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十二届汉寿县委第五轮巡察的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县委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分别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公路局,县商务粮食局及市场服务中心,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县地震局、县特种水产科学研究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开展了本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同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派出了两个专项检查组,对上述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领导小组专题报告了巡察情况。各巡察组按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县财政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县财政局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逐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作风不断转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欠力度。一是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欠规范。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坚持不够;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二是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不够。未以党组名义下发过工作文件。局党组会对股室工作通气少、研究更少。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以外的工作不了解,缺乏相互提醒及监督。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欠到位。部分机关管理制度内容陈旧落后,制度执行不到位。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欠到位。预算编制不均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执行不坚决。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和监管有待加强。农开项目的规划较分散、项目资金规模效益不明显、工艺创新力度不大、创先争优氛围不浓。非税征收在拓宽征收渠道、加强征收监管和稽查方面欠力度、欠创新。对全县存量资金的清理清查欠力度。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存在超标准分配现象。企业项目资金的申报、绩效评价和业务股室的监管脱节,对优化财源结构、增加本级税收的效果不明显。财政评审存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在现场勘查和对账期间与甲方对接见面的制度漏洞。涉农补贴发放不及时,信息 不准确。支付中心审核把关不严。
3.学习开展欠深入。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部分支部重业务轻学习。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概念模糊。二是“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欠深入、欠主动。
4.担当精神有待加强。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主动性不高,执行力不强,在向上级争资争项中,担心个人为集体利益受处分处罚,失去工作动力甚至消极应付。二是好人主义盛行。制度建得多,执行不到位,同事之间交流工作少,建言献策少,党员干部职工对从事没有资金拨付或支付职能的股室工作热情不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未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单位日常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未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
6.组织人事工作有待规范。一是混编混岗现象比较普遍。二是临聘人员多,抽借调人员未完善相关手续。三是队伍结构老龄化,梯队培养不够。四是交流轮岗不经常、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坚持不严。
7.党建工作不到位。一是党总支形同虚设。二是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党建活动开展存在资料不完善、“规定动作”打折扣、活动开展不真实等现象。三是党员管理基础工作欠到位。
8.作风建设不扎实。近几年来,财政系统出现多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干部队伍一定程度上存在养尊处优的思想,迟到早退、上自由班、超时限请假批假等现象时有发生。
9.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仅限于开会、签订责任状,未加强日常工作考核,未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述职述廉。局党组顶真碰硬不够,谈心谈话欠深入、欠到位。廉政教育开展走过场。纪检工作开展监督执纪的主动性不强,发现问题苗头“抓早抓小”的意识和敏锐性不高。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手续不全,存在入账不及时、局机关门面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非税、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现金支付各类支出、超范围订购报刊、公车费用支出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工会福利待遇、借用人员重复领取工会福利等现象。
二、对县交通运输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能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在交通项目的审批、实施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上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格。局党委没有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
2.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缺失。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党委班子成员在研究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上发表意见简单,非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会议并参与重大议题的研究表决;领导班子之间工作配合协调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分歧矛盾化;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欠缺,党委决议事项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3.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不到位,开展主题和专题教育欠扎实。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开展无章可循;网络阵地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平台管理和信息发布存在安全漏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有欠缺,学习活动组织不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没有坚持常态化,基层支部“两学一做”工作走过场,资料欠缺严重。
4.选人用人欠规范。用人导向有偏差,任用程序简单,股室所等基层单位副职过多;在研究领导干部子弟任用和主任科员推荐人选时,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5.党建责任落实有差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局党委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有缺失;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部分“主题党日”活动资料造假。
6.抓作风建设欠主动,“四风”问题仍存在。局机关上班纪律整治不力,对巡察组交办的即巡即改事项整改效果不达标;对基层上班纪律监督不严,个别交管所有轮班现象,上班打“游击”;会风不正,重要会议会场上纪律松散,自由进出会场;公务车归口管理不到位;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部分接待存在提高用餐标准的问题。
7.领导干部发挥“领头雁”效应有缺失。个别领导干部工作方式不当,处理工作急躁;联点扶贫工作不扎实,个别扶贫干部对帮扶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
8.重点工作履职不到位。行政执法欠规范,立案、结案审批不严格,告知内容不准确;债务化解工作不到位,账面债务较大,化债举措有欠缺,存在挪用债务化解资金的现象。
9.日常监督执纪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有疏漏.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认真,述职述廉制度没有充分落实;对投诉事件处置欠力度,责任追究不到位;对部分财务报销和个人借款把关不严。
10.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夯实。压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两个责任”没有进行层级分解;检查考核不到位,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制度;“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
三、对县公路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县公路局能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严整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在清理公路局三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和稳定干部队伍上成效显著。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到位。局党组没有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欠缺学习的主动性和全面性;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班子成员发言简单,所提问题空泛。
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缺失,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局党组没有详细制定议事规则,党组研究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不明确,发表意见不充分;遵守政治规矩不严,非党人员主持党组会议。
3.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有差距,开展主题和专题教育不扎实。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四个一同”落实不到位;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有欠缺,学习活动组织不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没有坚持常态化,机关支部“两学一做”工作走过场,学习资料造假。
4.党建责任落而不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有欠缺,落实工作责任考核有缺失;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退休党员边缘化;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在基层养护人员中培养积极分子不够。
5.重点工作履职不到位。超范围向个别乡镇拨付乡村公路养护资金;行政执法欠规范,告知内容不准确,巡查日志不详实;账面债务较大,没有有效的债务化解举措。
6.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认真。个别领导干部的“两同时”谈话记录由他人代写。
7.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虚造“四单”,公务接待单与来客公函笔迹完全一致;财务报销把关不严,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工作经费。
8.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夯实。压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两个责任”没有进行层级分解;检查考核不到位,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制度纳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二层骨干的绩效考核;“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工作上存在说得多、做得少的问题。
四、对县商务粮食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商务粮食局班子运行较好,合力明显,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得以切实提高,“一岗双责”逐渐形成氛围,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取得较好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组民主生活会标准不高。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查摆问题对己不对人、就表不及里。
2.完善落实制度有缺陷。在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等工作事项中,存在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够充分,或以个别沟通代替党组会研究的现象。
3.理论学习不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深入不够,结合实际工作不紧密,存在专题教育形式化、干部任务式学习的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待完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多,缺乏意识形态有效宣传的手段,没有制定重大社会舆情预警及处置机制。
5.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谨。未依照“三定方案”规定,增设二层机构。超职数配备二层单位副职。干部交叉任职过多影响工作效率。存在违规使用临时人员问题。
6.作风建设有缺失。在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有上班迟到早退、签到代签、不假外出等现象。
7.权力运行待规范。商务行业管理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成品油市场管理与汽车交易、单用途预付卡、再生资源等业务统筹兼顾不够。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上因循守旧,未能体现有偿使用市场化。存在行政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8.四风问题仍存在。对新西套市场建设、原粮食局涉改人员善后等工作,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力度不够。在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实施中过于注重形式,在后续运行及实际效果上疏于跟进。长期将所属公司车辆作为机关公务用车使用。
9.招商引资工作欠力度。对招商引资工作谋划欠严谨,招商引资工作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对落地企业后续服务跟进欠到位。
10.规矩意识有欠缺。超范围向非项目主体拨付专项资金。存在财务开支把关不严、违规列支、重复报销现象,有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处理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维稳开支未纳入行政账务统一管理。
11.日常监督执纪不严格。派驻纪检干部与派驻单位在工作对接上缺乏主动性,在“三重一大”事项和日常监督执纪上未能做到及时到位,对个别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等行为较少直接制止和提醒帮教。
五、对县市场服务中心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市场服务中心班子运行尚可,基本解决了市场新建、设施维护、市场安全经营、人员供养等主要问题。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班子合力待提升。党总支对不同意见听取不充分,缺乏有效说服手段,未能切实消除工作分歧。
2.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存在专题教育形式化、干部任务式学习的问题。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
3.意识形态工作待加强。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不强,对干部思想状态正面引导不够。
4.民主生活会标准不高。中心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查摆问题只讲自己不评别人、或者只评个人个性不评工作实质。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质量不高。
5.执行工作制度不严格。在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有上班迟到、早退、签到代签、不假外出等现象。
6.财务管理有欠缺。存在财务开支把关不严、违规列支现象,有大宗公务物品采购未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的问题。
7.经营创新意识不够。对经济形势影响导致市场正常运行日趋艰难的现状,难以找到经营突破的方法和模式。
8.消赤减债力度不够。中心所属各市场合计总收入不足以满足年度刚性支出,缺乏开源节流手段,债务呈增长趋势。
9.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无行业管理安全制度,没有管行业管安全生产台账,西套市场有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
六、对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科工局班子比较务实团结,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好;开拓工业发展思路清晰,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参谋作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到位。科工局党组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欠力度,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部分班子成员只提自身存在的缺点,不讲他人存在的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部分班子成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认真剖析,个人剖析材料中每年存在的问题雷同。
2.落实县委决策不坚决。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欠扎实,与县委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科工局履行电力执法和装饰装潢职责职能不到位、欠主动;地震局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不扎实,离“防灾减灾知识进万家”要求有差距。
3.履行意识形态领导责任欠力度。科工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欠力度,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没有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也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
4.服务企业意识不强。联企特派员走访调研企业不够深入,企业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对企业面临的资金瓶颈、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研究不够、解决办法不多;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不力,企业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淡薄。
5.干部作风有待加强。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日常管理有待提升。科工局执行制度不严格,年初虽然制定了干部考勤制度,但签到结果运用不充分;地震局上班签到不规范,有代签和缺签现象。
6.选人用人不规范。科工局增设二层机构,股室人员交叉任职较多,存在一人多岗的现象。
7.基层组织建设有欠缺。科工局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员管理不到位,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大政方针政策了解不全面、不透彻。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科工局部分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不符合要求,以工作布置代替提醒谈话,廉政风险提醒少;2017年科工局为迎接上级党建检查编写了民主生活会记录。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落实纪律和规矩意识有欠缺,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监管不到位。科工局财务手续不健全,部分资金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对项目资金的落地使用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地震局公务租车程序不合规。
10.“主体责任”未压实。科工局党组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督导和检查落实上不够,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停留在纸上,“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七、对县特种水产科学研究所巡察反馈的意见
县特科所近年来班子战斗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履责能力不断提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严格。党支部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欠力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未进行认真剖析,所列的“四风”方面的问题内容空洞、套话多;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经常。
2.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没有建立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和绩效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宽松软”;没有出台党员学习制度,对党的十九大理论知识了解不全面、不透彻,党建工作不扎实。
3.执行县委决策搞变通。特科所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严格执行县委决定,履行甲鱼种苗提纯复壮和种苗供应职责有欠缺,且公司账务和特科所行政支出相混淆,存在廉政风险。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质量不高,会议记录不全,只有主持人的工作安排;没有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
5.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员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党费收缴和流动党员台账;在职持卡干部未按标准缴纳党费、6名流动党员连续两年未缴纳党费。
6.纪律和规矩意识有欠缺。没有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和县委的规定,财务制度不健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大额资金收付未通过银行账户;工程建设和办公室设备添置未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宿舍楼处置手续不完善。
八、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逐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的建设水平得到提高,政治生态、党风、政风有所好转。巡察中,巡察组巡察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意识不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担当有欠缺。
2.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上讨论不充分,存在违规决策的问题。
3.党的思想建设不重视。一是主题和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存在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二是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没有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存在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长期聘用临时人员等问题。
5.党的组织建设基础较为薄弱,活动开展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落而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6.“八项规定”执行不严,纠“四风”态度不坚决。一是为民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常态化教育机制不健全,干部职工公仆素质提升不到位。巡察组进驻期间,多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不作为、缓作为、态度生硬的投诉;二是公务接待费超预算。三是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的问题。
7.抓干部管理不严不“狠”。一是纪律不严。局干部职工遵守上班纪律不严,多次被上级部门明察暗访和本单位内部督查发现并予以通报。二是求稳怕乱,不敢顶真碰硬,真抓严管;三是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理不严,没有形成不敢违的震慑。
8.“主体责任”没有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厘清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化。
9.“监督责任”缺失。监督触角延伸不到位,监督责任主体缺失。
九、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巡察反馈的意见
近年来,发展和改革局能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履行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把脉定向”的职责职能。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贯彻上级重大精神不深入。发改局党组传达十九大精神局限于读报告、写心得,没有结合发改职能职责着重传达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三去一降一补”等重大发展改革精神,对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等精神学而不精、领会不深、参谋作用发挥不充分。
2.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缺失,学习效果不明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发言材料与心得体会材料存在相互抄袭、网络抄袭和照搬照抄上年度发言材料的现象。
3.党内政治生活欠严肃。民主生活会程序欠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入,部分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走过场,对自身存在问题剖析不够,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
4.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规划、重大项目审批核准、项目招投标、财务研究等事项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到位。
5.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股室,“一人股室”及“一人多股室”现象较严重。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违规长期雇佣临时人员。
6.“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上下班纪律松懈,存在上班玩手机、吃早餐、关门办公、迟到早退和补签到现象。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请事假未注明事由、有请假无销假。财务手续不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租车审批把关不严。超标准设置奖励范围。
7.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实。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8.党建工作有待加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浮于表面,机关支部党小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班子成员主责意识不够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扎实,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不够,党员积分制管理资料不齐,没有制定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
9.工作开展缺乏实效。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存在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的现象。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被脱贫”现象。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欠完善。“12358”价格举报中心接听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态度较差。
10.“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廉政谈心谈话不够重视,缺少针对性。日常监督执纪不严,对纪律涣散党员干部问责不力,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未建立重大项目建设监管台账。财务、工会管理等制度应建未建或建而不全。
另外,在对以上单位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和收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召开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剖析检查,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好落实,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开展。各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办将会同县委巡察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