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4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对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31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盘认领,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全局以上率下,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4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研究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
(二)细化整改措施。5月10日,制定了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9个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期整改。
(三)推进整改落实。6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结合自身职责表态发言。局党组采取每周一调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截至6月27日,巡察反馈的9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9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不严不实
①专项行动不扎实。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因化肥减量数据失真、耕地重金展镉超标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同时组织开展农药、畜(鱼)药、饲料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不主动,监管缺位。②资金监管不到位。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地力补贴于2020年下拔、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至今未拨付,资金发放不及时。
整改情况:
1.制定《汉寿县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汉寿县2022年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对全县化肥农药减量逐月督查,已开展5次集中督查,发放施肥建议卡96468份,开展宣传培训178期,培训人员0.78万人,张贴横幅标语830条,落实田间试验8个,农户施肥调查数量145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完成销号任务。
2.2021年4月29日,县纪委对未落实省农业厅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的相关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制定《2022年汉寿县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汉寿县农资打假“利剑”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市场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形成专项总结材料。截至6月,对种子、兽药、饲料、肥料类案件立案14起,办结8起。
4.充分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形成《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惠农资金申报实行村(社区)、21个乡镇(街道)逐级公示公开并上报,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明白纸4.5万余份。
5.2020年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已于2022年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问题2:学习传达营商环境方针政策不积极
①学习不深入。2019年至今,县农业农村局没有系统全面的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也没有联系工作开展集中讨论。抽查发现:县农业农村局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对“三集中三到位”“一门式”服务等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②宣传不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在公开宣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建设、育秧中心建设补贴等涉农强农惠农政策方面方式方法不灵活、不深入,部分企业和农户对政策文件精神知晓率不高。
整改情况:
1.将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纳入党组学习计划,5月23日对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别开展讨论。6月1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形式学习传达营商环境文件精神。
2.5月12日,审批办主任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5月18日总农艺师一行对政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走流程活动。5月27日,审批办主任、政务窗口人员参加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学习培训。制作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模板在政务窗口摆放。
3.加强涉农惠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下乡指导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了三次集中宣传活动,5月11日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5月16日开展县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5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在我县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惠农惠企政策。累计发放资料5000余份,下乡指导1750余次。
问题3:行政审批效率不高
改革不彻底。县农业农村局还未按要求建立首席审批员制度,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由多个股室负责办理。如县农业农村局仅农药经营许可证进驻窗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动植物检疫证等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在窗口办结,“三集中三到位”“一门式”服务还没有彻底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制定《汉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案》,签署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明确窗口入驻事项和2位首席审批员权限,37项审批事项全部入驻窗口。
2.明确审批事项各流程办理时限,并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70%,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受理办结,紧盯“红黄牌”预警,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6件,均在承诺时限内按期办结,满意率达100%。
3.对行政审批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将审批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失职责任人员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问题4:政务服务不优
投诉处置不当,回复不到位。查阅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2021年举报投诉记录发现,不少涉农投诉件无处理意见。
整改情况:
1.完善群众投诉受理办理体系,制定《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专人记录、专人调查处理,分管负责人督促相关大队及时妥善处理办结各类信访件,做出处理意见,实施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23件,均已办结并作出处理意见,满意率达100%。
2.对2019年-2021年投诉举报回复不到位无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和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问题5:联系服务企业不紧密
分配不均衡。县农业农村局对中小涉农企业在政策资金方面倾斜不够,技术指导少,存在扶强不扶弱的倾向。
整改情况:
1.产业发展股、市场信息股、种植业股、发展规划股等利用下乡入企契机及其他宣传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和政策宣传,今年上半年对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技术指导1750余次。
2.积极争取涉农政策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今年上半年已发放第一批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2138万元,发放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660万元。第二批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1691万元、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0250.9万元正在走程序,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问题6: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
①执法力量不强。县农业农村局个别执法人员对执掌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还不熟练,同时在改变耕地用途性质、渔政执法、农资打假、农机监理、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少,自农业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 特别是在《长江保护法》实施后,在退捕禁捕方面执法力度不大。②查处不到位。查阅执法检查台账发现,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今对于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农药、修改标签、无进销台账等问题还没有立案查处的案例,也没有督导相关经营户进行彻底整改,执法检查走过场。
整改情况:
1.制定《汉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例会制度》,利用例会组织学习培训,强化业务学习,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常德市农业处罚自由裁量权、典型案例等的学习,增强执法专业性和权威性,今年上半年共组织例会学习6次。
2.加强对农资、渔政、农机、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6月底,各执法大队已完成2起以上违法案件查处。为加大禁捕退捕方面执法力度,制定了《2022年渔政执法“亮剑”行动实施方案》,在罐头嘴、洲口、坡头、酉港、沧港、辰阳街道、岩汪湖、洋淘湖、百禄桥、蒋家嘴、汉寿县水库等重点水域安装智慧渔政天眼29个,由渔政大队负责责任堤段常态化巡查,节假日由分管领导带队轮留巡查,今年上半年出动执法车辆12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巡查里程5895公里。依法打击违规垂钓非法捕捞行为,立案24起。
3.加强线索摸排,并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今年发现1起兽药使用登记台账不完善案件,当事人未按期落实整改要求,立即予以立案查处。对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无进销台账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截至6月底,农资类违法案件立案14起。
4.规范内部行政执法程序,制定《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依法行使职权。
问题7:行政程序显失公正
①适用条款不精准。②擅自改变准入条件。
整改情况:
1.2021年12月参加全市执法骨干培训学习,2022年2月17日前往沅江市学习考察禁捕工作和案件办理。收集汇总渔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法制审核关。
2.对执法案件适用处罚依据不当出具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约谈。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制定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会议制度》,重要事项均需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今年上半年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6次。
4.对改变准入条件出具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问题8:政策承诺未落地落实
县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粮食生产办点示范资金、育秧中心建设补贴等项目资金至今还未按要求拨付。如金穗农机等5个专业合作社按要求完成了育秧大棚建设,并已通过验收,但截止2021年12月10日, 5个专业合作社127.68万元育秧中心建设补贴资金至今仍未发放,资金下拨不及时。
整改情况:
1.全面整合农业项目资金,及时发放补贴,2021年粮食生产办点示范资金、育秧中心建设县级累加补贴资金已于今年2月份前全部发放完毕。
2.种植业股、计财股、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县财政局人员等组成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拨付监督到位。
3.出具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情况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约谈。
问题9:工作作风不实
县农业农村局涉农项目与资金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研究项目资金拨付时发言意见不民主、不充分,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
1.建立健全风险责任机制,制定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由业务股室和计财股负责资金管理拨付,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县财政局、上级部门对资金、项目相关环节进行监督。
2.制定《“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实行“一岗双责”,由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今年上半年召开项目资金相关研究会议2次,均严格按照分管负责人汇报,各班子成员分别发表意见,一把手作表决程序进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今后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转化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第一,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第二,形成长效机制。健全执行好各项制度,严格整顿我局各项纪律,塑造廉明公正、严肃认真良好工作氛围。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长效抓落实。
第三,促进工作推进。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三农”发展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三农”服务结合起来,提升“三农”工作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优农业产业营商环境。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5181。
中共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