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5月6日至7月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共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部、站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持。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了《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13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
(三)推进整改落实。中心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按照一周一统计、一周一提醒的工作制度推进整改落实,强化对整改问题的分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合理措施,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高标准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二十大活动开展不扎实
1.全年未系统制定二十大学习计划。
2.二十大学习记录本不规范。2人用考核记录本记录二十大学习笔记。
3.①24人无二十大集中学习记录。②两名同志无二十大自学记录;多人自学记录简单,一页纸记录三次自学记录。③五名同志未提交二十大学习记录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二十大活动不扎实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放松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常常以业务工作繁忙为借口;二是经验主义作祟,工作态度需进一步改变,认为上级不会抽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制定了《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集中整改期间,结合主题教育进行了三次学习。通过上党课、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方式学习二十大精神。10月23日,党总支书记以“牢牢把握使命任务,推动养殖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带领中心党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30日,机关支部书记宣讲二十大报告亮点和相关重要表述;2024年1月9日,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搞了理论水平。
3.2023年12月26日,人事部部长检查了部分同志二十大学习记录本,并对53名干部学习记录本进行了随机抽查,抽查情况良好,均符合要求,已完成整改。
4.针对学习学习记录欠缺、自学记录不完善、自学记录欠缺的情况,经分管负责人同志逐一检查,均已完成整改。
5.巡察整改期间共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7次,15名干部分享了学习心得,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共开展学习研讨3次,截至目前,干部自学9次,每月要求干部自学3次,9月28日开展了主题为“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学习班;10月28日开展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领会了党的精神要义,为理论指导实践提供了保证。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招募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从业资质和经历不符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条件。2021年首批招募的18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资格审查资料中,有7人没有从业经历和资质,也不是相关畜牧兽医类专业毕业文凭,1人的畜牧兽医专业大专毕业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无结果,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招募范围。2022年对新进的7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没有进行资格审查,无审查资料,对解聘的人员也无相关解聘原因的情况说明。二是未按《2020年汉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供技能考核合格人员健康检查相关资料和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聘用人员资料。三是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不规范。2021年未见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2022年,招聘的6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合同)不规范。
2.服务期管理不到位,管理和考核工作欠规范。一是未按要求“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由用人单位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只进行了一次技能考试和年度履职情况汇报,没有个人年度考核及相关单位评定表,且履职情况汇报形式五花八门。二是座谈了解中还发现部分乡镇(聂家桥、龙潭桥)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特聘的名义进入乡镇工作,但并未从事动物防疫相关的工作岗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业务工作不熟悉,存在外行人指挥内行人这样的情况,导致工作效率降低且工作质量不高。
2.2023年12月4日,县畜水中心成立汉寿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全程特聘防疫专员的招募;12月7日,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对目前已招募的特聘防疫专员从业资质进行审查清理,核查相关的文凭和资质,对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终止服务协议并清退。
3.2023年12月8日-22日,县畜水中心人事部和动监所遵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方案》开展了汉寿县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员招募工作,期间对21名应聘人员的学历和执业证书等材料进行了现场核实,3名应聘人员因条件不符合被取消资格,最终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18人通过审核,并上报上级。
4.2023年12月25日,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已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与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县畜水中心做好了相关档案(个人申请表,用人单位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服务协议(合同)、签订协议照片)管理工作。
5.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29次党总支扩大会,会上决定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动物防疫工作考核纳入乡镇年度绩效考核方案。2024年1月进行了2023年度绩效考核,经考核,18名特聘防疫员均为合格。
问题3:未按要求收取会员会费
查阅工会2020年至2023年账务发现,畜水中心工会2020年至2021年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未落实湘工发[2018]20号,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的要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未按要求收取会员会费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对工会的职能、地位和作用认识都不足。二是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因工会工作是干部兼职,责任心还有所欠缺。
2.补缴了两年共74人次的会费14685.48元,并于12月15日存入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会账户。
3.明确了工会会费由专人负责收缴,2024年会费1.1468万元已按要求完成收缴,并存入专用账户。
4.2023年11月20日,工会主席组织工会专干及财务部干部学习湘工发[2018]20号文件;学习后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了工会经费使用,让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了工会会员。
5.2023年10月27日中心党总支书记就工会2020-2021年未按要求收取会员会费的问题对工会主席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4:违规列支
查阅工会2020年至2023年发现:工会账务中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违规列支共5900元。1.2020年超次数列支工会会员住院慰问金1000元。2020年12月6日列支工会会员慰问金共9000元,部分同志多次慰问。根据湘工发[2018]20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第四款(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2.超标准列支工会会员家属去世吊唁费1000元。其中去世吊唁1500元超标准1000元。3.超范围列支“六一”儿童节3900元。2020年12月8日,列支在职子女“六一”儿童节发放书包,文具盒、儿童成长奶13人3900元。4.违规发放改制分流人员慰问金。谈话走访及查阅账务发现。该单位因改制分流遗留问题多,导致信访维稳矛盾突出。为缓解信访维稳压力及化解矛盾,原水产局党组研究执行春节慰问走访制度至今。2020年至2022年期间该中心按600元/人标准违规改制分流人员374人春节慰问金共224400元。其中2020年113人,发放慰问金67800元;2021年134人,发放慰问金80400元;2022年在工会账务中列支改制分流人员127人慰问金762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违规列支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因为思想上麻痹大意,认为稍微超出部分影响不大;二是管理不够精细,审批不够严格,没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2.2023年10月20日,中心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对财务制度、报账员职责、审批人职责、财务工作流程、财务纪律要求等财务进行培训。在巡察期间,凡工会开支一律先由经办人申报,经财务部对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再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实施。
3.2023年12月15日,11名当事人已退缴资金5900元,并于当天存入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工会账户。
4.关于违规发放改制分流人员慰问金的问题,是由于我中心改制分流人员群体庞大,信访维稳压力重,已做出情况说明,为维持中心稳定而发放的慰问金。巡察整改期间,中心通过召开改制分流人员问题专题调度会、走访座谈等形式,对相关人员解释说明,自2003年开始,不再违规发放慰问金。
5.中心党总支书记就工会违规列支问题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5: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流于形式
1.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走形式。一是未按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开展谈话,四名班子成员仅2人的廉政谈话记录中当年4月份开展了谈话记录,个别班子成员今年仅2次谈话记录。二是谈话类型无标识,谈话内容简单。个别主要班子成员2020年至今的廉政谈话记录大部分谈话类型无标识,谈话日期记录不全。三名班子成员谈话内容太过简单,其中个别班子成员的谈话仅仅只有一个提纲。没有针对本单位突出问题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对象不广泛,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廉政谈话记录不真实。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谈话后,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记录本中无记录。(2022年12月26日、2023年元月16日、2月13日、4月12日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谈话有记录、而班子成员无谈话记录)
2.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落实不到位。查阅资料发现2020年至今,畜水中心国家工作人员仅有五例婚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报备,且均无事后报告程序材料。在工会财务资料中发现每年均列支工会会员吊唁费,而该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办理丧事均未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有缺失。一是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的照片资料;二是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作风建设整治效果不明显。该单位近三年5名同志因违规饮酒等原因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渔政站一名干部2022年1月7日下午3点,因工作日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又因酒驾被纪委立案查处,违规饮酒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为分管班子成员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克服形式主义态度有所欠缺。
2.2023年11月29日,按照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总原则制定了畜牧水产事物中心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人为各部门负责人。截止12月27日,党总支书记听取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等情况7次,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谈话9次,检查干部谈心谈话记录本二次,没有未落实的情况。
3.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学习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政策规定及党纪条规,建立了相关台账。自巡察提出整改要求后,期间未发生违规操办相关事宜的情况。且集中整改期间,我中心有2人结婚,均已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过报备。
4.制定了《汉寿县畜牧水产事物中心干部作风“十不准”》,明确全体干部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严禁聚众赌博、酒后驾驶等,截止12月28日未发现干部违反“十不准”规定情况。
5.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会议明确了专干,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会上,开车酒驾的同志就酒驾问题进行了检讨,会议召开时进行了酒精检测,没有发现工作日饮酒情况。截止2024年4月,共进行了两次工作日酒精检测,均未发现饮酒的情况。
问题6:“四风”问题依然严重
1.请假手续把关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6月,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一名在编工作人员,以县人民医院CT检测右肺中叶段性肺不张为由,向单位申请“要从2020年6月22日开始病休半年”的请假条,附件资料为汉寿县人民医院CT诊断报告书。请假条由直接领导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签署“情况属实”,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该名同志休了病假。未按《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了《汉寿县“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处理暂行办法》(汉办[2014]26号)文件“申请病假人员由本人提出病假申请,并提供县人民医院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上班的诊断证明,经单位同意、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医保处审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批准”的程序。
2.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管理不到位。2022年11月,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经县编委[2021]第2次会议纪要同意,与湖南聚兴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劳务派遣服务人员2名。通过查阅资料及谈话了解发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存在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员花名册》中未见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信息,未将劳务派遣人员列入日常管理,没有考勤签到记录;2023年6月29日上午9点,对派驻县生猪无害化处理厂人员进行了作风建设情况巡察。发现,劳务派遣人员不在岗,10点10分巡察组离开时仍未见到其本人。谈话了解到只有发生病死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时候才会通知他来进行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也未在无害化处理厂参与考勤。
3.作风建设任重道远。6月12日下午3点,巡察组对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和饲料办进行了作风建设情况的巡察,发现动物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应到13人,动监所2人未在岗。饲料办大门紧锁,临街摊位摆在大门前面;饲料办应到5人,通过视频通话3人外勤下乡开展畜禽检验工作,另有2名同志未在岗。询问4人未在岗情况,相关负责人均不知去向。调阅动监所、动物疾控中心及饲料办当日签到表发现:动监所2人未签到,饲料办2人未签到。6月29日上午10点20分,巡察组人员到达渔港站码头,但渔港站码头大门紧闭无工作人员。渔港站码头值班人员应到2人,40分钟后一名同志与巡察组见了面;11点30分巡察组离开时,另一名应在岗的同志仍未到岗。(以上人员均未见请假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四风”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对干部的管理不够严,有时候认为偶尔迟到早退影响不大;二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没有按规章制度办事,讲了人情。
2.2023年11月15日,印发《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请假制度的通知》,规范请假手续,避免出现“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的情况。集中整改期间,我中心有6人请假,均已按照文件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3.2023年11月7日,重新修订了中心《干部管理、考勤制度》,我中心现有一名劳务派遣人员龚国辉,在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现已将龚国辉纳入中心干部管理范畴,参照正式工作人员管理。
4.截止12月27日,领导班子对二层机构抽查了四次,对工作人员不在岗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写了检查;对干部工作失职等情况进行了2次通报,引导了全体干部改进了工作作风。
5.2023年11月6日,分管负责人对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未签到的四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7:未按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添置固定资产且未入固定资产账
查阅畜牧水产事务中心2020年至2022年账务发现,以购买办公用品等添置固定资产50470元,未办理国有资产配置申报采购审批程序,也未入固定资产账。另有4130元虽已办理汉寿县国有资产配置申报采购审批程序,但未入固定资产账。其中:
2020年7月31日5#凭证中购置办公桌3300元;12月31日2#凭证中购置联想平板电脑、高拍仪4130元(已申报)共计743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2021年7月31日2#凭证中购置装订机2880元、碎纸机680元。11月30日17#凭证中购置打印机1880元,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未入固定资产账。2022年7月31日18#凭证中购置文件柜3660元;9月30日33#凭证中购置搏科超纯水机12800元;10月31日20#凭证中购置笔记本电脑2台10660元、台式电脑1台4980元、1005打印机1台3180元、五层铁皮柜2个1800元;12月31日44#凭证中购置奔图M7105N黑白激光多功能打印机1台3500元,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未按国有资产管理程序添置固定资产且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进行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因为主体责任不明,中心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二是因为信息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因为时间久远,导致信息失真,重复,阻碍了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2.2023年12月12日,核查我中心添置的固定资产情况,补办了2台电脑、1台打印机、4张办公桌等相关设备设施的相关手续,因政策无法补办到位的资产将自建固定资产台账,统一管理,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和盘点。
3.2023年12月12日,明确固定资产由综合部专人专管,各部门提出购置固定资产的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和分管计划财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统一按程序购置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4.2023年12月18日,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产管理系统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5.2024年1月,对全中心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盘点,没有出现国有资产丢失的情况,均和台账能对上。
问题8:党组织建设程序不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不到位
(一)党组织建设程序不规范
1.按照中共汉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汉直通[2019]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及驻汉有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与管理关系的通知》,新成立的畜水中心党总支由县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党委管理。但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四个支部换届选举批复均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下文批复。
2.经谈话和查阅相关资料,畜水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和畜水中心渔政监督管理站党支部于2020年5月撤销,两支部也无后续的党组织活动,两个支部的成员都于2020年5月份调入到机关党支部。但畜水中心无任何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其两个党支部的撤销,没有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二)换届选举资料有漏洞
查阅2022年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换届选举资料发现:2022年10月28日,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以任期届满为由向中共汉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请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10月31日,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又以“中心涉及班子成员,异动,这将带来人事变动、分工调整,预计要到2023年1月才能完全到位”为由,向汉寿县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请示延期换届选举。2022年10月31日,上级党委批复同意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延期至2023年1月进行换届选举。而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提供的换届选举资料均为2022年10月31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党组织建设程序不规范、换届选举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因为政治敏锐性不够,忽视了一些关键因素;二是资料保管不细致,由于机构和人员之间的时间差和工作跨度,导致了部分信息未及时更正,影响了真实性和准确性。
2.2023年12月,组织党建专干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及上级党组织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厘清党组织建设程序。
3.针对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四个支部换届选举批复均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下文批复的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4.新建档案室已于2024年2月建设完成。党建档案已按要求整理完毕,现已全部存于档案室。
5.2023年党建专干参加了全县组工干部培训会。分管班子成员召开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党建负责人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业培训。
问题9: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2020-2022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有两个支部分别为机关党支部和老干支部,1.2020年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37名,民主评议党员表中只有31名党员名字6名党员未参加民主评议,未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21年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35名(含一名预备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表中只有28名党员名字,7名党员未参加民主评议,未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022年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35名,民主评议党员表中只有29名,6名党员未参加民主评议,未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2.2020-2022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老干支部党员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老干支部没有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也没有民主评议统计表,没有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其进行过民主党员评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总支书记进行了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分管班子成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未组织全体党员及时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二是没有按照要求,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党员的日常表现情况,对党员评定意见等规定程序。
2.2024年2月,召开了民主评议会,全体机关党员和老干支部党员均参与了测评,因事因病请假11人,均已通过微信和电话进行了告知。
3.党建专干通过电话告知6名流动党员参加民主测评会的相关要求,因在外无法赶回,所以无法参与测评,已进行情况说明,并予以了公示。
问题10:党员管理不到位
流动党员管理有缺失,经查阅相关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发现2020年至2022年县畜水中心没有建立流动党员的台账,流动党员的联系方式不准确和去向不清楚,也没有参加过党组织活动,更没有参加选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自我剖析,一是因为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把参加组织生活当作是一种“负担”;二是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认为他们没在工作单位,所以疏于管理,造成了不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等问题。
2.2023年11月8日,针对流动党员管理进行了一次专题研究,并制定了《畜牧水产事物中心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和《汉寿县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台账》。
3.摸清了流动党员底子,将两名人事关系不在我单位的左梦丽、贺慧两名同志于将党组织关系分别于2023年3月、11月转至双峰县和长沙。同时对剩余的4名流动党员均按照要求设立《流出党员登记簿》和《流入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流动党员基本情况,通过当面发放、邮寄、微信发图片暂存的形式为流动党员发放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利用微信、QQ送教送学,采取流出地送学、流入地进支部的方式确保党员100%的参加组织生活。
问题11:党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走形式。查阅2020年至2022年畜水中心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资料发现:班子对照检视发现问题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一致。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照检视发现问题共有9个。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分管党建负责在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时,上年度共检视了10个方面的问题;且其中六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上年度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一致。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照检视发现问题共有5个。而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通报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时,五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上年度对照检视发现的问题不一致。
2.机关支部党组织生活会中党员发言不充分。2020年的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到31人,实到参会人数26人,5人请假。党员自评阶段只有18人发言,互评阶段只有9人发言互评。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应到30人,实到24人,只有4名党员发言自评,12名党员发言互评且均为一对一,2020年和2021年存在党员发言不充分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党组织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党总支书记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因为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对党员的关注点把握不准,二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老好人思想,红脸出汗的效果未达到。
2.为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班子成员共计开展谈心谈话32次,并上交了记录单32份。10月利用中心组学习的契机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重要论述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11月中心召开党总支扩大会,会上对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进行了学习。另外,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互相谈话、交流等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打好了思想基础。
3.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巡察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原因,班子和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问题直接指出工作、生活、能力及纪律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具体事例;自我批评中,对照巡察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短板进行了自我剖析,直接指出了问题的要害,此次民主生活会,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4.2023年12月20日,由分管政工负责人对党建专干进行了提醒谈话。集中整改之后会议记录均已规范,未出现简写情况。
问题12:干部管理不到位
1.干部请销假手续不完善,干部何旭东请病假超4个月,只在本单位进行审批,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备案。
2.副高级以上职称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未开展专审。查阅游中文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未开展档案专审、资料零散放置、部分年度考核登记表缺失等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管班子成员为一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二是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态度不够坚决。
2.针对何旭东长期病假的问题,已告知其本人,一是按要求提供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二是已按照干部管理条例向人社部门报备。
3.2023年12月18日,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对接,对单位副高级以上干部游中文的人事档案开展了档案专审,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专审发现,缺两年度的考核登记本和毕业证,现已进行查漏补缺,修正完善。
问题13: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
1.擅自加挂机构牌子,将综合部设置为综合人事部。未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擅自加挂汉寿县畜牧兽医水产局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汉寿县生猪生产调度办公室、汉寿县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2.存在职能弱化,机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龙阳生猪交易市场检疫站现有8编8人,2015年以来已停止开展业务活动,人员抽调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8日,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执行“三定”规定不严格的问题,经剖析,一是执行不够细致,将综合部设置为综合人事部;二是实施力度不够,没有及时有效更进,常常以工作忙为借口,机构调整不及时。针对职能弱化,机构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因为思想上不重视,认为不影响工作,没有及时处理。二是欠缺执行力,针对此类情况没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置。
2.2023年11月,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部门“三定”文件规定,只保留了符合要求的综合部、人事部、计划财务部、畜牧事业部、渔业事务部、科技推广部、屠宰兽医事务部7大部门。清理了加挂牌子,将综合人事部按要求设置为综合部及人事部,没有再擅自合并为一个部门。
3.2023年11月20日,积极与编办对接,中心向编办申请《关于龙阳生猪交易市场检疫站机构调整事宜有关情况的报告》,编办指出龙阳生猪交易市场检疫站的6名编制及相应人员,3名编制及相应人员划入常德市汉寿县水产工作站,3名编制及相应人员划入常德市汉寿县饲料工作办公室。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扎实开展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地效果。同时,因机构编制冻结的原因,相关人员的划转和机构的撤销将按程序上报,逐步落实。
三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2775;电子邮箱:835117900@qq.com。
中共汉寿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