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

来源:汉寿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26 16:28:56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至7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工作。2020年10月20日下午,在县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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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胡建红指出,近年来,县法院党组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履行了审判、执行等职责。但巡察发现,县法院在党建、队伍建设、立案信访、审判执行、后勤保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龙前强调,县法院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落实深化政治巡察新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利波表示,县法院党组坚决拥护县委决定,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方面,拿出“当前改”的具体举措,集中解决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针对县法院的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拿出“长远治”的具体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朱进友出席了会议,他强调,一要精准理解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全面审视巡察反馈问题,更好的服务汉寿经济大局。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突破推动全面整改,更好的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实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严守公德的底线。

县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及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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