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巡察反馈】关于十二届汉寿县委第三轮巡察的情况通报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8-15 08:45:23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5月,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毛家滩回维乡、聂家桥乡、坡头镇、酉港镇、沧港镇、龙阳街道开展了巡察,同时提级对毛家滩回维乡田庄村、聂家桥乡武峰村、坡头镇余家嘴村、酉港镇双洲村、沧港镇祝家岗村、龙阳街道城西社区开展了专项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书记会专题报告了巡察情况。各巡察组按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一、对毛家滩回维乡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毛家滩回维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力度逐步加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渐形成。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委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把关不严,分散安置户存在原址修建、简单位移的问题。

2.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乡党委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包括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处理等,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党委讨论不民主,发表意见不充分,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不够,以党委集体的名义违规决策。

3.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执行不严。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存在学习为业务让路的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搞形式、走过场,与实际评议情况不符。

4.用人导向有偏差。党委没有强化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长期聘用临时人员参与日常业务工作,并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5.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党委落实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乏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主题和专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够。“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而不实,资料不实。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乱发津补贴、用公款送礼、公务接待“四单”不全、行政经费违规列支等问题。

7.廉政风险研究和防控不够。对本单位存在的系统性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够,没有建立健全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惠农补贴核发、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公务接待等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制度。

8.“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存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9.“监督责任”落实乏力。乡纪委“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没有专职专责,不能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0.“雁过拔毛”式腐败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易地扶贫搬迁存在优亲厚友、危房改造户审核把关不严、惠农补贴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对毛家滩回维乡田庄村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毛家滩回维乡田庄村能基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村“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合村不合心。受地域、宗族等因素的影响,合村后原田庄村、原五善村两个小团体意识较浓,总支书记由乡派干部兼任,其余四名班子成员平均分配,工作被动,履责乏力,“两委”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没有有效发挥。

2.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没有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部分农村党员权利义务观念淡薄,存在不发补贴不参加支部党员活动的情况。

3.党员发展工作滞后。没有发展一批年轻有为的农村能人充实到党员队伍中来,后备人才资源匮乏,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适应政治新常态,肩负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不足。

4.财务管理不规范。白条抵库、违规列支费用等问题时有发生。违反村级“零招待”的相关规定,列支招待费。

5.挪用、套取财政资金,截留、套取惠农补贴。存在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截留应发放到户的棉花价格补贴、套取集中育秧补贴等问题。

6.财务公开不及时,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履责不到位。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对财务支出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财务公开不及时。

三、对聂家桥乡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聂家桥乡党委能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争先创优意识较强,“美丽乡村”等农村工作成效显著。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主动。机关支部学风不浓、方式不活。

2.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扎实。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召开,会议资料不实。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存在集体违规决策的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乡党委履职不主动,宣传阵地建设缺失,乡剧院和文化站办公场所基本处于废弃状态。

5.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人员分工不合理,大量使用临聘人员。

6.党的组织建设缺失。党建责任落实不力,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建专职人员配备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部分支部没有严格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

7.作风建设不经常。机关签到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下基层少,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个别班子成员将工作任务交由驻村联点干部去办,事后很少再过问。

8.“四风”问题依旧突出。部分机关干部“慵懒散”,办公室脏乱差,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个别站所以节假日加班、值班的名义发放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超范围接待问题突出。

9.财务管理混乱。镇财务报销把关不严,部分财政支出不合规定,经费分配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收费,个人长期借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村级财务管理较混乱,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谈话内容没有直指问题,且记录简单。述职述廉不认真,个别班子成员对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对分管领域的问题避而不谈。

11.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不经常,监督关口没有有效前移,对项目开支监管乏力,部分项目建设规避相关程序。

四、对聂家桥乡武峰村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村“两委”班子在村级事务上执行力较强,在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综治维稳、民调宣传等工作上成绩突出。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定位不准。没有建立村党总支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重大事项和财务开支没有经集体研究,由书记一人说了算。未经集体研究坚持返聘落选村干部专职负责党建工作。

2.党性教育不够,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没有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走过场,会议记录等党建资料不实。

3.联系群众不紧密。在玫瑰园、湘莲项目上,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依赖领导表态和安排,盲目上项目,冒进求发展,导致债台高筑,新增负债上百万。

4.纠正“四风”不坚决。没有落实村级“零接待”的规定,2015-2016年两年村级财务用于接待的费用均超万元。办公场所讲排场,其中仅活动中心安装仿铜大门就花费1.2万元。

5.廉政风险防控不够。财经纪律执行欠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把关不严,违规开支情况仍然存在。

五、对坡头镇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坡头镇党委工作中坚持政治引领,注重改革创新,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美化乡村卫生环境、优化经济产业结构、打造红色旅游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不及时,年终工作不总结,年初工作无部署,连续两年没有及时召开镇人大会。“四个意识”树立不牢。部分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认识不全面,理解不深刻。少数班子成员之间协作配合不协调,只管自家“一亩三分地”,主动担当意识不强。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政不分,研究村级换届工作、讨论发展党员名单等问题用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

3.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上,普遍存在借资代投、虚报灾损、赔付不公开等问题。在落实耕地地力补贴政策上,存在审核发放不准的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党委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制,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

5.选人用人欠规范。无编、临聘人员较多,干部任用程序不到位。

6.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党员活动少,学习教育形式单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党小组未开展活动。主题专题教育欠深入、欠主动。个人学习心得存在网络抄袭、拼凑现象。农村党员教育流于形式,党建资料多为应付检查。

7.“四风”问题有所反弹。落实村级“零招待”不实,变相处理招待费较为普遍。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数据不真实。

8.财务管理不规范。镇本级财政资金监管混乱。部分重点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村财村账“双代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监管缺失,导致村级资金普遍存在拨付时名目不清、管理上公款私存、使用时截留挪用、报账时票据不规范等问题,村级违规举债、村干部违规承包工程问题较为突出。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廉政谈心谈话不深入,谈话仅为例行公事,谈话内容浮于表面没有直指问题,达不到警示提醒的效果。

10.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三转”不到位,在纪委书记缺位的情况下,没有明确党委委员分管纪委工作。

六、对坡头镇余家嘴村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余家嘴村党组织党性观念明确增强,在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改善、农民增收、争资争项、扫黑除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村委班子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且党总支下属各支部均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大部分党建资料是为了迎接上级检查而临时整理的。

2.党的思想建设落实不到位。“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不扎实,党总支与各支部未按规定开展专题学习教育,部分党员干部党建基础知识缺乏。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谨。党总支下属各支部委员由村总支书记直接任命,未经选举产生。党总支“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

4.账务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没有做到日清月结,每年只报一次账。票据不规范,白条入账现象较多。存在虚列支出处理招待费的问题。

5.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村内大额支出无村支两委集体研究记录,无村务监督委员会意见。

6.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脱贫不精准,脱贫后续保障措施不够。

七、对酉港镇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酉港镇党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经济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学习不深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不深。镇村干部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多,个别干部工作中思想守旧。

2.“四个意识”有待提升。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主动担当意识不够。

3.执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搞变通。存在借资垫付社会抚养费、借资代投农业保险等问题。

4.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镇机关的学习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和篮球场被基建工程建设长期占用。“农家书屋”无专人管理,部分农家书屋与村干部办公场所混用。

5.选人用人欠规范。重要岗位轮换制度执行不到位,站所长长期未执行交流换岗。存在超职数配备村干部的问题。

6.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未正常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党小组发挥作用不够。专题教育搞形式主义,部分党员干部学习发言材料来源于网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部分雷同。

7.工作作风欠严欠实。干部上下班纪律执行不到位,存在上班签到缺签、代签和迟到早退的现象。个别镇干部下村走访少,电话遥控多,官僚主义有所滋生。校车超载屡禁不止,渡口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8.财务管理不严格。资金管理不合规,站所财务没有实行“一支笔”审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公款私存,部分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9.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欠严肃。谈心谈话内容简单空泛,没有直指问题,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10.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财村账“双代管”制度流于形式。对村级项目实施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监管,存在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和虚列项目处理招待费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未充分履职履责,存在白条入账和发票要素不全的现象,部分村违规举债且收支不及时入账。

八、对酉港镇双洲村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双洲村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基础设施改善,产业结构彰显了湖区经济优势,集体经济稳步可持续发展,争资争项效果明显,民风和谐人心向上,群众安居乐业。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未建立村“两委”议事制度,村内个别重大事项和项目建设未经集体研究。党务村务公示公开栏未及时更新,且公示栏内未见财务公开内容。

2.违规超职数聘用村干部。2017年村党总支未经镇党委批准,违规聘用3人(其中包括1名“八联审”不合格人员)担任村干部。

3.为民办事有缺失。村干部坐班制度坚持不到位。水利设施协调管理不够,农户用水矛盾时有发生。

4.扶贫工作不务实。帮扶台账混乱,帮扶措施不力、帮扶不精准。

5.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账目入账不及时,一年仅做一次账,未严格执行现金代管制度。发票要素不全、白条入账较为严重。违规举债、付息,且借入资金未入账。

6.村级财务监督有缺失。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村级大额支出无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

九、对沧港镇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沧港镇较好的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了考核力度,通过谈心谈话、专项整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对扶贫领域相关政策宣传不够、落实不到位,贫困户知晓度不高。脱贫退出不按程序办理。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降低标准的问题。

2.工作大局意识不强。部分干部有一定的本位思想,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工作之余与其他干部沟通交流较少,干部之间相互协作不够,没有形成工作一盘棋、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

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纪处分决定和发展党员讨论研究中,没有坚持末位表态。在沧港新城、机关院落等重大项目建设中不按规定决策,违反程序,先开工后招标。

4.意识形态建设不扎实。在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设上,没有具体的工作举措,也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意识形态宣传工作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不够。

5.坚持党管干部工作欠力度。镇党委在干部管理上不到位,选人把关不严格。存在长期被外单位借用人员和聘用临时人员的问题。

6.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党建工作上缺少创新性,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党员管理较涣散,个别站所党员近几年没有参加过组织生活,也没有缴纳党费。

7.干部作风不实。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未坚持常态化,日常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有接受群众吃请的现象。

8.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资金安全有隐患。公务接待超标准,票据报销“四单不全”现象比较普遍,白条入账时有发生,部分工程项目拨款手续不齐全。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干部对谈心谈话制度理解不够,谈心谈话仅仅是例行公事,谈话也仅仅停留在表面。没有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报告有问题平淡化的现象。

10.“两个责任”亟待加力。镇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管不严,督导考核不够。“一岗双责”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问责追责力度不大。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纠“四风”态度不坚决,监督执纪不严格。

十、对沧港镇祝家岗村巡察的反馈意见

祝家岗村党总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了本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党员先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部分党员只注重自身利益,忽视党员义务。对党的优良传统、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开会、学习要求发补助。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内活动开展不扎实,随意性较大。“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存在走过场、应付检查的问题。

3.党纪法规观念缺失。个别干部党纪法规意识不浓,没有真正把党纪法规作为行为准则,存在违反党纪法规的问题。

4.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入账不及时,自2014年村班子换届选举后,没有及时进行财务交接,形成了断账。财务报销白条入账较多,未落实村级零招待,存在违规报销招待费的情况。

5.干部作风不实。部分村干部在工作上求稳怕乱,思想不够解放,为民服务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部分分散安置房屋修建超面积、房屋装修豪华等问题。

十一、对龙阳街道巡察的反馈意见

龙阳街道党工委总体上比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班子整体年轻化,团结有活力,执行力较强,能较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情况,没有认真组织、督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领会不透彻。

2.专题学习教育不重视。党工委会议记录不真实,中心组发言材料和部分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材料,没有联系实际工作,存在网络抄袭、照搬照套等问题。老干党支部未开展过专题学习教育,站所支部基本上是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

3.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未保障。街道办下属的部分社区党总支无服务平台,办公用房还存在租用、借用和临时搭建等情况,其下属的各党支部更是处于无阵地、无经费和无活动开展的“三无”状态。

4.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发展新党员,部分党员从党工委讨论同意作为发展对象到转正时间不足一年。

5.党建主责意识有欠缺。党工委主要精力都集中在抓征拆棚改、控违拆违、卫生创建和综治民调等中心工作上,把党建工作当作“主责主业”的意识不够强。

6.行政管理比较松散。干部管理不严,上班迟到、早退现象较严重,作风较散漫。个别站所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效能不高。

7.作风整治欠力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问题。公车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个别领导干部以“分管工作较多”为由,遥控指挥多,深入一线少,有“官僚主义”倾向。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开展不认真,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直指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9.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街道党工委在征拆、棚改和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套取项目资金、违规报销费用、虚列开支和下拨社区(村)项目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等问题。

10.执纪问责不严格。办案程序不规范。部分违纪行为没有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追责问责到位。

11.经费管理漏洞较多。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集体研究。经费开支没有做到日清月结,个别项目没有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四单不全”现象普遍存在。办公费、打印费等支出数额较大。

十一、对龙阳街道城西社区巡察的反馈意见

近年来,城西社区党总支班子整体较为团结,队伍年轻有活力,工作积极性较高,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1.领导核心作用未发挥。社区党总支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没有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干部缺乏责任担当意识,工作有畏难抱怨情绪。

2.民主决策程序不到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部分重点工作既没有召开总支会研究决策,也没有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仅限于社区主要负责人碰碰头进行商议。

3.学习活动开展不经常。社区党总支及下设的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教育活动没有抓落实,“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经常。

4.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上班迟到、早退现象较为普遍。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没有推行“奖优罚劣”与绩效相挂钩,考核结果没有作为社区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的有效依据。

5.管党治党方面欠力度。社区党总支在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方面不深入,“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四风”陋习还有一定表现,违规套取项目资金、虚列经费开支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

6.财务监督管理不规范。财务审批把关不严格,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发票报销手续不规范。

另外,在对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发现和收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各被巡察单位党(工)委、村(社区)党总支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深入剖析检查,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好落实。各被巡察单位纪(工)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县委巡察办将会同县委巡察组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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