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沅南垸水利会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21 17:22:12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沅南垸水利会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沅南垸水利会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沅南垸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沅南垸水利会党总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党总支书记黄明新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迅速部署,对标对焦逐条逐项扎实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党的“二十大”学习活动开展不到位

1.县沅南垸水利会学习中心组全年未系统制定党的“二十大”学习计划。

2.县沅南垸水利会除班子成员(袁海宽、贺备战、丁秀娥、周辉)有学习党的二十大自学记录外,其他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均无自学笔记。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党的“二十大”学习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理论与实践脱节,理论学习未系统化,未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计划,全员学习笔记未硬性要求,导致学习不深入;二是政治站位不高,存在“完成规定动作”心态,未将党的创新理论充分应用于实践,推动工作力度不够。

2.2024年6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24年汉寿县沅南水利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安排》,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计划》。6月20日,由会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关于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安排》,并要求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3.7月底,全面清理自查了会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今年以来党的理论学习情况。经过细致排查,确保每个学习环节和步骤都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了详实的理论学习台账,记录完整,确保学习过程无遗漏,切实提升了学习效果。

4.2024年6月21日,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对政工分管负责人丁秀娥进行提醒谈话;6月21日,丁秀娥对党建工作人员肖松进行提醒谈话。

5.修订完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和《堤防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在计划中对“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并要求每位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6.7月底,对党的二十大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建立台账,会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次,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4次,累计参与学习89人次,学习笔记完整规范,确保了学习成效。2024年以来,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南常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

问题2:落实主职主业存在差距

1.堤段管养责任缺位。2021年1月县沅南水利会按要求组建六角山水利组后,2023年3月至今六角山水利组所辖的2.18公里堤段未设置专人管养,由阁金口水利组组长刘飚兼任组长,加之阁金口水利组距离六角山水利组9公里,降低了六角山水利组管养工作与防汛工作效率,工作责任缺位。

2.大堤巡防监管不到位。“五乱现象”仍存在。一是对大堤禁牧、放养管理不到位。翻水口水利组堤段多处存在大堤外坡村岩汪湖水利组高羊堤段堤身牧牛民自行设置养牛护栏的情况,牧牛近30头,岩汪湖水利组高羊堤段堤身近牧牛近20头,大堤内外坡存在多处“牛滚坑”,其他堤段也有零散牧牛、圈养家禽的情况;二是对大堤垃圾管理不到位。大堤存在乱扔白色垃圾、建筑垃圾或其他杂物没有及时清除婚丧喜庆事后的垃圾等情况;三是对大堤堤面砂卵堤段路面管理有欠缺。部分砂卵堤段路面存在多处坑洼不平,雨后有积水。翻水口砂卵石堤段路面有民间砂卵运输车辆通行,盘湖碈高速复线和高铁线路建设施工场地附近堤段路面、北拐大堤砂卵石路面时常有客运货运车辆通行,仓儿总红旗水厂建设工地附近大堤、砂卵堤段路面更是坑洼不平,有较深的车压槽,其他水利组有砂卵堤段路面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平和车压槽;四是堤段堤身内外坡存在多处长草等养护不到位。有的堤外坡面羊角3米以上的长草较多,个别标志牌、界碑倾斜、字迹模糊不清,有的堤坡有冲沟,个别堤外坡种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分析原因主要是大局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本位主义思想太重,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2024年5月27日已向县委编办报告,根据单位缺编人数,请求县委编办批准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安置转业士官2名到沅南水利会工作,2024年7月底县编办已安置转业士官两名到我会工作,我会党总支经过集体研究,先行安排1名叫陈磊的转业士官负责六角山水利组堤段的管养工作,陈磊已于8月5日到岗上班,另我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告县委编办已经批准,10月底县人社局已经启动招聘的相关工作,我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专业、学历及年龄要求已于11月5日交到县人社局事业股,县人社局在2025年1月18日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成绩进行了公示,2025年1月26日单位按照县人社局的要求,已完成对两名公示对象的政治审查,预计最迟2025年2月底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能够到单位上班,届时,根据六角山堤段的实际养护情况再决定是否增加人手,确保养护到位。

3.2024年5月底前,单位水政股联合工程股和各基层水利组,对大堤“牛滚凼”进行了回填处理,对养牛违规设置的的护栏进行了拆除,配合县卫健委的血吸虫防治对岩汪湖和翻水口堤段的牛羊放牧进行了取缔,同时举一反三,2024年5月至10月,会机关和各水利组出动上百人次对全垸大堤沿线的牛羊放牧进行了排查,对违规在大堤上的零星放牧行为进行劝阻驱离,对养殖户进行禁牧宣传,同时加强后期日常巡查,防止反弹,截止目前没有出现违规放牧现象。

4.2024年4月12日前沧港镇、辰阳街道、龙阳街道、岩汪湖镇及各水利组已按要求组织发动56人次将大堤垃圾清除干净;2024年 1月15日至26日对翻水口至云台堤段铺砖渣120方,挖机平整9小时;2024年3月4日至8日对盘湖碈至北拐堤段铺填碎石1750方,挖机平整48小时;2024年4月12日至18日红旗水厂施工方对仓儿总损毁堤段进行了修复,铺填碎石76方;2024年4月26日前工程股组织挖机平整161小时,人工53个,全垸砂卵堤面已完成平整;2024年3月4日至4月26日对全垸大堤堤坡的长草进行清除,共用2119人工,除草6358亩;2024年4月16日前各水利组已完成全垸190块公里碑、责任牌、桩卡的涂油刷漆维护; 2024年3月11日至4月16日清理外坡种菜。制定了全年堤防养护计划,4月、6月、9月集中对堤面进行3次机械平整,并对堤面坑洼、压槽等铺填卵石,3月、6月、9月集中对堤坡长草进行3次彻底的机械除草;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岩汪湖至阁金口堤面铺设卵石120方,2024年9月12日至10月30日,对六合洲近4km堤段进行了堤面硬化,2024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对六角山主坝堤坡进行了清障、护坡,形成了常态化堤防养护。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开展集中水法宣传,出动水法宣传车广播6次在全垸范围内移动广播宣传,发放宣传图册及标语200份;各水利组工作日每日开展堤防日常巡查,4月1日至5月17日开展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巡查14次,共发现及处理乱扔垃圾12起,劝离违规钓鱼31人。2024年6月至10月底,沅南水利会在禁捕巡查中,共劝离违规垂钓人员330人次,收缴地笼虾籇180个,收缴用于钓花鲢的钓盘12副,海钓竿5杆,悬挂长江十年禁渔宣传横幅18幅,宣传标语120张,目前,堤身“五乱”及违规垂钓等现象能得到及时处理,治理效果良好。

5.2024年3月6日至5月16日,由水政股分管领导侯奎带队组织黄志英、肖松、舒磊等水行政执法工作员在工作日及周末、“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共巡查23次;坚持领导带队巡查,沅南垸管委会书记、主任黄明新亲自参与,其他班子成员分班带队开展巡查,特别是在双休日、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禁捕巡查专班与水利组值班人员相互配合不留死角、盲区,沅水新兴嘴到六角山56.5公里大堤,充分发挥沿线7个水利组的干部职工工作在大堤、生活在大堤的有利条件,全天候、全流域开展禁捕巡查;2024年4月对于春季雨水天气后快速生长的长草和出现的坑洼堤面,各水利组增大堤防养护的力度,用工上百人次恢复堤面和清理长草。2024年6月至10月,各水利组根据长草的长势情况合理安排集中除草时间,每月10天为集中除草日,共组织1050人次集中清理长草。                          

     6.执行单位考核机制,2024年4月28日至29日、2024年6月27日至28日、2024年9月26至27日会考核小组分别进行了第一、二、三季度堤防管养考核,对全垸堤面道路养护、堤防保洁、堤坡植被养护、堤身防护工程、标志标牌管理等进行现场考核,并召开考核总结会,通报了全会考核情况,三次考核结果均达到养护标准。

7.2024年4月24日会党总支书纪黄明新主持召开堤防管养工作会,对堤段管护不力的4名水利组相长及20名组员提出批评;2024年4月26日由分管堤防管养领导肖秀峰和分管纪检领导丁秀娥分别对盘湖碈组长朱玉辉、翻水口组长周金明、北拐组长何业刚、仓儿总组长全春江进行谈话提醒,强调严格按标准进行日常养护,保证常态化管养标准。

8.政工股对单位未来五年的退休情况进行了梳理,制定了各水利组人员配置及退休情况表,2025年退休5人、2026年退休8人、2027年退休5人、2028年退休1人、2029年退休6人,目前已报告总支提前做好人员的调整安排,保证堤防管理养护力量。

问题3: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县沅南水利会安全生产工作虽建章立制,但在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存在差距。2020年-2023年12月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不成体系,杂乱无章,仅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书、应急预案、年度工作方案。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未建立安全生产的“一清单、一台帐”,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如“安全生产月”等部署检查的会议资料、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的工作行动方案、整改资料、图片影像资料。

2.大龙湖水利组老办公危房周围无警示标志,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危房内库存的编织袋,已经高度“风化”,未及时清理,如遇温度过高或火星易引发火灾。

3.岩汪湖水利组组房存在安全隐患。岩汪湖水利组组房虽经多次维修,但由于资金缺乏,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有多处破损、墙体裂缝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基层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与要求力度不够,存在隐患,就安全意识不足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2.2024年5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研究对策、部署行动;2024年6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建立安全生产“一清单、一台账”,加强风险管控,实施严格检查,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实现零事故目标;2024年5月30日在大龙湖水利组组房外围墙处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出入和逗留,同时做好日常巡查确保安全,对“风化”编织袋进行清理盘点,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进行无公害化处理,2024年7月对穿堤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024年8月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整改;2024年3月,对大龙湖、岩汪湖水利组组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留存影像资料,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危房鉴定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已将岩汪湖水利组组房纳入沅南垸重点垸建设改造计划,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大龙湖水利组则通过县国资委调剂,已整体搬迁至原周文庙派出所办公。

3.2024年3月,对全垸各个防汛仓库物资、组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经过检查,大部分房屋结构稳固,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在各个防汛物资储备仓库明显处张贴警示标示;2024年6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业务水平,建立防汛物资储备表;2024年6月对各水利组储存的防汛物资及车脑、南阳咀防汛物资仓库进行盘点检查,逐一核对物资清单与实际储存物资,确保每一种物资型号、数量、状态均清晰记录;新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新增配灭火器45台。

4.2024年6月20日对大龙湖水利组、岩汪湖水利组组长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5.2024年7月,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增加了第三条“定期巡查、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等内容,在《堤防管理百分制绩效考核》中补充了关于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在平时的业务会议中加入安全生产内容,及时宣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截止目前,安全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问题4: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实

1.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实不到位。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20年至今,县沅南垸水利会工作人员10例婚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报备,但均无事后报告程序材料。2021年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办理丧事后10个工作日内未报告实际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走形式。一是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欠缺,没有2020年10月之前的谈心谈话内容。二是谈话类型无标识,谈话内容简单。2020年1月至今,4名班子成员3名没有标识谈话类型,只有1名进行了标识,但全部标识为例行谈心谈话。记录谈心谈话内容有时与谈话要求不符,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内容过于简单,仅仅几句话:有的谈话内容没有针对单位突出问题开展,谈心谈话效果不明显,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廉政谈话记录不真实。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谈话后,其班子成员谈话中大部分无对应的记录,只有3次有相对应的记录。其中2020年2月24日、9月17日、11月12日,2021年1月12日、12月22日、2022年4月25日主要领导对班子谈话有记录,而其他班子无对应的谈话记录,个别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本中出现不同笔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落实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严,对婚丧喜庆事宜规定执行不力,监督缺失;二是“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执行流于形式,谈心谈话记录不规范,内容简单且缺乏针对性,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三是廉政谈话记录不真实,存在记录缺失、笔迹不一等问题,反映出监督管理不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不力。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2024年7月,政工股对2020年至今10例婚庆事宜无事后报告程序材料的,已按规定补充完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材料。

3.2024年7月,政工股对2023年至今需要报备和报告制度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经排查,南阳嘴水利组李益迁于2023年9月12日对婚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报备,但无事后报告材料,目前李益迁已按规定补充事后报告材料。

4.2024年6月21日,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对政工分管负责人丁秀娥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不足,努力改进。

5.修改完善了单位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一是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中对报备时间与方式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单位纪检报备,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二是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修改完善了相关工作要求。6月20日,由会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主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单位《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和纪律观念。在修改完善了单位两项制度后,我们严格执行并持续监督制度运行。在重大事项报备方面,干部职工都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及时向单位纪检报备,并在事后按规定报告承诺情况,确保了单位内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了潜在问题的发生。同时,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方面,我们按照修改后的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情况,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两项制度运行顺畅,有效提升了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6.政工股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了相关台账。截止2024年7月底,无违反报备制度和“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行为。

问题5: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

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审批程序不到位。经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发现,该单位2020年至今在请销假制度实行过程中,工作人员有24人次请病假,未提供相关证明(2020年7人次,2021年9人次、2022年5人次),其中8人次无分管政工人事领导签批意见,2人次(组长)无一把手审批意见,县沅南水利会除了2名病假人员有销假手续外,其余工作人员都没有相关销假手续,只有请假审批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纪律规距意识不强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总支班子对单位干部管理不严,失之于宽,觉得都是老同志,管严了情面上过不去;二是单位人员老化严重,有些临近退休人员自我要求放松,导致出现思想松懈情况。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2024年7月政工股对单位2020年至今的请假资料进行了核查,已要求未提供病假相关证明的潘潜兵、彭自来、张启红、周金伟、陈焕寿、蔡卫疆、曹建国、刘芳、饶桂香、丁彬、饶先云、张建华、刘赛丽、蔡跃华、蔡教芳、熊跃南、蔡教云等共计21人次补齐了请病假的证明材料。

3.2024年7月22日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主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通报今年以来请销假情况,2024年1-7月共有28人请假,其中请病假7人,所有请假人员的审批流程到位、资料齐全、销假及时。会后由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对政工分管负责人丁秀娥进行谈话提醒,丁秀娥对政工股长潘潜兵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请销假审批,落实请销假制度。

4.政工股每月底对单位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截止2024年10月,每月检查一次,共检查10次,建立请销假月度台账10份,均详细登记了请销假情况、审批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整情况,后续也再无请假审批手续不全、请病假无相关证明及销假不及时的情况发生。

问题6:未按文件要求收取会员会费

查阅工会2020年至2023年账务发现沅南垸水利会工会2020年、2023年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未落实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第一款,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未按文件要求收取会员会费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执行不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班子成员对上级文件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二是沟通机制不畅与监督机制缺失。班子内部在关于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沟通协调上存在不足,信息传递不畅,导致部分成员对任务要求理解不一致,执行标准出现偏差。此外,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未按文件要求执行的问题,使得问题得以累积并最终暴露。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经过全面核查,识别出以往年度中未按文件要求收取的工会会费具体数额及涉及人员:2020年19399元(56人),2023年29202元(76人),补缴工作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2023年12月19日完成,相关账目已清晰记录并归档。

3.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对每一笔会费都进行了仔细核对,确保无遗漏、无差错。2024年5月13日,2024年度的工会会费27960元已全部足员足额收取完毕,并建立了完善的台账。

4.2024年6月30日,单位主要领导黄明新已对工会分管负责人侯奎进行了深入的提醒谈话,强调了工会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并要求其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工会分管负责人侯奎也组织了对工会干部周宏伟的提醒谈话,要求大家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策执行力。

5.按照省工会文件的要求,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特别是针对工会经费收取的部分,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滥用、挪用经费将依法追责。同时,加强日常监督与审计,确保经费合规使用。

6.建立了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单位纪检专干每年2月定期对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在岗人数及工资比例,对当年的工会会费收取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工会会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2024年度工会会费于当年5月收缴完成,为配合巡察整改工作,单位纪检专干已于2024年10月17日提前对2024年度的工会会费收缴情况开展了核查,收缴人数、收缴比例、收缴金额正确。定期核查对单位工会会费的收缴起到了较好的督促作用。

问题7:工会账务处理不规范

1.工会财务处理错误,将退休特困人员慰问金和献血人员补助资金列支在工会账务中。查阅县沅南垸水利会2020年至2023年9月工会账发现,错误列支退休人员慰问金5.5万元、67人次。其中2020年12月31日7号凭证列支2019年度退休特困人员慰问金1.2万元、24人次,2021年8月18日6号凭证列支1.3万元、13人次,2022年8月1日12号凭证列支1.3万元、13人次,2023年1月11日5号凭证列支1.7万元、17人次,错误列支献血补助0.6万元、11人次,其中2020年12月31日8号凭证列支2019年度献血补助0.2万元、4人次,2021年8月18日5号凭证列支2020年度献血补助0.1万元、2人次,2022年8月1日14号凭证列支0.3万元、5人次。

2.工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账务科目余额不符,没有按时、按年结账、对账记账,银行存款对账单与财务账户余额不符。

2019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220679.86元;而财务余额为267021.79元,相差46341.93元。

2020年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109151.27元;而财务余额为133949.45元相差24798.18元。

2021年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127837.86元;而财务余额为168477.46元相差40639.6元。

2022年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151823.13元:而财务余额为163089.05元相差11265.92元。

2023年9月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114169.64元;而财务余额为14612.08元,相差-442.44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记账不及时,跨年度做账。如2020年度利息收入506.41元,记账562.36元,多记2021年利息56.25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206.59元记账48.01元,少记2021年利息158.58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524.27元,记账626.6元,多记2021年利息102.33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工会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制度理解与执行不到位:财务人员可能对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及规定理解不清;二是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部分财务人员可能对工会账务的核算和处理不够熟悉,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2024年7月23日,工会分管负责人侯奎组织工会相关业务培训,培训涵盖了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知识、实际操作技巧以及最新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参与培训的人员专业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同时新建立了规范的结账、对账及记账制度。自实施以来,我们坚持按时结账,并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账,有效提升了财务准确度和规范性。至今,工会财务账目清晰准确,登记规范。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与深入的人员培训相结合,工会财务运作变得规范准确。

3.我们对2024年度工会支出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的重点看是否存在超出标准、超出规定范围的支出项目,以及是否存在记账滞后的情况。核查结果显示,2024年工会台账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的现象,记账延迟的情况也得到了彻底改变,再无违规支出情况发生。

4.2024年6月30日,单位主要领导黄明新对工会分管负责人侯奎进行了提醒谈话,工会分管负责人侯奎对工会干部周宏伟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了学习并执行相关实施细则、财务制度的重要性,旨在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5.按照省工会文件的要求,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特别是针对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包括追回不当支出、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等。同时,加强了内部审批流程,确保所有支出均经过严格审核,符合规定范围和标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工会经费的合规使用与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6.建立了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单位纪检专干每年12月都会严格对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对当年工会支出台账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确保规范列支、记账及时。为配合巡察整改工作,单位纪检专干已提前于2024年7月30日对单位工会支出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以及记账不及时等问题。

问题8:未入固定资产账

查阅沅南垸水利会2020年至2023年9月账务发现,以单位管理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费列支固定资产28849元,已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但未入固定资产账。其中:2021年10月28日14号凭证中列支苏泊尔空气净化品3999元;2021年11月26日29号凭证中列支大疆无人机18050元;2022年1月31日47号凭证列支电子显示屏68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与监督机制缺失,使得一些本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项目被遗漏或错误分类;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与意识淡薄,导致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未能及时跟进和处理固定资产的入账事宜。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2.针对发现的空气净化品、无人机、电子显示屏等未入账固定资产,我们立即启动了补录入账程序,现已全部录入固定资产账目。经核对,资产总额增加28849元,账目与实际资产完全一致,实现了资产管理的精准化。

3.针对2023年新购固定资产的入库与贴标手续,我单位已全面开展核查工作,目前,所有资产399件已完成贴标,标签信息包含资产编码、名称等关键信息,规范易识。

4.2024年7月31日单位主要领导黄明新对财务分管负责人周辉进行了谈话提醒、财务分管负责人周辉对财务人员周爱莲进行了谈话提醒,以确保财务分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制度的严肃性,并切实加以执行。

5.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完善了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使用制度。新制度明确了资产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每项资产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目前,该制度运行平稳,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6.为配合整改工作进度,2024年8月30日,单位纪检专干提前对2024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没有发现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的问题。

问题9: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1.党小组会走形式。经查阅2020-2022年县沅南垸水利会党建资料发现,县沅南垸水利会共有两个支部,下设共4个党小组,4个党小组会议记录雷同(内容和标点符号都相同),4个党小组共用一张会议照片,且图片人员与签到表不符。

2.支部党员大会资料不规范。2020年6月19日、9月21日、12月24日的党员大会,机关和堤防两支部共用相同的会议照片,且两支部书记的总结讲话高度雷同;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的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和党课,机关和堤防两支部2天的会议共用同一张相片,存在机关和堤防两支部的党员大会都共用相同照片的现象。

3.支部换届选举资料不严谨。查阅2021年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资料发现:2021年3月3日,从会议签到表来看实际参加选举投票人数为23人,签到表上统计人数说明到会25人,而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有26人,签到表上参会人数与选票数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党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主责主业与党建脱节,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不严;二是党组织生活开展存在应付心理,学习动力不足,主动学习少;三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彻底,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未联系工作实际,导致党组织生活形式化、走过场。针对上述问题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沅南水利会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和2024年“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年度计划表,并按照计划每月按时开展相关活动。截止2024年10月,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5次、党小组会10次、上党课10次,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10次;堤防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6次、党小组会10次、上党课10次,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为确保党建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机关党支部明确由丁彬同志负责党建资料的管理,堤防党支部明确由黄润辉同志负责党建资料的管理。两位同志均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各类党建资料进行细致分类、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为单位的党建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3.2024年6月20日,党总支书记黄明新对堤防党支部书记朱玉辉进行提醒谈话,6月21日党总支书记黄明新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吴鸿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4.2024年7月23日,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分别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组织建设相关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汉寿县委组织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等。党建工作人员肖松同志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于2024年5月16日,参加了全县发展党员业务工作培训,2024年11月11日至12日,参加了全市党内统计工作视频培训暨全县党内统计工作培训会。通过系统学习,肖松同志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推动了党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各项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5.2024年1月以来,政工股专人负责按照“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相关要求,系统地对单位总支、机关党支部和堤防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主题党日活动等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装订和存档,截止2024年10月,整理装订资料21本。每月定期更新党员花名册、党员发展台账,确保人数准确,截止2024年10月,调入党员4人、调出党员2人,发展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入党申请人2人。党费交纳台账每季度公示及时,截止2024年10月,累计公示党费交纳台账3次。

问题10:干部管理不到位

1.副高职称事业编制干部档案未进行专审。抽查单位副高级职称事业编制干部周珊红、李先兰人事档案,均未进行专审。

2.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请假审批程序未完全执行到位,如饶桂香同志于2021.06.01至2021.06.30因手术休养,请假审批表上所在组室负责人栏未签字和签署意见,后续请假一个月的请假审批表上,仅有其本人填写的基本信息,组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栏均空白。

3.借出(借调)人员手续不齐全。如工作人员周辉于2023.08借调至县招商事务中心工作,未见相关借调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找出干部管理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上存在不足,对于必要的审查、监督管理、手续规范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认为人员借调都是上级安排,存在办不办手续都无所谓的心态。

2.2024年7月,政工股对周珊红、李先兰的人事档案进行了专审;对饶桂香2021.06.01至2021.06.30因手术休养的请假审批及后续一个月请假审批资料予以完善;补充办理了周辉2023年8月借调至县招商事务中心的借调手续。

3.对2024年以来的病假审批资料、借出(借调)人员手续进行自清自查,并建立了台账。经过自清自查,自2024年1月至10月,所有请病假的审批手续规范、借出(借调)人员手续齐全。后续请销假及借出(借调)人员都能严格执行审批手续,资料齐全。

4.2024年7月22日,会总支书记、主任黄明新对分管政工负责人丁秀娥、丁秀娥对政工股长潘潜兵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病假审批流程、借出(借调)手续等相关制度的把关和学习。

5.2024年8月,经会总支授权,政工股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单位年度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考核细则》中关于干部借调、档案专审和请销假制度相关内容,主要修改完善如下:一是在《人事管理制度》干部借调程序中明确人员借调的,必须经会总支研究讨论通过并经编办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备案才能借调,截止到2024年9月,借调出去的伍灿欢、周辉、彭俊凡、刘义鹏等四人均已补齐借调手续,到本报告时间截止,所有借调人员已全部回单位上班;二是在职称申报制度中明确了必须经过档案专审并合格才能申报,2024年申报管理岗位晋级肖松和申报副高的张琼超两人,已经过单位档案专审合格,同意申报;三是在请销假制度中明确政工股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台账,台账按月登记,月底再进行一次核查,确保请销假审批手续完善、资料齐全,上述制度修改完善后执行到位、运行情况良好,确保了单位对干部的管理到位。

问题11: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

1.“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违反“三定”规定,擅自设置汉寿县水政监察大队沅南垸中队,安监办,并挂牌。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中自行设置内设机构应急办(至今)、党建办(至今)。

2.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胡芳、周珊红、郭建忠3人病假无审核手续。二是沅南水利会干部伍灿欢借调发改局、周辉借调招商局借调时间到期没有办理续借手续。

3.存在名存实亡的下设机构。县沅南垸水利会下设的2个收费组站、1个大堤灌浆队已先后于2010年左右停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人员分配到各水利组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7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反思“三定规定”执行不严的根本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2024年5月8日,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三定”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做到自觉遵守《条例》和“三定”文件规定,强化红线意识。

3.2024年4月24日巡察整改反馈会后,我会立即行动,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三定”文件规定规范股室挂牌,撤销了水政监察大队沅南垸中队、安监办、应急办、党建办,整合相关职能,二是补充办理了伍灿欢、周辉的借调手续;三是向县委编办报告,请求撤销已停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收费组和大堤灌浆队,县编办李明波副主任于10月30日,与沅南、西湖两水利会分管政工班子成员和政工负责人在县编办会议室进行了沟通,就撤销收费组、机械队及内设机构规范命名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会于11月13日将相关报告交到县编办审定,2025年1月15日县委编办已下文撤销了灌浆机队和收费组。

4.核查了2023年至今请病假和人员借调情况,对核查出审批手续不全的要求整改,已要求胡芳、周珊红、郭建忠完善了请病假审批流程,借调的伍灿欢和周辉补充了借调手续,自巡察指出该问题后,我会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严格病假审批流程和人员借调审批,后续再无上述情况发生。

5.政工股在巡察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管理岗位晋级和高级职称申报档案专审制度;二是完善了借调人员伍灿欢的借调手续;三是坚持请病假审批流程,对审批不到位的不予批假;四是坚持每月对请销假情况进行核查并登记上台账,目前干部监督管理到位,制度运行至今效果良好,再无巡察反馈的现象发生。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或长期整改的整改事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后续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在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重要问题随时研究,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措施保障,促进长效常治。以巡察组反馈问题为切入点,深刻查摆问题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问题根源,汲取深刻教训,持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单位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作风转变。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县委中心工作、堤防管理养护、防汛抗灾、基层党建工作等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沅南垸水利事业的高效发展上,为建设现代化新汉寿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5995;电子邮箱:whb_zh@qq.com。


中共汉寿县沅南垸水利会总支委员会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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