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中共县文旅广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7-21 16:19:35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6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文旅广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文旅广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汉寿县文旅广体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在10月12日及时组织相关股室召开了党组会专题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照问题、明确责任、深入排查,立即成立县文旅广体局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分工安排抓好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在整改落实过程中,通过每周例会、股室汇报进展的形式,及时追踪整改进度、发现问题和完善措施。

汉寿县文旅广体局党组书记刘少华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抓到底,一是加强领导。主持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反馈的20个问题,逐一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情况93条;二是压实责任。建立清单台账,针对3个方面20个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情况,规定整改时限,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强化督导。结合“周总结、旬分析、月通报”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12月19日,召开局党组班子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压实集中整改阶段各项工作。

截至2024年1月18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19个,因客观原因基本完成1个;提醒谈话19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完善制度8个、新建制度2个、资金退回260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欠到位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党组及第一、二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和部分干部个人学习记录本发现:

1.局党组会议记录中没有专题研究学习二十大精神的内容。

2.机关干部仅集中收看二十大的会议视频,没有集中组织专题学习二十大报告内容;

3.干部个人学习记录均没有集中学习内容,个人自学笔记次数不够,部分人员学习心得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欠到位”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在干部学习上的管理不严,二是在思想上对理论学习的重视不高,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上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

2.2022年10月2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集中学习中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研讨发言;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大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由汉寿县第十三次党代表张碧兰宣讲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推进文化自信自强》;2023年9月15日,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3.2023年9月22日,局属各支部分别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方案及计划,并在2023年9月-2024年1月期间,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目,通过“三会一课”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5次,每月底各支部委员对支部在职党员的学习笔记做一次检查,基本达到每月3篇的要求。

4.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书记对局属6个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对二十大精神学习氛围不浓的党支部提出了批评,并要求今后加强理论学习氛围;2023年10月13日-20日期间,各党支部书记陆续对支部党员2023年9月之前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并对学习笔记不多的5名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

问题2:“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开展欠扎实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资料和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发现:

①2023年4月10日局班子研究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年”会议记录不全,内容不完整。

②2023年没有党支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会议记录。

③部分干部个人学习笔记没有“干部作风建设年”学习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开展欠扎实”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在干部学习上的管理不严,二是在具体的工作落实上不够细致,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在执行落实上用力不足,有时会因为时间不足、人手不够、事务冲突等因素,放松了工作的要求,降低了工作标准。

2.2023年11月21日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就“会议记录不全,内容不完整”问题对会议记录人提出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今后要如实记录,不能偷懒;巡察整改以来,分管领导都会在会后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未发现记录不完善的现象。

3.2023年6月15和21日,机关一、二分别召开了二季度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2023年12月5日,局党组书记对局属6个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

4.2023年9月4日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党组书记在会上对未做个人学习笔记的5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今后提高认识,认真对待理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2023年11月2日,纪检分管领导对干部学习笔记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二层单位3名干部职工在“干部作风建设年”学习笔记上敷衍了事,当场给予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补充了学习内容。

问题3:重要部署执行落实欠到位

1.乡村振兴工作有欠缺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驻丰家铺镇笔架村工作队所提供资料和座谈发现:

①2022年工作经费拨付不规范。是从工程项目里拿出1.5万元给工作队做工作经费。

②2022年工作经费收入支出没有建账。

2.扫黑除恶工作不严谨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资料发现:

①2022年扫黑除恶工作第四季度汇报资料与年终总结缺失。

②没有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巡查台账。

③2022年一、二、三季度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重要部署执行落实欠到位”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工作落实不细致,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一是财务人员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文书材料归档管理未得到重视。

2.2023年11月16日,已按照制度完成2023年驻村工作经费的拨付,并在会计账里设置二级科目,拨付摘要栏里明确写明为驻村工作经费,体现我局乡村振兴工作的支出。

3.2023年12月5日,由分管领导就“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拨付不规范、支出收入未建账”问题对财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等开展提醒教育谈话,提高财务人员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制度进行工作的意识;2023年11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对工作经费支出、财务档案整理、报账程序、工程结算等进行集中学习,加强业务能力。

4.2023年10月26日分管领导对扫黑除恶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认真负责,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明确了一名市场和广电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资料管理,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巡查台账,按扫黑办的工作要求,按照实际情况撰写汇报材料,交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上报到县扫黑办。自巡察整改以来,县扫黑办尚未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查,以及向上汇报材料。

问题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安全生产资料发现:

1.“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两活动无实施方案。

2.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汉寿同发野生动物园无整改意见、无整改期限、无整改完成情况;“风险游乐项目安全警示提示不到位”存在重复整改。

3.2022年文旅广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台账无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欠缺”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工作落实不细致,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在工作上存在重形式,轻落实思想,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做好,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2.11月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修订了《县文旅广体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在第四大点“工作重点”中增加了第7小点“配合县安委、县消委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展前要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否则将严肃追责”等内容,以及第8小点“加强对野生动物世界的安全管理,每年开展3-4次安全生产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给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跟踪整改完成情况”等内容。

3.2023年10月17日,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县清水湖管理处对野生动物园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共发现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园内靠山林观光公路沿线未设置警示标牌、消防水泵接合器未设置永久性标识、游客接待中心装修现场管理不到位等8个问题,并就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每个问题均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销号时间和整改办法,于10月18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交办,实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11月20日检查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全部按“一单四制”要求进行了销号处理。

4.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汉寿同发野生动物园无整改意见、无整改期限、无整改完成情况”,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专干进行了警示谈话,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不再担任安全生产专干职务;针对“风险游乐项目安全警示提示不到位”存在重复整改的问题,2023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对野生动物园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将此问题对野生动物园进行了交办,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11月30日,动物园已制作了各类安全警示提示牌389块,安装在每个风险游乐项目现场;2023年10月23日,党组书记亲自向分管县长汇报,就“2022年文旅广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台账无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一事失职作了自我批评,并请分管县长对2023年“一清单一台帐”资料进行检查并签字进行了确认。

问题5: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资料和座谈了解发现:

1.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2020—2022年局系统内公职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受到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的有7人,如下:2020年警告处分1人;2021年政务警告处分2人;2022年警告处分1人、政务撤职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存在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力度不够的现象。

2.干部考核工作欠严格    

对干部工作考核细则一直沿用2020年的考核细则,没有做过更新;考核奖惩制度中有罚款的条款;日常工作中没有做过考核和统计,在年终评先评优工作也没有实际结合运用,只是以投票方式和工作印象决定评先结果。

3.请销假制度欠规范    

局机关干部职工休病假手续欠完善,没有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没有按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实施,请销假制度欠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够强,二是对“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

2.2023年 11月14日,分管领导对局机关、各二层单位干部职工作风纪律进行督查,并在系统微信群对迟到早退的6名干部职工实时进行通报批评。2023年8月25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二层单位骨干召开干部作风建设整训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6月21日,组织召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全面提升干部工作作风;2023年9月14日,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工作人员张湘,来我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党规党纪大宣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

3.2023年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了《县文旅广体局干部工作考核细则》,删减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条款,完善了《县文旅广体局干部请销假制度》,明确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医院有效证明,并于10月2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传达学习,规范日常制度执行。

4.请销假制度完善以来,请休假共计8人次,均按制度执行。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对2023年度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了监督统计,于2024年1月5日将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将此结果与2023年度民主测评结果相结合,综合评定后没有出现较差等次,均符合评优评先申报资格。

5.2023年10月13日-11月21日期间,由分管领导牵头对2023年以来干部休病假情况进行清理,清理出因病住院欠缺相关证明的干部2人次,已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补齐。

问题6: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1.固定资产管理欠完善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固定资产管理资料及座谈了解到:    

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欠完善:

县文旅广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内容简单、不完整;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欠具体。

②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③未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和清查。

④未明确专人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⑤文物管理有漏洞:   

文旅广体局曾租借十多件三级文物给清水湖度假区的食尚园湖畔餐厅作展品,收回后没有集中放置在文物库房区,而放置在原环保局院内。

2.行政执法工作欠规范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执法案卷发现:

没有建立违法举报登记台账;没有制订合议规则(集体研究);立案没有文旅广体局分管负责人审批,处罚没有文旅广体局法制部门负责人签字,处罚决定书没有局长签字,没有盖局行政公章(盖的执法大队或执法局的公章),部分案件没有集体研究内容;部分案卷没有登记录入台账,部分案件录入处罚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个别案件处罚适用法律条款有错误,不予处罚的给予了罚款。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欠缺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工程项目资料发现:

①汉寿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新建工程(帅孟奇陈列馆)

a.工程合同签订后长时间未履行。

b.该工程截至巡察时止未办理竣工验收,未办理工程结算。

②帅孟奇陈列馆池塘土方工程

a.发票报账经手人签字非本人签字。

b.未按合同要求进行竣工验收与结算。

c.未按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二是对财务制度履行不到位,三是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对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导致掌握的业务知识水平不足以达到高水准的工作。

2.2023年12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完善了文旅广体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明确了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自2023年6月起,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已在财政厅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单位的所有资产都在系统里登记入账记账,资产的增加、处置、折旧都在系统内完成,并于每月10日前,根据财政局国资中心的要求及时报送上月的资产月报,2023年12月30日,已完成全年资产的入账、登记,核对,做到财务账、卡一致,2024年2月21日收到县财政局关于资产年报工作任务的通知,次日已在财政厅的资产系统中进行认真核对了数据,完成固定资产年报,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2023年11月24日,已将放置在原环保局院内的十三件文件集中搬迁至文旅广体局文物库房入库,分管领导于当日对文物股股长及工作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加原则,坚决依照《文物法》来开展工作。

3.2023年12月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重新修定了《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了分管副局长为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责任人,以及法制负责人审核签字,重大案件需经集体研究,局长签字因咨询市文旅广体局和县司法局均未有此规定故暂未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已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为文旅广体局,2023年共办理案件24例,均加盖文旅广体局行政公章,由分管副局长审批,法制负责人签字,登记录入案卷台帐,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处罚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其中1项重大案件经过集体研究;2023年10月中旬,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按照要求建立了违法举报台帐,制定了《汉寿县文化市场违法举报办理制度》,由责任股室进行问题跟进,有对社会各界和群众投诉举报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和回复,截止目前,收到1项违法举报,已按程序办理完结。

4.2023年12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指定专人负责对2023年以来的案卷目录台帐进行核对、清理,并要求今后办案人员要及时与案件归档人员沟通,实时录入台帐,不能再出现漏报案件、录入案件处罚与实际执行情况不一致的情况,12月上旬已完成目录台帐案卷核对、清理,发现问题2例,目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2023年11月20日,分管领导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具体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条文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5.2023年10月11日以及12月20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准确、处罚适度。

6.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将汉寿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申请财政决算评审的资料交财政评审中心,2024年2月5日决算报告已出具,根据结算报告和合同,已支付工程款90%,未付10%余款为保证金。巡察整改期间,在核对帅孟奇陈列馆池塘土方工程项目财务资料时发现,2022年3月3日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余下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外全部工程款于2022年6月支付。2023年11月13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工作要更加细致。

7.2023年12月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完善了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今后我局的项目建设,所有项目所需的合同等资料由对口股室把关审核,安排专人收集存档,所有报账发票均要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由对口股室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再由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并严格按合同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支付工程款项;项目工程的变更,需经局党组会研究,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走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尚未建设大型的工程项目。

8.2023年11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对工作经费支出、财务档案整理、报账程序、工程结算等进行集中学习,加强业务能力。

问题7:财务管理欠规范

1.会计资料档案管理欠规范

①会计账簿档案欠完整:

2021年度缺明细分类账、往来明细账;2022年度缺总分类账。

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未装订成册归档。

③会计报表、会计账簿未盖单位公章、无相关财务人员签字盖章。

2.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有偏差

县文旅广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工会慰问的规定与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相抵触,慰问对象应仅限于本局机关工会会员。

3.财务支出凭证欠规范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及所属二层机构财务支出资料发现:

①差旅费报销欠严谨。

出差审批单无出差申请与审批日期;部分差旅费报销明细表填制欠规范。

②印刷费支出凭证附件欠规范。

部分印刷费支出明细清单无经手人签字、支出明细项目不具体、无数量、无单价、非原始单据。

4.资金支付业务欠规范

存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资金未直接支付给商家而是支付给经办人的情况,未使用公务卡进行资金支出结算。

5.专项资金挪项使用

6.大额往来长期挂账未清理

7.超标准发放体彩奖励    

文旅广体局为了扩大体彩发行量,在国家规定提取佣金的基础上,另外对销售点分别给予了资金奖励。

8.超范围报销差旅费

9.节日慰问费支出欠真实

经查阅县剧院财务支出资料发现:

县剧院单位工作人员节日慰问费,按300元/人/节日计算应为47人次,但节日物资发放明细表显示为42人次,且物资发放表签字不全。

10.工会经费支出有瑕疵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工会财务资料发现:

①会计凭证附件不全:

工会慰问支付存在无住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现象

②结账欠及时:

2021年12月11#付住院慰问,系2020年12月发生的业务;2021年12月163#付机关趣味运动会、2021年12月17#付县总工会组织举办趣味运动会,系2020年5月、7月发生的业务。

③以工会经费支付行政支出:

2021年12月15#付党史学习教育“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支出。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二是对财务制度履行不到位,三是业务知识掌握不熟练,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对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导致掌握的业务知识水平不足以达到高水准的工作。

2.2023年10月13日-11月28日,财务人员整理规范了2022年-2023年的会计档案资料,欠缺的会计资料、凭证等都已补充完整,补齐了相关人员签字手续,会计报表、会计账簿都已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归档。

3.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对照省总工会《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湘工发【2018】20号)文件,完善了《文旅广体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制度》中对关于工会慰问对象予以修改更正为“局机关工会会员”,并补充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票据审批、档案管理等详细规定。2023年12月25日,分管领导对工会经费支付行政经费、结账不及时的工会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工会财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规范今后工会活动支出和现金提取支出。自巡察整改以来,工会经费支出了4笔,均结账及时、附件齐全且符合工会列支范围。

4.2023年11月22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对工作经费支出、财务档案整理、报账程序、工程结算等进行集中学习,加强业务能力和财务审核审批;自2023年10月12起,已全部使用公务卡进行资金支出结算,无个人往来账发生,也无不完善、不合规支出入账。

5.自2023年10月12起,财务人员已建立起专项资金管理台账,严格按照政策依据来分配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挪用专项资金,2023年11月13日,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专款专用。自巡察整改以来,共计3笔专项资金,均已完成部分拨付,专款专用。

6.2023年10月13日,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往来款项,2023年11月30日基本对往年的往来账款进行全部梳理、核实,至12月15日,除巡察组指出的往来账目外,自清自查出1笔错记账目,目前已通过账务调账完成整改。巡察组指出的往来账目共计9笔,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笔,剩余5笔因凭据不全、时间久远等原因暂未清理,已对未清理账目建立台账,预计在2024年年底完成。

7.2023年10月20日,财务人员与体彩站工作人员对超标准发放体彩奖励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起因是2021年体彩站对局机关递交过《2021年汉寿县体彩即开玩法营销方案》,方案中提到给予县体彩站达到2021年体彩即开彩票年销量标准的给予资金补贴,在2022年年初我局体彩站工作人员根据该方案制定了一个《汉寿县2022年体育彩票工作会议经费预算》,上面根据2021年的销量列出了获得奖励的网点销量和补贴金额,经费预算报告递交后,局财务人员答复无法兑现营销方案,体彩公益金不能用于奖励发放,县财政局无法报账,随后此方案也没有进行实施,故并未超标准发放体彩奖励。对此,我局已于2024年1月11日出具情况说明。

8.2023年10月13日-11月28日,财务人员整理会计档案资料期间对帅孟奇故居陈列馆两名工作人员的交通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并自12月起,按当月到局里开会或办事的实际情况据实给两人报销,2024年2月1日,已根据实际收回确实属于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

9.自2023年10月12日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分管领导便对剧院节日慰问费支出欠真实问题进行清查,系剧院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将5名工会会员春节、中秋节两个节日的慰问物资领取情况放在一张表上签名了,属于真实开支,2023年12月25日分管领导对剧院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规范工会支出入账。

问题8:为民服务欠深入

1.市民投诉处理不到位

阅文旅广体局网络安全舆情资料发现:2020年7月6日接到市民投诉,县鸿运街“兴隆轩”茶楼噪音扰民,要求该场所整改,2022年6月又接到对该茶楼的投诉,在没有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让其KTV业务经营了两年。

2.基层调研欠深入,解决干部职工困难存不足。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座谈了解到:

①领导干部服务群众不到位,调查调研不够深入,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实践不足。

②局党组关心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困难不够,对基层关心不够,如县求索电影有限公司运行困难的问题。

3.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工作有欠缺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资料和座谈了解到:

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存在图书馆藏量达不到规定数量,乡镇分馆力量弱,图书电子检索录入难;送戏下乡、进校园场次不够,设备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公共体育服务方面存在青少年竞技体育强项逐步萎缩,缺少免费开放的公共健身场所等问题,同样存在体育器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4.机关文明创建有欠缺

经巡察组对局机关现场实地察看及了解相关情况发现:

①办公楼环境卫生不整洁,窗台、栏杆、楼梯、垃圾桶等卫生打扫不及时,房顶有多处蜘蛛网。

②办公楼多处墙皮脱落,墙体破损、渗水。

③机关干部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度不高。

5.信访工作欠规范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信访工作资料发现:

①未建立信访登记台账,对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未进行登记。

②对群众来信来访无规范的受理及处理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为民服务欠深入”问题深刻剖析了原因: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二是发展大局意识有待加强,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在会上认领了此问题,并就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工作方法简单,对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思考不深刻。

2.2023年11月28日,两名执法人员核查县鸿运街“兴隆轩”茶楼办证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所已自行关停。2023年10月中旬,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要求建立了违法举报台帐,制定了《汉寿县文化市场违法举报办理制度》,由责任股室进行问题跟进,有对社会各界和群众投诉举报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登记、处理和回复。截止目前,收到1项违法举报,已按程序办理完结。

3.2023年12月12日,经党组(扩大)会研究决定,将领导干部调研制度,纳入《县文旅广体年度工作要点》和《县文旅广体局干部工作考核细则》,明确每位党组成员原则上每年至少确定1个调查研究选题,全年深入联点的二层单位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2次,每半年定期向调研单位反馈相关情况。2024年党组成员的调查研究选题预计在2024年3月底前确定,并把深入联点二层单位解决突出问题作为选题方向。

4.2023年6月25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县求索电影有限公司提出给予资金扶持的诉求,会议一致同意给予拨付专项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拨付到位;2024年1月2日,局党组将县求索电影有限公司运行困难问题纳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材料汇报内容,请求加强对电影公司运行保障。

5.2023年2月8日,县图书馆已拟定汉寿县“汉香书吧”建设方案,于3月16日,制定“汉香书吧”图书入藏规则,每个书吧入藏5000册书籍,目前已入藏2600册,为改善藏书量少、图书电子检索录入难现象,已于2023年8月15日,向县政府提交申请资金的报告,等待经费落实; 2023年4月7日,县图书馆已对乡镇图书馆分馆工作人员开展全县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增强乡镇分馆力量;巡察整改以来,非遗中心已建立送戏下乡、进校园台账,2023年10月8日、12月13日,分管领导对台账进行了抽查,实时监督完成送戏场次,截止当时,非遗中心已完成送戏下乡90场,戏曲进校园10场,均已达标;2023年10月25日,由文化股制定乡镇分馆设备配送验收单,交办至乡镇综合文化站签收并监管,11月28日,结合其他日常工作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督管理设备进行了督导抽查。

6.截止2023年12月30日,组织开展了全县范围的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等6场青少年体育赛事,鼓励更多的青少年参与竞技体育活动。2023年10月26日,完成对全县公共体育场所的统计,我县建有龙珠湖公园、青阳阁公园、寅虎卫士公园、银水湖公园、屈原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五环全民健身中心、双区广场等9个免费开放的健身场所,并与教育局联系,将城区几大中学的体育场进行分时间段的免开,城区四所中学操场以及部分健身器材每天早晚向社会免费开放(汉寿一中新校区、县龙池实验中学、县孟奇中学、县詹乐贫中学)。2023年12月12日,由分管领带队对全县各乡镇体育设施进行安全大排查与器材安装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同意体育健身器材均由接受单位监管和维护。

7.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院落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每月进行一次大范围的卫生清扫,机关干部按划分责任区域全员参与。2023年11月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机关院落维修事项,将局机关羽毛球馆、篮球场以及办公楼墙体纳入修缮计划,于11月20日正式已启动,现已基本完工。已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县文旅广体局干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5名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干部在年终评优评先中给予加分奖励。

8.2023年12月5日,对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制定了本单位信访受理办理程序实施细则,建立了信访登记台账,按要求记录信访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信访时间、信访内容、处理情况等,制作了信访工作法制化“路线图”展板,进行制度上墙;并于12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职能股室集中学习信访受理办理程序实施细则。截止目前,信访登记台账登记了3条,已办结3条,为群众实际解决了拖欠工资、退还订金等问题。

问题9:履职尽责不充分

1.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职责执行不到位

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工作资料发现:

汉寿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3名,现有在编人员3人,分别从事社会固定资产申报、招商引资、广播电视管理、平安创建、县中心工作(创建“长寿之乡”)、洞庭湖特大桥指挥部等工作,全民健身工作仅协助开展“万人健步行”、“广场舞大赛”外,核定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维护运营、组织开展商业性赛事、公共体育设施器材采购维护保养、承办各类健身运动知识培训”等职责,未见开展工作的资料。

2.文体设备配发管理欠规范

经查阅文旅广体局向乡镇、村(社区)配发文体设备、体彩网点宣传物料配发财务资料及配发档案资料发现和座谈、走访了解到:

①配发到乡镇、村(社区)的文体设备、文旅广体局未采取相关措施督导乡镇、村(社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该类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欠规范、欠严格;未建立健全配发台账,资料零散未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体育器材分配欠均衡,有的村(社区)配发了多套,有的村(社区)则没有配发。

②体彩网点宣传物料的配发管理欠规范。

对体彩网点宣传物料的配发无方案、无资金预算、无申请审批手续、无会议决议或文件依据;财务支出资料无配发具体网点名单,无配发网点业主签领手续。

3.办公室收发文管理不规范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办公室收发文资料发现:    

办公室收发文不规范:2022年办公室收发文程序不规范,没有纸质登记簿,没有按公文办理制度进行收发文登记;2023年收文登记簿上没有标明收文顺序号、无收者签名、无批准人签名、无文件办理情况,登记不规范。

4.执法保障不够

查阅县文旅广体局资料发现:

综合执法局没有配备执法巡查和办案专用车,没有配备带音像记录的询问室和手持式终端移动记录设备,人员力量不够,12名编制,在编11人,有5人从事其他工作,影响了执法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履职尽责不充分”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职责分工不合理,二是工作流程不完善,三是制度保障不到位。

2.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学习了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厘清了机构工作职责,讨论通过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安排,于10月27日印发《关于汉寿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安排的通知》,11月16日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负责人拟定了《2024年度汉寿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3.2023年12月上旬,体育股对全县各乡镇体育器材数量进行了摸底统计,建全了体育器材配发台账,并督导各乡镇将捐赠的体育器材纳入固定资产和日常维护及管理。据统计我县辖17个乡镇,其中行政村和社区共228个,已配发器材的行政村和社区180个,未配发器材的行政村和社区共48个,12月下旬,根据统计结果制定了体育设施配发计划,将其48个行政村和社区纳入计划中,预计在省体育局下一次捐赠体育器材时优先分配。

4.加强对体彩网点宣传物料的配发管理,巡察整改以来,对体彩网点配发宣传物料1批次,2023年11月23日体彩站收到4家网点装修申请,12月12日,体彩站管理人员制定了汉寿县体彩专营门店升级改造工作方案,根据申请内容,提前做好了资金预算,于12月18日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做好了会议记录,2024年1月上旬装修完成,验收表由各网点业主本人、体彩管理工作人员、分管领到签字通过。

5.巡察整改以来,我局重新修订了《文旅广体局办公室公文办理制度》,明确专人办理收发文工作,2023年共计收发文206份,均在纸质登记簿上标明收文顺序号,做到了签收人、批准人、办理情况等收发文程序规范。2023年12月11日,办公室主任就办公室收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做了书面检讨。

6.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县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人员现状、了解设备设施需求,讨论同意将安排从事其他工作执法人员调整回到原岗位,同时增补2名工作人员协助工作,同意增加购买3台执法记录仪,已纳入近期采购计划,2023年10月2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汉寿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分工安排的通知》。2023年9月11日,对县文化市场执法局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上报县委编办,为执法领域改革提供现有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的信息参考,12月27日,将县文化市场执法局空编和人员情况现状反馈给县政协和县编办,组成联合工作调研组,提请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问题10:整治形式主义欠到位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相关资料及座谈了解发现:

1.未组织全员学习《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文件精神,且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汇报材料存在虚报数据的情况:县文旅广体局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县非遗中心工作情况汇报中涉及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等相关数据,经座谈了解系虚报数据,实际仅为上报数据的60—70%。

3.工作阶段性总结大多是拿以往的材料应付,只改一下数字;存在文件传阅时只签字,不看内容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整治形式主义欠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开展工作中重安排、轻落实,没有做到亲力亲为一抓到底,二是个别干部工作能力素质不高,落实工作有偏差。

2.2023年12月22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局关于进一步落实2023年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整治形式主义相关文件集中学习和自学,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精简文件、精简各类会议、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等方案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3.2023年11月3日,县非遗中心对送戏下乡、进校园台账进行了完善,并在今后实时记录送戏下乡、进校园时间、地点、场次、剧目等,做好相应资料留存,截止2023年年度,共如实登记送戏下乡90场次、进校园10场次,暂未接到群众举报、地方反馈虚假开展送戏下乡的情况,12月下旬经分管领导走访校园对非遗中心到场情况进行核对,确认了每场演出均为真实性演出。2023年11月24日,由分管领导对非遗中心主任就相关数据虚报问题开展了提醒谈话,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2024年1月10日,县非遗中心将2023年度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演出台账及2023年度送戏下乡演出图片整理成册,经非遗中心主要负责人把关后报送局文化股。

4.2023年12月12日,办公室主任就工作阶段性总结应付问题做书面检讨,并承诺今后在撰写总结、报告等内容时以本年度实际具体情况为重点。2023年12月下旬期间,党组成员以及各业务股室长就文件传阅只签字,不看内容问题在2023年度工作总结中做自我检讨,承诺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学习文件精神。

问题11: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欠规范

1.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2020—2023年3月租赁有执法车辆使用期间,未实施公务用车审批程序,未建立公务用车登记与管理使用台账。

2.2023年3月停止租赁执法车辆后,县文旅广体局用车管理制度未对执法使用公务车辆作出相关管理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公务用车制度缺位,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2.2023年12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将执法使用公务用车规定纳入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2月19日,制定了《县文旅广体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了城区外的执法检查可以在租车平台租用公务车辆,也可选择自行乘车,回单位后按差旅费的方式报销,在城区内的执法检查不可租用公务用车,也不可报销差旅费。12月22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

3.2023年10月9日,局机关已建立局机关公务用车、公务租车使用台账,并明确办公室主任进行管理,每次出公务时在平台租车都进行了登记管理,巡察整改以来,我单位登记公务用车7次,租车2次,均按照制度执行。

问题12:党建工作存不足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及所属二层机构党建资料和调查了解到: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规范        

①机关一支部2021年1月5日、3月25日支委会会议记录中到会人员没有签到;2022年2月17日、2月24日支委会及3月11日支委会暨支委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中有代签情况;2022年8月19日支委会会议记录中应到5人,实到5人,人员签到只有一人签到。

②文化馆支部无2020年度支委会记录、组织生活会资料;部分党员干部对照检查发言材料雷同,个人检视问题清单雷同。

2.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    

剧院支部:    

①2022年1月支委会没写明应到XX人,实到XX人,无签到表。

②2022年3月21日组织生活会应参加9人,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人员仅3人发言,没有支部点评。

③2022年6月份党课应到9人,实到5人,仅55.6%,不到80%。

④一季度党员大会仅3人参加,未达到80%的要求。

⑤2021年3月8日组织生活会没有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

图书馆支部:

①2020年2、3、4、7、8月份支委会存在代签情况。

②2022年9月23日、10月18日、12月6日会议记录没有写明应到XX人,实到XX人,没有写明会议主题。

③2023年1月份支委会、1月份党员大会和2月份支委会会议记录没有写明应到XX人,实到XX人。

3.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到位    

县文旅广体局机关第一支部虽有党员积分管理台账与情况表,但没有党员积分考核办法、积分评分标准及党员积分记录;没有发现其他支部党员积分管理的相关内容。

4.机关委员会成立暨选举大会资料不完善、不规范    

①机关委员成立暨选举大会资料中没有参会党员签到表;

②选举大会资料中会议筹备工作方案、会议议程、选举大会主持词等内容不完善,出席会议上级领导姓名以“XXX”代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党务队伍不够专业,二是学习教育活动不够创新,三是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2.2023年度局属各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8次,党课8次,均按制度制度执行,签到册由本人签到,会议记录规范,2024年1月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干部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已不存在雷同现象;2023年10月30日,机关委员会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通知》;自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局属6个党支部于2023年10月-12月陆续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各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不完善”“组织生活代签”等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承诺今后认真对待会议记录,并要求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时落实好本人签到手续,做好有事请假报备手续以及在个人纪实手册上如实记载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对因病、因事未能参会的退休党员,采取微信传达此次会议的精神和学习内容。

3.2023年,机关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了一次党务工作会议,对各阶段的党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度;2023年8月29日-8月31日,我局机关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一次为期3天的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将党建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和支部“五化”建设标准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4.2023年10月30日,局党建专干对照《汉寿县党支部“五化”建设制度体系汇编》完善了《汉寿县文旅广体局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对党员干部日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执行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进行动态化管理和积分量化考核,对考核结果实行半年制通报,2024年1月22日,与2023年度民主测评票数综合,评定了党员等次,将最终结果在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公示期未发现问题。

5.强化责任追究,2023年12月5日,党组书记对文化馆、剧院等局属6个支部书记在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按要求做好签到程序。

6.2023年11月7日,由分管党建负责人带队前往局属6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调研,对各支部2023年度“三会一课”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巡察反馈的签到表代签、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未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问题13: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1.民主生活会有瑕疵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民主生活会资料发现:

①会前征求意见质量不高。

民主生活会前对领导班子成员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少,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

②上年度已办结问题重复提。

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本年度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问题情况说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交办“新汉寿”非法出版物问题作出了处理:截止2021年1月18日,“新汉寿”非法出版物交办案件已办结。

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本年度巡视反馈问题情况说明”中又有“针对省委巡视组交办反馈的‘新汉寿’非法出版物问题,专题研究,立案迅速,专班跟进,限时办结”等内容。

③部分班子成员个人检视问题抽象,无具体事例,整改操作性不强。

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机关一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发现:

2021年3月2日召开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大会、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支委会暨支委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中部分个人自评内容与上年度内容高度相似,上年度提出的问题在下年度又重复出现,没有整改到位。

3.述职述廉报告与本职工作不符

经查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发现:

202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与本职工作不符的情况,有“学校”、“教师培训”等工作内容。

4.“双述双评”不严肃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党建资料发现:

①文化馆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内容2021年度与2022年度基本相同。

②图书馆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2020年度与2021年度“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内容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党务队伍不够专业,二是学习教育活动不够创新,三是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2.规范民主生活会,根据县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认真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汉教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党组于2024年1月4日进行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和谈心谈话,通过相互谈心,交流思想,征求大家意见建议,既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也为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准备了详实的材料。班子成员围绕6个方面突出问题,在会前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检视问题清单,根据自身实际,点出具体事例,深刻开展自我批评,于1月11日交由党组书记审核过关,1月16日,我局党组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一会三评”要求,依据县委主题教育办《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汉教办发〔2024〕2号)的具体指引,2024年1月5日-1月18日期间,各支部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会前学习、谈心谈话等,会前,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提前对本支部委员的发言材料和党员的个人检视问题清单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查摆问题不全面、不深刻、雷同的党员,1月18日,各支部已全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及2023年度民主测评党员。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培训学校,是其工作的一部分,不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出现与本职工作不符的情况,已在问题销号时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2023年12月5日,党组书记对文化馆、图书馆等局属6个支部书记在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2023年度的双述双评工作,各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交由党组书记把关审核。2023年12月11日,文化馆、图书馆支部书记就“支部述职报告内容雷同”问题作书面检讨,认真反思自身问题和不足,确保今后不再犯。

5.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的党建资料督查,2023年11月7日,由分管党建负责人带队前往文化馆、图书馆等局属6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调研,发现了纸质资料保存不完整、党建资料归档散乱等共性问题,当场交由各党支部立行立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问题14:党组织活动抓得不实

经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党组织活动资料及调查了解到:    

1.主题党日活动资料欠完整    

机关一支部:

①2020年6月份无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②2022年2、8、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中签到人员没有注明不参加原因;

③2021年5月20日、10月15日-16日主题党日活动资料与干部个人工作纪实手册上面当日工作记录不一致,活动签到单上面有干部个人签名,工作轨迹存在逻辑矛盾。

机关二支部:

①2020年2月份无主题党日活动签到表、方案,4月份无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②2020年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签到有代签情况。

文化馆支部:

2020年度无主题党日活动资料。

2.退休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少    

退休党员干部很少参与党组织活动,党组织活动方案、签到表及活动照片中没有退休党员干部参与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组织活动抓得不实”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党务队伍不够专业,二是学习教育活动不够创新,三是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2.2024年1月8日,局党建专干对文化馆、图书馆等局属6个党支部的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小结、签到表、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资料整理成册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均已完成。自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局属6个党支部于2023年10月-12月陆续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各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不完善”“组织生活代签”等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承诺今后认真对待会议记录,并要求党员参加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时落实好本人签到手续,做好有事请假报备手续以及在个人纪实手册上如实记载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对因病、因事未能参会的退休党员,采取微信传达此次会议的精神和学习内容。

3.2023年重阳节庆时,组织机关第一、二党支部退休党员开展一次座谈会,督促退休党员多多参与党组组织生活。各支部退休党员多是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自巡察整改之后,各支部加强了对退休党员的重视,每月通过微信群等至少推送一次党章、党纪、党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资料,并在组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前期邀请有余力的退休党员参加。

4.强化责任追究,2023年12月5日,党组书记对机关一、二支部等局属6个支部书记在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一次集中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好党内工作。

5.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的党建资料督查,2023年11月7日,由分管党建负责人带队前往局属6各支部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调研,发现了纸质资料保存不完整、党建资料归档散乱等共性问题,当场交由各党支部立行立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问题1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欠到位

通过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到:

县文旅广体局没有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部分大额资金未见党组会研究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欠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领导干部主责意识不够强,二是对“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

2.通过巡察整改,办公室重新拟定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初稿,并于2023年12月1日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12月5日,制定了《汉寿县文旅广体局“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凡涉及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大额资金拨付的重大事项,均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并复印研究记录交由财务,由财务在支付时作为附件附于凭证内。制度制定以来,共有6个“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了党组会议研究,会议记录规范,且财务附件齐全。

问题16: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通过查阅县文旅广体局工作资料了解到:

文化专业人员短缺,配备不齐全,器乐、声乐、指挥的培训指导不够专业,编剧、编导、演员比较少,文物保护和文物修复专业人才匮乏,旅游专业对口人员仅有一人,缺乏专业的体育管理和指导人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专业人才位置不足,难以引进,二是对现有人才的培养不够多。

2.经过巡察整改,已于2023年10月20日,建立了县文旅广体局专业技术人员台账,11月10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非遗中心向局党组上报人员需求计划,12月1月,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人才申报计划,12月27日,局党组将成立县文保中心和增人增编事项报告给县政协和县编办组成联合工作调研组,提请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已于2024年1月8日向县编委办提交了2人的人才引进计划。

3.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县文旅广体局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今后发展计划等,讨论通过《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于次日印制下发,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非遗中心等在2023年12月6日向局党组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培训。鼓励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拓展专业范围,截止2013年12月,本系统累计9人次参加本专业所长的上级业务培训,如摄影、非遗、“鼓书”、“湖南日报‘全媒大脑’新闻实训营”等。

问题17: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通过查阅资料和调查了解:

县文旅广体局聘请了6名临时人员从事内务管理、彩票发行、政务窗口服务等工作,由局机关直接与当事人于2020年签订聘用合同,没有按规定每年续签,没有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且有个别人员从事管理岗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单位监督管理有所缺位,二是聘用制度不完善。

2.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了汉办发〔2022〕2号关于印发《汉寿县财政拨款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研究制定了《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办法》;2023年10月27日,分管领导对从事管理岗位的临聘人员进行谈话,传达临聘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经局党组研究讨论决定的岗位调整意见,对从事管理岗位的临聘人员进行调整,其管理工作职责并入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日常维护运行工作实行劳务外包,不存在临聘人员人事管理岗位的情况。

3.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讨论临聘人员事宜,根据临聘人员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致同意6名临聘人员按要求执行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明确了6名临聘人员的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考勤考核、评优评先等内容,于次日与湖南省聚兴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合同,将6名临聘人员纳入劳务派遣。

问题18: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此问题属涉密内容,不予公开)

问题19: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

1.宣传学习《条例》、《规则》不到位。

未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2.擅自设立党建办。

未按“三定”规定设置内设股室,擅自设立党建办,并配备干部4名。

3.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

存在临聘人员从事重要工作岗位的情况。如县剧院临聘人员陈思从事会计工作、朱丽可从事财政及政工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理论学习上不够重视,二是单位监督管理有所缺位。

2.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机关全体干部和二层单位负责人参会,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试行)》,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出的相关要求。

3.2023年10月26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三定”文件要求进行内设机构设置,撤销党建办,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并入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10月27日将修改更新职责分工文件《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安排的通知》(汉文旅发〔2023〕3号)下发传达至全系统。

4.2023年11月10日,县剧院召开院务会研究,决定对两名临聘人员作出解聘处理,截至目前,已办完解聘手续。

问题20: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

1.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行政会议记录与党组会议记录混记现象。例如:2020年7月10日行政会议中研究了职级晋升相关事项。

2.副高级以上职称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未开展专审。到人社局查阅肖国芳、白莉人事档案,均未开展专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19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党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二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2.巡察反馈意见之后,已由局办公室根据研讨事项,将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用不同的会议记录本分开记载,自2023年起再未发生会议记录混记现象。

3.2023年7月17日至21日,组织人事和规划财务股已根据县人社局要求,对副高级职称以及二层单位骨干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共计27本均已完达成档案专审,缺少的档案材料均已补充完善,剩余58本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今后在开展干部选拔或职称评审时逐步进行专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整改事项。问题7第6个措施中的10笔挂账,目前已完成5笔,剩余5笔因凭据不全、时间久远等原因暂未清理,已对未清理账目建立台账,预计在2024年年底完成。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思想认识。一是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在下来的党组会当中,坚持“第一议题”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高度站位,努力在学懂弄通、吃透做好上下功夫,全力推进文旅领域高质量发展。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宗旨,多开展基层调研工作,聆听群众需求,对于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的问题,高度重视、深入研讨,把群众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到文旅领域的建设谋划中来,使所谋之事真正为人民服务,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三)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一是在意识上,高度重视我局在文旅行业的主管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办法、法律法规,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业务股室负责人责任意识及工作压力的传导,强化队伍的责任意识,面对急难险重繁任务,不抱怨、不推诿、不退缩、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攻坚克难;二是在行动上,加强对局业务股室及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督促督查,认真督促抓好对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科学制定及严格落实,督促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资金使用工作,并及时整理台账,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按本次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自行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章立制、堵漏补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对自身工作进行长效自查,对于管理上出现漏洞、制度上发现不足的,立即组织研究,加快编制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的步伐,防止权力脱圈;二是持续推进培训,在主动迎接困难的过程中,各业务人员要自我提升,特别是推动个人思维转变,争创先进,以高标准,严要求,硬作风要求自身,重点关注对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模式、工作流程的创新,推动高效便捷解决问题,解决难点。

(五)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贯穿到组织工作始终,在文旅广体局的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切实夯实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打造一支党的可靠、人民可信、信仰坚定的队伍。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61385。


中共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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