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31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局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4月1日,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县卫健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成晓燕任组长,李建武、刘锡初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4月1日,制定了《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对相关责任进行了具体明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成晓燕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法规股、卫计综合执法局具体落实,由局办公室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专题会议,对照检查
6月24日,召开了县卫健局党委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党委委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要求。
截至6月25日,巡察反馈的1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个,提醒谈话1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行政执法质量不高。
县卫健局部分执法案卷中存在逻辑错误、缺少要素的情况。(汉)卫医罚字(2020)第011A号案卷中显示执法人员未到现场检查前就已制作好了询问笔录;(汉)卫医罚字(2021)第022B号案卷处罚决定书中注明将没收的药品、器械缴至县财政局国库股,但案卷中未见相关收缴依据。
整改情况:
1.5月13日,通过查找2021年度100余份罚没物品相关原始资料,找到了问题案卷中涉及2021年8月25日处置该案件有关14种罚没物品的《汉寿县罚没物资处理情况表》,并将其附在案卷中。
2.5月16日,县卫监局分管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副局长施俊同志对涉及问题案卷的股室责任人雷君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使雷君艳同志深刻认识到规范和严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性,并表态以后一定注重业务水平的提升,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制度,努力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3.5月17日,县卫监局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点就营商环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部署和落实。会上,涉及问题案卷的股室责任人雷君艳同志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深刻查找出“卫生执法员业务水平不高”等3个产生问题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业务学习没有常态化,执法文书质量不高,并针对问题根源,提出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认真学习执行单位制定的《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等5点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并遵照制度要求对本股室今年的执法案卷进行了清理,切实起到警醒自己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的作用。
4.5月10日至20日,对2022年68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1个涉及罚没物品的案件,案卷中附有《汉寿县罚没物资处理情况表》,未发现其他罚没物资处置不规范、案卷中未见相关收缴依据的问题。
5.5月10日,县卫监局严格按照《汉寿县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汉财非税〔2013〕11号)的相关规定,出台了《罚没收缴物品处置管理制度》,制度对罚没物资的交接、验收、登记、保管、清仓和结算等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并于5月17日,在县卫监局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操作解读,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今后执法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在县卫健局法规股的日常督查中,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总的来看,经过前阶段努力,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结合“清廉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各级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立足实际,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结合打造“清廉机关”工作,把抓好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卫生健康行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关,忠诚履行好保卫人民身体健康的职责使命。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2933。
中共汉寿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