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我们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成立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浩任组长,李大勇、黄桂喜、席方文、肖健、曾航任副组长,各股室、直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关于落实汉寿县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大勇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办王勇、人教股刘燕、计财股李敏、办公室丁天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全面整改阶段(6月1日-7月20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每十五天向县委第三巡察组报告全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20日-8月14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对全局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接受县委第三巡察组的适时回访。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后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20日邀请联点县级领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纪监委相关领导参加并指导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新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我局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及送达工作切实履行“一门受理,一站办结”服务;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程,我局出台了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到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全部告知该事项办理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发放“一次性告知单”,既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也体现了“利民、便民”的服务宗旨。
二是我局十分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今年5月份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我局深入开展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方面,通过个别走访和集中见面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针对他们提出了建议和提案,面对面的进行回复,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对于岩汪湖木子树村雷XX超面积占地建房案,经我局申请2019年11月6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2019)湘0722行审41号《行政裁定书》,准于强制执行2019年11月20日通过自拆、助拆等方式现场拆除了大门、近200米围墙、83.6平方米车库、130平方米平房、景观凉亭一座,超面积圈占的土地已退还了原集体经济组织。
四是对于杨X、史XX未经批准擅自在汉寿县朱家铺镇林场村丁家组占用林地联建房屋,2019年7月31日,汉寿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2019)湘0722行审26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强制执行。2019年12月20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和执法人员对杨X、史XX违建别墅予以强制拆除,并完成了垃圾清运和复耕工作。
五是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机关党委,实地核查了军山铺镇老鸦塘村王XX超面积修建房屋和杏花村对罗XX违法用地行为。对罗XX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王XX超面积建房属农村居民违法建房,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移交县农业农村部门查处。
六是对于军山铺国土资源所资料造假及履职不到位问题,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撤职调离岗位处理。
2、关于落实“三重一大”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严格决策程序,明确议事规程,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制定了《中共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
二是关于唐毅同志推荐县副科级领导干部,2020年5月14日党组会研究集体决策再呈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费,2020年1月6日党组会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研究确定制定《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坚决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5月2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联点县级领导宋万林参加,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所有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9年12月9日机关各支部均已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开展评议,确保了评议程序到位,台账清晰,真实有效,不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是对2017年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20年6月29日对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对发文不严谨,2020年6月29日派驻纪监组对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对2017年、2018年个人总结雷同,2020年6月29日派驻纪监组分别对5个责任人进行约谈;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2020年6月29日驻纪监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杜绝类似情况再次现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结合现阶段党建工作要求各支部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以基层党建“五化”建设为引领,以创建全县首批党建示范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各类党建活动,定期检查督促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将政治学习检查评比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及时保留好影像资料,力戒形式化,走过场。
二是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制定了《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方案》,截止上月底本年度已开展了7次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扎实开展好每一次的中心组学习。
三是2020年6月29日针对对“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形式化问题,派驻纪监组对支部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针对中心发言材料全文抄自网络问题,派驻纪监组对进行了约谈;针对学习讨论发言材料照抄搬网络问题,派驻纪监组对进行了约谈;针对学习讨论发言材料照抄搬网络问题,由局党组书记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将县委2020年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二是局党组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综合研判,2020年3月25日召开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会。
三是对门户网站明确责任人定期更新,发布信息,实时更新政务融平台工作。
四是积极组织引导参与学习。全局“学习强国”APP激活率达到106.35%,每月通过后台数据监测学习情况,并对学习成绩张榜公示,在全局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氛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未严格落实“三定”方案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撤销了作风督查室,严格按照县编委“三定”方案设置局内设机构。
二是认真清查全局干部人事任免情况,严格按“三定”职数任免干部,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并于2020年7月8日下发了相关文件。
三是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会研究,并向县编办咨询“混编混岗”整改建议。根据县编办意见,制定“混编混岗”解决办法,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相关同志于2020年7月8日已经回原编制所在部门工作。
7.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有缺陷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进一步规范支部设置,机关一支部49人、机关二支部49人、老干支部30人,每个支部人数不超过50人,并在2020年4月3日各支部完成了支部换届。
二是制定了《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截止上月底各支部分别开展了《义务植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清明节”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党日活动》、《“义务献血”主题党日活动》《“寻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等,并规范整理了活动资料。
三是按要求开展好老干支部党建活动,建设好老干支部活动中心,创建市级“五好”老干支部,指导老干支部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严格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健全党员管理台账,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开展党员档案清理,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发展预备党员、党员转正一律按党组织程序投票表决公示。今年转正党员朱瑛,发展预备党员吕露,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票决和公示。
五是对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有缺陷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4月24日党组会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局“三会一课”制度》、《关于“三会一课”督促方案》,每季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理论学习不深入、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到位。
二是2020年6月1日-6月20日组织各支部对今年的党建资料进行了自清自查,据实完善了相关资料。
三是2019年12月9日各支部按要求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会,会上严格按照“一会四评”的程序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作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加强干部工作纪律管理,对作风纪律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通报批评和书面检查处理,2020年5月18日对5位违反学习纪律的情况进行了通报,2020年5月18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进行了通报,2020年7月20日对违规停车的行为进行了通报。
二是2020年3月5日对部分乡镇所长予以免职调离,由派驻纪监组对丰家铺镇所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和二层单位负责人按条块分工联系相关股室和乡镇所,谁分管,谁负责,并由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并完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自然资源局内部工作沟通协调制度》确保全局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不到位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4位责任人进行约谈。
10.关于公文行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制定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公文及文印制度》;对新发文一律严格把关,先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规范把关,经分管领导审阅,由党组书记、局长签发再发文,建立收发文台账,做好收发文登记。
二是对公文行文不规范,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办公室责任人进行约谈。
11、关于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2020年7月7日我局对红土墙加油站再次进行核实核查,勘测定界,立案调查,在2012年查处的基础上,对新的土地行为在依法依规查处后,拟再次报告县政府同意后实施供地,积极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化解信访负面影响。
12.关于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对于株木山李XX超面积占用土地建房问题,2018年5月23日已立案查处,2019年3月5日我局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强制执行,收缴罚款人民币615元。对于李XX旧宅未拆除问题,根据《汉寿县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汉政发[2017]8号)相关规定,抄送株木山街道共同落实整改,并组织拆除了旧宅。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此案相关执法文书和影像资料等进行梳理归档。
13.关于履职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回头看”,制定积案处理工作规划。
二是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督促缴纳罚款和拆除没收。
三是超期法院不予受理的报局党组审议形成集体处理意见,统一整改销号。
四是认真开展案卷的“复核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案卷材料资料,目前已整改65份案卷,因需整理的案件有400多宗,预计2020年12月20日完成案卷整理工作。
五是履职履责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14.关于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及使用制定》、《违法案件会审制度》、《违法案件查处制度》、《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局监察工作人员学习制度》、《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二是组织专门人员对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程》对案卷资料进行清理,逐步补充完善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其中10宗已结案无《结案呈批表》的案件已全部完善结案呈批表整改。
三是对执法文书不规范,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15.关于非法采砂治而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对于朱家铺镇九岭社区王XX非法采砂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治理整改,2019年8月16日现场已回填复绿。2020年4月29日对于胡X在九岭十八窝非法采砂案予以立案查处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并处罚款1500元。2020年4月29日对于胡X在九岭十八窝非法采砂案予以立案查处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收所得人民币5000元,并处罚款2000元。对发现其他违法线索按照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时移交给县砂管办,积极研究推进全县打击非法采砂的新举措。
二是2020年7月7日对于李XX在崔家桥镇李家湾村违法开采行为再次核实核查,甄别违法主体,将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对于李XX在朱家铺镇木兰村木兰组占用山林和少量水田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核实核查,依法立案查处,评估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大队将落实查处整改。
四是对朱家铺镇国土所长不及时制止报告的问题,作出免职调离岗位决定。
16、关于信访工作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制定了《信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台账登记,对信访档案进行清理,对登记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核实补充,依法依程序进行信访登记。
二是对信访档案进行梳理,对资料不齐全的补充收集,对处理不到位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件件落实到位。如信访人反映康普制药项目补偿方式单一及拆迁范围内实物登记不合理的问题,补充汉寿县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关于“两康家园”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范管理,12336举报电话归口由执法监察大队直接受理、办理。对各种渠道的信访件,统一归口由信访综治股统一受理,再按程序转交各相关股室办理,再由信访综治股统一答复,从而做到件件都能及时回复、查阅方便及时。
三是对信访工作管理混乱,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信访责任人进行约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7、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制定了《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分,严肃项目管理,细化合同条款,质量保证金退付时间列入合同约定(以竣工结算,财评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质量保证金退付起始日期,满一年后方可退付)。一年时间期满,由中心财务人员出具质量保证金退付通知单后予以拨付。退付质量保证金时必须提供该项目所在村出示的项目工程无质量意见证明。
二是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问题责任人诫勉谈话。
18、关于执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结合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拒收拒送红包礼金礼品承诺书》,加强干部作风整训,切实转变全局干部工作作风。
二是结合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强化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强化派驻纪监组监督责任,曾航同志积极参加党组会议。
三是对执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3位责任人进行约谈,2020年3月5日对军山铺所职工予以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9、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开展工会活动,加强活动预算管理,审核所有工会活动方案预算,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展活动;加强支出审核把关,对无方案、参与人员、获奖名单的活动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开展的活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据实补齐了2018年6月发放端午节物资发放表。
二是制定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在第三章第七条明确规定,财务部门需加强资金支出审核把关,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得支付,对签字、签章不完备的支付申请一律不得支付,对有监理单位的项目一律按监理单位核准的项目完成量核拨项目款项。
三是据实完善了沧港镇七星村旱改水项目,三和乡、新兴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聂家桥乡白马村、茶场土地开发项目的相关资料。
四是7人超标准列支“体彩杯”机关运动会活动经费3437元退赔缴入局工会账户。
五是对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0、关于违规列支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制定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对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加强支出审核把关,对无方案、参与人员,获奖名单的活动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开展的活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制定了《汉寿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干部职工在县城区范围(含龙阳、辰阳、沧浪、株木山、高新区)内办事,按《汉寿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汉政发(2016)12号)文件规定,不得报销差旅费。
二是退赔吊唁出差费600元缴入工会账户、退赔同城出差补助9880元缴入财政账户。
三是对不属于工会活动列支范围的2017年优秀志愿者奖品支出3582元、2018年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租车费支出18600元进行了调账处理,转入机关行政列支。
四是经与医保部门确认,2人未享受血吸虫治疗住院医保报销政策,2018年9月以后我局干部职工血吸虫治疗直接到医保部门报销,不再由单位负担。
五是对违规列支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了诚勉谈话。
21、关于违规处理节日物资回扣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是制定了《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完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制定《自然资源局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巡察组指出该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节日物资5%的返点充入干部职工个人提货单。
三是对违规处理节日物资回扣资金的问题,2020年6月29日由派驻纪监组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斗志,坚持整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不断持续深化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这次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加大巡察整改落实督办力度。由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单位股室按照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逐一按时整改落实到位,一以贯之,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持续用力推进整改。把整章建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把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统一起来,在“常”和“长”上下功夫,既要立足当下改好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整章建制,推动彻底改、全面改、长效改,改出新面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0599;邮政信箱: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自然资源局龙阳中路411号;电子邮箱:171511174@qq.com。
中共汉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