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2-07-15 08:47:55 【字体:

中共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4日,县委营商环境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9日,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于3月29日收到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于第二天(3月3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充分认识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巡察是政治巡察,其本质是政治监督,通过巡察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只是巡察的上半篇文章,关键在于要努力完成好问题整改,对巡察整改的每一项任务都要从完整性和严肃性两个方面把握整改标准,按照纠错、追责、剖析、清理、建章、坚持六个步骤全面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为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反应迅速,立即行动,于3月3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祥,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金淦、戴学明、派驻纪检组长刘立新、总工程师刘赞时、人防办专职副主任刘球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质监站、安监站、优化办、行政审批办、执法监察大队、市政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梅其云任办公室主任;熊辉、罗力、徐斌任副主任。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此次巡察组反馈交办给我局的问题共7个,个个都是一针见血,直中要害,且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局党组再三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以落地见效为最终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交局党组审查。经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共同努力和局党组的严格把关,几易其稿,最终经巡察组审定于4月7日定稿。

  (三)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局党组于4月26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一是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抓好统筹协调,整体联动,做到工作措施再细化、再加强,工作责任再明确、再压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要科学分析研判、调度督导,带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以倒逼机制推进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高效开展; 三是各责任部门要对照具体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认真组织实施,责任领导要牵头管总、及时沟通协调,确保统筹推进,整改任务不打折扣; 四是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改完成时间节点完成计划,集中精力攻坚,快马加鞭推动问题整改。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真抓实改,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全面补强弱项短板,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任务。

截至68日,巡察反馈的7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7个,其中巡察移交的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提醒谈话5人次,口头批评教育4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问题1:“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不实。

  县住建局没有落实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为企业办事不到位。2020年全县开始启用“工改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为网上申报审批。汉寿百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2月18日与湖南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北城府商居项目建设,在程序合法,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23日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共有6栋,目前已建成完工2#、3#、5#、6#,尚有1#、4#没有开工。由于疫情及资金问题,该公司与湖南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分歧,并于2021年11月初通过汉寿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湘0722民初1269号)双方合作开发合同终止,达成相关经济协议后,该公司与湖南中海建设集团签订剩余1#、4#的建筑合同,并于11月10日重新在“工改”系统上申报变更施工建设单位,但由于重新申报手续繁杂,需再次上传的相关资料有20多种,导致工程设备无法及时进场安装,严重影响工期。同年11月19日再次向住建局相关职能股室提交塔吊介入提前服务的书面申请,一直未果,直到11月25日,巡察组进驻后督办此事才得以恢复开工。按照“拿地即开工”的要求,在正式取得土地手续前,县住建局应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建设规划工程许可审批手续预审,正式取得土地手续后,用地企业按照相关标准作出承诺,即可直接开工建设。现企业在已正式取得土地手续的情况下,耽误了15天工期,企业因此多有不满。

  整改情况:

  1、进一步精简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承诺书》、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等共计12项审批材料,加快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于2021年12月17日办理完成,施工单位分别于2021年12月17日、18日向我局提交2台塔吊的安装告知书,我局安监站当日立即进行了审核批准,2台塔吊分别于2021年12月18日、19日安装完成。

  2、3月11日,刘赞时总工程师代表局党组对行政审批办主任罗力没有落实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为企业办事不到位,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强化监督,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督,严肃问责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股室和个人。

  3、对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全面梳理清查同类型问题。通过全面梳理,自清自查近三年来的施工许可台账,没有发现未落实的事项、

  4、为进一步为企业搞好服务,经研究制定了《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靠前服务岗位责任制度》。

5、全面清理其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动态精简、优化前置审批环节。

问题2:政策执行力度欠缺。

县住建局政策工作未落实到位。查阅县住建局2020年“局办公室会议记录”发现,2020年12月25日局务会,陈祥同志就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言:“1、传达朱县长会议精神;2、纳入绩效考核;3、影响年度考核;4、高度发展推进;5、影响招商引资环境”,但未形成落实方案。

  整改情况:

  1、制定了《汉寿县住建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班子,明确了工作责任及要求,并制定了考核计分细则。4、5月份,局优化办对局属10个业务部门进行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消防股、执法监察大队、人防股分列前三名,其他各部门没有发现重大扣分事项。

  2、修改完善了《汉寿县住建局2022年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涉及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部分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3、优化办主任梅其云形成了书面剖析材料,并在4月份的党小组会上进行了深刻剖析,以警醒自己和他人。

  4、5月5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祥代表局党组对优化办主任梅其云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没有落实相关工作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加强日常工作管理,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5、围绕类似问题,我局对近三年来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中议定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没有发现未落实的事项。

   6、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解决。比如,在为园区企业湖南中镆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推广产品业务中,经过我局牵线搭桥,该公司与御龙湾三期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后面跟踪服务做的不是完全到位,经过分管领导及时提醒,具体责任人立即跟进,现在双方已经正式签订合同。

问题3:“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彻底。

县住建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仅能受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事项,人防工程建设及城市地下防空开发利用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备案审查、竣工验收事项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个高频事项,其他业务需在县住建局受理,且审批人员未进驻,特别是“工改”牵涉到的多部门联合审批,如施工许可证在办理前还需要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的前置审批,造成企业在住建局和政务中心两头跑。

  整改情况:

  1、目前我局所有38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了在窗口受理,已进驻2名审批人员,窗口标识牌由政务中心大厅统一制作(工改服务专区 住建/市政窗口B07)。涉及到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经我局进一步沟通衔接,目前只需要企业在窗口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在“工改”系统里面“一网通办”,整个审批过程无需企业再跑腿。

  2、5月13日,刘赞时总工程师代表局党组对行政审批办原主任罗力没有落实好“三集中三到位”,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排忧解难。

  3、罗力同志个人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形成了书面剖析材料。

4、整改期间,我局共办理了施工许可4件,燃气经营许可5件,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1件,均严格按照《湖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5、将涉及到我局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整理汇编成《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通过政务窗口、网站进行公开,并结合联企服务、“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发放280余份,解答各类行政审批咨询20余件。

6、严格执行“受理、审批、监管”三分离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先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行政审批办审批,最后交由相应股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问题4:政务服务质量不优。

县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事项全称不清楚,流程不熟练,接受培训较少,业务不专,多有群众投诉,对企业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企业表示网上受理操作较繁琐,不会操作。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修改完善了《汉寿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进行了再明确。

   2、5月13日,刘赞时总工程师代表局党组对行政审批办原主任罗力政务服务质量不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排忧解难。

  3、由分管领导刘赞时带队分别于5月5日、16日到窗口对工作人员吴智娟、孙莉进行工作职责、业务知识及系统操作培训,解读了《汉寿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技术人员彭理明领学了《湖南省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指南》,并现场演示“工改”系统操作流程,通过以上举措,极大地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服务质量。同时,刘赞时代表局党组对窗口工作人员吴智娟、孙莉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4、为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了《汉寿县住建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和《汉寿县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5、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于4月8日、5月11日、6月7日到园区企业上门服务,开展业务政策宣传和操作流程培训,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

6、围绕“政务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行政审批办对近三年内的办件开展了全面清查,没有再发现类似情况。

问题5:“双随机、一公开”未落实到位。

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查任务跟踪中的记录仅有3条(2020年0条、2021年3条)。

  整改情况:

  1、5月23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进组织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题培训会,会上,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宣读了《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李进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对表对标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5月30日,我局再次召开业培训会,陈祥解读了《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法制股长胡勇对工作流程进行了培训指导,质监站长罗力公布了《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清单》,全系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5月6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祥代表局党组对办公室主任熊辉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前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今后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该项工作,并抓好落实落细。

3、熊辉同志个人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形成了书面剖析材料。

  4、制定了《县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清单》、《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年建筑工程“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5、对照本系统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职责,清理全年检查、督查工作事项,制定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清单,确定了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暨扬尘专项督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阶段性验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阶段性验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6项工作清单。

6、在5月23日和30日的业务培训会上,局法制股、执法监察大队就“双随机、一公开”对局质监站、安监站、市政所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公布了检查事项和执法人员名单及职务。

问题6:执法文书不规范。

县住建局执法案卷中,部分责令改正告知书重复编号,且未连续编号、缺号;行政处罚案例汉建罚【2019】002、汉建罚【2019】003两本询问笔录时间、地点、询问人完全一致。执法监察大队对违规建筑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后,大多没有跟踪监察改正落实情况和责令改正情况回复(文书执行情况回复)现象。

  整改情况:

  1、进一步梳理了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2、5月5日,对执法监察大队4名执法人员开展了行业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并签订了《行政执法行为承诺书》。

3、5月7日,副局长周金淦代表局党组对直接责任人胡勇、戴鸣静工作失误提出了口头批评,胡勇、戴鸣静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形成了书面剖析材料。

  4、全面清理2019年至2021年的执法文书,三年

来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共计312份,其中存在问题为编码空号26份、编码重复21份、执法整改回复资料收集不全179份,大部分回复资料因办公室多次搬家导致遗失;[2019]002、[2019]003两本案卷存在询问笔录时间、地点、询问人完全一致等问题。

  5、今年以来下发责令改正告知书13份,停工整改

告知书5份,立案处罚案件7件,均已建立责令整改告知书台账、停工整改告知书台账、行政处罚台账,每周对下达的执法文书编码进行了核对,并逐一入录了台账。目前责令整改执法文书回复了8份,5份未到回复期。停工整改执法文书回复4份,1份未到回复期。立案处罚案件7件,均已处罚到位,同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了公示。

  6、制定了《县住建局行政执法文书下达及案卷整理归档管理制度》、《县住建局行政处罚流程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设计制作了所有执法文书模板。

7、组织执法监察大队全体人员进行政治学习,5月6日下午,组织全队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加强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对《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

问题7: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

住建局经查阅住建执法案卷汉建罚【2020】005、001,【2021】001号、002号案件,案由均为“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同一类处罚事项,减免或从轻处罚的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只有最高和最低两个档次。

  整改情况:

  1、5月7日,分管领导周金淦主持召开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专题会,对我局规范建设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行使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

  2、5月7日,分管领导周金淦代表局党组对执法监察大队长徐斌进行了提醒谈话,徐斌形成了书面剖析材料。

  3、对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三年来共办理案件48件,“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违法案件共10件,其它执法案件未发现此类情况。

4、制定了《汉寿县住建局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2022年5月5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汉寿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中进行了公示。同时要求局法制股对行政处罚重大案件根据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由执法大队、法制股组织召开小组讨论,初步认定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程度及处罚标准,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局党组进行集体讨论。由局党组形成统一的处罚意见后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要求4名行政执法人员签订了《行政执法行为承诺书》。

  6、为加强社会监督,在信用中国(湖南常德)平台上对所有行政处罚进行了公示。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交办给我局的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该项工作划上了休止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后,我们一是持续优化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实行专职机构实体化运行,畅通各方面联系沟通机制,加强各层级业务指导培训;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把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升为制度机制,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全系统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387

             

 

 

中共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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