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汉寿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3:11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唐平恒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整改,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决心担当抓好落实,切实做到真改、真落实、真提升、真出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开展不严实

政治学习有温差。2022年农机事务中心党总支和支部没有制定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没有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十大主题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讨论,并拟制具体的农机工作举措。同时,未系统组织学习“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3年全国农机装备补短板暨农业机械稳链强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农机大政方针还欠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开展不严实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认为理论学习是完成任务而非提高思想水平,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度不够,政治理论学习趋向形式化,二是因为工作繁忙或任务繁重,未能抽出时间深思熟虑,导致准备发言时直接依赖网上现成内容,省时省力。

2.按照要求制定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主要包括一场集中收看、一轮学习培训、一次专题讨论。2024年7月31日,集中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帮助理解党的二十大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2024年7月22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让党员干部对二十大精神理解更加深入;2024年7月23日,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十大主题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了专题讨论,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同时为推动汉寿县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了具体农机工作举措,主要包括推广应用农机装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2024年7月31日,通过学习二十大有关农机工作的精神,中心机关干部对“三农”工作尤其是农机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对做好农机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

3.2024年7月23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体干部对农机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4.2024年4月17日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学习教育文件、会议精神等。开展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次,集中学习讨论3次,教育引导我中心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

纪,进一步增强我中心党员的党纪意识,提高了党性修养。

5.2024年7月31日在全体干部会上,余苏宪、蔡林芷两名同志就“个人发言材料与网上内容雷同”的问题作了公开检讨,深刻反思,此次检讨对全体机关干部予以警醒。2024年8月2日,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对余苏宪、蔡林芷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两名同志深刻反思当前思想上和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引以为戒,促进工作,提升能力和水平,余苏宪、蔡林芷两名同志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均表示会加强学习,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自己。

问题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欠力度

安全生产有疏漏。①力度不强,2021年至今,中心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没有实行销号制,督导整改不扎实。个别农机合作社大型生产机具无警示标识、灭火器失效等老问题仍然存在。②隐患不少,体制改革后,与县交警、农业执法部门协调配合执法机制不畅,2019年-2023年共49台变型拖拉机已注销但未报废拆解,2年内脱检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128台、3年内62台,潜伏的隐患源难以消除。③事故频发,2021年-2023年共发生农机安全事故30起,2021年6月在株木山林场路段发生起1人死亡事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欠力度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对舆情与安全的重视度不够。

2.2024年1月2日制定《汉寿县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严格遵循“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分工协作,全体领导成员共同参与,形成了全方位的管理格局。方案重点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安全检验以及隐患排查等关键环节的预防措施。1月3日起开始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出重大隐患20个,一般隐患13个,现均已完成整改,落实了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为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与合作社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80余份,提高了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了合作社的主体责任。

3.2024年1月3日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导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亲自带队深入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督导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已累计走访21家合作社,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3起,包括未悬挂号牌、灭火器过期或数量不足、拆解企业作业人员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隐患,已下达了13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通过排查与督导,筑牢了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防线,遏制和预防各类农业机械事故发生。

4.4月15日-5月20日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机送检下乡活动,发放《致机手的一封信》、《农机安全宣传册》资料500余份,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439份,同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拼装改装车辆,现场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参加年检,在活动期间共排查隐患10个,均已立行立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方案,重点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农机操作技能,进行农机事故案例分析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等方面的内容,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举办2次培训会议。其中5月13日在沧港镇北美村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7月10日在岩汪湖镇举办农机安全生产培训会。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农机安全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正确驾驶农业机械作业,及时消除农机安全隐患。

5.监理站工作人员邓炜译、王文琪与县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在关键路段和重要时段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的专项整治行动,对2024年达到报废年限的5台变型拖拉机,积极宣传报废补贴政策,并督促其进行注销,对于已注销未拆解报废的情况,相关信息移交至县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局处理。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双方联合执法共计12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各类拖拉机200台次,共发现拼装改装车辆问题安全隐患10处,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充分利用整治时机,向广大农机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观念,全面消除拖拉机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2024年2月6日建立《农机事务中心农机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性谈话,防止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进行了2次警示性谈话。其中,4月8日针对一季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合作社存在拖拉机拼装改装,易发生农机安全事故问题的合作社对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性谈话;9月19日,针对桃源县有限空间作业“9.15”事件,为了防止我县类似事故发生,做到“举一反三”,对农机监理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性谈话,以督促其在相关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通过以上谈话提醒,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认识,强化工作中的责任担当,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问题3:聚焦主责主业,助推农机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

谋划农机发展规划不够主动。①结构不协调。关注农机装备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经作果蔬机械化生产不够;②产能不充实,全县共91家农机合作社先后获得创建补贴,但目前能满足耕种收、植保、转运和烘于全功能的合作社仅21家,大部分合作社已功能不全,实际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力没有充分发挥。③发展不平衡,目前推广普及丘陵山区新技术新机具欠缺针对性与适用性,农机使用率低;因地制宜探索形成并推广全县宜机化种植模式有差距,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率不高;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以及对中小农机专业合作社精准指导、农机农艺有力融合方面仍是当前农机工作的短板和弱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聚焦主责主业,助推农机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分管领导与责任股室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不高,缺乏主动参与、超前谋划的意识,二是调研不够充分,未发现农机补贴、推广在实施时存在的问题。

2.2024年7月25日按照畜禽水产养殖、经作果蔬机具补贴目录,通过微信群通知、指导和督促农机经销商、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采用宣传栏、网格群宣传畜禽水产养殖、经作果蔬机具及补贴政策,今年销售增氧机、水果分级机补贴机具共15台。

3.对获得建设资金的91家合作社建立情况台账,通过电话联系对18家已不能正常运转的“空壳”合作社建议其自行注销处理,目前9家已注销。

4.2024年3月3日、3月4日、3月6日、5月24号、6月18日在崔家桥、龙潭桥、蒋家嘴丘陵山区及部分湖区等乡镇开展3次以上精量穴播、机插机抛等推广、培训会,带动播种机、插秧机销售100余台,共培训农户200余人。

5.2024年1月12日通过向上申报争取机插机抛项目40万亩,让拥有插秧机、抛秧机的合作社、种粮户全部参与。

6.全县农机应急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守,并通过电话、视频对简单故障进行沟通处理,2024年1月完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在春耕、双抢季节,可提供调配机插机抛、飞防等农机具2000余台进行跨乡镇应急作业服务,满足全县21个乡镇(街道)机具调用问题,至今未出现大灾及机具调配不到位等问题。

7.2024年3月3号、3月4日、3月5日、3月6日、5月13日、7月10日组织共开展六次机插(抛)秧、飞防、机收减损等方面的技术实操培训,共培训机收、种粮大户等300余人。

问题4:“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1.对干部管理不到位。詹鹏因受处分调至农机事务中心后,党总支忽视对其跟踪教育管理,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在综合部工作期间,仍态度不正、作风不实,向多名干部职工借钱及以单位名义在外赊账,同时还变卖了省农机中心为基层农机专管员配备的1台摩托车,在干群中造成不良影响。

2.与派驻监督未融合。近年没有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总支“三重一大”会议,也没有报告重要事项、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的研究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的教育未到位。

2.2023年10月13日,中共汉寿县委对詹朋进行辞退。2024年6月20日,召开党总支会议,对詹朋变卖的摩托车事项进行研究,评估价值为1080元,从詹朋用餐、辞退费等费用中进行扣除、开具收据,挽回了固定资产损失。

3.2024年4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9月27日,在九月干部例会上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对全体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4.2024年共召开13次党总支会议,均拟定了会议方案,并邀请了派驻纪检组参加,其中12次纪检组因事无法参加,由分管纪检负责人肖科向纪检组报告了重要事项、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的研究情况。

5.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8月2日对肖科、蔡林芷、刘杏进行了谈话提醒,8月21日对欧阳红星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工作严于律己,守住红线底线,加强了干部管理,肃清了不良风气。

问题5:履职尽责不到位

1.购机补贴工作不规范。中心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存在对非牌证机具未现场核机、购机人与享受补贴人不一致、未按购机时间顺序发放购机补贴、档案整理不规范、购机户非全款购机并由经销商代管身份证银行卡并代办代领补贴、农机销售指导价及补贴标准等信息未在县人民政府网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或农机事务中心宣传专栏上进行公示等问题。

2.报废补贴把关不严格。近年,中心没有根据《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对未达报废年限而提前报废的农机具是否真实存在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等报废条件从严审批。通过大数据分析甄别2022年-2023年农机购置及领取报废补贴情况发现,存在向东农机、博汉农机等22个单位或个人购置的收割机仅3年就报废并领取补贴;盈通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源凌农机等8个单位或个人购置插秧机与收割机具仅2年内就报废并领取补贴的问题。

3.年审年检不规范。2021年-2023年,中心未严格执行省农机部门自愿购买安责险的原则,在印发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需年检的当事人必须先投“安责险”第三者责任险,擅设年检标准。走访发现,农灵、东丰等个别农机合作社存在牌证机具未悬牌作业和未按时参加本年度年检的情况,个别农用拖拉机运输机未粘贴反光标识或反光警示器,农机“亮尾工程”实施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实际操作中执行不严格,二是缺乏严格核查机制,对于报废农机的真实性和实际状况审核不严,三是监管薄弱,工作监督机制缺失。

2.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由推广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购机补贴、报废补贴相关业务知识学习。2024年6月24日召开全县农机经销商巡查整改工作推进会,签署汉寿县农机经销商公开承诺书,对今后农机补贴工作予以规范。根据要求自清自查到购机人与享受补贴人不一致问题3例,代管身份证问题3例,代领农机具补贴问题2例,我中心对相关经销商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完成。对农机具购置补贴档案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其对2021年以来农机具购置补贴档案于2024年6月整理到位。2024年6月在农机经销公司、农机事务中心补贴办理处醒目位置设立机具补贴标准及销售指导价公示栏,提高用户对购机补贴政策知晓度。

3.2024年8月按照《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对2022年-2023年报废补贴审批进行清理,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34台机具进行了核查,其中满足三年的8台、未满三年17台、日期登记错误3台、有佐证资料提前报废6台,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了完善。今后报废补贴实行监理站、推广中心双重审核,对报废补贴工作严格把关。

4.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规程》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详细明确了检验的具体时间和车辆必须确保车况好,车容整洁,颜色必须与行驶证照片相符,上道路运输型拖拉机,必须符合两个强制标准,凡擅自加长加宽货箱、加高货箱栏板、增大动力等内容,并在工作群中进行了传达,同时,农机监理部门对2024年需要进行年检的车辆进行了逐一电话通知,并对年检政策进行了宣传。通过这些宣传和提醒措施,2024年下乡共计检验拖拉机439台,购买保险439车次,有效降低了农机事故的损失。

5.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前往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牌证机具未悬挂号牌等问题进行了督导。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12次隐患排查,走访2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其中排查出2家合作社联合收割机未悬挂号牌,督导组现场下发整改交办函,在规定时限内,2家合作社均已完成整改,通过排查督导,增强了合作社规范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6.4月15日-5月20日开展下乡送年检活动,在年检现场技术人员除了对拖拉机的发动机、转向系统、驾驶操作系统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外,为机手发放、粘贴反光标识,年检期间,共粘贴反光标识439台次。同时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培训会、合作社安全督导的活动对农用拖拉机运输机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亮尾工程”进行督查和提示,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我们下乡进行了5次督查,发现有4辆车辆的“反光标志”脱落。对此,我们及时进行提醒并督促整改,以确保夜间作业的安全,降低潜在的安全隐患。

问题6:为民服务有欠缺

1.农机政策补贴标准知晓度不高。个别合作社及农户对新机具新技术推广、购机补贴与项目建设等补贴政策知之甚少,有的农机购置户不知道具体的补贴标准与数额。

2.补贴项目资金扶持不均衡。市民向市长热线反映“每年都只有8家企业享受社会化服务补贴,而其他的企业没有补贴”一事。经了解,近年中心给予大型农机企业的项目补贴比较多,对中小型农机生产经营作业和服务主体关注扶持不够,存在项目资金支持少,分配不均衡的倾向,2021年-2023年庆源、向东、金穗分别获得项目补贴资金443万元、408万元、181万元。2022年下达我县机插机抛6万亩、每亩46元,共276万元的指标任务,由8家合作社承揽,其中庆源、向东、金穗分别获得了15757、16363、7901机插机抛补贴,而规模小的合作社难以得到项目资金的扶持。

3.日常监管不深入。2020-2023年县农机事务中心组织无人机手培训,并宣传推介无人机,全县累计销售无人机291台,补贴达350.3万元。座谈农户了解,县内各家庭农场、合作社从经销商手中购进的大疆、极飞无人机,价格3.68万元-5.98万元不等,补贴为0.6万元-1.2万元,用不到2年就出现质量问题,对此,经销商没有履行售后服务,均以无配件不予维护,农机事务中心也未过问或调解,放任自流,农户反映强烈。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为民服务有欠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政策解读不到位,二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忽视了中小型农机合作社,三是监管不到位,未及时了解农户诉求。

2.5月15日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机插机抛项目政策整理后打印张贴在本单位补贴办理大厅;在农机经销公司醒目位置设立机具补贴标准公示栏;6月24日通过微信群发送到乡镇农机专管员,督促其对该乡镇(街道)合作社、种粮大户就相关政策信息宣传告知;今年已组织3次农机推广工作会及现场演示会宣传好政策。

3.已对2021年来领取机插机抛补贴的企业、合作社等进行摸底统计,据统计,享受过项目补贴的农业服务公司或合作社大型的有5家,中小型的有6家。今年已向上争取机插机抛项目面积40万亩,对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项目主体于4月19日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有342家中小型农机生产经营作业和服务主体通过挂靠大型合作社的方式参与机插机抛项目,预计发放补贴478.8万元。5月17日成立了以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为组长的跟踪服务小组,通过机插机抛作业数据平台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补贴资金真实性,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

4.6月21日前在农机经销公司醒目位置张贴售后服务内容,在内容下方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在4月22日的无人机培训和宣传活动中向公众告知。2024年上半年,无人机经销商已恢复售后维修服务,配件齐全,6月27日通知农机专管员,今后无人机售后不及时、维修困难等服务不到位问题可报送推广中心,由推广中心协调处理。今年3月份起,农机推广中心建立了投诉管理台账,截至目前收到投诉线索3条,由推广中心对相关问题核实,均为售后不及时,已督促相关销售公司处理,问题已处理完毕。

5.6月25日,由分管负责人欧阳红星、推广中心主任余苏宪对两家有投诉问题的农机经销商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均已及时整改到位,未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问题7: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内控机制不健全。近年,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没有针对农机事务补贴资金等廉政风险点制定出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重要岗位、重点对象、重点环节没有进行风险预警教育管理,财务人员直接经手开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廉政建设不到位,二是监督管理不严格,三是工作流程不规范,程序不严谨。

2.2024年8月21日,副主任肖科已对财务部、监理部、推广中心等岗位人员进行风险预警谈话,要求加强工作纪律性,提高今后的工作要求。

3.2024年1月1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明确农机事务补贴资金,由分管推广中心负责人核实,并经财务人员校核,明确财务人员不得直接经手开支,财务附件由分管领导把关且须经手人、审核人签字齐全,农户的购机补贴款由财政局、乡财局一卡通发放,合作社及其经营性组织的购机补贴款由我中心拨付到公司账户。

4.2024年8月2日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对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肖科进行了谈话提醒,肖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对今后的财务工作作了保证;2024年8月21日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对财务部部长陈健进行了谈话提醒,唐平恒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接下来的财务工作提了要求。

问题8: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重点工作推动不够有力。近年党总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浮于表面,标准不严、办事效率不高”。“个别干部不能克服空编人少的客观原因,缺乏干事的精气神,工作不在状态,存在畏难情绪,在落实民调、反诈工作中行动不迅速,完成任务不及时”。

2.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2021年2月总支研究平安农机示范县资金使用时,书记和主任发言在先,落实“末位表态制”不严。2022年-2023年干部职工职级晋升、扶持资金发放等“三重一大”事项以个别班子成员通气代替上会研究。2022年度100万元适度规模经营补助、2022年3月300万元的机插机抛社会化服务事项、2022年6月大棚建设与购机补贴等资金使用与分配时,仅条文式记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集体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发表意见或表态不够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不强,上班浑水摸鱼、得过且过,二是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民主决策重要性认识不足,习惯于个人或少数人决策,三是部分班子成员担心发表意见会得罪人。

2.2024年5月6日,完善了农机事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2024年5月28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张国安同志职级晋升事宜;2024年6月20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4名新录公务员分工事宜,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3.2024年6月21日和8月21日,党总支书记唐平恒分别围绕党纪学习和推进汉寿农机高质量发展上党课,2024年7月31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重点工作,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实行重点工作限期销号制度,每月初交办重点工作清单,各股室进行认领,每月末统计工作落实情况,一一销号。2024年8月2日,党总支书记、主任唐平恒对落实重点工作不迅速、不及时的干部余苏宪进行谈话提醒,余苏宪同志进行了深刻反思。

问题9: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

1.人才短缺。目前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偏大,农机专业人才青黄不接,暂没有完全能胜任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专技人员,日常农机维护只能依赖经销商的售后服务。

2.未研究。2021年1月14日关于申请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报告、2021年9月13日关于申请调入工作人员的报告、2022年8月11日关于农机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请示党委(党组)未经党组会议研究,没有会议记录。

3.未接转。县农机事务中心周明科2022年7月调入文旅广体局健身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在农机事务中心缴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机构编制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编制管理缺乏科学性,二是招录专业人才不积极。

2.2024年1月12日向县委编办提出招录公务员用编计划的请示,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2024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职位设置申报表》,所设岗位专业要求与农机中心工作性质相匹配,以解决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3.2024年5月28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张国安同志职级晋升事宜;2024年6月20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4名新录公务员分工事宜,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将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对重大人事工作进行党总支会研究。

4.2024年7月9日,分管副主任胡丽对政工负责人蔡林芷进行了谈话提醒,蔡林芷对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错误进行了深刻反思。

5.2023年12月6日已将周明科养老保险转入县文旅广体局。

问题10: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程序不当。①近年中心总支委会议与行政会议记录未分开。②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2023年9月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吴凯职务任免问题。③职级晋升未见总支委研究记录。2021年10月青先元,2022年3月李立元,10月肖科,11月陈健、李应利、吴凯、文春第等7名干部职级晋升无总支委会议研究记录;④印发干部分工通知前未上会研究。2022年5月印发《关于领导班子分工和部室骨于及工作人员定岗的通知》,但2022年8月才召开会议研究。

2.执行不严。①未执行回避制度。2022年1月召开的总支委会议,推荐二十大党代表,作为推荐对象的王绪峰未回避,且本人进行了发言;同时,周泽仁作为列席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②未执行“一把手”表态制度。2021年3月召开的党总支会议研究李芳职级晋升问题时,末位表态人员为总支委员青先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4年7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映的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民主监督不足,干部晋升程序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二是人情因素干扰,三是程序执行过于随意。

2.已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将组织(人事)工作列入党总支会议研究,2024年6月20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4名新录公务员分工事宜。

3.巡察反馈后,立即单独设立党总支会议记录本和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本。

4.2024年8月21日召开农机事务中心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专题学习会议,并按程序做好了今年职级晋升工作的党总支会议记录。

5.2024年7月9日,分管副主任胡丽对政工负责人蔡林芷进行了谈话提醒,蔡林芷对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错误进行了深刻反思。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或长期整改Ⅱ的整改事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扎实开展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329;电子邮箱:hanshounj@126.com。


中共汉寿县农机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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