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整改】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清廉汉寿 发布时间:2021-11-02 07:58:40 【字体:

 

汉寿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9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进行了巡察。7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中心党总支坚持把巡察整改放在首要位置,巡察意见反馈后,党总支立即召开党政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认识反馈问题的本质;要压实主体责任,中心“一把手”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与,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党总支召开党政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股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

(三)围绕目标,强化措施。一是列出整改清单。中心党总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详细剖析,列出《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并下发到各责任人。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对照整改清单,实行“一一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手、谁整改”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人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三是确保整改到位。按照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四)整章建制,巩固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始终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转化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截至10月27日,巡察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立足职责使命有欠缺方面的问题

问题1:机构改革不到位。

2020年11月,县编委对县农机事务中心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巡察发现,县农机事务中心未按要求调整二层机构,未任命二层骨干,所有内设机构均未挂牌。

整改情况:

1.9月10日召开了党政会议,研究了单位二层机构人事任免并予对相应的部、室进行了挂牌,同时研究明确了单位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9月28日,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

2.二层骨干任命情况说明:我中心现有在编工作人员18人,局机关10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另5人分别是退二线原班子成员3人、人事股长1人、农机安全监理站1人;二层单位农机推广站8人。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因此我单位根据人员现状只能在推广站工作人员中任命二层骨干,并形成报告报县编办,编办反馈的意见是二层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担任机关的股室负责人。鉴于此,我单位只能由班子成员暂时兼任部(股室)长,明确相关人员为部(股室)副职,负责工作。

问题2:履职尽责有差距,年检工作欠扎实。

1.年检档案资料丢失不全,不规范,统计数据混乱。

2.年检工作欠扎实,存在农业机械驾驶、作业过程中无证驾驶的现象。

整改情况:

1.针对2018-2019年发生的年检档案资料丢失和2020年统计数据混乱这两个问题,2021年8月24日由分管领导召开监理工作人员会议,在会上重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研究讨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明确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再次对2020年统计数据进行清理。

2. 对年检拖拉机再次按乡镇进行了统计,通过再次清理统计,2020年年检盘式拖拉机686台、变型拖拉机28台,合计714台。

3.针对年检工作欠扎实这一问题,一是明确了专人负责,从2022年起,每年制定年检年审工作规划,将年检年审工作纳入中心对乡镇(农机专管员)的考核,加大乡镇工作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通过加大向主管部门的汇报力度争取支持、及时将农业机械违法现象推送至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加大打击等手段,形成部门合力,助推工作进展。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整治“四风”问题不彻底”方面的问题

问题3: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

1.违规发放

一是超标准发放生活补助3600元,二是违规发放网站投稿奖励2950元,三是用现金发放工会节日补助。

2.违规列支

一是在机关行政账务中列支工会活动开支汉寿县“万人健步行(跑)”活动购置运动员服装6900元,二是在工会账务中违规列支扶贫迎检招待费470元和退休干部“三八”妇女节日补助2100元。

整改情况:

1.为严肃财经纪律,我中心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2.清退了违规发放的生活补助3600元、网站投稿奖励2950元和违规列支的退休干部“三八”节日补助2100元,共计8650元,并于9月22日上缴纪委;

3.9月9日中心主任召开财务人员会议,组织学习财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问题4:账务手续不健全。

1.招待费四单不全。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原县农机局下属二层机构)2018年3月用现金拨付机关食堂招待费11586元,附件仅25张菜单。

2.未按财务规定建立资产账

原县农机局2018年5月购置净水器一台(3580元)、党建资料柜一个(450元),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也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情况:

1. 针对未按财务规定建立资产账这一问题,财务人员已将净水器和资料柜按程序与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2.根据巡察交办的问题,我中心举一反三,于2021年8月23-27日,集中一周时间,由计划财务部牵头,财务、办公室人员参加,对我中心的所有招待费支出和固定资产登记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清自查,经清查,中心机关账务上的招待费全部四单齐全,固定资产已实现应登尽登;

3.明确了计财部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财。

4.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防止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落实整改问题欠力度,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方面的问题

问题5:审计整改不到位。

1.关于局机关未与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脱钩”的问题,未见2019年5月21日审计报告后的整改资料。

整改情况:

1.2021年10月21日中心再次召开党政会议专题究研脱钩事项,明确了从经营责任、劳动责任、安全责任、资产处置、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划分;

2.就会议明确的事项拟定了《汉寿县鑫农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与县农机事务中心脱钩补充协议》,并与驾校法人签定了该协议;

3.收回了原县农机局提供给驾校教学使用的相关设备和办公设施。

2.关于“公职人员兼职取酬”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移送县农业局纪检组处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

整改情况:

已与县农业局纪检组和县审计局协调,取得了相关人员兼职取酬问题的处理结果(农业局纪检组于2020年7月30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完善了审计整改资料。

问题6: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点。

1. 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普通收据列支项目款。

整改情况:

1. 从制度上着手,9月10日召开了党政会议,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堵住廉政风险漏洞。

2. 2021年9月13日中心主任召开财务、工会、项目所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计财分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就所做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剖析并做了表态发言,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最后明确:财务人员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努力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责任;

3.2021年9月9日已对上述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问题7: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验收不严谨。

1.2018年原县农机局实施洞庭湖区农机化提升项目,该项目部分拨付资金未通过属地乡镇财政所,仅凭农机合作社收款收据拨付;《项目验收表》中农机验收意见栏中只有签字没有公章,领导小组意见栏中既没有签字也没有公章;验收数量与补助数量相差450米。

整改情况:

1.2021年9月13日中心主任召开财务、工会、项目所有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项目管理》等制度,项目分管负责人和项目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对照制度中关于项目管理的规定就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就今后的工作开展做了表态发言,中心主任要求项目工作人员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提高项目程序规矩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增强工作责任,项目实施前要与财务加强沟通,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规范程序进行实施,同时要加强廉洁自律,守住红线、底线。

2.2021年9月23日已对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和财务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针对此类现象进行举一反三,强化后期管理。

3. 补齐了乡镇农村机耕道维修项目验收表的栏目为空和没盖公章等问题;

4.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清了原因,对书写错误进行相应整改,并形成了文字说明。

问题8: 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国家资金有流失。

2018年,原县农机局以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示范基地购置三台机械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存在固定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

1.单位财务已对推广中心购置的3台机械按要求和程序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我中心对县国资中心进行书面申请,处置上述3台机械,经县政府相关领导同意,按相关程序依法进行了处置,处置资金14.98万元已上交到县国资中心。

3.2021年9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行了提醒谈话,强化管理,增强责任。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问题9:选人用人不规范。

1.违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

违规聘用临时工作人员2名,且未签订聘用合同。

2.3名外借人员未办理借用手续。

整改情况:

1.2021年9月10日,召开会议研究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了人事管理;

2.违规聘用2名临时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离开我中心。

3.3名外借人员已分别调至县政法委和县农业农村局。今后,我单位将严肃借调纪律,严格按照相关纪律和文件规定规范人员借调。

(五)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需压实”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问题10: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

2.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

3.未坚持末位表态。部分“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过程中,“一把手”没有坚持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交办的问题,“一把手”要求班子成员走访调研服务对象,根据调研情况写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会上进行交流发言,确保整改措施科学有效。

2.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纪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参加会议,针对巡察指出财务、项目、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等问题,全体班子成员进行了发言,对问题进行认领,剖析了问题原因,并在会上展开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表态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再次发生此类现象;

3.完善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明确严格按制度落实党总支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通过巡察整改,农机事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深刻警醒,工作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中心党总支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总支制定的学习制度,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等系列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很多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因此,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在工作中查找制度漏洞并堵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同时还需要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本次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不放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取得成效。

3.坚持真抓实干,开创农机工作新局面。要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农机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农机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329;电子邮箱:hanshounj2008@126.com。

 

 

                中共汉寿县农机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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