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党支部整改进展情况社会通报
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党支部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汉寿县血吸虫病党支部进行了巡察。7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我院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兼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直面巡察反馈意见。在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立即召开医院党支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论研究整改工作分工和落实,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医院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支部书记、院长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支部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院长任组长,党支部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医院党支部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分解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整改进度。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狠下功夫。
截至10月26日,巡察反馈的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该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浮与表面
1.党员学习教育重视不够。党员学习笔记数量、内容较少,记录不全,有的甚至看不到会议记录,应付了事。
2.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部分会议记录简单,存在会议记录无时间、无地址、无主持人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2021年10月11日对分管领导黄林坤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党建办制定了《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党建工作计划》。一是制定学习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学习制度,截止到10月份领导班子集体学习10次,组织7次全院干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自学的方式方法,召开了8次党员大会,6次全院二层骨干会议在会议开始时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强调医院的工作是民生的大事,医务人员要有为疫区人民服务的情怀。二是活跃学习气氛。将学习方式进行改进,今年在清明节期间到县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6月份组织党员和二层骨干到帅孟奇展览馆学习革命前辈的先进实迹,从而达到教育党员和二层骨干目的,让他们在思想得到洗礼,同时建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学习的机制,将学习情况与40%的绩效发放挂钩,对于迟到、早退、不按要求学习的行为进行考核,每个月按学习情况进行兑现,营造学习气氛,班子学习要有学习内容,也要有班子成员发言讨论内容,分享学习心得。三是规范学习记录。统一发放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和干部职工学习记录本,要求学习人员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学习完毕后党建办随机抽取学习人员的学习笔记,经过三次不定时间的对学习记录的抽查,我们的党员的学习记录均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进行记录,四是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注重会议记录的细节。
(2)住院病历管理不规范
通过巡察发现,血防医院有制度、有场所、有人员,但“有人管如同无人管”,管理人员工作不在状态,院方也没有出台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导致病历档案管理无序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2日对分管领导王正德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于病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做出整改,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病案质控科,由三名同志专人负责,明确一位科室主任,对全院的住院病历进行质控,将病历档案室设置三楼办公室区利于管理,重新置办14个病历架,规范病历存档程序,将档案整理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汉寿县血防医院病历管理办法》、《汉寿县血防医院病历借阅制度》,将病历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彻底改变了病历档案无序管理的状态。经过整改做到病历存档保存30年,查阅病历随到随查,管理有序。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公务接待“四单”不全,无接待公函。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2018年12月31日第34#凭证、2019年1月31日第18#凭证、2020年1月31日第47#凭证发现,血防医院公务接待费用,均无接待公函。
整改落实情况:医院依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1日对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认真进行公务接待“四单”不全,特别是没有接待公函的问题,医院对前面存在的财务手续进行认真仔细的整改,按照要求补齐,制定了《汉寿县血防医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由党支部书记和分管财务领导严格把关,对于“四单”不全的报销招待票据不予报销,经过强有力的整改从2021年8月份起在招待方面四单不全的情况拒绝报销,没有进入报销签字程序。
2.财务票据报销不规范,附件不全。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
①2018年1月31日第15#凭证,血防医院采购脑血流图机一台,共2750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配置申报。
②2018年12月31日第74#凭证,用于新修无障碍厕所项目等项目缺少政府采购手续。
③2019年1月31日第47#凭证,采购空调、电视共计41520元,无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配置申报手续。
④2020年2月29日第14#凭证,购置空调38400元,洗衣机、电视15560元,无政府采购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购买医疗设备、维修和物资没有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1日对分管领导周舟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此批医疗设备没有进行政府采购原因是新冠肺炎要求突发,医院急需,相关部门在放春节假,无法进入招投标或者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由分管领导负责医院政府采购实事宜,制定了《汉寿县血防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汉寿县血防医院政府采购流程图》,从而更进一步规范医院政府采购行为。从今年1月份起购置物品34次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方式进行购置.现在四病室住院部装修45万元的项目按照招标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工程现在在进行中。
3.驻村扶贫相关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
①2018年1月31日第43#凭证,扶贫帮扶慰问金2000元未附领取人明细表。
②2018年12月31日第82#凭证,驻村扶贫队员补助2360元,凭领条报销且未附驻村扶贫队员下乡签到表。
③2018年12月31日第86#凭证,驻村扶贫队员补助2460元,凭领条报销且未附驻村扶贫队员下乡签到表。
④2018年12月31日第82#凭证,驻村扶贫队员补助2360元,凭领条报销且未附驻村扶贫队员下乡签到表。
⑤2019年7月31日第37#凭证,驻村扶贫队员补助1700元,凭领条报销且未附驻村扶贫队员下乡签到表。
⑥2020年3月31日第22#凭证,驻村扶贫队员补助1360元,凭领条报销且未附驻村扶贫队员下乡签到表。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下乡扶贫相关费用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对于贫困慰问金没有到户到人的问题,涉及金额2000元,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发现是节日慰问四户因病至贫的困难户单位统一领取后结对发给每个贫困户,已完善贫困户领取慰问金签名手续的整改。驻村扶贫队员未按相关工作要求领取驻村补助,涉及金额10240元的问题,医院领导班子清查发现是2018年、2019年5次领取下乡补助共计10240元,没有完善下乡扶贫队员签到表,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10月11日对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扶贫分管领导黄林坤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组织财务人员和扶贫专干学习财务制度,将扶贫队员签到表复印作为记账附件,已整改到位。
4.晚血病人凭领条报账。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
①2018年5月31日第27#凭证,晚血病人鉴定车费600元(150元/人)凭领条报销,无车费发票。
②2019年2月28日第18#凭证,晚血病人鉴定车费300元(150元/人)凭领条报销,无车费发票。
③2020年10月31日第31#凭证,晚血病人鉴定车费150元,凭领条报销,无车费发票。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晚血兵人凭领条报销车费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10月11日对晚血救助分管领导黄林坤同志和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组织财务人员和晚血救助专干学习财务制度,要求凡是晚血患者需凭车票或发票报销。
5.差旅单填写不规范,重复报销餐费。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2018年5月31日第28#凭证,送病人去长沙检查,报销途中补助120元,同时报销餐费发票248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差旅费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10月11日对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进行提醒谈话,制定《汉寿县血防医院出差管理办法》,在二层骨干会议学习该管理办法并通报了此次重复报销餐费的情况,要求以此为戒。由财务科追回报销餐费248元并退回到县纪委,今后由院长和财务分管领导两人把关审批,坚决不允许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现金管理不规范。
(1)库存现金结存数额较大。通过对血防医院2021年5月13日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及查阅现金日记账等发现:除去已缴存银行未记入现金日记账的现金缴款单数额外119000元,库存现金结存数为40739.34元(包含微信收款)。
(2)公款私存。出纳用个人微信收取医院收入,通过现金盘点及查阅2021年5月13日出纳个人微信账单发现,库存现金结余数中有30206.34元在出纳个人微信账户中。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3)超额使用现金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
①2018年12月31日第78#凭证,软件维护费5000元用现金支付。
②2018年12月31日第79#凭证,文明创建经费5000元使用现金支付。
③2018年12月31日第83#凭证,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用5000元用现金支付。
④2018年12月31日84#号凭证,饶先保2018年花草养护劳务费4406元用现金支付,咨询费3850元用现金支付。
⑤2019年6月30日第47#凭证,物业费21412元用现金支付。
⑥2020年6月30日第29#凭证,氧气及搬运费8470元用现金支付。以上支付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金的结算额度为1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1日对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为了加强医院现金的管理,医院还制定了《汉寿县血防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汉寿县血防医院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对现金管理的行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决定由出纳每天下午四点收齐医院现金,下班前及时存入银行,防止出现现金库存风险。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医院和中国银行联系设立医院微信和支付宝收款账号,从2021年8月份起,禁止出纳用私人微信收取医院现金收款,医院收款账号已正式运行。
7.未按文件规定实施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
(1)以现金形式发放退休人员节日慰问:
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2019年6月30日第19#凭证用现金发放2019年退休人员端午节慰问金17400元(300元×58人)。用现金发现2019年退休人员中秋节慰问金18000元(300元×60人)。用现金发现2020年退休人员中秋节慰问金18600元(300×62人)。用现金发放2020年退休人员端午节慰问金18600元(300×62人)。用现金发放2020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62000元(1000×62人)。2020年1月31日20#凭证以现金形式发放2019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和奖金共85400元(66人),其中退休人员中58人发放春节慰问金800元,4人返聘人员全年上班奖金发放15700元,4人2019年退休发放奖金共23300元。违反了《关于汉寿县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各单位在国家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以对离退休干部发放节日慰问品”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对以现金形式发放退休人员节日慰问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1日对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坚决按照《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执行,组织部分老干代表学习文件精神,请他们体谅医院的慰问办法,说明今后在传统节日慰问老干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生活必需品,进行上门慰问。杜绝以现金的方式进行慰问,医院加强审核,由院长和财务分管领导两人把关。今年中秋节、重阳节就是通过政府采购生活必需品采取上门慰问的方式进行的。
(2)超范围发放补助金。通过查阅血防医院财务凭证发现:
①超范围发放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63700元。2018年2月28日第20#凭证,发放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29500元(59人×500元);2018年3月31日第40#凭证,发放退休人员三八妇女节补助3600元(36人×100元);2018年6月30日第35#凭证,发放退休人员端午节补助金11800元(59人×200元);2018年发放退休人员中秋节补助金11600元(58人×200元);2019年3月31日第33#凭证,退休人员三八节慰问金7200元(36人×200元)。
②超范围发放在职人员补助21800元。2018年3月31日第20#凭证,发放在职女职工三八妇女节补助金13200元(66人×200元)。2020年9月30日第47#凭证,发放在职人员学习强国电话经费补助8600元(43人×200元)。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超范围发放补助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对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于老干部节日慰问按照《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21】1号文件精严格执行,按照购买生活必需品上门慰问,对于在职超范围发放补助的三八妇女节、学习强国共计资金21800元由财务追缴回医院财务并退回到县纪委,医院制定《汉寿县血防医院审批制度》加强财务审批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③通过查阅血防医院2019年度上半年补助工资明细表、2019年第四季度补助工资发放明细表中发现返聘人员杨美玲实发奖金7000元,2020年1月31日20#凭证返聘人员杨美玲发放奖金3700元,共发放10700元。而血防医院2019年应发奖金为10000元,返聘人员杨美玲多发奖金700元,血防医院无法提供发放事由。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杨美玲多发奖金700元的问题,党支部书记对财务分管领导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由财务科将多发的700元奖金,追缴到医院财务并退回到县纪委。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四)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
1.未按工会规定比例收取工会会费。
(1)2018年血防医院未收取会员会费,由机关财务直接划拨2018年工会经费3.5万元。
(2)2019年血防医院按每人每年117.14元收取会员会费。
(3)2020年血防医院按每人每年120元收取会员会费。
违反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缴纳的会费。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我院工会会员没有按照本人工资收入0.5%向工会缴纳会费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对工会分管领导王正德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从2021年1月起对我院工会会员按照本人工资收入0.5%的标准收取工会会费,涉及工会会员105人,补缴金额7050元。
2.工会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
①2018年2月28日1#凭证,职工活动费使用5000元,无活动方案、活动预算。
②2018年10月31日1#凭证,职工活动费用(包含车费107元、餐费1640元)1747元,无活动方案、活动预算。
③2018年12月31日3#凭证,慰问礼品1500元无领取人签字。
④2020年1月31日1#凭证,床上用品四件套980元无领取人签字。
⑤2020年4月30日1#凭证,慰问金300元,署名为病人,无领取人姓名。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工会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2日对工会分管领导王正德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工会开支 的账目进行自清自查,对于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的问题,做出补齐原始凭证、附件的整改,并制定《汉寿县血防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
3.违规列支费用。
①2020年3月31日1#凭证慰问吊唁朱自明父亲花费100元购买花圈鞭炮。
②2019年5月31日1#凭证、2020年1月31日1#凭证慰问廖寅生生病住院2次共600元,2019年7月31日1#凭证慰问刘克琼母亲病逝、慰问贺艳红公公病逝各500元、2018年2月28日1#凭证慰问冯建华母亲病逝、冯群英母亲病逝各300元。以上人员均在2018年之前退休。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工会违规列支费用的问题,党支部书记于10月11日对工会分管领导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吊唁朱自明放弃花费100元购买花圈鞭炮的情况,工会追缴到财务科并退回到纪委。对慰问和吊唁老干部的问题《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汉政发【2021】1号文件精严格执行。并建立《汉寿县血防医院工会财务制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5)违规收取药商返还款
2018年-2020年医院通过“门诊收入—体检费”收入2810936.46元,经巡察发现,系医院按药品采购价 20%-26% 的不等比率收取供应商的药品返还款,该行为对消费者形成了二次溢价。县审计局的审计决定书(汉审决[2016]11号)也对血防院的类似行为作出过处理,并责令单位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组反馈我院2018年-2020年违规收取药商反还款的问题,经医院领导班子、药事委员会研究与药品供应商充分协商对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新特药,进行26%的二次议价,对于药品品种、数量由院长、分管院长、财务科和药剂科把关,将返还款以体检项目进入医院财务,做到专款专用,此次县委巡察组发现上述问题并列入整改问题清单,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2日对业务分管领导王正德同志、财务分管领导陈丁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向县委巡察组进行了专题汇报,情况予以了说明,随着药品招标更加透明,药品带量采购和基本药物普及使用等,药品利润空间将越来越小,加上福建三明模式向全国不断复制推广,二次溢价将会随着国家医改工作不断深入所取消。
(六)医院收费不合理
通过随机抽取血防医院10人患者费用汇总表发现以下问题:检查费、化验费存在超标准收费425元。
1、检查费:通过查阅祝某梅费用汇总表发现数字化摄影(DR)正侧位1次,单价72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32元,超标准收费40元;14碳呼气试验1次,单价100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85元,超标准收费15元。曾某芬数字化摄影(DR)正侧位1次,单价72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32元,超标准收费40元;14碳呼气试验1次,单价100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85元,超标准收费15元。罗某丰14碳呼气试验1次,单价100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85元,超标准收费15元。向某新数字化摄影(DR)正侧位1次,单价72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32元,超标准收费40元;14碳呼气试验1次,单价100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85元,超标准收费15元。
2、化验费:熊某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次,单价80元,医疗服务项目标准43元,超标准收费37元。熊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次,单价80元,医疗服务项目标准43元,超标准收费37元。韩某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次,单价110元,医疗服务项目标准43元,超标准收费67元。祝某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次,单价110元,医疗服务项目标准43元,超标准收费67元。彭某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次,单价80元,医疗服务项目标准43元,超标准收费37元。
3、床位费多计一天收取。熊某妹住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6日住院14天,收取床位费252元(14天×18元);熊某住院日期为2021年3月23至2021年4月2号住院11天,收取床位费198元(11天×18元);韩某德住院日期为2020年10月3日至2020年10月20日住院18天,收取床位费324元(18天×18元);祝某梅住院日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7日住院14天,收取床位费252元(14天×18元);彭某珍住院日期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8日住院11天,收取床位费330元(11天×30元);曾某芬住院日期2020年8月23日至2020年9月10日住院19天,收取床位费342元(19天×18元);罗某丰住院日期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21日住院16天,收取床位费400元(16天×25元);向某新住院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25日住院11天,收取床位费198元(11天×18元)。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医院不合理收费的问题,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2日对物价分管领导王正德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将涉及不合理收费的十人的统计费用425元,由医院财务退回到县纪委。同时根据湖南省发改局下发的物价目录与医院正在执行的医疗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修改,同时医院出台《汉寿县血防医院调价管理办法》规范了物价科在进行医疗项目调价行为,以后还出现超物价收费,与调价人员绩效挂钩进行处罚。
(6)科室设置不合理
未见岗位设置方案,1人科室情况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科室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党支部书记熊明祥同志于10月11日对分管领导黄林坤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积极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编办递机构设置的请示报告,于11月2日县卫生健康局向县委编办递交《关于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站机构调整的意见》,经县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科室设置文件同意登记备案。二是整合科室减少1人科室的设置,根据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湘编办〔2009〕20号)文件精神,为了整合医院人力资源,避免1人科室的情况存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医院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党政科室设立为11个,临床医疗科室设置为10个,从而将医院人力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整合。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通过巡察,全院上下均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了思想认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开拓进取,更好的为疫区人民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了人员管理。通过巡察,指出选人用人不规范、科室设置不合理现象严重科室人员配备不齐等人员管理的问题,医院党支部多措并举,通过招聘人员、岗位调整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调动了人员积极性,形成了敢当担、做实事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通过巡察,指出我院在财务管理、审批、现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过整章建制,梳理了医院在财务工作上的短板与漏洞,理顺了财务工作的程序,规范了财务工作的行为,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财务监管更加规范。
(四)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通过巡察,对我院的临床医疗、医院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严格按照巡察要求,规范了医院各项工作流程,有效的保障了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更进一步促进了医院发展,有助于今后我院工作的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91528;电子邮箱:728542813@qq.com
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党支部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