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党员干部情况
自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理党员干部41人,其中提醒谈话6人,约谈6人,诫勉谈话19人,立案审查10人(其中3人已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人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及立案审查情况如下:
1.蔡进秋,罐头嘴镇福兴村原村秘书,因挪用项目资金、截留贫困户红利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2.肖广泰,罐头嘴镇洲头塞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组违规调剂贫困户红利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3.张祖爱,岩汪湖镇金盆岭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组违规调剂贫困户红利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4.熊阳春,龙潭桥镇月明潭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5.杨长坤,龙潭桥镇石板滩社区原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6.王进楚,龙潭桥镇红土墙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7.刘铭,龙潭桥镇综治办主任(原红土墙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8.吴晓建,龙潭桥镇尧嘴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9.余孝前,龙潭桥镇莲荷塘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0.潘新年,龙潭桥镇潘家桥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1.陈作林,龙潭桥镇潘家桥村村秘书,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2.苏飞熊,龙潭桥镇愈家桥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3.王功发,龙潭桥镇长茂岭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4.梁桂保,龙潭桥镇月亮塘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5.何新悟,龙潭桥镇月亮塘村村出纳,因村级财务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6.刘德佳,龙潭桥镇纸料洲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物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7.胡文新,龙潭桥镇赤港湾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物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8.刘文波,龙潭桥镇金喜塘村村支部书记,因村级财物监管缺失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19.李汉武,龙潭桥镇文武桥村村主任,因挪用专项资金被镇纪委诫勉谈话。
20.刘家贵,龙潭桥镇大屋湾村原村支部书记,因骗取五保户危房改造款、冒领克扣扶贫、残疾人托养经费被县纪委立案审查。
21.刘炳颜,龙潭桥镇大屋湾村原村民兵营长,因骗取五保户危房改造款、冒领克扣扶贫、残疾人托养经费被县纪委立案审查。
22.邓旺春,龙潭桥镇文武桥村村支部书记,因截留、违规使用惠农补贴资金被镇纪委立案审查,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3.龚春喜,龙潭桥镇文武桥村村秘书,因截留、违规使用惠农补贴资金被镇纪委立案审查,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吴来保,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支部书记,因套取国家地力补贴、虚开冒领补偿款、挪用公款参与融资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5.朱诗文,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秘书,因套取国家地力补贴、虚开冒领补偿款、挪用公款参与融资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6.吴子荣,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原支部书记,因套取国家地力补贴、虚开冒领补偿款、挪用公款参与融资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7.彭爱家,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原社区干部,因套取国家地力补贴、虚开冒领补偿款、挪用公款参与融资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8.张建华,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妇女主任,因挪用公款参与融资、侵占公款利息等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9.吴明越,沧浪街道八角楼社区主任,因挪用公款参与融资、违规建房等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