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酉港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6:41:28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2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酉港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酉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酉港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快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召开专题会议,准确把握整改要求

2023年4月18日,党委书记李忠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认真学习《反馈意见》,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

镇党委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酉港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忠任组长。制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酉港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单整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办、整改时限,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镇党委紧紧牵住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明确分管领导在巡察反馈、整改、审核等关键环节中的责任,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促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遇有政策性问题或困难,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干部群众满意。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逐条逐项推进整改

镇党委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原则,及时调度,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坚决落实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确定整改方向,倒排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任务倒逼,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对巡察反馈问题虚心认领、实意整改,直面问题,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

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之前的责任认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对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扎实推动整改。

截至9月11日,巡察反馈酉港镇本级具体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4个,给予组织处理5人,建立健全11项考核办法及制度。反馈酉港镇村(社区)问题45个,已完成整改44个,因其他原因未整改完成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政策理论学习不深入。

酉港镇党委2022年未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学习方案、未开展讨论和集中辅导,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氛围不浓、方式不活。

整改情况:

1.已按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了明确的学习计划,计划在2023年5月-12月期间,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全面系统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等内容学习完毕。并于5月26日在党委会议室召开了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会议。巡察整改以来,已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等内容,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等专题内容。

2.2023年5月29日,在镇三楼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李忠带头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3.2023年以来,酉港镇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政策理论学习。2023年1月,机关党员肖迎春同志以《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心得体会》为题,与全体党员共同交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分享了个人学习感悟;2月10日,机关党支部支委会共同学习湖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汪一光“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3月10日,机关党支部第一、二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议,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5日,在机关党支部第一、二党小组会议上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组织党员结合各自岗位,开展了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学习研讨;6月15日,结合第二季度党员大会,第一、二党小组会议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月7日,在机关支委会上共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8月14日,机关支部委员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9月18日,副镇长张琼讲专题党课——《坚持“四个更加突出位置” 深入推进从严治党》;9月25日,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张雅倩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10月7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郭宇领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内容;10月16日,副镇长张竣杰领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等内容; 10月23日,党委书记李忠讲专题党课——《深学党章强党性 严守党章葆本色》、张琼同志领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内容,组织党员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展集中研讨。

4.2023年5月,在镇机关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专栏,分模块详细解读二十大报告主要内容。

5.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分管领导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2: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

一是奖励资金被挪用。二是封洲禁牧淘汰牛羊工作有所反弹。2022年12月,酉港镇连兴洲村、柳林村有部分村民在南州国家湿地公园天星洲放养水牛100余头,对洲上原生植被、树木、道路、房屋、科研宣教设施造成了较大破坏,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生态旅游的开展,增加了血吸虫病传染和芦苇火灾风险。三是惠农物资发放不到位。2021年酉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求种植绿肥面积6000亩,每亩发放种子2.5公斤,全镇共计发放1.5万公斤,涉及5个村,387户。但种植户花名册未见农户领取绿肥种子的签字,入户调查农户也不知晓有此事。

整改情况:

1.追回资金上缴国库。2023年2月22日,将32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额上缴国库。2023年2月21日,由镇纪委对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就资金用途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

2.加强封洲禁牧包保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李忠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冯启亮任指挥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叶宏发为副指挥长,全体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两委”班子成员、酉港派出所全体公安干警为成员的领导专班,建立巡查联动机制,联合畜水中心、湿地保护区管理局,落实湿地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牛羊退养防反弹巡查、包保制度,包保辖区内牛羊圈养养殖户不能放养、散养,牛羊不能进入湿地保护区和核心区域。共联合巡查5次,发现5个在禁牧区内敞放牛羊的问题,立即给相关养殖户下达了退养通知单,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退养处置相关工作。酉港镇成立包保小组,共包保养殖户12户,并安排镇、村干部不定时巡查堤段,镇综合执法队一周巡逻2次,村干部每天巡逻一次,巡查期间共发现7户牛羊违规放养问题,镇动防站立即给相关养殖户下达退养通知单,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做好退养处置相关工作。全镇共明确12名村(社区)协管员专门负责本辖区内牛羊防复养防反弹的信息收集和协助配合镇、村现场处置复养牛羊工作12次。通过发文(酉政发〔2023〕16号)的方式将淘汰牛羊后续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加强惠农物资监督管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惠农物资发放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控管理,坚持“谁落实、谁负责,发给谁、谁签字”的原则。巡察整改以来,发放了油菜籽、硼肥、紫云英种子等惠农物资,均发放到位并签字、拍照保存了影像资料,做到不省事、不省程序。

4.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3: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一卡通”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直接发放到户到人。二是“一卡通”基础数据采集不精准、资料不齐全。酉港镇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资料台账、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发放台账、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台账等大部分补助对象未登记联系方式。三是“一卡通”未及时发放。四是“一卡通”自清自查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1.①相关负责人经过实地走访核实,取得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等补贴对象的联系方式并上报财政所,由财政所将“一卡通”基础数据采集台账中缺失的联系方式登记录入系统,目前均已补充完成。自巡察整改以来,我镇已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集中育秧补贴、危房改造补助等85项补贴,均直接发放到户到人。④清查发现我镇存在僵尸卡308户,均已通知本人前往农商行去销卡销户,已于2023年3月27日全部完成注销。⑤镇村两级通过积极协调,已于2023年2月15日,将2021年汉寿县棉花生产奖励性补助资金全额上缴国库。

2.2023年2月21日,镇纪委对财政所、城建站主要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2023年3月21日,镇纪委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3.镇党委成立酉港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李忠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冯启亮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对站、村(社区)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予以组织处理。巡察整改以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4.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4:污染防治力度不够。

一是镇街道环境整治不到位。巡察组2023年1月9日上午9点现场走访发现,酉港镇集镇街道两旁垃圾成堆,无人清理;商超门面占道经营、秩序混乱;车辆违规停放,阻塞交通;主干道存在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二是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走访酉港镇花护、沙包、鼎山、连兴洲等村(社区)发现,存在秸秆焚烧有火点、田间地头白色垃圾堆积等现象。三是人居环境卫生评比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1.加强街道环境卫生、占道经营、随意燃放烟花鞭炮、车辆乱停整治力度。每日7点前,倾倒、清运集镇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为集镇配备40个垃圾桶,禁止向街道等公共场所倾倒垃圾,并要求环卫人员及时清扫、清运街道垃圾,确保集镇环境干净整洁。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集镇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党员志愿队”义务清扫等活动,对集镇卫生环境进行了大整治大清理。镇人居办要求社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好、监督好、开展好集镇的卫生工作。镇人居办、城建站加强对村(社区)的督导,每周一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村干部工作群中进行通报。今年共巡查12次,对于垃圾清运不及时、牛皮癣广告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均已当场交办,整改到位。

2.镇人居办、城建站、交通站每周对车辆进行一次劝导,联合罐头嘴交警中队对乱停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8次行动,罚款扣分共11人次;镇安监站加大对烟花鞭炮经营店的资格审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共审查23家,发现证件过期的3家,均已要求其停业整改,并处罚款;镇人居办、文化站加大移风易俗的宣传,倡导不燃放、少燃放烟花鞭炮,同时要求村(社区)加强监管,发现有燃放烟花鞭炮迹象后,及时进行劝阻。通过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开展街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监督不文明行为的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环境意识。巡察整改以来,共出动宣传车67次,张贴宣传标语26条,发放宣传单1156份。

3.2023年4月15日,由镇人居环境分管领导熊利宏对富扬、幸福、沙包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要求2023年7月10日前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镇党委政府5次召开秸秆禁烧工作调度、推进会,明确村支“两委”责任,完善奖惩机制,按照“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构建“联点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的网格体系,利用微信群、标语横幅、村村响广播、巡查宣传车等平台载体加大宣传,普及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还田的利处。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不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做到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共宣传78次。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火点,一律拍照取证,记录在案,根据各村火点处理及巡查情况,作为镇对各村(社)考核依据,列入季度绩效考核讲评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巡查83次,发现火点5处,均已整改处罚到位。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市县日常督查以及镇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点交由各村查明原因,对当事人视情况作出罚款500-2000元的处罚,并在村广播会上作检查。巡察整改以来,所属村均已整改处罚,镇人居办已记录在案。四是推行秸秆综合回收利用工作,引进茂禾公司,对中晚稻秸秆实行机械化打捆回收,该做法得到市生环局领导认可。

5.建立健全人居环境评比考核长效机制。新修订了《酉港镇人居办2023年考核办法》,结合市县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格考核奖惩,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并列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镇人居办每月对各村(社区)的资料整理、资金投入、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发通报8期,督导检查发现资料更新不及时,缺项缺失问题,均已当场交办,整改到位;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评比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对评比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防严查流于形式,不作为现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明查暗访共8次,公示8次,将各村村部卫生、房前屋后、沟港渠道、田间地头,火点黑斑、牛皮癣列为主要检查内容,约谈和批评教育各村(社区)人居环境负责人13人次。

6.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5: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6: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①站(所)、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状责任人未签字,责任单位未加盖公章,签订责任状日期为空白。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零售)承诺书,经营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均未签字,单位未加盖公章,签订日期为空白。③镇村(居)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部分内容雷同。二是财务支出不合规。①无合同支付工程款。②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

1.镇安监站于2023年2月,对2021年至2023年“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状”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没有签字盖章的部分,已在2月28日前补盖公章。

2.2023年2月21日到2月28日,安监站已重新修订酉港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集中组织3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签订责任状。

3.2023年2月21日到2月28日,安监站对富有村、富扬村、双洲村、沙包村、幸福村相关村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约谈,要求落实村级督导责任,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安全巡查和协助执法相关制度,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安监站每月中旬组织各村(社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工作讲评,并对下一月工作重点进行提示,要求各村有的放矢,结合其他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3月和7月集中安排了两次消防业务培训。

4.镇财政所于2023年3月7日已整改到位。巡察组指出的2019年发放联络员公益性岗位补助3.6万元,是由县人社局拨款,发放依据均在人社局,本镇只是代理发放且实行的是“一卡通”发放方式,现已向人社局取得发放文件依据并已补充到位;2020年五笔账目均有《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由于财务工作人员的疏漏,未将分配明细和线下合同装订在记账凭证里面,现已将分配明细和线下合同补充到位,并建立了专门的台账。2023年5月16日,经镇党委会会议研究,制定下发《酉港镇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含收入管理制度、报销制度等。巡察整改至今的所有工程及经费支出均按合同支出且附件齐全。

5.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7:财务管理不规范。

未按要求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020年至2022年酉港镇机关工会未严格落实湘工发〔2018〕20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向工会会员收取工资收入的5‰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

1.补收2020-2022年会费并存入工会账户,2023年2月8日,将2022年工会会员会费12131.58元存入工会账户,2023年2月15日,将2019年至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21768.86元存入工会账户。

2.2023年5月16日召开镇机关干部职工周前会,由程湘凡同志领学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3.坚持每年在3月31日之前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并存入工会账户。2023年已收取会费9421.46元并存入工会账户。

4.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分管领导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8:形式主义有所显现。

党委下发文不规范,内容表述有误。查阅酉港镇党委2020年至2022年干部分工文件发现,现任财政所所长赵壮志,于2020年明确为该镇财政所所长职务后,至今无异动,而在2021年干部分工文件中,因工作人员工作不严谨,误将其工作职务表述为“财政所副所长”。

整改情况:

1.制定《酉港镇发文制度》。明确发文首先由站所按照工作要求以及公文处理格式严格拟稿,再填写发文处理签,由站所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党政办校稿并编号登记,经镇长或书记终审后签发,由党政办负责文件的归档工作。2023年共发文135个,均按以上流程进行,未发现有表述错误的情况。

2.2023年4月12日,由镇纪委对党政办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3.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9: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机制不完善。酉港镇2020年以来,未见出台“两个责任”的分解文件,未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的责任清单,党委主体责任凸显不够。二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3月15日印发《酉港镇党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酉港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计划于12月底对12个村(社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2023年4月3日,召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按照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二季度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7月5日,召开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会,总结上半年工作,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

2.开展了谈心谈话。镇纪委每月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本进行检查,所有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党委书记与9位班子成员进行了逐一谈话,并召集12位支部书记集体谈话。

3.带头讲了廉政党课。2023年6月19日,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党委书记李忠以《长怀敬畏,方得始终》为题,从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人民三个方面,为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上了一堂廉政党课。

4.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10:镇纪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

一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严。2020年以来,针对个别干部职工不按时上下班的问题,镇纪委点现象多,点名到人的少;当时批评的多,事后督导整改少。二是对经管站村账乡管工作监督不力。通过查阅财务账目及座谈了解到,2020年以来酉港镇12个村(社区),村级财务普遍存在:白条列支劳务费、项目资金拨付打款到村干部、项目工程未签订劳务合同等现象。三是“三专”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1.镇纪委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出台《酉港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管理办法》,对违反的干部进行进行谈话提醒并每月通报,对于提前用餐及迟到早退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巡察整改以来,对迟到早退、提前用餐等问题开展了8次检查,发布通报8期,通报批评10人次。

2.2023年6月6日,镇纪委对经管站站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不发生类似问题。

3.加强财务监督。印发酉政发〔2023〕3号《酉港镇关于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自清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由财政所、经管站对各自近三年财务报销凭证进行全面自清自查,并列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发现问题四个,包括相关制度未制订,个别报销票据未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小额支出未全部通过银行打卡发放,500元以内请工的白条依然少量存在,目前均已整改到位;由镇经管站每半年组织各村(社区)秘书开展业务培训,对报销流程、会计书写、票据管理等财务知识进行学习,2023年上半年培训已于4月21日完成;镇纪委一月一次对村级大额支出和民生资金进行检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

4.2023年3月17日,镇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并制订酉发〔2023〕1号关于《酉港镇党政领导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专”要求,镇纪委仅负责纪检、监察方面工作,不再承担其他工作。

5.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相关的两名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11:党组织建设待强化。

一是《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格式不规范。二是召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程序欠到位。三是党员公开承诺书未签意见盖公章。四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五是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六是党员积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七是民主评议走过场。

整改情况:

1.完善酉港镇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酉港镇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及《2023年酉港镇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规范格式,并以镇党委红头文件制定和下发,镇党建办对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目前共检查5次,发现问题1个,鼎山社区鼎山党支部5月主题党日活动没有活动小结,现已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10月,酉港镇机关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5次,支委委员均开展讨论并发言;共召开党员大会55次,实到人数均符合党章规定;吸收预备党员10名,转正9名,与会党员均已签到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吸收的预备党员及转正的党员不存在发言内容雷同的情况;各村(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10次,会议记录和活动小结严格按照要求书写,不存在雷同;党员五星积分评比开展了3次,每季度已按要求进行公示;鼎山社区于2023年2月20日、3月10日、9月10日召开了低保评议会,与会人员全部签到并表态发言。

2.2023年上半年已于6月1日和6月25日召开两次党建业务培训会,对各村(社区)组织委员、村级事务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党内文件格式、支部会议程序、党章、党员五星积分管理实施办法等党务知识进行培训。

3.截至2023年10月,已补齐党员公开承诺书党支部的签字盖章手续,2023年党员公开承诺书共计1202份,均已签字盖章并在党务公示栏进行公示。

4.2023年5月4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的工作方案》,截至2023年10月,全镇12个村(社区)挂牌均已规范到位。

5.2023年6月1日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警对党建活动欠规范的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压实责任;对民主测评表疑似代写问题进行核实,连安村和连兴洲村因部分党员党员年龄过大,无法自己书写内容,请村干部代写,出现笔迹雷同,已由陈警同志对代写属实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6.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分管领导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12: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13:机构设置不规范。

查阅酉港镇党委2022年二层骨干分工文件发现,镇机关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建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企业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水利管理站等13个,与汉编发〔2020〕30号文件《中共汉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规定设置的5个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不符,多设置了8个内设机构。

整改情况:

1.2023年3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镇干部职工分工联点情况,并按照“三定”文件调整内设机构和相关人员分工,印发酉发〔2023〕5号《酉港镇党政领导分工方案》、酉发〔2023〕3号《关于调整2023年机关站所干部分工联点的通知》,建立酉港镇机关、事业站所人员编制管理台账。目前内设机构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队。

2.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分管领导作了检讨发言。

问题14: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

一是临聘人员管理不到位。二是内设机构进人管理不规范。酉港镇水利站现有职工17人,其中在编7人,临聘10人。临聘人员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①年龄偏大。②未签订劳务聘用合同。③有安全隐患。三是研究人事议题不规范。四是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全县临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对临聘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清理临聘人员共计17人。其中,站所临聘人员10人,已于2023年7月底前采取劳务外包的方式全部完成劳务合同签订手续;机关临聘人员3人,已于2023年8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勤服务人员1人,已于2023年9月签订劳务外包合同;3人临近退休,经6月5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该3人到龄退休后不再续聘。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制定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是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二是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三是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五是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六是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七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事业编制干部档案专审工作已按照股级和副股级干部、职员晋升、专技评审等工作分批进行档案专审,经清理统计,事业编干部档案共计39本,截至目前已完成23本档案专审工作,剩余16本档案将于2023年底完成专审工作。

3.2023年5月4日,制定酉港镇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和规范党委会议的召集、议题的确定、议事范围和程序、研究表决的原则以及“三重一大”议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监督管理。2023年10月以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52个,均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镇纪委牵头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了3次检查,未发现问题。

4.陈某已于2020年调离酉港,2023年4月24日,党建办通知其已补齐档案缺失资料。

5.2023年7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分管领导作了检讨发言。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巡察不是一巡了之,关键要做好“后半篇文章”。巡察发现的问题是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目前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对一些沉疴顽疾仍需持续用劲。通过这次巡察,要做到举一反三,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将以更加健全的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下一步,镇党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任务,一个一个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深挖细查,对反馈问题追根溯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提升巡察工作质效。把巡察整改和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向县委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411012

 

附件:酉港镇各村(社区)党总支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台账



中共汉寿县酉港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