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关于十三届汉寿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的通报
关于十三届汉寿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至6月,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对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金达砂石有限公司、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等10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向社会公布。
一、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理论中心组学习欠扎实,主题教育走过场,学用结合不紧密。
2.意识形态工作未压实。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未充分利用平台广泛开展宣传,网络舆情回应处置不及时。
3.落实重要决策部署不坚决。河湖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不到位,水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4.依法行政不严。“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未落实,政务公开不规范,行政审批不高效;执法力度不强,主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少。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重复发放生活补助,工会经费违规开支,财务开支审核把关不严。
6.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主题党日活动走过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7.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创先争优意识不强,“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不到位。
8.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违反“三定”方案增设机构,混编混岗现象普遍。
二、巡察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的问题
1.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党性教育材料把关不严。
2.执行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疫情防控不力,护航营商环境低效能,大政方针部署未落实,陪审员培训工作不实。
3.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违纪违规现象频发,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
4.履职尽责不到位。案件执行效率不高,立案不及时,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不够坚决。用集体资金支付个人应承担的水电费。
6.干部作风管理不严格,存在迟到早退情况;司法行为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标准不高且送达方式不规范。
7.内务管理不规范。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公务车维修审核把关不严;工程款拨付程序不规范。
8.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上未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
三、巡察县教育局党委反馈的问题
1.理论中心组学习不严肃,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
2.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欠扎实,社科阵地管理较松驰。
3.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欠力度,存在多种安全隐患。
4.落实上级重大决策欠精准、执行力度不强。
5.规矩意识欠缺,师德师风问题频发。
6.履行主体责任有缺失,为民服务意识不到位。
7.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有偏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严。
8.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四、巡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欠深入、主题教育欠扎实。
2.立足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严格。
3.“两个责任”落实欠扎实。
4.担当尽责有差距、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不牢,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短板。
5.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7.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有局限,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8.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不足。
五、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的问题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
2.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未建立,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3.“两个责任”未压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
4.落实扶持政策不严格。未严格按文件规定发放扶持资金。
5.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6.党建责任不明确,组织生活形式化。
7.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设置智能股室,二层骨干异动频繁。
六、巡察县金达砂石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未开展讨论和集中辅导,学习氛围不浓、方式不活。
2.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未落实。工作责任机制不健全,“四个纳入”机制未建立,分析研判机制不健全。
3.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政府采购执行不严,办公设备配置超标。
4.防范化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完善,台账不规范,排查不深入。
5.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用车制度不健全,台账登记不到位。
6.“两个责任”落实欠扎实。未制定“两个责任”分解文件,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7.形式主义有所显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8.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9.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临时人员招聘条件把关不严。
七、巡察县住建局党组反馈的问题
1.工作监管不够,安全意识不强。
2.关注民生不够,服务意识不强。日常工作管理不规范。
3.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工作浮于表面。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程序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5.工作推诿,信访化解不彻底。
6.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
7.未按三定方案设置机构,人员混编混岗。
八、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反馈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待加强,舆情处置能力有欠缺。
2.专项工作落实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涉毒、涉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落实成效有待提高。
3.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不足,对干部日常教育有待加强。
4.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窗口工作人员接待群众不耐心不细致,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待提高。
5.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有不足。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部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
6.资金管理、财务报销程序欠规范。
7.执法办案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案件在涉案款物处置、保证金收取方面存在程序不规范情况。
8.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县公安局部分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有缺失、组织生活欠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欠严肃。
九、巡察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反馈的问题
1.业务学习不深不实。金融专业人才匮乏。主题教育开展效果不佳。
2.对监管领域行业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力度不够。
3.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主动作为不够。常态化督导力度不够。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全。地方金融业监管不实。
4.扶持企业上市工作不扎实,缺乏创新性、长远性。
5.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两同时”制度落实不力。
6.财务报销执行不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7.形式主义依然存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十、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的问题
1.政治学习开展不到位。上级精神传达贯彻不深入,中心组学习走形式,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2.意识形态工作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完善,常规工作未落实,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3.重大部署执行有偏差。重大事项研究议而不决,安全风险防范漏洞尚存,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佳。
4.日常管理不标准。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公室文件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
5.财务管理不严格。财务开支审核把关不严,大额往来长期挂账未及时处理,未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为民服务不深入。未及时掌握和解决基层困难,公路养护管理有欠缺,公共交通服务车辆管理力度不强。
7.从严管党治党有缺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够严格。
8.基层党建工作存短板。“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巡察过程中,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将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