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进驻】十二届汉寿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二届汉寿县委第五轮巡察共组建3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于2018年10月中旬至2019年1月中旬对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公路局,县商务粮食局及县市场服务中心,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县地震局、县特种水产科学研究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执行“三大攻坚”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管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映情况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