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崔家桥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7 16:47:29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自2022年11月21日以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崔家桥镇党委及所辖2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崔家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剖析原由、举一反三。镇党委高度统一思想,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对照反馈问题,逐条讨论、深刻反思;剖析原由、举一反三,坚持做到真对照、真整改、真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任务细化到人。成立了崔家桥镇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崔家桥镇党委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组织委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导,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迅速行动,制定方案

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响应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我镇巡察整改工作事宜,确认“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整改”的原则,围绕“立行立改、延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认真梳理归纳问题,细化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研究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制定整改措施,经联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方案定稿。

3.扎实整改,推进落实

自集中整改期起,我镇强化跟踪督办,由整改责任单位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整改进度,镇每月集中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于需要协调各单位与各部门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带头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7月14日,为确保整改效果落到实处,我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罗喜美同志简要通报了会议准备情况,党委副书记通报了本次巡察整改情况,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剖析,从深从实地开展了自我批评,其余班子成员也逐一严肃地开展了批评,从问题的表象入手,点出在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的危害。在巡察整改期间,各班子成员对照个人整改清单,逐一落实,并由党委书记进行了审核把关。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罗喜美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扎实做好抓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1.调频道、亮态度

4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罗喜美同志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将所有反馈的问题分类进行传达并要求全体镇村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抓好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各站所3日内必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对方案进行汇总拟定初稿,并交分管负责人进行复审;4月23日,主持召开了镇党委(扩大)会议,对初步拟定的巡察整改方案反复进行研讨,明确了党政班子的主体责任,亮明了真改实改的决心,确保了整改措施的切实可行。

2.提要求、速行动

在整改方案通过联审部门的审查确定后,罗喜美同志对所有问题画好“作战图”,确定了每周需销号的问题,要求各站所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做到认真剖析、查找症结、举一反三;并要求各站所切实承担起对村(社区)涉及的线上问题进行专业指导的责任,确保村(社区)的巡察整改方案既符合政策要求又贴合各村(社区)实际。举全镇之力,坚持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整改开展进程、整改落实情况取得良好效果。

3.明责任、抓督促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抓整改。崔家桥镇党委及所属22个村(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及站所长对巡察整改发挥“一岗双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整治环境。采取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促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对于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不符合要求、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事项,坚决重新整改。

截止2023年8月25日,巡察反馈的12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完毕,其中镇本级14个(含三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22个村(社区)107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1)氛围不浓厚。镇党委没有利用横幅、宣传栏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镇机关支部及白家铺、花墙等大部分村没有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学习欠力度。

2)学习浅表化。2020-2022年镇党委没有组织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农村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专题讨论少,在弄懂做实方面有差距,党委和机关支部无学习讨论记录,个别支部委员和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全。同时,未结合实际传达习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 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未组织学习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大政方针不主动。

3)教育走过场。2021年镇党委没有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工作不扎实;5名领导干部发言材料部分内容与网上雷同;“学史增信”等3个专题均只有3名中心发言人撰写发言材料,其他领导干部没有撰写发言或剖析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从5月起,利用政府院内电子显示屏、连家坝社区电子显示屏、大桥村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摘要;大桥、荷花、金马、东仓铺、蔺家山等5村悬挂横幅共十余条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白家铺、荷花、花墙、和平等4村通过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2.3月22日,镇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崔家桥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并倡导每名镇村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共计收集到崔家桥镇村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心得体会160余篇。

3.6月9日,邀请了湖南兴湘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我镇召开了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典’亮美丽乡镇,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专题宣讲会,并由镇农业和乡村振兴分管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使干部对上级政策更为了解,更能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4.6月17日,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氛围不浓厚的白家铺村、花墙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支部书记要带头做党的精神的宣讲员,在村内利用广播、微信、屋场会等方式营造好党的二十大学习氛围。

5.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我镇于3月21日制定了《崔家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分12次进行专题学习,目前已完成8次学习内容,根据最新要求,我镇做到了每一次学习除一位中心发言人外,每名班子成员均进行了发言,确保了每名领导干部是真学习、真提升。计划主要结合时事热点,更新了学习内容: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同心协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湖南省及汉寿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

6.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中心组学习,目前已按要求学习了8次,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及发言材料由文化专干进行初审,宣统委员进行复审,确保了学习效果。经审查发现有1名领导干部的中心发言材料不够深刻4月21日由宣统委员进行复审后要求其重新整改,3日后改好重交。

7.6月26日,党委书记对涉及发言材料存在问题的三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从思想上引起重视,对所有材料要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撰写。

问题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欠力度

安全生产有隐患。白鹭寺、回龙潭等部分村(社区)水库或山塘无防溺水标志。2022年镇安监站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没有定期对辖区内加油站、燃气配送点等经营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全年4季度只开展了1次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6月20日、7月13日分别召开了各村安全生产负责人会议,会上强调,全镇各山塘、水库及重点水域要严格按照县学安委“四个一”要求落实到位,即: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就生竿、一块警示牌。并对重点山塘水库,重点时段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对下水游泳人员进行劝离,并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随后全镇重新制作2000块标识,对全镇山塘水库进行了重新设置,并由分管领导夏文杰带队,成立检查组对全镇山塘水库防溺水标识设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辖区内1084口骨干山塘和水库均设有警示标志及救生设施

2.提升了安全教育意识。5月12日,由镇安监站及森林消防队联合组织召开了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6月16日,镇安监站在崔家桥镇中学举行了“五进”宣传活动;7月28日,镇森林消防队举行了森林灭火演练,增强了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整改需要,2月3日,我镇便制定了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对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到位,对检查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相关通报。截止目前,安监站工作人员共下到重点企业检查20次,由班子成员带队督查22次,共发现问题50余个,大致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堆码区未规范留足疏散通道、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齐全、环境卫生不整洁等问题,反馈后均整改到位

4.6月26日,镇党委书记对分管安全生产班子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漏洞并要求加强对分管线的工作指导与监督,要起到带头与示范效果。

问题3:重要部署执行欠坚决

1)“非农化非粮化”不深入。了解发现白鹭寺、保安、和平、回龙潭等村均有零星抛荒现象。

2)秸秆禁烧不彻底。实地走访发现,毓德铺、大桥等村(社区)存在燃烧火点,花墙、东仓铺、李家冲等个别村有秸秆焚烧的痕迹。

3)环境保护欠举措。①整治不到位。崔家桥河沿岸居民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连心公园段2处地笼未撤除②违规取土伐林。近年,镇村林政宣传乏力,护林意识淡薄,申报审批未形成气候,镇林管干部对东花、东仓铺等依山建房的个别村民未经许可擅自取土伐林的现象毫不知情。

4)自建房整治打折扣。巡察发现蔺家山、永固、大西冲、东花、连家坝等村(社区)有11处无人居住的危房或空心房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5)乡村振兴工作不扎实。抽查发现,花墙、毛家冲、李家冲村、荷花、金马等8个村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收入采集表、核查表和帮扶措施等数据填写不准确、前后矛盾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耕地抛荒治理,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崔家桥镇2023年治理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经营或引进新型经营主体代耕代种等方式确保农田持续耕作,并将耕地抛荒与治理纳入村级的绩效考核范围,由镇农业综合站开展专项督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2023年3月份,组织镇村两级工作人员核实了各村抛荒面积,经核实,共有12个村(社区)21亩农田存在抛荒情况,随即镇农业综合站便制定了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要求确定了所有抛荒农田需于7月前进行复耕,截止巡察整改期间,白鹭寺、保安、和平、回龙潭等村已全部完成整改,共复耕21亩,其中种植水稻16.8亩,种植湘莲2.6亩,种植玉米1.6亩

2.根据镇情修改完善秸秆禁烧管控方案和考核办法,使方案更贴合本镇实际,更改了巡查的时间,奖惩办法,并要求对出现焚烧秸秆行为的村由镇分管领导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提高宣传、巡查频次。宣传频次增加为一天两次,增加了重点时段(16:00—20:00)密集巡查。截至目前,镇村巡逻共计上千余次,群众知晓程度有了大幅度提升,6月份发现一起火点,镇分管负责人该村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年底兑现奖惩。

4进行谈话,形成警示。4月24日,由镇分管领导同志对涉及零星抛荒的村(社区)农业分管负责人及镇本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

5.针对连心公园有地笼的问题,在问题反馈后立即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整改,给站内每一个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让站内人员更明晰自身职责和责任。截止巡察整改期间建立了巡查台帐,巡查14次,发现的地笼已拆除收缴。

6.4月24日,由镇分管林业领导组织召开了22个村(社区)林业工作会,会上对林长制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此外镇林业负责人就森林火灾火场安全及扑救指挥进行了学习。截止巡察整改期间共组织了2次森林防灭火消防演练;对相关木材企业消防检查4次,护林员巡林共3612次未发现一起火灾隐患由于林长制APP有监测反馈功能,我镇采取月中和月末两次提醒的方式,对未按要求巡满20次的人员进行提前提醒,目前所有护林员均能按时按量完成巡林任务。

7.由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协助各村对辖区内房屋进行了摸排,重点对C、D级房屋建立了鉴定台账。对辖区内73栋未张贴警示标志的空心房进行了回头看目前,所有空心房均已张贴了警示标志,且房屋周围未发现人员出入;拆除危险房屋2栋。

8.根据市县两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23年崔家桥镇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方案》,日常检查频次增加了一倍,考核内容增加了对日常工作的考核经上半年考核,保安、姚家、白家铺等3个村表现较为突出;龙潭、东仓铺、连家坝等3个村表现略微逊色5月23日,由镇乡村振兴办主任对各村(社区)振兴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梳理了数据的逻辑性,使村干部能够理解各数据间的联系再由各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逐本核对相关资料,对于错误的数据由结对帮扶责任人到户更正,全镇更改错误数据近百条,随后,镇乡村振兴办干部分片下村复审各村(社区)资料,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指出的错误问题各村(社区)均已整改到位5月24日,由分管领导对22个村(社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尤其重点指出了花墙、毛家冲、李家冲、荷花、金马等8个村的专干之前存在的工作敷衍问题,提醒他们要端正思想态度,担起工作责任,其余的干部也要引以为戒,提高认识,所有资料一定要到户核查,真实反映,不能闭门造车

问题4:“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责任落实不扎实。①近年,党委没有印发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分解文件,未将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镇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少,自主发现和查办问题线索较少,执纪问责欠力度,责任没有压实。②2022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的《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自查自纠剖析材料》部分内容雷同,剖析不认真、不深刻。

2)谈心谈话不扎实。个别领导干部对例行谈心谈话、两同时谈话等5种廉政谈话类型不了解,开展约谈、提醒谈话少。“两同时”谈话存在不入题、谈话时不提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谈话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5月18日,结合市、县两级干部作风建设年要求,镇党委印发了《崔家桥镇进一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了党政班子负责所分管站所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和所联系点村全体村干部;各站所长负责本站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全体村干部及党员的工作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明确提出年度内发现违纪违规违法事件,对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不允许评先评优。

2.6月1日,为促进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镇党委印发了《崔家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岗双责”实施方案》,重点体现了要形成长效机制,对村(社区)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四不两直”作风督查。

3.3月13日、5月29日、6月27日,由镇纪委书记带队到各办公室及村社区进行四不两直干部作风督查,发现4名干部上班存在违纪问题,随即下发督查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3次检查共发现5项问题,相关人员也立即进行了改进。

4.6月9日,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大会进行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警示大会,对辖区内近些年来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通报,并组织学习相关的法纪条例。

5.6月26日,党委书记对涉及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他们廉政谈话开展少提出了批评,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开展谈话,指正所管干部存在的不足及错误的地方,更好的促进干部成长。

6.5月22日,召开党委会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学习了谈心谈话制度,对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镇纪委专干每月负责对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记录本进行收集,确保了班子成员按时按质开展谈心谈话,截止目前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了8次廉政谈话。

问题5: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关注不够。2022年,三和社区石桥组的一条沟渠每逢雨季因渠排水不畅致6户村民房屋被淹,周边村民已多次向镇村反映,至今未解决。

2)服务不周。镇村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当事人欠缺耐心,烦倦情绪、脱岗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5月由镇水利站、三和社区工作人员成立专班对反映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勘测,并通过公示寻找承包方,确定施工方案;6月初由施工班组对崔家桥河三和社区石桥组段150米河道以及陡山河坝进行了清淤。

2.6月29日,三和社区组织该组村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淤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实施效果截止目前,该地区6户房屋暂未发现被水淹情况。此外,我镇今年积极向水利部门争取山塘整修及渠道清淤项目,方便了农民生产用水,降低了房屋道路淹没损毁的概率镇水利站均参与了新建房屋选址勘查,未发现房屋建设存在安全风险的问题。

3.4月25日,崔家桥镇组织委员组织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崔家桥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根据《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结合崔家桥镇实际情况完善了《崔家桥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增加了公开办事、首问责任等内容,增强了政务服务人员的责任心,更好的服务群众。

4.5月29日,镇纪委书记对崔家桥镇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广电窗口脱岗,5月30日镇纪委书记对崔家桥镇政务服务中心广电窗口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虽然有广电人员有限,但要积极向台里申请,增加力量,确保窗口有人员值守。目前,镇广电窗口另安排了一名我镇之前从事过广电工作的人员,在外出安装维修时确保窗口有人值守。

5.5月31日至7月27日镇纪委对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督查并出具相关通报,通报问题5类,相关人员立即进行了整改。

6.8月下旬,镇党委将相关服务性质的部门安排进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了社保医保窗口丰富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

问题6:依法用权不到位

1)行政执法不规范。①执法力量弱。乡镇执法大队组织业务培训少,执法人员业务内容、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不熟悉,没有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行政执法文书。执法队9人中仅2人有执法证。②记录不完整。2022年执法大队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填写不完整,问题无整改结果。③程序不规范。调阅执法案卷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决定时间与送达时间不合逻辑、超期送达、无送达回执文书、无执法部门印章等问题。④巡查不主动。对三和、毓德铺集镇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靠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不主动,交通堵塞已成常态。

2“四减”工作不彻底。登录“我的常德APP”发现,崔家桥镇自行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金”服务事项的“法定限期”和“承诺期限”分别设置为270天、81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6月5日,镇司法所负责人对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学习了《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止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积极组织执法大队无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考试,7名人员参加通过4名,目前该队持证人员达7名,后续也会督促本次未通过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执法考试。

2.截5月底之前,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联合安监站对我镇辖区内5个燃气配送点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3处,反馈后立即整改,3日后进行了复查所有问题均及时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隐患

3.对镇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了补充,增加了两名文员,在明确文书专员的同时,安排了两名年轻干部负责所有资料的整理。巡察整改期间,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共发出文书1份,明确表明了相关事项及法律条款。

4.结合《崔家桥镇交通顽瘴痼疾三年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了《崔家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镇秩序、“路长制”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上下午两次巡查,每天每班3人,巡察整改期间,对三个集镇的巡查了近100次,规范了占道经营等市场秩序,并对市场卫生环境进行了清理。

5.关于崔家桥镇“四减”工作不彻底问题,5月19日,分管领导与汉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业务股室进行了对接,要求授予权限进行更改。2023年6月20日,经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协调沟通后,反馈了“我的常德APP”中所有数据均由“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定,省平台中“法定办结时限”由省直部门统一设置,无法更改;“承诺办结时限”由承接部门根据法定时限设置且不能超过法定办结时限,目前设置均符合要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时限由县卫健局统一设置为81天,根据“四减”减时限的要求,法定办结时限需压缩一半以上,承诺时限设置为81天符合减时限要求。随即,我镇根据反馈情况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

6.5月24日,崔家桥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崔家桥镇2023年度“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培训方案》,并于当日组织全镇22个村(社区)村级事务联络员在崔家桥镇二楼大会议室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此次培训会由镇组织委员主持,镇负责“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同志结合《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事项管理(三化)系统》针对如何办件、如何配置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升了村级事务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问题7:形式主义时有表现

工作重形式。①2022年1月镇政府下发了《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并公布镇村道“路长制”名单,了解发现,定期召开路长办会议、上路巡查没有落实,三和、毓德铺集镇主干道经常拥堵的问题没有得到缓解,永固、和平等8个村路长制工作未按要求开展,三级路长制流于形式。②2022年,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中,镇党委印发文件突出打造3个示范点村,而忽视了其他村的创建工作。镇5期督查通报的部分村“未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栏、公示栏不规范、工作欠主动”等问题老生常谈,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推进力不强。金马、三和、连家坝等村(社区)的村干部对此项工作不知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6月12日,在镇党委调整交通安全分工后,重新印发了《崔家桥镇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实施方案》,将辖区内主干道分段设置了路长,并明确规定了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6月30日组织镇村两级人员召开了第二季度“路长制”工作总结部署会。

2.6月28日,结合省市县三级的交通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要求,制定了《崔家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主要整治货车超限超载;“摩的”、农用面包车、商务车非法经营;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

3.现我镇每天派3人结合市场整治等对路道路巡查,各村(社区)干部分片进行巡查,今年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另增派2-3名人员,对三个集镇的交通秩序进行维持及疏导节假日期间通过力量的增派,有效的减少了集镇交通的拥堵。建立了崔家桥镇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巡查督查台账,截七月底,镇本级登记巡查督查71次,对占道经营、未佩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车篷等情况的进行了劝阻及更正并促使村干部上路真正做到上路巡查

4.6月底,由镇纪委组织各21个村(社区)分管人员到蔺家山村参观学习“清廉村居”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根据实际重新修改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清廉村务台账、干群连心台账、清廉班子台账、清廉民风台账等,进一步完善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等。

问题8: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镇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防控机制不健全。近年,党委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没有针对征拆、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等廉政风险点制定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同时对重要岗位、重点对象、重要环节没有进行风险预警教育管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对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重新制定建立了《崔家桥镇财务支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崔家桥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收入内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内控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单位合同内控管理制度》《部门预算内控管理制度》以及专门针对征拆、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的弥补了之前的空白,并按照制度要求对该留质保金、走招投标程序的项目等都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进一步促进了我镇的财务管理。

2.6月15日,由镇财政所所长对出纳、会计、项目经办人等进行了第二季度廉政风险预警教育,梳理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要求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问题8:财务管理不规范

(二)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部分村(社区)在大额开支、工程建设开支、村集体收支入账等方面没有按相关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均有财务违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制定了管理办法。对照巡察整改要求及本镇实际,印发了《崔家桥镇2023年村级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交账公示要求、票据规范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由镇财政、经管部门监督各村遵照执行。

2.开展了业务培训。6月20日,由财政所经管站召集22名村(社区)秘书参加了全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会,会上严肃通报县委巡察及财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今后村级财务的要求,同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学习了《崔家桥镇2023年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要求每月至少交一次账,每季度至少张榜公示一次,对于票据要有“三要素”,对大额的公益事业支出要采取民举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开,添置大额的固定资产必须向镇政府报告,还有专项资金管理等规定,下发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法》等学习资料,要求各村(社区)秘书平时也要加强自习提高业务素质水平。

问题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用车用餐不规范。办公室没有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台账,电子记录登记不全。没有建立公务接待台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6月1日,向辖区内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印发学习了《汉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明确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接待用餐标准,也对各村干部的就餐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2. 建立了《崔家桥镇车辆管理台账》对公车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上报,但因公车改革我镇公车已上缴至县机关事务中心,从今年3月份起暂无公车使用记录

3.从4月份起建立了《崔家桥镇接待用餐登记表》,分月对接待的部门、事由及来客人数进行了详细登记

4.5月30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监管;5月31日,由财政所分管领导对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对接待开支加强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报销;6月1日,分管领导对食堂后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做到对所有接待单据如实填写,照实报销,要加强对食堂后勤的监管。

问题10: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重点工作推动不力。党委没有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党员干部履职不充分。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①制度不健全。2020年-2021年,党委没有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党委研究重大事项程序不规范、范围不明确。2022年党委会议记录采用活页记录。②发表意见不充分。在研究部分事情时班子成员未发表意见或发表意见简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6月9日,崔家桥镇党委邀请湖南兴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为全体镇干部及村党组织书记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关于“法治”建设及《民法典》相关知识进行了集中宣讲,让法律走进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崔家桥镇基层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有利于促进崔家桥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之气蔚然成风。镇党委严格落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分别组织了登山比赛、素质拓展、观影、上党课、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尤其是4月组织的登山比赛及美化环境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干部用自身行动为建设和美崔家桥镇贡献力量;5月组织的清水湖素质拓展实践活动,通过团队协作比赛,加强了干部之间的交流合作,增强了整体凝聚力。

2.6月21日,崔家桥镇党委书记结合“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为全镇干部上了一堂言近旨远的廉政党课,此堂党课的主题以《明大义、存敬畏、立本心,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为主题,以被大众熟知的反面案例告诫全镇党员干部要恪守党纪国法、立本心,竭诚为民服务,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

3.5月31日,在通过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印发了《崔家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分工》文件,优化了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管线,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更换了统计、乡村振兴、社保劳保、金融等分管负责人。

4.7月10日崔家桥镇党政办印发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上半年先进单位的通报》,并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全镇镇村干部大会,由镇组织委员在大会上通报了2023年度上半年崔家桥镇先进单位名单,镇党委书记就2023年度上半年各(社区)工作进行点评,对重点工作推行不力的3个村(社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排名靠前的7个单位进行了表彰

5.5月4日印发了《崔家桥镇党委会会议制度》和《崔家桥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文件,明确了党委会举行条件要求及会议制度等,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再次强调了党委书记必须末位表态。5月22日,崔家桥镇党委书记就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主持召开了镇党委会,一是关于镇村两级债务问题,明确由镇长牵头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二是由镇组织委员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汉寿县委《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主要内容,三是由镇组织委员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崔家桥镇党委会会议制度》和《崔家桥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内容。

6.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做到了专会专本专人记录同时做到了按程序召开会议,如5月19日的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和5月22日、6月13日的党委会议记录都做到了会议内容详细真实,严格执行了民主集中制,镇班子成员对于具体事项能切实做到充分发言,并且能做到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确保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问题11:基层党建工作有缺失

1)“三会一课”不扎实。2021年4月“入党积极分子”廉政党课课件与网上雷同。机关支部存在“三会”与工作会混开,并以录制上传视频为目的简单应付。部分支部委员党员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个党小组,半年以上未参加过党小组会。多名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概念把握不清。镇党建办对村级党建工作指导督导不深入,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永固、李家冲等6个村(社区)虽有会议记录,但“三会一课”未如实开展。

2)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①缺席现象严重。2021年,镇机关支部冬春训活动两天集中学习期缺席人数均在11人以上;2020年10月,镇机关支部以重阳节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了解发现,镇机关支部、村级主题党日活动也存在缺席情况。②党日活动不实。姚家村“关注冬奥,强国有我”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不实,活动未开展。蔺家山、龙潭等7个村全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均不超过6次。③民主评议党员不实。2020-2021年度镇机关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均以民主测评票数评定最终等次,未结合党员日常表现进行综合分析。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2021年2个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领导班子3个问题、4名领导干部共13个问题基本相同,问题未销号。2021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和2021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结合各自工作,泛泛而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2021年,一名同志在未转正情况下,提前作为镇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组长使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1月16日,崔家桥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通知要求镇机关党支部、两新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在2023年3月底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3月23日下午,崔家桥镇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过程中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要求,通过民主投票共计有15人评为优秀等次,其余为合格等次,在民主投票结束后短暂休会,机关党支部书记组织支委委员召开支委会就民主投票结果进行讨论,一致同意2022年度崔家桥镇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15人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均为合格等次。最后镇党委书记就此次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点评,认为此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过程程序规范,评议注重工作实绩,不唯票取人,希望继续保持。

2.3月22日,由镇组织委员主持召开了崔家桥镇第一季度党务工作会议,全镇22个村(社区)村级事务联络员参加,会议一方面是结合镇党委于2023年2月10日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2至2023年度农村党员冬春训工作的通知》就农村党员冬春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和再部署,另一方面是就当前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20日,镇组织委员主持召开了崔家桥镇第二季度党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就2023年崔家桥镇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再次做强调和再部署,同时对2023年6月份党建重点工作做了安排。

3.由镇党建办将2023年度汉寿县委组织部每月初(1-8月)下发的“党建工作提示”文件及时传达到各村(社区)村级事务联络员群里,要求各村(社区)村级事务联络员按文件精神开展当月的党建工作。5月22日崔家桥镇党委会议就《2023年全镇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方案进行了讨论表决,一致通过该方案后并于5月26日下发到各村(社区),要求各村(社区)对照落实。

4.5月26日,镇组织委员对白家铺村党组织书记及花墙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识本村党建方面的不足,尤其是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宣传上,今后要发挥主管能动性,担起组织书记的责任充分发挥党的先锋作用。

5.充分发挥党员五星积分管理在民主评议党员中的作用,根据《汉寿县党员五星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建立了崔家桥镇机关支部党员五星积分台账,按月对崔家桥镇机关党支部47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从党费缴纳、组织生活、五个到户、志愿服务、模范带头等方面根据党员五星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相应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并按季度进行公示,上半年党员五星积分管理中表现较为突出的有8人、其余人员分数较为相近,仅有4人分数略微较低,积分已如实公示在镇党务公开栏中,将全年考核结果汇总后纳入党员干部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6.7月12日,按照汉寿县委组织部印发的“调研评分细则(村、社区)”内容,镇党建办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对全镇22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形成了崔家桥镇2023年各村(社区)半年党建检查问题清单,22个村(社区)共计59条问题,整改期限为立行立改,镇党建办干部具体负责督促跟进各村(社区)半年度党建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镇组织委员,此次半年度党建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较好,未出现党建工作推进不力或者整改不及时的党组织。

7.6月20日,镇党委印发了《崔家桥镇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随后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对应监督室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参加,确定了会议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一是做到了提前准备,镇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与相应站所长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详细记录,镇党委书记与党政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二是认真剖析,对照巡察反馈中涉及到每一名镇党政班子成员的问题,形成书面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11名党政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查摆问题并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最后由镇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做总结并作表态发言

8.形成崔家桥镇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和崔家桥镇领导班子个人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规定整改时限3个月,由镇党委书记跟踪整改效果。对于之前未销号的问题,明确由组织委员同志进行督导整改,截止目前之前未销号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映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9.对照2023年崔家桥镇机关党支部最新党员花名册,认真开展自清自查,及时更新崔家桥镇机关党支部第一小组和第二小组党员名单更换了党小组组长。

10.6月26日,崔家桥镇党委书记在镇党委会议室与相关党政班子成员就县委巡察组反馈的相应问题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尤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销号的6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要引以为戒,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能拖拉敷衍。

问题12:选人用人管理不规范

1)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议记录与行政会议记录均以党委(扩大)会议记录体现,未分开记录。

2)人事任免不规范。如2020年至今,站(所)长岗位调整没有印发任命文件,以年度分工文件代替职务任命文件。

3)借出干部借调手续不齐全。截至12月19日,镇机关共有借出人员14名,4名干部借调时间均超过一年,借调审批表未见组织部签署意见,未签字盖章。

4)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例如抽查2名单位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无关于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及认定表,存在档案资料缺失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度崔家桥镇党政联席会记录本和2023年度党委会记录本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严格区分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的会议记录本。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办负责记录,党委会议由党建办和镇组织委员负责记录,确保了专会专本专人记录。

2.对于崔家桥镇二层骨干的人事任免,在充分征求镇党政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5月26日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了崔家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工作分工安排,并于5月31日由镇党委印发了《关于崔家桥镇站所办负责人任命的通知》,避免了以分工文件代替任免文件。

3.崔家桥镇借出干部4名干部,由镇党建办与借调单位及组织部门对接后,上述4名同志于5月18日起回崔家桥镇政府上班,并严格落实了每日上下班签到和办公室坐班制度。

4.由镇党建办政工具体负责对全镇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制定了崔家桥镇事业编干部档案整理时间表,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补充、完善档案资料,镇组织委员把好关,目前已清理了事业编制人事档案12本其余40本分月完成,计划每月完成两本,预计2025年4月之前全部完成。

5.镇事业编2名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档案资料缺失的情况,都已于6月19日整改到位,并由镇党委出具了《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报告》,已经通过人社局相关部门的审核。

6.5月30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政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行政会议和党委议事会议,记录要真实,不能仅是条目式的记录。6月2日,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对党办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对借调人员手续办理的监管,加强学习尤其是对党委发文相关规则要求的学习,在人事档案管理中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数家珍,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及经办人员进行补充。

问题13: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

1)未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2)“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2020-2022年增设了民政和社会保障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重点项目办等机构;将挂牌机构动物防疫站独立运行,明确了股室负责人。

3)混编混岗。存在事业编制人员在内设机构任职的现象。

4)违规招聘临聘人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5月22日,崔家桥镇党委书记就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主持召开了镇党委会,会上由镇组织委员带领与会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汉寿县委《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主要内容并将上述两个文件印发到每一名班子成员手中,要求每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在今后工作中遵照执行,并6月20日组织镇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汉寿县委《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政工龚琴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上交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2.5月26日召开的镇党委会,主要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崔家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工作分工安排,镇组织委员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会上,镇党委副书记根据“三定”规定,提出事业编制干部不能担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事业编制干部不能担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建议只能担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部,根据提议,与会的党委委员一致同意,并由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两名同志分别调整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干部。

3.5月26日召开的镇党委会,镇组织委员根据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建议取消2020年-2022年增设的民政和社会保障站等不符合“三定”规定的机构,并建议免除动防站站长职务,将动物防疫站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不再单独任命负责人,根据提议,与会的党委委员一致同意,并由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同意取消民政和社会保障站等不符合“三定”规定的机构,免除动防站站长职务,将动物防疫站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5月31日由镇党委印发了《关于崔家桥镇站所办负责人任命的通知》。

4.4月23日召开的党政联席会,会上镇组织委员提出花墙村临聘人员存在聘用手续不符合汉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县委巡察组也作为问题交办需要整改,经与会班子成员讨论一致同意按要求进行解聘处理,2023年4月28日,崔家桥镇人民政府与2022年11月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签订了解聘协议书,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工资从2023年5月起停发。

问题1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欠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因保密工作要求,不予公开。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运用发挥整改效能

巡察是对党委政府的一次全方位的体检,是一种监督与制约,更是一种指导与促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将问题的整改和工作的促进有机融合,以端正的工作态度、严明的作风纪律和良好的工作成绩来发挥整改效能、验证巡察结果。

(二)着眼长远抓好建章立制

巡察整改不仅要标本兼治,更要扎牢制度的笼子,做到未雨绸缪。以巡察整改成果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对已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加强学习、与时俱新,深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从而形成高效稳定得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制度的刚硬作用,调动全镇力量谱写崔家桥镇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崭新篇章。

        

        附件:崔家桥镇所辖22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台账



 

中共汉寿县崔家桥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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