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自来水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汉寿县自来水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5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汉寿县自来水公司党总支进行了巡察 。6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自来水公司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专项工作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由一名副经理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导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结合整改建议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经多次完善,制订下发了《县自来水公司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7月26日召开了公司全体职工大会,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对具体问题的整改进行了部署,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公司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
截止目前,公司对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自2021年7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6次,支部会议10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全体职工大会议3次。整改过程中整章建制20项,相继完善或制定了《公司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20项制度和管理规定。针对具体问题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12人次,开展谈心谈话1次,组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3次。
二、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问题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力。如未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未制定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未出台两个责任分解文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文件。
整改情况:
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召开3次党总支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部署要求,由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审阅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带头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加强思想学习和风险防控,主动担当落实“一岗双责”。细化了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和二层骨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全体班子党员骨干签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和承诺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如未定期廉政谈话,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受纪律处分的干部职工,没有追究其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监督、领导责任。
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主动向书记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二是在公司内部开展正风肃纪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作风建设禁令,继续狠刹“酒局、牌局、升学宴”等,严肃查处节日送礼、对外服务不优或卡拉索要等违纪行为。每月开展全员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时间纪律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反考勤、上班等纪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通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开通微信支付宝和我的常德等网上缴费平台、优化公改平台和电子卖场等措施改变过去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损害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和形象的服务问题,目前公司为民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已提高,窗口工作已规范化。
问题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
(1)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如2021年未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公司职工目标管理。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计划,每季度召开了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和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公司经营业务同步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公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考核检查范围和党员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今年通过已开展了的10次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春秋游、志愿者活动在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区用户大力宣传了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工作亮点,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充分利用公司微信公众号、应急普法、学习强国、微信工作群、电子显示屏、县融媒体和行业报简报等宣传媒介宣传供水服务工作,扩大公司对外服务工作的影响力。
(2)“四个一同”落实不利。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在公司年度誓师大会上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业务工作重点,达到同研究、同部署的工作要求并由各部门与经理办签订了目标管理工作责任状。二是在公司已开展的每季度考核工作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季度考核范围,达到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要求。
(3)“学习强国”学习不经常。公司部分职工“学习强国”活跃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强国”登录学习纳入个人工作重点,要求全员学习,每天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对于多次不能按时学习的人员,与个人年底考核挂钩,由分管经理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将“学习强国”个人学习情况纳入部门季度考核细则中,影响部门绩效评分。
问题3:环保督察整改欠力度
2020年1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关于建议取消汉寿县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的函》中“建议立即向省水利厅申请,确保12月底前取消汉寿三水厂水源地,同时在确保居民正常安全饮水的前提下,取消三水厂地下水取水口”;2021年4月30日,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关于汉寿县自来水公司三水厂地下水水源地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的交办函》“取消汉寿县自来水公司三水厂地下水源地,或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止目前,三水厂仍在生产运行之中,而筹建之中的红旗水厂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7月30日前关停三水厂的生活水源功能,现经县政府批准三水厂仅作为全县应急、消防、绿化、环卫等市政集中取水点,以此缓解地表水厂供水压力。二是加快推进红旗水厂筹建项目,将前期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挂项目进度表,按期销号。目前红旗水厂项目已上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已完成项目可研,现正在申请批地调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4: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水质检验和监测不严格,如①日分析监测指标缺项。2020年龙阳大水厂水质监测报告中每日应分析12项指标,但2020年9-12月未对12项指标中的砷、铬进行监测;②水质检验人员不足。据座谈水质检验专业人士反映,按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应配备6人以上的水质检测人员,但目前仅2人不能完全承担水质检验任务,如未对管网水、末梢水、用户受水定期进行检验。
整改情况:
一是已将砷、铬监测纳入水质日分析检测范围。二是加大了检测设备投入。公司于8月份投资近6万元添置了多参数水质分析仪和砷、铬便携检测器及药剂,加大了水质检测监测力度。三是公司已于2015年建成了符合国家县级水司且具有42项检测能力和设备标准的水质检测中心。目前,水质检测中心能独立完成日常规检测和月检指标项。公司同步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长沙华测检测》对公司每月源水、出厂水42项,全年2次106项检测,达到全国县级水司检测监测标准。四是补充水质检测专技人员力量。将公司前期出资培养且持有水质检测技术资格证化验员调回水质检测岗位。同时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挂网招聘专业水质检验和电气自动化专技人员1-3名。
(2)信访投诉水质、水压问题较多,主要原因:龙鑫二次供水公司成立之前,二次供水前期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如设备参数不达标、设备配置低。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7月公司二供办对全县二次供水小区进行了普查摸底,目前全县二次供水老小区有45处,新小区12处。二是对二次供水设备符合公司管理标准的,全面推行有偿接管设备维护与管理工作,现已完成湘北通程、紫薇花城等小区的接管和维护管理工作。三是对前期建设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的二次供水设备和小区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将基本情况报给卫监局对口监督。公司经理办7月26日决议由二次供水公司积极主动与小区物业和住保局物业股对接,征得业主委员同意和县住保局备案后逐步做好该类小区设备的接管和今后设备更新改造及安全管理。现在已对小南湖安置小区的二次加压设备接管,并由公司实施了设备更新改造。目前,该小区反映的水压问题已得到改善提高,用户反响良好,后期将陆续按照该小区管理模式逐步完成全城所有老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的接管与维护,提高为民服务满意度。
(3)三水厂院内堆放垃圾,违反《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第十一条,“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的,取水点周围半径30米内为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禁止行为:堆放垃圾、废渣”。
整改情况:一是各水厂已纳入全县卫生文明创建必检单位,严格按卫生县城创建标准,落实了水厂安防、质检、卫生等管理目标。二是完善《水厂和公司院落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分区分片设立卫生区责任人。每周对各部门各水厂实施一次卫生环境不定点抽查,每月开展一次部门卫生评比,各水厂卫生均是整洁卫生。三是对三水厂、地表水厂和各加压泵站院内进行了清查整改,将卫生死角全部亮化,水厂内和厂外50米处设立水源地保护区警示牌,定期对水厂卫生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卫生合格,并做好问题反馈及整改落实。四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对水厂分管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再出现相同问题一律重惩重罚,严格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罚和追责。
(4)未定期组织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不符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订了《枯水期水源应急预案》《冰冻期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请第三方为公司制订了《自然灾害供水应急预案》总预案上报主管局、县应急办、县政府备案。二是结合各预案配套了应急物资和设备,设立了应急突击队伍,随时待令处理应急事务。三是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制订了制水、机修、电工、安装、维修、检测等部门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并在各部门实施了岗位技能演练和比武。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学习。11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安全应急普法教育》小程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应急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竞赛,全员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五是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每年会在固定月份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开展了枯水期水源应急演练,计划在12月中旬开展冰冻应急预警演练。
问题5:滥发各类补贴及福利
(1)公司职工薪酬未受到上级部门监管,发放随意性较大。如在未考虑企业盈亏情况下薪酬列支名目过多,例如年度奖金有季度奖、年终奖、年终绩效、超产奖、安装队工艺奖等;补助有职工劳保、加班补助、零晚补助、烟尘补助、高低温补助、交通补助等,福利费有子女压岁钱、托幼费、药费、水果费、水电费补助等。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薪酬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企业薪酬管理办法》。二是向县国资中心学习了解相关薪酬政策,建立以工资总额预算制度为中心的职工薪酬调控管理体系。三是公司每年初以企业上年度经营情况为基础,向国资中心进行薪资总额预算申报,经批准后才可以实施。2021年度工资发放标准系参照年初报国资委备案批准的工资预算总额分配方式。
(2)部分薪酬发放名目不合规,薪酬支付超标准、超范围。如①违反湘劳社政字〔2005〕20号《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四年内普发高低温补助(在职职工按200元/月/人,每年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按50元/月/人,每年发放6个月);②2018年11月违反福利发放范围的规定,用福利费支付奖金共计29万元;③违反加班加点的规定发放党小组组长加班费6480元。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公司现行发放的薪资名目进行了清查,严格按照《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厅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整改,将现有的薪资名目进行清理、整改,符合政策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政策的立即停止发放并进行整改。经清理整改,公司全年发放仅工资、绩效奖金、综治、七节按国资委已批示的预算方案发放,2021年已停发全体退休人员高低温补助、在岗人员低温、劳保、托幼费、药费、压岁钱、水电补助、党小组长加班费。二是严格按《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20号》)和《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相关文件执行在岗职工高低温发放标准,公司对全体退休人员追收回违规发放高低温84300元。三是巡察组指出的2018年11月违反福利发放范围支付的29万元实际为奖金发放,财务记帐错误将该笔奖金计入福利发放项,现已根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科目分类调整。四是公司追收回党小组组长加班费6480元,该项违规发放和退休人员高低温合计90780元已由公司财务统一退回县纪委。
问题6: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1)企业缺乏外部监督。企业负责人(陈小波、黄愈强)离职未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仅在国资委对其进行财务监督时,才聘请会计事务所出具2019-2020年审计报告;
整改情况:
一是9月13日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国有企业监管制度。三是建立了国有资本投资备案制度。将公司当前资产和企业情况报国资委备案,已每月向国资委报送了财务会计报告等经营情况,以及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了备案管理。四是建立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方面的决策界限,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由公司向国资委报告,决策前进行可行性分析调研,今年公司企业改制、执行经理的人事任命、资产评估、专技人员招聘等工作都是民主决策和监督并向国资委报告批准后实施。
(2)企业内部监督管理薄弱,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公司财务2021年前未对本企业的财务收支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管理层也未组织成立内审机构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企业财务报表口径显示,2017年1月-2020年12月间,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从期初2001.43万元下降至1732.24万元,前后减少269.16万元,同比下降13.45%(其中2019年价值减少212.85万元,2020年减少81.99万元)。按会计事务所审计口径列示2019-2020年报表从期初2027.08万元,下降至1732.22万元,账面金额减少294.86万元,同比下降14.55%。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职工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审计部,制定了《企业审计工作制度》,明确了企业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经济业务活动等内审工作内容及标准。二是提升决策的科学性。9月7日组织全体班子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县委政府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指示精神,公司制定了适合企业发展需要和经营战略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考核监督等事项作出了严格规定。三是加强内控建设。根据企业改制要求,公司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结构,保留了原经理办、党总支、工会,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党总支、工会职责与权限。严格按《公司法》里的的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职代会、工会组织的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坚决落实重大事项监事会、职代会表决机制。
问题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谨、资金管理欠规范
(1)违规提取福利费。在无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公司于2017年-2020年间违规按工资额14%每月预先提取福利费至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导致企业报表产生以下重大问题:①预提福利费应分摊的成本与实际发放应分摊成本不符。②企业截留利润。此举违反《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六条“小企业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第四十七条“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的规定。四年累计提取福利费共计835.02万元,实际发放797.6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在二三季度生产调度会上组织全体班子骨干集体学习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法》《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业务学习,明确了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和财务管线经理岗位责任以及公司成本费用范围、福利提取标准,规范了公司财务制度。二是由公司纪检对财务分管、会计主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必须强化管理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三是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部已在9月10日将多提的福利费进行红字冲销处理。
(2)缺失重要票据。2017年12月,用于发放节日补助的价值16.7万元的原始发票因财务人员保管不善,至今仍未归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3日由公司纪检负责人与原经办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当前工会全体人员进行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等业务知识培训。二是督导具体经手人将票据补齐,根据整改要求,相关经办人已根据转帐凭证找超市补开了发票,并将发票凭证装订。三是严格按《公司财务报帐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要求所有费用合理合规,所有费用支出必须有事由、活动方案和文件、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共同签字,且由公司财务会计初审、财务管线经理审批,规范各部门报帐工作。
(3)凭证未装订成册。2017年的工会凭证没有装订成册(工会记2017年12月1#);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已将凭证装订成册。二是对近三年所有的凭证进行规范性整理,严格按财务制度规范工会财务岗位工作职责,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情。三是由公司财务主管会计刘静对工会财务人员进行了岗位职业培训,并组织全体工会成员集中学习了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业务知识,严格按财经纪律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
(4)未缴纳工会会费。2017年至2021年未督促工会会员履行“会员及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工会委员会,明确工会会费的缴纳形式和缴纳标准=工资薪金总额*0.5%。二是向全体职工出具会费缴纳意见书,对2017年-2021年8月的工会会费按标准实施补缴,10月30日前完成了全体在岗干部职工会费收缴工作,从2021年9月起工会会费按新标准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5)违规发放福利。2018年和2019年以“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的名义来发放物资福利共计72600元(2018年12月4#、2019年9月3#);2019年工会经费中违规列支退休人员“重阳节”补助14800元(2019年9月3#);2017年县自来水公司参加县运动会用餐22139元,无活动方案和签到册(2018年12月4#);2019年前公司干部职工包括退休职工自来水费全免,2019年后25吨以内全免,25吨以外需另行缴费,但水费的免缴金额公司未进水费收入。此举违反税法有关“本企业自产自销商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于销售”的规定。
整改情况:
一是8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组织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工会和财务部二个股室全体成员及工会委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对照细则对标对本进行规范整改,制订了《公司福利细则及标准范围》。二是9月13日在全体班子骨干中进行了集中学习汉政发【2016】10号和汉政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方工作的通知》政策性文件,严格按文件精神进行规范性整改,2021年度三八妇女节、重阳节都是以组织户外踏青、老干部座谈等相应活动方式开展公司团建活动。三是按费用报销程序补齐2017年县运动会用餐活动方案和参与人员签到名册。四是规范了工作程序,凡是工会组织的活动必须配备有工作方案、活动签到册等资料,手续与资料不齐全的不允许列支,严格按公司财务报帐制度执行。
问题8:资金管理不到位
(1)资金往来不清晰。2015年自来水公司代表县政府出资2700万元入股农商行,其中1200万元往来不清晰,在巡察组督促下,于2021年5月31日才平账。
(2)分红利息未上缴。公司持有农商行股金5年来所产生的红利累计1122万元,专户储存未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一是对农商行入股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清理,到农商行查询原始凭证,核对资金往来。二是公司财务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按审计要求梳理单位往来款项和分红利息,通过清理公司帐目清晰,并按国资委管理要求将分红利息及农商行入股持股证明进行了农商行、公司、国资委三方共同确认的规范性整改。三是向县政府国资中心做专项工作汇报,已将红利资金按程序足额上缴到县财政国库中心。
问题9:工程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监管不力
公司有重经营管理、轻制度建设的迹象。如企业物资采购制度缺失、监管缺位,公司管理层和纪检人员未对采购程序进行严控把关。在查阅2019年5月15日会议记录中记载由于公司采购的塑钢管收货退货程序把关不严,造成所采购管材出现质量隐患,2020年10月23日会议记录记载,存在质量隐患的管材仍用于金山国际工程项目建设上。
整改情况:
对于2019年5月15日批次衬塑钢管出现材质不符合等级事件,公司已于2019年9月对该事件进行了相应处置:调查结果系供应商单方不诚信经营,将次等级材料混入公司协议采购材料之中,造成DN50衬塑管出现质量等级不符情况。一是立即退货,并将该供应商纳入不诚信名单,不再采购该公司材料,并由对方承担该批次材料退货往返运费。二是公司对金山国际物业公司承诺,对该片区表前工程实施终身无偿维修服务制。三是严格控制给水工程及采购材料质量,制订了《给水管道工程质量标准》、《给水管道工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大宗材料供应一律采取招标入围制,按国家标准实施采购,制定了《县自来水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将现有的采购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四是明确工程信息部为材料采购质量监督部门,对公司所有采购的材料物资进行质量验收。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问题10:党组织战斗力发挥不够
个别领导班子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通过座谈二层骨干、查阅民主生活会资料,反映部分领导班子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愿意得罪人。
整改情况:
一是在8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学习。二是班子成员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以身作则,对发现的不担当、老好人、党性原则弱化、开诚布公指问题。通过班子测评、主题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下基层参与群众实践活动、同行业经验交流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今年上半年已开展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8月9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通过今年已开展的高质量的生活会和7月份开展的班子骨干谈心谈话活动,增强了班子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党性修养,切实提高了班子骨干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问题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公司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有欠缺。如公司各支部未单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仅有总支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员管理、党建学习、“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支部,要求各支部严格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二是组织各支部委员,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年度重点工作,制订了《2021年度支部工作计划》,2021年结合供水业务、市场管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分十个方面专题学习,今年公司中心组共学习10次,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0年党员公开承诺书仅22份,在职党员51人;党员社区服务登记表内容不全,且均由同一人填写;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9月至12月无总结;2017-2020年,部分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未用函头纸打印。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公司党总支认真落实党总支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支委委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8月9日开好了2021年巡察整改专项工作民主生活会,并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定期对全体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督导,督办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内容。通过督导检查,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记录完整,学习内容丰富,党建学习及活动能积极参与,整体学习效果良好。二是公司每名党员结合自身业务有针对性地作出承诺,支部书记逐一审核后在党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2021年党员公开承诺书与年度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核查,每个党员都是按承诺内容参与党建学习和工作。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党建制度和党员纪律制定好每一次活动方案和议程。
问题12: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
(1)纪检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到位,业务不熟练,干部队伍人员能力素质不适应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8月9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纪检委员,并配备一名纪检专干,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二是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到上级主管单位住建局派驻纪检书记处进行纪检工作专项学习,通过专项工作学习公司纪检人员提高了纪检工作业务水平和个人廉洁从业能力素质。
(2)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厚,警示教育广泛性不够、针对性不强,导致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了党纪党规和法制教育及宣传。营造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氛围。通过请县委党史宣讲团、人大副主任上党课2次、管理人员自学和召开学习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条规、法制教育,使党员干部能够明白当为与不当为,避免出现因无知而违纪违法,进一步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同时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1月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国防教育,体验打靶归来”,5月到县法院听庭审,6月学习市县纪监委通报的刘志刚违纪违规案例等警示教育方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干部处分材料未归档,通过抽查调阅5份2018年受到党纪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发现,其相关处分材料均未进入干部人事档案。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专项工作会,研究制定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二是梳理近五年的人事档案,将受到党纪处分人员的处分资料已归档到人事档案内。
问题13:人事制度不规范
单位进人没有制度约束,未通过人社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公开招录,企业自主权过大,人才难引进。如2000年至今共新增109人,其中调动、学校分配、退役安置仅24人,其他32人为关系人,53人是亲属、子女,“近亲繁衍”严重。
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聘任制改革,增强用人机制活力。公司当前正按县委政府指令实施企业改制,改制完成后将按照《公司法》《劳动法》的法律规定深化基层员工聘任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借鉴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以淡化身份,强化岗位,按需设岗,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为原则进行基层员工聘任制度改革。根据企业属性,今后公司将采取委托、聘任,购买服务、劳务输出方式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二是按需设岗,开展岗位竞聘。待公司改制完成后将按国资委考核标准对公司所有人员及岗位重新调整,按岗位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分为: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服务岗位等四大类。每一大类细分为若干小类,如技术岗分为研发、设计、工艺、质检等若干小类;生产岗位分为:机修工、电工、焊工、司泵工等。克服以往因人设岗、重复设岗等问题。同时全员竞争上岗实现由论资排辈向竞争择优、激励约束机制转变,自主择岗,使基层员工更珍惜自已所选择的岗位,从而更加敬业。三是改革行政管理层单一的任命制,实行聘任制、任期制。提高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对中层骨干实行公开招聘,经过严格审核、公开面试和考核,择优录取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上岗。四是研究制定了《国企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招聘计划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办法执行,并做到公正透明。当前公司已启动专技人员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方案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1、以落实问题整改为导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问题的产生必定有思想偏差的存在。针对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公司党总支班子成员对问题逐一进行了认领,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问题涉及部门及人员通过问题的整改,找准了日常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对如何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如何确保工作实效指明了方向。达到了巡察体检、整改治病、以此为戒、促进工作的效果。
2、以规范党内及经营管理为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修订了工作制度。结合问题整改,公司党总支确立了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为要求,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重点,完善了公司主职书记联点示范、班子成员管线帮带、部门负责人对标创建等“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为确保上级政策落实到位、党总支议事和“三重一大”执行、财务管理等合法规范,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为下步规范工作行为、保障政令畅通、重大事项议定及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3、以抓管理强作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在公司原来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完善了《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考核要求,立行立改的加强了公司绩效考核,严格按奖惩兑现。目前,公司全体职工干事创业作风焕然一新,公司经营工作秩序井然有序,班子团队建设精神面貌、工作务实程序明显向好。通过整改,制度清单更完善,财务流程更规范,工作中减少了推诿扯皮,工作效率更高了。
4、以责任追究为手段,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促进了工作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整改过程中相关责任追究,为全体干部职工在忠诚履职方面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目前公司工作形势正倒逼全体职工各级人员在思想理论、业务技能、工作态度、个人作风等方面不断自我强化,为后段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595;电子邮箱:981856315@qq.com。
中国共产党汉寿县自来水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