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洋淘湖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汉寿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27 11:23:26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对洋淘湖镇党委及所辖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13日,县委巡察组向洋淘湖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洋淘湖镇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规划整改任务,协调处理存在问题,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整改,严格推进,全力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洋淘湖镇党委迅速组织全体干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议,就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高效落实。集中整改期间,镇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定努力方向和后续整改措施。

2、加强领导,细划工作责任。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逐条逐项进行剖析,将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站所办及村(社区)负责人主动认领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各分管负责人牵头落实,坚决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确保我镇巡察整改工作按时销号。

3、强化督导,推动整改落实。镇纪委对所有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台账制管理,加强跟踪督导和组织协调,切实传导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每天针对各站所整改进度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全镇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镇纪委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各站所办及村(社区) 按照制定的详细方案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目标,逐一销号。以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7月13日,巡察反馈的镇本级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0个问题;巡察移交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提醒谈话13人次;完善制度3个、新建制度9个。巡察反馈的村(社区)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4个问题;提醒谈话24人次、谈话提醒9人次;完善制度4个、新建制度11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未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以党政联席会代替中心组学习。2020年缺2月学习记录,2022年缺3、4月学习记录;2020年1月、3月、4月学习记录为其他会议记录后面补记,未见会议主题、参加人、主持人、记录人、学习时间、地点;学习记录中未见学习总结性发言。

2、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流于形式,材料抄自网络多。发言材料中出现了“实施师德‘票否决制’”、“立足红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尽快完成今年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为全力推进江西创新型省份建设……”等语句   

整改情况:

(1)2023年3月23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洋淘湖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023年实施方案》和《洋淘湖镇2023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6月12日镇党委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主要是为了针对上一轮县委巡视组对我镇巡察的关于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就下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了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并将相关学习内容按时按要求上传到常德市理论学习双向反馈系统共4次。按照年初计划,已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全年度分析研判会预计在2023年12月年底前召开。

(2)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领导班子按照《洋淘湖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023年实施方案》和《洋淘湖镇2023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积极组织中心发言,班子成员中心发言共16次,且发言材料都经过镇宣传办核对,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发言内容均不存在错误观点和错误思想,紧扣主题和中心工作。

(3)2023年4月20日,党委书记就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6月27日,分管负责人对宣传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及发言材料有问题的班子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反思。

问题2:生态环保工作欠扎实

污水处理厂净化效率不高。部分主管网淤泥堆积、部分支管网管壁渗漏,进水CODcr浓度低于60mg/L,生态环境风险2022年被省人大交办,截至巡察结束前仍未整改到位。

沿江沿岸禽畜养殖有反弹。

整改情况:

(1)2023年以来,镇环保站加强了与城投公司的对接,通过协调安排龙舞环保公司对我镇污水管网问题进行摸排,收集辖区内主管网淤泥堆积和支管网管壁渗漏情况。截至5月,我镇污水管网渗漏问题已全部完成摸排,共发现1处淤堵、1处管壁渗漏、1处管道塌陷。并于6月前,分别安排工人对清淤、疏通管道1处、用水泥修补管壁渗漏、破损1处,对哑河边管道进行护坡,抬高管道塌陷处位置4cm。修复后镇环保站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检验4次,整体运转正常,进水CODcr浓度值均达到正常标准值,超过60mg/L。

(2)巡察整改以来,镇环保站强化了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安排人员每周对其运转情况进行巡逻,截至7月,共巡逻16次,仅1次因线路故障出现设备停机情况,镇环保站组织人员及时对该问题进行了处理,确保了设备正常运转。

(3)巡察整改以来,镇动防站加强了牛、养退养的监督管理,通过村村响广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进行广泛宣传,入户走访10次,签订退养承诺书3份,进一步做通原养殖户思想工作,对原有养殖的牛羊进行空栏。安排村(社区)干部对辖区内沿河大堤的日间巡逻,巡察整改以来,巡逻次数不低于20次,未发现复养情况发生。

(4)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及分管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3:信访维稳基础工作不到位

信访件处理不规范。登记不全,处理不实,信访工作考核台账无内容。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6日安排综治专干到县信访局参加信访业务知识培训会,学习智慧信访系统操作,充分掌握信访维稳工作系统性、科学性处理方法。并于5月6日至8日到信访局进行了跟班学习,了解信访局各业务科室的相关业务知识,并对信访维稳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

(2)2023年初制定了《洋淘湖镇2023年度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国两会期间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对于重点人员以责任包保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下发了工作交办函共计12份,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包保干部主动了解重点人员活动范围及思想动态,同时积极联系重点人员家属,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调沟通,解释相关政策,做到排查到位、预防到位、化解到位,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非法上访事件。

(3)2023年5月对省委巡视交办的关于信访人反应的问题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处理,及时办结稳控,对信访人台账资料进行了归档。

(4)2023年6月28日,分管领导对信访工作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其工作责任人,要求信访工作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加强业务学习,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真心实意解决群众反应问题。

问题4:安全生产工作有欠缺

安监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执法;消防安全事故多发。存在烟花鞭炮无证经营、贮藏不规范;“摩托车必须熄火进站加油”执行不到位,“空心房”既未拆除也未设警示标志等隐患,全镇仅2022年就发生火灾11起,损失严重。

整改情况:

(1)2023年2月22日,组织安监站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均顺利通过。

(2)2023年4月20日,安监站组织专业队伍对洋淘湖镇加油站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要求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进站加油一律息火,并在入口处贴上熄火警示标识。2023年4月,对镇辖区内空心房进行摸底,发现空心房12处,并建立台账,现场设立警戒线进行提示。

(3)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调度6次;督导力度强,每次干部周前会,都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保持警钟长鸣。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安监站出动宣传车50余次,沿村宣传安全知识,制作宣传横幅50多条,标语2000多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多份。各村(社区)每周通过宣传车和村村响广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通报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播放台账。2023年3月1日、6月25日分别组织各村(社区)专干、企业负责人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月10日,在镇机关院落洋淘湖镇开展第一季度消防演练;5月12日、6月26日安监站联合派出所等单位到社区、学校开展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活动;5月19日,在华强米业开展了第二季度消防应急拉练。

(4)根据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每月对分管领域、点村开展带队检查,巡察整改以来,共检查62次,发现了亮伯木业电路老化、纺织厂消防安全隐患2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现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消除安全隐患。安监站根据行业形势对企业、烟花爆竹店、学校进行抽查,共抽查18次,发现企业主经营许可证过期等隐患问题10个,现已完成整改。收集各村(社区)上报道路破损等交通安全隐患问题3个,现已修复完成整改,确保了地方安全生产大局。

(5)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5:落实惠农惠民政策不力

惠农补贴申报审核发放把关不严。2020年以来游巡塘社区青光才利用承包渔池领取了263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

整改情况:

(1)2023年2月15日,农业综合站、游巡塘社区督促青光才将其利用承包渔池领取的263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缴县财政国库资金专户。

(2)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2023年6月25日,农业分管负责人就农业站关于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把关不严的问题,对农业站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3)2023年4月20日,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农业综合站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农业专干为成员的洋淘湖镇惠农补贴专项复核小组,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补贴数据进行电话抽查或入户核实,确保数据精准性,截至7月,已全面复核完成,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在镇、村公示栏和农户集中的院墙上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早稻生产补贴数据和监督举报热线,截至目前未接到群众反映粮食补贴等相关问题的举报电话。

(4)2023年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4次惠农补贴资金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补贴资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洋淘湖镇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对审计问题、惠农资金问题、惠民补贴资金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明确3月6日前完成集中整改工作。全体党政班子及各站所办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了涉农补贴资金整改工作承诺书26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排查问题51个,现已全面整改完成。

问题6: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不力

冲天村某村民2002年承包低湖亩73亩,2020年将其挖成渔池,2022年4月被卫片发现,5月镇、村两级让该村民放水、撒谷,并上传图片以示整改;11月初武汉督察局复核认为未达整改要求,再次整改后至11月底才通过阶段性验收。

整改情况:

(1)2023年对辖区内整改图斑全面进行“回头看”,于3月17日制定了洋淘湖镇新增耕地“春苗”行动、督察监测图斑暨年度恢复耕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各村实际情况下达了任务清单,实施干部包保,全面落实耕地恢复工作。自然资源所联合农业站坚持每月开展巡察,共巡察16次,未发现相关问题,避免了耕地“非粮化”情况发生。

(2)加大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1月以来,镇、村干部通过走村入户下发《洋淘湖镇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告知书》2000余份,提高了群众种粮积极性。

(3)自然资源所督导各村田长和网格长坚持开展巡查,截止目前共巡查16次,未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方面的问题,形成了长效监管机制。

(4)2023年3月,冲天村村民鱼池已按国土要求种植了莲藕,恢复了耕地性质,第三方技术公司已到现场进行了验收。5月16日,分管国土、规划负责人对自然资源所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其工作责任。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7:往来账目管理不规范

1.往来账龄长、金额大,清理不及时。

2.存在干部职工私借公款长期未还现象。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以来,成立了由镇长牵头,财政所具体负责的专班,5月31日前,对应收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干部职工私借公款,经核实均因公开支但无报销发票导致,已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同意予以核销;通过往来科目对冲核销;通过财政调账核销;因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收回的已予核销;因机构倒闭导致无法收回已予核销。

(2)截至目前,应收款未核销,由于长期未清理的呆账暂时无法核销。2023年7月1日,财政所就长期未清理的呆账进行了情况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应收款核销计划,。

(3)巡察整改以来,镇党委加强了对财政所干部的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洋淘湖镇财务管理制度》,清理2次往来账目,规范财务报销凭证,督促干部备齐相关单据,避免以上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对未收回的长期挂账的实际欠款,加大催收力度,如果不能一次性偿还的借款将组成专门小组,要求分期偿还。截至目前,不存在干部职工私借公款的情况。

(4)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8:“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一是未制定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和责任清单。二是未按时开展廉政谈话。

2.警示教育不够,督促镇(村)干部以案促改力度不深入。三年以来,镇纪委立案6起,党纪处分7人,但未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

(1)2023年6月12日,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制定了《洋淘湖镇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镇纪委定期督导检查镇机关、村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在周前会上不定时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了清廉机关、清廉村居建设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发出督查通报10期,批评教育10人。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重心和廉政谈话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每月至少谈话一次,截至7月底,谈心谈话开展了50人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

(2)镇纪委认真梳理我镇近三年来查办的关于镇、村干部酒后驾车、冲天村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红星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等违纪违法案件和上级通报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并于2023年5月29日、6月5日、6月25日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开展作风整训及警示教育,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员干部负面清单等党纪党规,以此促进全镇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3)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廉政谈心谈话开展不扎实的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9:履职尽责不到位

1.办公室工作不严谨。一是发文管理不规范。2020以来年发文均无发文笺。洋发〔2022〕23号发文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而20号发文日期为10月9日,系补发文件。文件有明显错误。洋政发〔2020〕56号标题为《洋淘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古培镇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年4月22日中共汉寿县洋淘湖镇委员会《督察通报》落款为“汉寿县龙潭桥镇人民政府”。二是会议记录不规范。

2.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不够。一是低保户认定、上报工作不及时。二是“雨露计划”摸排不到位。2021年镇上报雨露计划23人,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28名脱贫对象符合条件,遗漏了5人。

整改情况:

(1)一是2023年4月制定了洋淘湖镇收发文管理制度,对于镇党委、政府发文,党政办严格按照收发文制度,填写发文笺,待相关领导审批后对外正式发文,巡察整改以来共发文19次,所有发文均按制度执行。二是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5月19日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学习收发文管理制度、办公业务知识和保密制度。三是将会议记录本更换为固定页记录本,明确党政办主任记录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按要求将会议时间、名称、主持人等各要素记录完善,会后分管负责人对会议记录情况检查4次,记录要素完整,未发现以上问题。

(2)一是截止2023月1日,在2022年度低保台账中及时补齐了信息,并将《低保户精准认定求助台账》信息上报民政局,登记备案,并举一反三,督查各村(社区)实时更新一户一档资料,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巡察整改以来,新增低保户8户,镇民政所均按照要求及时认定、上报。二是截止2023年1月,对2022年底上报“雨露计划”遗漏的5名脱贫对象逐一核实,按照每人1500标准全部打卡发放到位,并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台账,对脱贫户在籍学生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其他遗漏人员。对全镇监测户、脱贫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人户3-23岁学生建立动态台账,实时更新,截至2023年6月,共计在籍学生259人,其中春季学前教育19人、小学生58人、初中生44人、高中生16人、大学生13人、中职14人、高职12人、大专17人、毕业生66人,符合教育补贴相关政策的259人,均已落实。

(3)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及分管民政负责人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2023年6月27日分管党政办工作负责人对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0:干部日常管理不严

1.镇村(社区)干部上班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散漫。如:抽查2022年12月6日、9日、2023年1月30日的镇机关工作人员上班签到情况,多人未打卡签到;2023年1月5日抽查村(社区)的考勤情况,其中游巡塘、红旗等5个村均存在村干部不按时到岗、签到的情况。

2.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请假手续不规范。如振兴办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8日至2月26日,前后两次请假均未办理请假手续;班子成员2023年2月1日请假一天,未完善请假手续。

整改情况:

(1)完善干部考勤管理办法。2023年4月15日制定洋淘湖镇机关干部管理办法,镇纪委每周不定期对干部上下班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底绩效评估,作为干部评优评先依据。截止6月,共计督导检查8次,通报批评20人次。

(2)完善请销假制度。2023年4月15日制定洋淘湖镇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全体党政班子及机关干部因病因事外出一律按要求向分管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请假后在党政办报备。请假制度制定以来,镇机关16人请假,报备16人,均按制度执行。

(3)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6月26日,红旗村联点领导就红旗村干部不按时到岗、签到的问题,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6月27日,游巡塘社区联点领导就游巡塘社区干部不按时到岗、签到的问题,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6月27日分管负责人对振兴办工作人员就请假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1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项目支出手续不全。2020年7月10#付公租房工程款、11#,无承建方授权委托书直接打款到各材料供应商;2020年1月62#付镇保洁工程款、66#付“四乱”岸线恢复工程款,均无预决算评审报告。

2.票据审核把关不严。调查发现2020年2月1#付洋淘湖佳佳乐超市办公费用,附件销货清单与超市经营范围不一致。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25日,财政所所长对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提高了财政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2)财政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洋淘湖镇财务管理制度》及《洋淘湖镇部门单位集中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支出手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健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巡察整改以来,政府项目支出5个,财务手续齐全,审核票据84张,真实有效、记载准确完善。

(3)2023年4月16日,镇长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对财政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4)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12:为民服务不到位

1.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不力。东风村承担2000多亩农田排灌抗旱的机埠因维修工程费用过高,一直没有实施;冲天村4组至9组1.5公里主排水渠积淤严重,时常因连续暴雨造成农田被淹,群众多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得到解决。

2.乡村公路养护不及时。红星村段部分环镇公路破损年久失修,路面膨胀拱起,车辆通行存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

(1)一是2022年底镇党委、政府通过多方努力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修建75KW小型泵站一座,且自筹资金,负责堵坝,租用挖机60多个小时,拖土20多车,2023年2月25日竣工完成投入使用,解决了东风村排灌问题。二是党委书记亲自调度,通过现场办公的方式联合水利站及相关责任站所对冲天村4组至9组渠道进行清淤,2023年2月20完工,确保了春耕生产的农田灌溉用水。

(2)强化了公路养护及修补,2023年2月投入资金对红星村及其他村组公路破损路面进行了补板,共修复路段8处,确保了群众出行的安全。

(3)2023年以来,积极向县政府和交通、水利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解决我镇环镇公路管护和渠道淤积等问题。其中1月9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沟港清淤工程资金;3月9日,向县水利局申请解决红星村沟港清淤部分工程资金;4月26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东风村公路建设资金;7月13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解决红星村公路硬化资金。2023年6月20日制定了《洋淘湖镇2023年通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实施方案》,水利交通站加强村组公路交通隐患的排查,每月由各村(社区)收集路面破损情况,统一上报,建立台账,分批修复,进一步压实了其责任。巡察整改以来,收集3次,发现并上报交通隐患8处,其中红星村5处、东风村2处、建设村1处,当前已全面修复完成。

问题1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

1.乡镇“三资”管理监督缺位。洋淘湖镇2016年成立“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至今未对换届及离任人员进行重组,监督管理流于形式。

2.“三资”代理中心履职不到位,监管乏力。对村级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村级支出拨付使用通过村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现象较普遍。如游巡塘社区2021.2月打入朱立明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青山湖两围拆除品补款、渔民品补等支出。

3.民主监督及财务公开不全面。重大事项决策未实行“四议两公开”。如红星村2022.10#付一组沟渠清淤工程;冲天村2021.1#付一组渠道建设,均未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办理。

4.水面发包程序不规范。存在水面发包租金收缴不到位,拖欠承包款,未签定承包合同的情况。缴存财政专户,欠款至今未收缴到位,合同也未签定。

整改情况:

(1)一是为切实加强全镇国有“三资”管理和开发利用,2023年3月20日,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对2016年成立的“三资”监督管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新成立洋淘湖镇农垦国有“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长为组长,财政所、经管站、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经管站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管理日常事务的协调。同时,还成立了洋淘湖镇农垦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资源发开利用的高效完成。二是经管站根据村级财务要求指导各村(社区)于5月4日成立了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三是5月5日至5月8日,镇经管站根据《汉寿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联合村级监督委员会对各村(社区)2022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清理审计,未发现问题。

(2)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完善《洋淘湖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村(社区)年度收、支计划,交村民代表会审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各村所有资金统一归镇财政所代管,支出按先申请后审批再开支的程序办理;所有应报单据,必须由经办人亲自送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2023年以来,各村(社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各类支出不再拨入报账员账户,直接支付给财务发生额当事人。截至2023年7月,各村(社区)共计57笔支出,均按财务制度执行。

(3)经管站对各村(社区)2023年以来的重大工程项目支出进行了把关,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验收通过后完善财务资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巡察整改以来,各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共有6个,均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经公示、公开后执行。

(4)2022年底,对我镇3616.79亩国有水面,已全部归集汉寿县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发包,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2023年1月1日,顺利完成3616.79亩水面发包,与养殖户、农投公司签订了水面发包合同的三方协议,按照协议全部缴入农投公司财政专户,重新发包后村集体经济收入比原来增长10%。

(5)2023年6月25日,分管负责人就该问题对经管站长进行了提醒谈话。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长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1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以相关人员通气会代替党委会。

1.重大事项决策。如:2021年12月关于申请招录两名公务员,2022年11月,退伍转业士官入编。

2.重要项目建设。如:2022年游巡塘社区移民后扶项目建设;2020年9月建设村异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2020年青山湖候鸟公园花堤项目超出预算增加。

3.大额资金的使用。如:2022年1月,付金海广告印刷品宣传费。

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以来,洋淘湖镇党委建立健全《洋淘湖镇党委会议制度》和《洋淘湖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将其纳入党委会议研究事项,关于镇机关保租房项目的实施、渔民新村建设、党政领导及干部分工调整、一季度全镇工作考核排名、镇人大会议、监察官套改6个“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镇党委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2)2023年4月,组织领导班子及财政所、党政办等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洋淘湖镇党委会议制度》和《洋淘湖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3)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问题15:党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

洋淘湖镇党务公开栏中机关支部党费收缴只公示到2022年第二季度、党员积分情况、党员公开承诺书、民主评议、党建经费开支都未见公示。

整改情况:

(1)2023年5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党务公开监督制度,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为组织委员、成员为党建办成员,进一步压实了党建办工作责任。

(2)2023年初,党建办对镇机关党员2022年度民主评议情况进行了公示。且巡察整改以来,党建办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党员公开承诺书1次、公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3次、公示党员积分3次。

(3)2023年4月28日党建办制定了党建业务培训方案,拟计划对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于6月13日至14日,组织委员对镇、村(社区)党建工作者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对重点工作进行提示。

问题16: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标准不高。(1)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2020年、2021年、2022年没有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资料和会中图片,未见整改工作会议记录。(2)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部分雷同。

2.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一会三评”程序不到位。2022年支部成员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没有进行互评。

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汉寿县党支部“五化”建设制度体系汇编》要求,结合往年民主生活会中存在问题,2023年2月20日制定了《洋淘湖镇领导班子2023年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全体党政班子通过个人自学,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若干规定》等内容,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9份,经党建办审核内容,没有发现材料内容抄袭和雷同的情况。征求意见6个,并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规定的6个会议议程,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理了学习资料、图片、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等资料,并于5月9日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9名领导班子就各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党委书记要求全体班子要始终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坚持服务为民,巩固个人问题整改成效,推动全镇工作高质量发展。

(2)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一会三评”程序。2023年4月28日,制定了洋淘湖镇2023年度党建培训实施方案,每季度对镇、村(社区)负责党建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6月14日组织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党建联络员、党建办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学习了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2023年3月21,镇机关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一会三评”程序开展,党员进行了自评与互评,会上通过民主评议评选出7名优秀党员,16名合格党员。

问题17:“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落实不到位

1.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2020年、2021年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没有全年活动计划表。

2.党员大会、党课记录不全。2020年3月6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中只有主持人发言;2021年8月20日,党课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无内容。

整改情况:

(1)2023年2月9日,完善《洋淘湖镇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年度方案》,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表,根据年度计划,开展了6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活动均制定了详细活动方案。

(2)6月中旬,镇党建办组织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党建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和会议记录要求、以及党员发展程序等党建基础业务知识。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了4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议、2次党员大会,上了2次专题党课,会议记录均按照格式要求记录完整。

问题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根据保密工作要求,相关情况不对社会公开公示)

整改情况:

(根据保密工作要求,相关情况不对社会公开公示)

问题19:执行“三定”规定不严

1.“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未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仅设置党政办、党建办,其余内设机构及事业机构未按“三定”规定设置。

2.存在混编混岗现象。事业编制人员在内设机构任职:如综治办主任。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三定”规定。2023年3月20日,召开镇党委会,深刻剖析我镇当前执行“三定”规定不严的问题,全体领导班子共同学习汉编发(2020)30号文件《关于调整乡镇(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熟悉掌握我镇现阶段内设党政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分布情况及名称。会议明确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完善分工文件,按要求规范洋淘湖镇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分线。并对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事业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整,截至目前,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均按“三定”规定设置。

(2)对于混编混岗现象进行摸底、清理,调整相关人员岗位。经摸底存在2人混编混岗情况,2023年4月21日,召开镇党委会,对干部分工情况进行了调整,避免混编混岗现象,做到人事编制清晰,人员分工合理,人员调动合规。由应急管理站站长调整至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岗位,由综治办主任调整至洋淘湖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岗位,截至目前所有人员均按“三定”文件要求调整到位。

问题20:人事管理不规范

1.事业编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随机抽查两名事业编制人员档案发现,未对其档案进行专审、存在资料缺失情况。

2.研究人事工作不规范。一是长期存在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项混记现象。如:2020年5月7日党政联席会议中记录了转正任职事项,2020年5月14日记录关于推荐优秀年轻干部拟任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相关事项,2020年11月4日记录拟任党委副书记相关事项等。二是存在非党委成员参与人事议题表态。如:2020年8月5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拔事项时,非党委成员参与了表态。

整改情况:

(1)2023年3月20日,洋淘湖镇已建立事业编干部档案台账,共计23本。对事业编档案分为副股级以上及其他干部进行分类,分期分批对干部档案进行专审,补充其缺失资料。截至目前,已对10本档案进行专审,补齐3本档案,余下事业编干部档案,计划2023年12月31前全部完成专审工作。

(2)2023年4月20日,经集体研究制定了《洋淘湖镇党委会议制度》《洋淘湖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镇党委会议参会人员为党委班子成员,党政办负责人列席参加,做好会议记录,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相关站所办负责人列席;镇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将议题单提交党政办,由党政办统一汇总后报镇党委主要领导审核,决定是否上会讨论研究;党委会必须有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出席(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才能举行。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必须按照酝酿准备、集体决策、决策实施的程序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023年2月14日,对党委会议记录本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进行了区分,严格按照要求和会议内容做好相关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分别于6月25日、7月1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了2次人事工作,均由党委成员参与,没有非党委成员参与表态的情况。

(2)2023年7月12日,洋淘湖镇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就该问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了工作努力方向。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洋淘湖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对现有各项制度强化贯彻执行,对不够健全的制度加以规范完善,通过制度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提升本镇战斗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纳入全镇总体工作规划,贯穿始终。进一步压实党政班子及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定不移把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纪委立足岗位,聚焦主业主责,继续强化纪律监督检查,抓好执纪问责,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作质效。通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通过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日常重点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及考核办法进行细化,确保工作开展有方向,量化考核有标准,跟踪问效有力度。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干部作风提升。镇纪委牵头,联合重点工作考核办,结合中心主题,对镇机关站所、各村(社区)干部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农业生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纪律执行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予以全镇通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的进一步加强,不断提高战斗力、执行力,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030013。


      附件:洋淘湖镇所属6个村(社区)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台账


 

 

                      中共汉寿县洋淘湖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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