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县司法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2-07-15 09:02:05 【字体:

 中共汉寿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24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对汉寿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汉寿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接收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坚持把落实县委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启动整改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

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究措施,形成了党组成员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就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局上下凝聚共识、形成整改合力。

专班全力推进

成立汉寿县司法局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唐迪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全新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协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形成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根据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了《汉寿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了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四)坚持领导带头

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了《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唐迪平同志代表局党组作检视剖析发言,并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并依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整改方向,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截至2022年5月27日,巡察组反馈的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司法局普法工作按部就班,主动作为不够。一是对市场经济热点缺乏有效跟进;二是宣传手段不灵活。普法工作满足于完成上级指标、考核任务的原有既定模式。

整改情况:

1、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工作实际,2022年5月5日印发了《2022年汉寿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安排部署全县普法工作,确保全县法治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2、出台了《汉寿县守法普法办公室 中共汉寿县县委宣传部 汉寿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汉寿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明确了“八五”普法期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等。明确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重点普法内容。

3、2021年底开展了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工作考评细则。并要求各“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上交了工作履责情况报告。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都结合实际,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我局指导督促县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普法工作,将普法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并落实了普法经费,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有力地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年终考核时发现仍有7家单位工作重视度有待提高、工作力量配备有待加强,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均给与了0.01分的扣分处理,2022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对“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履责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2022年的绩效考核依据。

4、联合金融办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于1月17日和21日在分别在岩汪湖镇和蒋家嘴镇开展了汉寿县2022年元旦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活动共发放各类资料、宣传手册近1100余份,接待现场法律咨询30余人次,为农民工办理网上跨域立案1起,解答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咨询3起;5月16日,我局组织农业农村局、统战部、人大法制委、民宗局等6家“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在百禄桥镇开展了汉寿县2022年农村法治宣传月活动,大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活动中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手册200余份,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人次;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长江及其流域的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6月6日,县司法局组织干警开展“长江保护法六进”法治宣传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发放了长江保护法宣传书籍550本。

5、开展以案释法,收集整理各单位典型案例,利用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截止目前 ,共收集整理各类典型案例共9件。

6、开展汉寿籍大学生寒假“送法下乡”活动,2月10日,组织了5所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前往城郊的老鹳树社区开展入户法律宣传。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挨家挨户为村民发放《汉寿县“八五”普法宣传读本》《公共法律服务手册》《以案释法读本》以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如预防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治宣传折页。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2人次。

7、创建了罐头嘴福兴村和坡头镇竹山村两个村级法治文化阵地,于5月下旬分别推荐两村参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

8、利用“村村响”广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宣传工作。我局摘选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民法典、种子法等与农村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成9条法治宣传音频,免费发放至全县281个行政村(社区),并要求各行政村(社区)利用节假日、农闲时等农村群众较为集中时段开展集中宣传,据统计,全县各村(社区)每季度都会通过“村村响”播放1次法律宣传音频,在乡村赶集时日,也会用“村村通”宣传车巡回播放,这种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让农村居民在农忙、农闲之时,足不出户都能轻松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9、充分利用媒体、视频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我县法治文化广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不定期播放打击非法集资、环境保护、民法典、扫黑除恶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法治宣传教育小视频和宣传标语,群众在法治文化广场散步、游玩、跳广场舞时,可以寓教于乐,接受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提升文明素养,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此外,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二层单位负责人在5月下旬在县融媒体中心参加了“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的拍摄和录制,为优化护航我县营商环境展现了司法行政的担当。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经过前期集中整改,县司法局党组聚焦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我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切身感受为评判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优质营商环境。

欢迎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4300

 

中共汉寿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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