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2-07-15 08:55:56 【字体:

中共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4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二专项巡察组对汉寿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4月1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营商环境第二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接受意见。组织相关股室迅速启动整改,依据时间节点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落实。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县城管执法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责任。

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精准发力,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或长期整改,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及措施,责任人员,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认真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多次召开相关责任股室大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从严从实消除问题。股室大队负责人以积极认真的态度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整改。

截至2022年6月18日,巡察组反馈的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个问题将长期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一: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欠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版》和《常德市优化营商环境2022版》,制定了《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21版实施细则》和《关于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22版实施细则》。对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用水用气中的占道许可将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减至3个工作日,并在汉寿县政府网站“一件事一次办”平台中予以公示。将做好城镇垃圾一体化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写入了实施细则,由我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负责落实。

问题二:落实上级决策搞变通的问题。

1、选择性执法问题。

整改情况:(1)对规划监察大队全部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规划监察大队27位执法人员,在集中整改期进行了2次集中学习,学习范围涵盖了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关于清理整治小区乱搭乱建的通告等内容。(2)建立小区阳光房投诉举报登记台账。

2、工作方法待优化的问题。落实住建部2016年8月倡导的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处罚手段解决)有欠缺,未充分运用行政指导,事前规范等柔性方式处理问题,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等与上级要求相悖的做法问题比较突出。整改情况:(1)丁志刚局长在二层骨干会议上带头学习了721工作方法。他在会议上强调,721工作法是一种由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工作方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市容大队集体组织学习721工作方法。施昌海大队长在全队执法人员会议上传达了丁志刚局长领学的内容,要求各执法队员对此要深入脑海,改进工作方法。(2)市容大队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责令改正未改正2次以上才予以收缴的工作方法。(3)将市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网格化分布。在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将42个一线执法队员,采取六个大网格,17个小网格的方法进行布点,使执法工作从粗放向精细转变。

问题三:存在慢作为、敷衍塞责现象的问题。

1、对社会车辆参与渣土运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在各项目工地巡查并设置警示牌。在建的五里桥安置小区项目、六号大道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御龙湾三期项目、金色晓岛项目、花木兰雨污分流项目、总站雨污分流项目工地进行每天2次巡查并设置警示牌7块,鼓励市民对非环保车运输渣土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2、对市场主体业务范围内事项未回应的问题。整改情况:(1)根据县政府2020年第七次县长常务会议精神,城建投公司为修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业主单位。(2)积极拓宽建筑垃圾处置渠道。从2021年年初至今,与辰阳街道大杨镇社区和纽口河社区蔬菜基地联系,将高铁项目,御龙湾三期项目等约30万方工程弃土填至上述基地。做到了不发生工程项目因无消纳场而停工的现象发生。

   问题执法监管标准不一的问题。

1、自由裁量权行使较随意的问题。整改情况:(1)规划大队组织案卷清查工作。(2)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3)在今后未整治的24个小区的整治中,首先由局党组研究处罚基准,规划监察大队作出具体处罚报局党组研究审核,最后予以公示。

2、处罚不坚决的问题。整改情况:(1)对已整治小区案卷进行清查。(2)对金山国际4户未处罚阳光房进行调查处理。(3)将处罚信息通过汉寿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4)对相关责任进行约谈。

 3、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1)对已查处小区进行自清自查,完善案卷资料。(2)在今后未整治的24个小区的整治中,将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对违建阳光房进行拍照取证。重大处罚决定由局党组讨论决定。(3)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分管副局长邹革强同志对规划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求执法队员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指明办案中应注意的问题,并要求每一位执法队员都要多写多练,成为办案能手。(4)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4、处罚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1)制定小区整治方案。(2)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3)对今后的阳光房处罚启动全面监督机制。(4)在今后未整治小区的整治中,将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问题立案未及时处理,久拖不决的问题。整改情况(1)胡某郭某的罚款已缴纳。(2)规范程序。对照《常德市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标准》的规定,对规划监察大队近三年案件的卷宗进行了清查。2起立案后因自行拆除而撤销立案,其余卷宗案卷材料均进行完善并予以装订。(3)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问题监管服务欠到位的问题。在城区市容市貌日常整治中,对学校周边夜间小摊小贩违规占道经营现象未纳入常态化监管,给校园周边交通造成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方案。我局制定了《关于学校周边主干道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邹革强副局长任组长,大队长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周边及主干道实行每月至少二次的整治行动。(2)开展集中行动。我局相继对九中附小、南岳路实验小学、龙池实验中学、龙珠湖周边、龙阳商业广场周边、总站与甲鱼市场周边进行6次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行动,加大巡查力度,为广大居民营造了好的生活环境,取得了社会广泛认可。

问题七: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聘请的部分协管人员,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方法不当的问题,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1)严把入口关。每名协管人员的录入都需经过政工股及分管领导的面试审核。试用期满后,与合格的协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利。今年我局还未招录新协管人员。(2)建章立制。针对部分协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汉寿县城管执法局协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建立对协管人员的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以期全面提高协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3)对协管人员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对排名末位的协管人员予以淘汰。(4)对协管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由法制股人员针对不同执法大队的职责范围,有针对性的拟订培训内容,对全体协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业务培训,指导协管人员如何辅助执法人员进行日常执法以及执法中需注意的要点,从而提高协管人员的素质及辅助依法行政的水平。

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教育引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大反思大改进,经常采取“回头看”,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举一反三,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出最大的努力。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4888。

       

 

 

 中共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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