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2-07-15 09:01:11 【字体:

中共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对县工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31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县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县工信局党组认真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巡察工作

局党组于3月31日召开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县工信局情况反馈专题会议,同时向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县工信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及局党组书记章力《在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县工信局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的通知。4月7日,向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了《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县工信局营商环境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机构。4月11日,制定《县委营商环境第三专项巡察组巡察工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改步骤和整改任务。针对每一个反馈问题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和台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加强整改领导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信局党组落实县委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

)严格按程序完成整改落实

县工信局先后召开全体干部大会1次,相关股室责任人会议3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安排、调度,专题研究整改任务,协调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进行整改督查指导,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在完成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项程序后,于6月27日,召开汉寿县工信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章力同志代表县工信局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分别都作了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各自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了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截至6月13日,巡察反馈的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

县工信局对上级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责任部门,没有对习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行学习传达。对关于落实《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版》的通知,没有在局党组、局务会上进行学习传达,也没有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制定方案,逐项细化责任分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4月10日制定了《汉寿县工信局营商环境工作2022年度工作计划》,从实行公开承诺、开展宣传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制度四个方面,逐项落实,同时向局机关各股室(队办)负责人签批文件。4月18日,结合本单位和岗位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传达学习会议精神。4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会上学习传达了习总书记2020年7月21日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版》文件精神;三是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整治方案。为落实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10日制定了《县工信局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整治工作方案》,从抓好政策落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服务保障、实行公开承诺四个方面细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同时向局机关各股室(队办)负责人签批文件。为抓好政策落实,6月21日县工信局牵头召开全县“百名干部联百企”行动动员培训会,会上发放了省、市《惠企政策汇编》,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6家单位分管负责人上台进行了惠企政策ppt讲解培训。

问题2:行政处罚程序不到位

县工信局未依法对相关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在汉工信字〔2021]01号案卷中,当事人杨英明因窃电被立案,仅要求其对电费进行补缴,而未作出行政处罚,按照《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44条,被认定为窃电的,应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业务培训1次。4月12日,县电力行政大队全体人员,县电力公司营销服务部曾小明、王爱明参加了培训。会上电力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刘井刚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县工信局副局长高旭同志通报2021年7月杨英明绕越计量装置违法用电案件未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情况,全体人员进行了学习交流;二是进行了警示约谈。5月10日,县工信局组织电力执法大队、县供电公司对岩汪湖社区居民杨英明绕越计量装置违法用电案进行重新梳理核实。5月17日,县工信局副局长高旭对电力执法大队队长刘井刚、刘新跃2位同志进行警示约谈,被谈话人陈述事实,检讨并表态;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2021年《汉寿县电力行政执法程序》基础上,制定了2022年《汉寿县电力行政执法程序》,细化了执法程序和执法依据,明确电力行政执法流程,增加执法法律法规依据1条。

问题3:中小企业线上服务不到位

县工信局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维护不到位。由单位负责管理的汉寿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子窗口,平台网页中“联系我们”板块内容空白,无具体联系方式,工作动态截止到2020年7月3日后再无更新,成功案例板块中以企业情况介绍代替服务案例介绍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了平台运营协议。1月12日,与常德经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日常运营协议,委托专业机构对汉寿窗口平台进行管理维护;二是补充完善了平台网页内容。3月份,将网页首页上联系我们的窗口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网页通知公告栏增加了2条省级公告文件;三是开展了企业服务活动。4月份,辅导县中小企业正林益森、正阳生物、正邦建筑等共计15家中小企业进行专利申报,协助县中小企业沃博特、恒晖、林升等6家企业完成环评工作。5月份促进县正林益森与新长山进行技术合作开发,促成湖南农业大学熊海蓉教授与县中小企业湖南沧禾源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达成“鳖莲、鳖菱仿生态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合作开发。6月份,辅导县8家企业参加常德市工信局举办的全市首届品牌故事暨培训师大赛,其中垄上行进入决赛,并获全市优胜奖。2022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目前已辅导8家企业完成前期的报名工作,正在积极辅导企业进行接下来的比赛。

问题4:联企服务考核不严格

具工信局企业特派员管理不严格。虽根据《关于对<汉寿县优化营商环境便民联系卡>进行全面公开的通知》制定了本单位的联系企业特派员制度与企业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但没有严格落实到位,对企业特派员管理较为松散,没有建立特派员联企服务跟踪台账。通过走访相关企业,发现企业特派员深入一线不够,为企业排忧解难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联企服务考核。针对联企服务考核不严格问题,县工信局党组依托县推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台,狠抓联企服务工作,3至6月份依次出台了《2022年汉寿县工业企业“纾困增效”专项帮扶行动工作方案》《汉寿县促进规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区)联系服务重点规模工业企业工作方案》《汉寿县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文件;二是加强特派员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特派员管理制度,将企业特派员联企服务的情况纳入局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企业问题跟踪管理制度,截止到7月,收集企业问题清单23个,督导特派员对企业问题清单实行跟踪管理,限时销号,实时更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22个。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建立日常学习制度。注重局干部政治理论的日常学习,坚持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不断创新方式,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着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局全体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服务我县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2.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的问题,坚持抓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坚持的,按照制定的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巡察整改,要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把此次县委营商环境的专项巡察作为我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总结经验教训,形成长效机制的有力鞭策,不断强化干部的责任担当,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广阔的天空,让不想干不能干的干部无立足的空间,树立全局党员干部在岗位上敬业、在业务上创优、在作风上过硬的良好政务形象。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233

 

 

 

中共汉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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