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6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严从实从快,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细化硬化了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一)统一思想认识,直面反馈问题。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研讨整改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执行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了9个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局党组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分解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整改。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狠下功夫。
截至10月26日,巡察反馈的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长期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未制定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
整改情况:9月13日,局党组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和本单位工作实际重新制订和完善了党组20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和细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要求。
(2)2019年未严格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即2019年1月—4月党组会议记录上无对应的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与要求进行集中学习,每月进行一次,截至目前今年已进行11次。
(3)2020年只对全体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和支部书记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传达,未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学习传达。
整改情况:4月20日,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加强对党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4)2019年专题学习计划和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9月16日,分管领导曾庆久对党建工作负责人高绪秋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要杜绝专题学习计划基本雷同的问题。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6月15日,按照《常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办企业“一窗通”实施方案》,明确了免费为新开办的企业刻制首套印章要求;确定了企业开办免费首套印章刻制点2个(县内具有资质的印章刻制单位仅2家),由印章刻制企业建立登记台账,定期结算费用,目前已结账100余套;9月中旬开始,在县政务中心窗口设立了宣传盾牌提示“新开办企业免费赠送首套印章”。
3.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有欠缺
(1)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9月13日,重新制定和完善了《2021年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明确了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必须有2名以上发言人的规定要求,明确了每年至少有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2)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情况:6月11日,党组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并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研讨。
4.重大风险防范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所涉企业已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印发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防范化解重大工作实施方案》,强化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三是由党组副书记对分管领导和责任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落实县审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8月6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师务所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8月10日、8月20日相关当事人写出情况说明,8月23日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经济鉴定报告;8月25日向县财政局国资中心递交书面报告申请坏账损失账务处理,10月11日国资中心批复同意报坏账损失账务处理;9月13日重新修订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明确了坚决杜绝“打白条”借款等行为,明确了每年12月底安排两名财务人员对借款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形式主义有所显现:学习计划欠落实。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培训学习工作方案》,制定了培训学习计划,成立了培训学习领导小组,明确培训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培训办)设政工人事股;按照培训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今年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为3月26日、5月28日和8月20日;9月中旬,培训办协同督导室对全局培训学习进行了一次督导,对部分干部职工没有按时参与培训学习、记录不认真不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通报问题,督导室实时跟踪整改,让干部学习落到了实处。
7.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工会经费管理不健全。
整改情况:因本局工会主席非班子成员,工会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分管,工会支出由局工会经办,工会主席把关,工会(财务)分管局长签批;8月16日由党组副书记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禁不凭县总工会“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入帐工会工作经费;8月31日,对2019年6月记账1#的相关个人已按要求将涉及的800元费用退缴至纪委账户;9月13日,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要求重新修订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停止血吸虫病住院报销。
(2)内控制度和财务报销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所涉当事人已按要求写出详细说明并补齐签字等手续。
(3)出差事由不具体。
整改情况:一是财务人员已按要求通知经手人补全相关出差事由;二是分管领导已就相关问题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强调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出差事由不具体问题。
(4)合同没有签字盖章。
整改情况:已对接相关人员,核实相关凭证,补全合同领导签字;9月10日,完善了本局《单位合同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定手续,明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完善合同登记台账;
(5)单位召开培训会议无预算、会议方案无领导审批签字。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已要求相关经手人员按要求在会议议程或凭证原有会议方案上补全领导签字,同时通过本局《财务收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了培训会议的报账流程,要求财务人员对于培训会议无预算、会议方案无领导审批签字的报账凭证一律不收;
(6)会议培训签到册不规范。
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已制定会议签到册模板发至局工作群,完善了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提示各股室所内勤加以保存,用作今后会议培训费用报销必需资料。
8.为民服务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8月30日,出台了《2021年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基层调研方案》,明确班子成员每季度要下基层调研一次,每半年要与分管基层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次;9月底前相关班子成员到基层所进行了一次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4份,相关班子成员还与分管的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座谈。
9.履职尽责担当不够
(1)罚没物资处置管理欠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罚没物品登记台账,并明确专人专管,各执法队内勤将各队罚没物品先登记在册,再将各队台账不定期交综合执法局专人汇总统一登记,统一管理;二是建立完善了汉寿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销毁物品台账;三是出台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罚没物品处置制度》,明确由综合执法局专人统一登记管理,对罚没物品的处置管理建立动态台账;四是按照谁办理谁处置的原则,各执法队根据自身办案进展情况,每季度至少报请销毁1次,并制作涉案物品处理记录,销毁时拍摄照片、视频留存。
(2)网络交易监管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汉寿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网络经营登记台账,其中包括已在本局注册的微商和“抖音”“快手”等电商平台;二是局党组会计划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IT机构对全县网络经营户建立交易监管平台监管,由于该项费用太大(约需100万元),本局无力承担;三是经向市局和省局报告情况,省局答复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全省统一进行;四是强化了网络交易监管人员培训,5月、6月份两次派员3人参加有关网络交易监管培训班。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0.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
(1)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全局各支部于7月中下旬先后召开了党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各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进行了严格把关,对每名党员进行逐一点评;二是在直属机关党委指导下,全局各支部按要求完善了2020年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2021年党员个人公开承诺书;三是局直属机关党委和督导室于10月中旬对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例行督导检查,并对部分支部会议记录不全、组织生活走过场等情况进行了通报,目前,相关支部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2)党支部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少,工作计划和总结雷同,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全局各支部委员会7月、8月、9月每月均召开了一次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认真作好了讨论研究记录;二是全局各支部均按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制订或修改了2021年支部工作计划;9月中旬,分管领导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雷同的6个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坚决杜绝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雷同情况再次发生。
(3)支部换届选举欠规范。
整改情况:9月17日,在直属机关党委指导下退休老干支部重新召开党员选举大会,将支部书记候选人列为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对老干部支部进行了重新换届选举。退休老干部第一支部选举大会应到党员37人,实到33人;退休老干部第二支部选举大会应到党员37人,实到34人,两个支部到会选举人员人数均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符合选举要求。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
(1)2020年度未对两新组织党支部“五化”工作进行验收。
整改情况:9月3日,出台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新组织党支部“五化”工作实施方案》和《汉寿县非公经济组织委员会党支部“五化”建设验收标准》,制定具体验收细则,明确直属机关党委和非公党建股为负责两新组织党支部的“五化”建设指导工作;9月下旬,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对6个两新组织党支部“五化”工作进行督查验收,6个两新组织党支部全部验收合格,基本全面达到了“五化”标准。
(2)支部人数未按要求设置。
整改情况:9月26日,直属机关党委对两个退休老干支部重新进行设置,将两个退休老干支部党员人数均设置为50名。
(3)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积极性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党建工作人员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摸底,9月26日,直属机关党委对于部分退休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或长期居住外地不能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同意其自行在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并定期督促学习情况。
12.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
(1)擅自设立机构,违规挂牌。
整改情况:8月底对未经核定的机构党建办和主任科员室进行了摘牌,停止了实体化运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重新定岗;同时,由党组副书记牵头,政工人事股和督导室参加,严格按“三定”文件要求,对全局机构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没有发现违规设立机构或挂牌情况。
(2)混编混岗现象普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申请作长期逐步整改。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在今年年底前对全局人事进行适度调整,争取消化一半以上;第二步通过两年的运转,再优胜劣汰一部分;第三步通过招录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三到五年内最终全部替换。
13.对基层所队伍建设保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培训学习工作方案》,本局对基层所人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今年目前已于3月26日、5月28日和8月20日进行三次)业务知识交叉培训、基层干部轮训等学习培训,充实和更新市场监管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二是局党组将新招的4名公务员和一名机关年轻公务员安排到基层所工作,优先满足1人所和年龄结构偏大的2人所;三是于9月中旬,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督导室为主对全局各基层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并对个别人员自由散漫现象、监管巡查不仔细、监管台账欠完善等问题进行了通报,目前,全局各类不规范现象已明显减少。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8月31日,制定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方案》,细化了“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之间的责任分解;修订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绩效评估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绩效实行挂勾,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
(2)对违纪人员约谈欠落实。
整改情况:8月24日,分管领导和督导室对当事人再次进行了提醒谈话,由督导室负责人作谈话记录并进行归档;8月31日,出台了《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纪约谈制度》,对谈话的范围、内容、参加人、记录人、材料整理等制度化,建立了专门的谈话记录本,明确由督导室主任负责记录和归整记录资料等。
三、整改产生的效果
下阶段,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巡察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发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将制度建设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导,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对整改落实后坚持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整改到位。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整体效能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7755;电子邮箱:630304740@qq.com。
中共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