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21 17:02:13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任务,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有效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支委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公司班子成员带头抓重点问题、重要事项,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抓好责任分解。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领问题,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高管、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严格实行整改销号制,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归类,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带头研究整改方案,带头部署整改任务,带头督促整改进度,对整改全过程负总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分管领导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职责、传递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欠深入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党史学习材料撰写不认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受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很多时候只是把理论学习当作一般的任务要求来对待。

2.2024年5月22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今年已经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并将8次学习的学习资料、签到表、中心发言材料、照片、会议方案及记录按月归集整理成册。明确由党建专干将每次学习的签到表、中心发言材料、照片、会议方案及记录等学习资料整理成册。

3.截至2024年8月份,县城投公司党支部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理论中心组跟进学习县委宣传部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周报和“第一议题”学习提示共2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围绕一个专题开展研讨发言,截至7月份班子成员共研讨发言18人次。

4.党史学习材料撰写不认真的2位党员已于6月27日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并做出书面检查交综合部。同时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对时任党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5.2024年6月27日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中共汉寿城投公司“第一议题”学习制度》。1月至8月,共召开支委会1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员大会5次,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考察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讲话精神、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讲话精神等进行了学习,全体党员对“第一议题”制度有了深入了解。同时,各类会议档案资料均分门别类整理成册,根据时间顺序存放至党建活动室。

问题2: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有偏差

1.制度建设不完善。2.文件处理、印章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3.绩效考核制度未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有偏差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法制意识有待加强,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结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我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结合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我公司的《文件处理、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结合县国资中心下发的《汉寿县县属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了《2024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方案》;2024年6月20日综合部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我公司的《主题党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制度中“党小组”组织活动的内容。巡察整改期间,公司党支部按照新修订的《主题党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召开支委会3次,党员大会1次。一是新修订的制度于2024年6月15日拟出初稿,2024年7月30日呈报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研究讨论,并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二是由综合部制定的《2024年度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已呈报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讨论通过,绩效考核为年度考核,即次年1月份采取部门考核、员工年度述职及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3.综合部已于2024年3月至4月对公司现行制度、2023年以来的发文进行了全面清查,查出22项制度需重新修订,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对22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22项制度。

4.公司党支部书记已于2024年7月20日对综合部分管领导就公司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有偏差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配合,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对公司现行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或增减。

5.公司已于2024年7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精神,对2024年修订的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解读和讨论。于2024年8月将通过董事会讨论的相关制度装订成册,发放到每个部室传阅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熟知制度及考核方案,以便严格按照制度,对照考核方案开展工作。综合部于2024年8月组织部门人员重点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合同管理制度》、《文件处理、印章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并通过传阅方式进行了个人自学。

问题3:“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1.干部管理“宽、松、软”。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未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措施还不够硬,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等。

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结合汉寿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第7条“不得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窗口单位除外)”对我公司的《员工考勤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一是删除了2018年制定的《员工考勤制度》,修订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增加“员工考勤”内容。新修订的制度已呈报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研究讨论,并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二是建立了员工因公外出报备登记台账,员工外出前先行到综合部填写报备登记表和出差审批单,综合部核对后在出差审批单盖章确认,财务部以此为依据审核出差报销费用。2024年全年,共登记出差报备383次。三是因银行人事工作调整,挂职干部已全部回到原单位工作,综合部已撤除了挂职干部的铭牌。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结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我公司的《廉政制度》进行了修改。一是已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支委会,由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带领全体支委成员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董事会,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邀请了派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求,2024年上报派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的资料共4份,均是按照纪检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流程报送,所有上报资料均留存派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盖章的复印件并整理归集成册存放至综合部。

3.开展全面自清自查,一是综合部已于2024年3月至4月对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清查,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对22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22项制度。二是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面开展了上报纪检资料的清查工作,规范完善了审核、归档流程。

4.公司党支部书记已于2024年7月10日对综合部分管领导就公司“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完善公司制度、严格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整改。加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支委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办公会讨论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时必须邀请派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已于责令上班迟到的2位员工,外出未提前向综合部报备的2位员工认真剖析问题,以上人员分别于6月20日、7月5日、7月7日向公司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

5.已于2024年7月至8月通过集中学习、部门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2024年修订的公司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全面了解,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让工作有章可循。于6月27日召开支委会,由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带领全体支委成员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6.已将报备登记、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到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第五项内容中,在2024年度的绩效考核中,没有员工因报备登记、劳动纪律、党风廉政工作被扣分。有4位员工因督导落实不及时被扣分,有4位员工因活动参与情况被扣分。

问题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抬头

1.形式主义有所显现。一是监事会形同虚设。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未落实。2.官僚主义有所抬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形式主义有所显现、官僚主义有所抬头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公司班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政化较重,市场化、公司化管理的理念较弱,对公司化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入、学习不及时;二是对上级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业务水平有所欠缺;三是思想认识不高,执行力不强。

2.关于形式主义有所显现问题:结合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综合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完善公司董、监事治理结构的议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综合部对我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修改。一是根据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研究通过,同意设置审计委员会,选举3名审计委员会成员,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于2024年11月6日修订了公司章程,新增第二十三条第10项内容“决定成立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二是因公司属于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总职工人数39人,不符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要求,已将原制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修改为《职工大会制度》,并于7月26日召开了县城投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对公司新修订的44项制度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关于官僚主义有所抬头问题:①针对未研判政策,违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问题。一是我公司2020年11月向汉寿县教育基金会借款的1000万元已于2023年12月将借款本息归还到位。二是已完善了《融资管理制度》,并组织融资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贷款通则》及相关中央、省、市融资政策,以此增强研判融资政策能力,规范借款行为。②针对工作效率不高,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2024年4月15日,前期部已组织部门成员召开思想政治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讲话和我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及公司相关工作纪律制度。二是对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事项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推进落实。于2024年8月9日取得汉寿县大桥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8月底完成浏浃河山砂矿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2024年10月14日取得浏浃河山砂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结合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提示,我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清查,暂未发现形式主义显现、官僚主义抬头的其它问题。自2024年1月以来,我公司未有向非金融机构进行借款的行为,并持续保持禁止开展此类借款业务。

4.公司党支部书记已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对综合部分管领导就未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问题,对工会主席就未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问题;于2024年7月22日对融资部分管领导就未研判政策,违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问题;于2024年7月19日对前期部分管领导就工作效率不高,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综合部分管领导深入学习《工会法》及新施行的《公司法》,重点了解新公司法中对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以便合法合规地进行公司化运作。要求融资部分管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前期部分管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前期部的管理。2024年4月25日,前期部分管领导分别与前期部部长、副部长进行了谈心谈话,强调要改进工作作风,调频道、跟节奏,坚决按时间节点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5.一是已于2024年7月9日组织综合部及工会人员认真研读了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工会法》及《职工大会制度》,由分管综合部的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领学、解读。采取对比的方式解读了新、旧公司法修订前后的内容,并重点提示了新施行的公司法目前给公司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二是已于2024年5月16日组织融资部全体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融资管理制度》、《贷款通则》及跟融资相关的政策文件。三是已于2024年4月15日组织前期部全员学习了山砂开采相关法律条文及《安全生产制度》。

6.已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列入了2024年度绩效考核个性化评分中,并严格按此测评工作绩效,助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5: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

1.工会记账凭证填写欠规范。2020至2022年工会记账凭证审核和制单没有人员签名或者盖章。2.工会会费收取不规范。未按规定比例(个人工资收入5‰)收取工会会费。2020年至2022年以每人定额200元的标准向职工收取工会会费,共计16400 元,其中:2020年6000元(30人*200元),2021年5000元(25人*200元),2022年5400元(27人*2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工会主席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对工会财务管理不够重视,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欠缺等原因。

2.一是已于2024年7月18日前,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对2020年至2023年127张记账凭证完善了审核和制单的补签程序。二是已于2024年6月27日全面核算了2020-2022年每位会员按每月工资的5‰应缴纳的会费金额,并于2024年9月15日完成2020-2022年度工会会费差额的补缴工作,共收取补缴会费7712元。2024年工会会费严格按会员每月工资的5‰收取,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5月27日、9月10日收取会员会费共计10779元。

3.对2020年至2023年工会账目中4本凭证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

4.2024年7月26日,工会主席在206办公室对工会副主席、工会会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会副主席、工会会计人员做了检讨和表态。

5.2024年7月26日,工会主席组织工会副主席、工会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到位。通过学习,工作工作人员进一步明晰了经费收支使用范围,减少了随意性。同时工会账务更规范,凭证填制更加准确合规,降低了财务风险,保障了工会经费安全。

问题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

重大事项未上支委会前置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重大事项未上支委会前置研究”的情况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思想观念还未跟上政策变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重视不够等。

2.已于6月12日召开了支委会,由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领学《县城投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对2020年10至2023年10月“三重一大”事项未上支委会前置研究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2次,讨论公司重大事项109项,而同期公司支部委员会只召开了19次,讨论公司重大事项45项。董事会研究的有些事项是具体安排落实工作要求的,根据《县城投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不需要上支委会前置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县城投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支委会前置研究后再在上董事会讨论。巡察整改期内,我支部按照规定,自2024年1月至2024年8月公司支委会前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计20项,具体情况是:1月5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3项,2月4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1项,3月7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4项,4月17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5项,5月17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1项,6月12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1项,7月12日支委会研究重大事项5项。

3.2024年7月10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对时任党建分管领导及现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4.截至2024年8月,支委会共研究公司“三重一大”事项20次,所有上会研究事项均形成汇报材料由各部室分管领导把关后才上会。譬如,设立审计委员会的重大事项,首先由综合部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按照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方案的格式形成汇报材料报综合部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形成议题报告单。综合部将收集的近期要上支委会的议题汇总,报党支部书记审核通过后择期召开支委会上会讨论。

5.2024年4月22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公司就已对“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前置研究做出了要求。自5月份起,综合部共收到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议题报告单7份,并对报送情况如实登记,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中员工个性评分依据。

问题7:党建工作欠规范

1.党务公开不及时。2.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党务公开不及时以及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思想上的松懈和党性锤炼不够经常。

2.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由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务工作纪律“十严禁”的通知》。

3.2024年1月18日在党务公开栏张贴公示的方式对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公示。3月7日召开支委会研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明确由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负责工程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5年1月20日已在党务公开栏张贴了党建经费开支以及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的公示。

4.2024年6月27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对时任分管党建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5.已修改完善《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并于7月30日经公司第一次董事会讨论通过。巡察整改期间,公司党支部按照新修订的《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共公开发展对象人员名单、预备党员人员名单、转正党员人员名单、第二季度党费收缴情况、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拟表彰对象等党务信息5次。

6.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了《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以及《2024年度员工本职工作个性评分表》,其中《2024年度员工本职工作个性评分表》对党建工作者设置了的个性化考核细则,党建工作者的个性评分中被扣0.6分。

问题8:超计划使用员工,超职数配备二层骨干

目前公司超职数配备副部长1人,内设机构超计划使用员工3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超计划使用员工,超职数配备二层骨干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公司没有随着市场化发展的需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

2.结合县国资中心发布的《投融资公司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公司向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国资中心汇报的《县城建投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对选人用人、机构设置工作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是经县国资中心建议、县政府批准同意,增设了融资二部。二是经公司分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提名,2024年4月18日第二次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确定,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国资中心报备已将原融资部的副部长晋升为融资二部的部长,解决了超职数配备副部长1人的问题。三是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需求、改善人员紧缺的现象,经上级部门2023年6月12日批准同意后从其他平台公司调入的3名员工均是严格按照正规流程申请使用。

3.公司党支部书记已于2024年7月20日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梳理,科学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遵循人岗合理、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

4.公司根据国有企业运营情况于2025年1月向县国资中心报送了最新的“三定方案”,待县国资中心上会研究。分管负责人已多次与县编办、人社、国资中心等部门对接,咨询以上部门来司调研后对于我司劳动用工“三定”方案的最新政策要求。据了解,编办已初步形成汇报材料待上会研究,县国资中心已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了《关于城投公司超计划使用员工的说明》,我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会议通过后的最新选人用人要求去落实二层骨干职数配备及人员使用。

问题9:人事研究程序不规范

存在列席成员在参与党组织会议研究人事议题过程中表态发言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人事研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党性锤炼不够、落实党建责任不够到位、执行党建制度落实上不严等。

2.2024年6月24日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领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上,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围绕组织人事工作作了专题中心发言,最后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对人事研究程序提出了工作要求。

3.通过自查,2024年之前人事研究支委会会议资料不存在非党班子成员进行表态发言的情况。

4.2024年8月23日,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原分管党建的负责人、非党班子成员、党建专干进行谈话提醒。

问题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不够严谨。2.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够到位。3.纳入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8月28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综合部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的实施要求把握不够准确、责任意识有待加强。虽然参与相关工作,但深入理解和主动学习程度不足,致撰写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不够严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够到位、纳入机制不够健全。

2.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一是提高分管领导的思想认识,加强综合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于2024年1月15日出台了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度实施方案,准确表述责任分工、仔细斟酌用词用语。于1月16日下午召开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全体职工参会,确保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分别于2024年3月6日、12月26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分管负责人汇报了近期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于6月13日、12月23日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了党内通报。三是健全纳入机制,并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

3.已对公司现行制度、2023年以来的意识形态工作资料进行了全面清查,修改、完善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意识。

4.公司党支部书记已于2024年7月10日对综合部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持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抓好舆论引导宣传工作,加强分管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5.已于2004年7月9日下午组织综合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要求。

6.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第五项“考核内容及分值分布第1条内容中,在2024年度绩效考核中,没有员工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被扣分。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整改,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持续深化县委十三届五轮巡察整改效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在真抓实干中提高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狠抓制度执行,全面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公司制度,确保每一条制度都科学、合理、实用。公司将加强对新制定制度的执行力度和跟踪问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同时,坚持把制度执行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跟踪督查问效,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问题不出现。

(三)强化跟踪问效,全面落地见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动态显示各整改任务进程。通过设立清晰的整改目标和时间表,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感受到整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对于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未完成事项,进一步拓宽整改思路、改善整改方案、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做好汇报与推进工作,确保整改成果在整改时限内落地见效。

(四)巩固巡察成果,全面推动发展。提振精神、提升能力,聚焦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目标。公司党支部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切实把新理念、新要求贯彻落实到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过程。坚守初心使命,高质量落实既定工作任务,以整改成果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以发展成果巩固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0938。


中共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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