020]4号非法采砂案未调查核实采砂量,仅处罚5000元,且3个案件均未没收其非法所得。违法成本低,以致出现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现象。

整改情况

1.“执法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解决了“力量弱”的问题。首先,为更好推进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规定要求,截至2022年底水利系统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48名,参与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已报名20人。2022年10月11日我局已向县编办申请用编招录水政大队水政监察员3名,至今编办暂未批复,批复前我局将从已经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的48人中,合理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水政执法;其次,积极参与省、市、县三级水行政执法培训,2022年7月至 9月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省水利厅2次、市水利局1次行政执法培训班;二是解决了“巡查少”、“有盲区”的问题。针对巡查少、有盲区问题,水政大队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并举,推进河湖长制,开展防汛安保执法监察,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2022年8月水政监察大队联合益阳市水利局、常德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和“霹雳”行动一次。2022年同月配合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砂管办、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开展“利剑”清江联合执法巡查行动一次,累计出动巡查人员达300多人次,出动执法艇100余次,巡查总里程达5000公里,巡查湖泊水库面积达10000平方公里。三是解决了“办案少”的问题。2022全年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发动群众监督、强化部门联动、严格审查立案,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起,巡察整改期间办理案件7起,均已结案,解决了办案少的问题。

2.“行政处罚不公”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22年水行政执法处罚案件的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条款进行了自清自查,暂未发现执法过错行为;二是对2022年办理的8起案件行政处罚6.1万元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程序合规合法,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三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汉寿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水政监察员学习培训制度、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汉寿县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汉寿县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汉寿县水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等6个制度1个流程,并印发至全体执法人员,实时监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偏。

问题10:形式主义时有抬头

1检查考核重形式。2021年乡镇人居环境考核工作中,对拦网等问题没有制定详细评分标准,扣分仅根据现场酌情而定。2022年2月,对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发现的军山铺油榨湾水库坝脚渗漏,蒋家嘴电排、坡头泵站、岩汪湖泵站的机电设备锈蚀、电气设备老化、无涵管等问题仅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事后没有对交办的问题进行回查督办。5月31日实地走访发现,军山铺油榨湾小Ⅱ型水库坝脚渗漏问题仍然存在。2数据上报不真实。2021年,在开展河湖“清四乱”排查工作中,对排查出来的乡镇“乱建”房屋遗留问题,既没有如实上报说明原因,也没有将其纳入全县“四乱”问题库,最终导致经常被上级卫星遥感发现交办。在2021年8月向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中反映河湖长制工作完成率100%,但在同年10月向县纪委河湖长制工作的汇报中反映河湖长巡河不及时,代巡现象普遍,表述不一,回避问题。

整改情况

1.检查考核重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了《汉寿县2022年河湖长制及河道保洁工作考核方案》并在年底进行了考核,21家被考核单位按照百分制进行了扣分打分,按照最终得分进行了排名,并将分数交县生环委汇总纳入县年终绩效考核;二是县水利局研究制定了《汉寿县大中型泵站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蒋家嘴电力排灌管理站、西湖灌区管理局、岩马灌区管理局制定了相关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同时蒋家嘴电力排灌管理站、西湖灌区管理局、岩马灌区管理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汛前检查隐患排查交办的问题,对机房、机电设备锈蚀、电气设备等问题,进行了维护和处理,保障了电排运行安全,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针对油榨湾水库渗漏处进行了灌浆处理,现已整改完成,无渗漏现象;四是维修、养护、除险等项目完成后组织专业人员验收,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无误投入正式使用,治安股巡察整改期间按照制度开展了安全、质量检测,未发现新的问题。

2.数据上报不真实问题的整改:首先,进一步完善了河湖“四乱”问题库,并积极与省卫星遥感核查小组进行了对接,问题库涉及安乐湖等河流湖泊14处,一般问题498处,较大问题14处,通过现场核查并与省卫星遥感核查小组对接,经拆除、规范整治、保留补办手续、保留规范处置全部整改销号;其次,对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向上汇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倒查,未发现表述不一,回避问题的情况存在。

问题11:工程项目监管有缺失。

(1)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2)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

1)完善了食堂出租政府采购程序。按照相关规定与程序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线下竞选采购方案》,修定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了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业管控制流程图。

2)修改完善了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入业务管理制度、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议事等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2:资金管理不到位。

(1)拨付不及时。

(2)超范围拨付。

(3)提前支付工程款。

(4)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完善和修定了《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汉寿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划等号管理办法(草稿)》等制度办法,形成了规范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局直属机关党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

问题1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重复发放生活补助。

(2)工会经费违规开支。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

1)重复发放生活补助已缴存汉寿县财政局国库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工会开支已进行清退,收回,款项缴存至工会帐户

3)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立即进行了完善;建立了公务用车台账、接待台账并健全了规章制度,严格督导按照制度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4:党的建设有缺失。

(1)“三会一课”不扎实。

(2)主题党日活动走形式。

(3)对照检查材料网上抄袭。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1)加强了学习,强化了指导督导,制定了《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加强了各党总支、党支部日常监督与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巡察整改期间通过明确各级组织责任,强化党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活动开展的督导检查等措施,杜绝了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化,走过场,确保了党员的党组织生活,按时按量高质量进行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活动;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走形式且党员缺席严重等问题,对支部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完善了县水利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制度,局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针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等问题,对支部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对政工人事股人员进行了党建业务知识辅导,重申了党内正确称呼的要求

问题15: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厂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等党内法规不主动,党员领导干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班子成员个人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材料、述职述廉材料抄袭现象普遍。2022年全县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①制度不健全。2019年-2021年,局党组没有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党组研究重大事项程序、范围还不明确。②发表意见不充分。在研究水系连通、移民后扶基金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时,班子成员未发表意见或发表意见简单,同时会议记录简单无实质性内容,有的仅条文式或提纲式的记录其会议议程 。

整改情况

1.“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2022年12月15日局党组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党内法规,会后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同时要求加强自学,抽查了学习情况,熟记于心;二是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党组书记针对“重业务、轻党建,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材料、述职述廉材料抄袭,2022年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等问题于2022年11月27日对班子成员、二层骨干17人进行了专题谈心谈话;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汉寿县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汉寿县水利局会议制度》;二是2023年2月严格遵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的会议要求与下发的模板,圆满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规范文件,报送组织部与纪委审核备案;三是2023年1月15日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会,传达学习了《汉寿县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汉寿县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要求严格遵照规则与制度进行议事与决策;四是形成了县水利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及进度表,统计了年内90项重点工作,并高质量落实完成;五是对专项债务申报、内湖清单及相关数据确认、作风建设、崔毓集中供水厂向水库排污等重大问题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六是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办公室按规定会前充分沟通的程序组织了会议,作了详细记录形成了齐全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学习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与检查。

问题16: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①未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②未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2019年“三定”方案核定5个内设股室,实际设置8个内设机构。县乡镇供水站、县湖区站等4个单位擅自加挂工作站牌。③混岗混编。有8名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内设机构任职,5名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2)借调手续不齐全。截至4月22日,县水利局共有借出人员8名,其中7人未按要求履行借调手续。同时借调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也没有接转。(3)队伍建设不得到位。目前专家型人才青黄不接,水利专技人才出现断层,局党组对年轻干部关心与培养不够,特别是对专技人才的深度培养和继续教育以及“传帮带”方面做的还不够人员配备与岗位效能作用没有达到最优化。(4 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2022年9月19日组织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召开了整改问题交办会、机构编制专题讨论会,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制定并下发了汉水发[2022]47号文,整改了内设机构的挂牌;三是制定下发了《调整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人员配置》的文件(汉水发[2022]48号),同时按照“三定”要求调整了人员岗位,制定了汉寿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表,纠正了混岗混编问题。

2.“借调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通过向组织部汇报并与用人单位对接,对未按要求履行借调手续7名工作人员,调回2人,其余5人完善了借调手续资料,同时接转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3.“队伍建设不得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了水利特岗人才培养,2020年定向培养6人,其中5人专科,一人本科;2021年定向培养4人,其中3人专科,一人本科;二是按要求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各类15人次3-30天的岗位培训,三是2020年定向培养的6位特岗生,在2023年上半年的实习期间,都在基层岗位(水闸、泵站学习基础的操作与运行)6月中旬将正式上岗;四是局机关主管的单位与二层机构跟班学习的人员都维持在6人次以上,现有跟班学习人员9人,进行短中期的学习。

4.“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建立了人事档案整改台账,制定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问题17:上一轮巡察整改未落实。

1)风险防控机制仍不健全,没有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也没有对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关键环节人员进行风险预警教育和管理。(2)2020年机关仍未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外出租车没有记录。(3)谈心谈话不深入,2020年-2022年个别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只谈工作,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存在由他人代写、对谈话的类型不清楚、记录不完整的现象。

整改情况

1.健全了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制定了有效的防控措施,制定下发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方案》,并对关键岗位17个、关键对象17人、关键环节12项开展了谈心谈话。

2.完善了公务用车台账。一是对办公室2020年机关未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开展了“回头看”,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完善了公务用车台账,出台公务用车制度,规范了用车程序;二是在巡察整改期间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台账清晰无错漏,手续齐全,可追溯,2022年共派遣公务用车140车次。

3.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2023年1月组织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召开了专题廉政谈心谈话整改工作会,会议强调了谈心谈话工作的方式方法与重要性,在谈话时既要谈业务,更要重点谈党风廉政建设,在巡察整改期间对谈话内容、记录不符合规定的进行了重新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全面从严治党,抓好理论学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严格监督执纪,积极预防。把政治理论学习变成常态,当作提升素质的第一需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首要内容,并紧密结合全局发展关键重点谋划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多措并举健全机制,扎实运用巡察整改“恒动力”,推动全局工作提档升级。

(二)巩固整改成效,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但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跟踪问效,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一项一项求实效,充分兑现承诺,坚决防止懈怠。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力促全体干部职工明白责任、承担责任,将责任转化为巨大的动力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聚焦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全员参与”的整改成果运用长期机制,运用成果思维,强化保障措施,使成果运用机制能够促进价值转化;坚持深入学习、研究成果的实例,不断创新新的工作方式,与时俱进。加强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成果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深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从而形成高效稳定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刚硬作用,成为全局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142。   

 

中共汉寿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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