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5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正风肃纪、克服积弊、改进和推动工作、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凝聚共识、端正态度,严格按照“六有”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梅阳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曾丽娟兼任办公室主任。在第二巡察组向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中心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再次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研究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的现实检验,作为一次增强党性修养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契机。2023年12月22日,中心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并作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确保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把握整改方向
2023年10月16日,中心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全体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参加。会议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5个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逐条逐项分析,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进一步明确每一个问题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指导把关,一个责任部室牵头落实一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其他部室配合协作,形成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无死角。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方案和问题清单,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逐层传导压力,做到目标明晰、要求明晰、责任明晰、任务到人,以务实的态度、过硬的举措,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全面到位
2023年11月2日、11月30中心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针对整改中出现的难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巡察办周勇主任督导提出的程序倒置、进度滞后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重点调度、重点督办、及时改正。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举一反三的原则,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对一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如工会活动用餐超标准、党组织活动标准不高、路产路权工作存在疏漏、作风监督欠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9个问题,实行立即整改,在方案下发后较短时间内就完成了整改;对通过努力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能够解决的,如养护工作履职尽责不力、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存在不足等5个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了整改;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这一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加强请示汇报、采取措施逐步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实行“三结合”,即把巡察整改的落实与当前公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公路事业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做到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开展“两促进”“两不误”。
党支部书记、主任梅阳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员、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高标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强化思想抓整改
充分认识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能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持续增强落实整改的思想动力,自觉地、无条件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以诚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周密的部署、有力的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为巡察整改问题“清仓见底”带好头、起好步。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
带头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抓全面。真正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地毯式的自清自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认领工作任务,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抓好问题整改。不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强化责任担当,督导其他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抓整改
坚持全面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管理制度,坚持常态调度,坚持每周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整改工作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与领导小组其他同志共同研究分析,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着力从根子上解决病灶。每半月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问题不彻底、整改效果不达标的,责令相关人员和部门“返工回炉”,对整改工作慢作为、懒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以扎实有效的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问题1:养护工作履职尽责不力
1.未按要求制定日常养护计划。无县本级养护实施项目计划,仅见国省干线养护内容,未见管养范围内县道的养护内容;2021、2022年至今无日常养护小修工程生产任务计划。
2.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存在疏漏。①日常巡查日志登记不全。仅见2021-2023年部分巡查内容记录;②常规养护工作滞后。路面坑槽、凹陷、断板明显,清缝灌油未正常开展,路面异物清扫不及时。X210线12.500路段、X010线丰家铺铁匠湾地段地面路面坑槽、凹陷、断板明显,未及时进行修复。S224线丰家铺镇靠东岳庙社区2公里左右地段、X010线朝阳庵与铁匠湾地段、庙山坝地段、X210线12.500路段路面伸缩缝未及时进行清缝灌油养护工作,2023年5月10日S224线靠东岳庙社区2公里左右地段路面存在较大面积黄土未及时进行清扫。
3.桥梁养护检测工作不到位。向阳河大桥等14座桥梁未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沅水特大桥未达到上级要求的检测频次。该单位2022年度应完成桥梁检测任务共29座,目前为止已通过专业桥梁检测单位实施检测的桥梁仅有15座(2020年10月-2022年10月期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责任落实、机制建设等方面深刻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会议指出养护工作是公路主业,出现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班子政治站位不高,班子及班子成员到一线调研对养护方面存在的不足重视不够,思想上有重建轻养意识,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同时对道班工作人员管理不够严谨、出工出勤稽查没有顶真。
2.制定年度养护及资金配套计划。养护部根据管养线路路况水平不均衡的情况,分类制定管养线路路面裂缝处治、坑槽修补、顽瘴痼疾整治、行道树刷白及路肩除草等养护计划,重点制定了X032线岩嘴粮站至G319线交接处路段地面路面坑槽、凹陷、破碎板修复处治计划、行道树刷白及路肩除草计划,并于2023年12月8日落实到位,刷白G319线、S223线、S224线行道树74.535公里,割除管养路段路肩蒿草共计里程250.15公里。
3.加大养护工作力度。自2023年5月起,分管领导肖立新与养护部负责人侯中华、纪检专干涂明每月不定期对4个养护道班上班纪律和出工出勤情况开展了17次稽查,详细检查养护巡查日志和工作开展情况,发现G319线1500至1501附近路肩农作物种植普遍、堆物放料的问题。2023年7月22日至23日,联合交通、乡镇执法人员上门,对3家木材市场、2家砂石场、4家种植农户下达消除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行动共清理乱堆乱放杂物12处,出动挖机一台,清除路肩种菜近500米;2023年10月23日至24日对管养路段开展了一次大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S224线路面浮土砂石多、G319线军山铺至崔家桥段路面裂缝较多和树枝茂密遮挡行车视线等问题在巡查台账里进行了记录,并上报养护部备案后及时清扫了路面砂石,军山铺道班组织人员对进行了处理;针对常规养护工作滞后问题,于2023年12月8日,养护部组织人员、设备,投入养护资金25万余元,对X210线12.500路段、X010线丰家铺铁匠湾路段、X032线岩嘴粮站至G319线交接处路段地面路面坑槽、凹陷、断板进行破碎板修复处治,共处治水泥路面破碎板864㎡;2023年12月11日对S224线丰家铺镇靠东岳庙社区2公里左右地段、X010线朝阳庵与铁匠湾地段庙山坝地段、X210线12.500路段路面伸缩缝进行清缝灌油养护工作,共清灌裂缝10932米,提升了路况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全面完成桥梁检测工作。按照上级规定,2023年9月沅水特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期间完成每年对沅水大桥的安全检测工作,发现存在盖梁裂缝较多、伸缩缝老化等安全隐患问题,截止2024年1月5日,隐患问题在维修改造期间全部完成修复整改。积极行动、边巡边改,2023年6月18日聘请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向阳河大桥、沧浪水闸桥、朝阳桥、军山铺桥、押东铺桥等14座桥梁进行了技术状况检测,出具了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报告评定等级结果均为1、2类桥梁,无危桥和质量安全隐患。
问题2:执行党组织议事规程有偏差
1.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决策未议先决,未见班子讨论决策商议过程及末位表态实施情况。如2020年2月18日党政会议关于治超经费拨付使用、实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未见讨论过程;2021年4月2日党政会议关于G319线马嘶桥改造预算、沅水大桥南接线工程以及2021年5月19日党政会关于危桥改造等重大项目决策未见讨论过程;2022年G319路面大中修工程未见讨论及决策过程。2020、2021年年度评先评优仅见工作布置未见讨论决定过程及先进人员名单;2023年4月二层骨干调整未见会议决策过程。
2.大额资金使用未见会议记录。2021年8月G319线路面病害处置工程费129万元、2022年1月24日G319一标工程费630万元工程实施及资金拨付未见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政治意识还不强,对班子议事规则学习领会不够,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三重一大”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
2.健全《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中有关议事纪律和《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支部“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中有关具体程序的内容,2023年10月25日以党支部文件形式下发,2023年11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及机关干部开展学习,明确研究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了4次支委会,会前由分管党建负责任人曾丽娟进行提醒,每名班子成员均充分发言,表达意见,会中一把手自觉坚持末位表态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
3.制定了《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级资金拨付流程和资金支付流程图,2023年11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进行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均明确了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和规定;制作了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表,依据规定,2024年1月10日,对沅水大桥改造工程施工方常德路桥公司进行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时,严格执行拨付程序,由工程负责人杨高清、分管领导肖立新、主要负责任人梅阳签字后按程序进行了拨付。
4.规范会议记录。2023年5月22日支委会明确办公室主任魏粤负责支委会会议记录,对沅水大桥桥改造、S224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等重大项目决策、机关二层骨干调整等工作以及重大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记录。自2023年5月22日以来,分管负责人曾丽娟对支委会议记录进行了10次检查,发现1次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会后进行了补充。目前,支委会会议记录均做到了详实记录集体讨论、决策过程。
5.2023年12月8日,党组织书记梅阳针对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财务部长陈丹进行提醒谈话,提醒注意财经纪律,加强自身及部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强化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认真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将谈话记录责成人事部熊丽放入陈丹的廉政档案内。
问题3:路产路权工作存在疏漏
路产巡查工作未常态化开展。未见2021年7月以来路产路权巡查资料,通过了解当事人实际从2021年以来,路产巡查工作基本非定期进行,且频次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主要在于路产路权工作人员责任心减退、业务学习抓得不紧、巡查工作不规范、分管领导督导不严。
2.制定《汉寿县普通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办法》和《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路产路权部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9月8日组织路产路权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加强路产路权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上级及本单位关于路产巡查相关文件或考核办法的要求,自2023年9月开始,以每月不少于10次的频次,共开展了52次路产路权巡查。11月重点对在沅水大桥桥下空间堆放木材、乱搭棚屋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城管、交通、属地乡镇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对堆放的木材、纸箱、乱搭棚屋进行清理。
3.组织路产路权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11月10日开展了四季度业务学习,路产路权部李井学、熊礼刚、刘志红3名同志做了学习笔记。从2023年9月起,每月建立路产路权巡查台账,对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后续跟踪,对巡查发现的G319线官桥坪路段广告牌和乱堆乱放、G319国道K1524+900米处棚屋、S224线134.600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木材、沅水大桥桥下空间堆放泡沫箱等4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如实记录,立即整改到位的有3个问题。对G319国道K1524+900米处(毛家滩乡燕子口)路段公路红线控制区搭建的棚屋这一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于2023年10月20日向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部门送达了《公路违法案件移送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10月24日又向毛家滩乡政府送交了《关于协助处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函》,联合属地政府、路政部门实地进行督导,限期整改。截止目前,该棚屋已拆除,问题已整改到位。2024年1月4日,与交通路政部门对丰家铺旭峰木业公司占用S225线公路用地堆放木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消除了违法行为。
问题4: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1.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不及时。未按省交通厅要求的时间2023年4月底前开工,2023年度国省道养护计划太子庙桥、龚家桥、大桥冲桥和龙潭桥改造项目截止7月7日仍未开工。
2.落实县委交办工作不到位。县委2022、2023年度交办工作中,G319太子庙公路建养站服务区建设、沅水大桥加固及白改黑工作自2022年10月交办后至今未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6号大道管护交养工作自2022年11月起至今尚未进入省道养护。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方面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狠抓落实的紧迫感和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项目底子摸得不清,困难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工作力度欠缺,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整体进度。
2.2023年8月10日成立沅水大桥加固改造工程指挥部,制定《汉寿县S224线仓儿总沅水大桥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9月6日联系交警部门发布沅水大桥交通管制通告,2023年9月12日督导施工方常德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和湖南湘北通程公司的施工队伍进场,2023年9月15日正式开工,按施工进度计划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大桥维修加固,并实行施工进度一日一报制。目前已完成大桥支座更换、病害处治、不停车检测系统安装、路面白改黑等主体工程,建立了桥梁健康监测信息系统,提升了国省干线特大型桥梁通行条件和水平,2023年12月28日大桥实现通车。
问题5: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隐患
1.公路防护栏设置不到位。个别临水路段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存在通行安全隐患。如S224线132+650处和X210线13+900等临水路段处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
2.安全标志设置不全。部分平交路口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标识标牌,存在通行安全隐患。如省道S224线178.600路段龙津社区路口处无标识标牌,省道S224线172.700路段平交路口处无凸面镜,县道X210线12.700路段十字路口处无标识标牌。
3.安全行车存在视野障碍。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有搭建棚屋、堆放杂物等,影响行车安全视距,存在通行安全隐患。在明显视野障碍路段的G319国道K1524+900米处(毛家滩乡燕子口)路段的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有一搭建的棚屋,用于临时存放经销水泥、石灰、瓦等建筑材料,在G319线K1526、S224线134.600、地段有堆放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情况。
4.房屋安全隐患排除不到位。岩嘴道班房屋于2022年7月15日经鉴定为C级,构成局部危房,在未进行维护的情况下有桂群英、丁贵芬2名退休人员借住。
5.一线干群生产条件存在作业风险。割草机钢制刀片作业时易崩裂、飞溅、伤人伤物,有一定危险,未能及时更换为有安全条件的作业工具。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宗旨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检查不严不实,对公路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未形成有效震慑,班子和班子成员关心基层职工生活不够。
2.2023年10月20日,安全部对管养线路安全防护栏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G319线1497.168龙潭桥右侧防护栏设置不到位、S223线153.350右侧弯道临崖路段防护栏欠缺,建立台账进行了登记,2023年11月17日组织人员修筑了水泥护墙。2023年9月21日组织人员和设备对S224线132.650处临水路段增设16m三波型护栏,对X210线13.900处临水路段增设40m二波型护栏。
3.2023年10月23日,安全部对管养线路安全标志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S223线0.500左侧临水路段警示标志缺失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在2023年11月17日组织人员栽种了2根警示桩。2023年9月22日对S224线178.600路段增设导向标线、减速提示震动标线、道路中心黄实线、人行横道、路口停止线等各类道路标线以及路口提示牌、道口标注等安全设施,对S224线172.700路段平交路口拟增设凸面镜1块,用以增强路口安全视距。对X210线12.700路段十字路口增设路口提示牌、道口标注等安全设施。
4.针对G319国道1524.900米处(毛家滩乡燕子口)路段的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搭建的棚屋,于2023年10月20日向县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部门送达了《公路违法案件移送函》,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2023年10月24日又向毛家滩乡政府送交了《关于协助处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的函》,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目前该棚屋已拆除;安全应急事务部和路产路权部工作人员每季度利用手册资料、标语、广告牌等对各类公路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诫,对G319线1526、S224线134.600、地段有堆放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情况进行清除。从2023年10月开始,共开展了2次劝诫行动,发放300份手册资料,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15块。
5.2023年10月30日,主要负责人梅阳与养护部干部丁艳萍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做好其母丁贵芬的工作,同时责成分管领导肖立新、养护部负责人侯中华上门做桂群英、丁贵芬2名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晓之以理,2023年12月7日,2名退休人员搬离岩嘴道班房屋。
6.2023年6月为4个道班采购新的割草设备,将有安全隐患的刀片式割草头换成绳式割草头,配发给道班养护作业人员,增加养护作业的安全性。
7.依据《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养护机械安全作业、公路养护生产安全作业、险(病)桥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坚持检查稽查等五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从2023年10月起,落实每月一次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检查台账,并长期坚持,巡察整改以来,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4次。2023年10月20日,带队领导曾宪平发现G319线1497.168龙潭桥右侧防护栏设置不到位,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人员修筑了水泥护墙。
问题6:日常内务管理工作有欠缺
1.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五楼会议室主背景仍沿用“汉寿县公路局”名称;三楼会议室党支部组织架构图中仍然显示已调出单位的人员;南赶治超站在单位人员岗位异动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及时更改。
2. 生活补助应发未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生活补助保障范围只涵盖了机关37人(目前36人)、南赶超限检测站28人(目前25人)。四个道班正常上岗人员(军山铺道班9人、太子庙道班12人、东岳庙道班6人、押东铺道班12人)共39人生活补助未予实际发放。
3.道班周转房管理存在不足。该单位无道班周转房管理制度,存在现押东道班工作人员尹杰在已调离太子庙、东岳庙道班后仍然占有原道班住房的情况;闲置道班房屋管理不规范,如闲置岩嘴道班与朱家铺道班房屋分别借住给退休人员桂群英、丁贵芬和余立群,未签订相关协议。
4.道班作业用车加油点设置不合理。该单位在全县仅一处定点加油站(芙蓉加油站),偏远道班如军山铺、东岳庙道班加油不便,备用油料运输、存放时存在非生产性损耗和安全隐患。
5.一线干群生活配套设施简陋。押东铺道班如厕、洗浴不便,卫生条件欠佳,生活配套设施不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服务基层意识缺失,执行政策落实方面不到位,班子和班子成员到一线调研不经常,对基层反映的意见不上心,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细致。
2.2023年8月4日将五楼会议室主背景“汉寿县公路局”名称换成“汉寿公路”字样;三楼会议室党支部组织架构图中组成人员在10月24日召开党支部支委补选大会后予以了更换;2023年8月4日责成南赶治超站对人员岗位异动后的相关内容即时进行了更改。对中心各类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优化经济环境二层骨干“三牌”履职监督栏、党务政务公开栏人员信息已过期,于2023年11月10日对履职监督栏予以拆除,更新了党务政务公开栏领导班子人员信息,并张贴和公示了党员承诺书、党员积分管理情况表、党员缴纳党费、党支部学习计划等内容。
3.按照《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各类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标准,立行立改,从2023年9月份起,对四个道班正常上岗人员(军山铺道班9人、太子庙道班12人、东岳庙道班6人、押东铺道班12人)共39人生活补助予以了发放。
4.2023年11月,制定了《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道班房管理制度》,对所有道班人员周转房使用、占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在册,没有发现职工多占周转房的现象。对巡察反馈指出的职工尹杰占用2套周转房的问题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将个人物品及门钥匙交还单位,搬到其工作的押东铺道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养护部负责人上门做借住在岩嘴道班的桂群英、丁贵芬和借住在朱家铺道班房屋的余立群等3名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宣讲政策、晓之以理,3人搬离了道班。
5.分管领导肖立新向县财政局及采购办进行专题汇报,道班作业车辆的油料采购,从2023年10月起,按照就近原则自行采购,2023年11月5日、6日分别与太子庙龙津加油站和军山铺军蒋加油站签订油料采购协议,太子庙、东岳庙道班在龙津加油站采购油料,军山铺道班在军蒋加油站采购油料,经县采购办与县财政局签字核准后实报实销,消除道班备用油料运输、存放时存在非生产性损耗和安全隐患问题。
6.2023年12月26日至29日,对押东铺道班进行整修加固,更换了屋顶瓦片和房檁,粉刷了墙壁,改造了1楼厕所和洗浴间,解决如厕、洗浴不便问题,配齐了厨具、洗衣机等生活设施,解决了一线职工实际困难。
问题7:工会活动用餐超标准
未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用餐标准,2021年5月21日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工会组织40名工会会员参加常德太阳山登山活动时,实际餐费4800元,超过规定标准8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学习不深入,具体负责人刘红对标准掌握不好,财务人员把关不细。
2.2023年11月14日,分管领导曾丽娟对工会负责人刘红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汲取教训,加强业务学习,把握标准尺度。2023年12月4日,中心组织二层骨干和机关工作人员、道班班长学习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制作了经费使用、监督、审批表,明确工会活动需先经分管领导、一把手审核后再开展。2023年10月工会组织国庆节慰问,严格按照程序,由纪检专干涂明对工会开支标准进行审核后,经分管领导曾丽娟、主要负责人梅阳签字后再开支。
3.2023年10月27日对超过规定标准800元餐费,参加活动的40名干部职工每人退还20元,共800元退还工会经费银行账户。
问题8:党组织活动标准不高
1.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不规范。2020-2023年主题党日活动中签到未涵盖全体党员。党员党日活动参与率低,个别党员长期未参加党日活动。2022年全年中心党支部党员黄中国仅参加4次。
2.组织生活质量不高。一是组织生活会党员发言不充分。2020、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实际到会人数为41人、43人,2次会议中自我批评环节都是30人发言。二是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走过场。2021、2022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中部分班子成员意见表述前后雷同,表述无新意,如“财务监管不严格,学习不深入”等。三是班子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浮于表面。2021年度与2020年度班子对照检查问题雷同,如2020年度“落实上级部署站位不高、为人民服务不够、党建工作抓的不严”等问题未在2021年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是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党建负责人在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方面投入精力不够,热情不高,方法不多,特别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如何抓党的建设方面深入研究不够;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规范,党建工作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题党日活动有时存在“走过场”,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没有很好起到交流思想、增强党性修养的作用,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上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2023年10月24日中心党支部四季度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支部建立《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督查制度》,由党建办负责人具体负责,从2023年10月份起,将每名党员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并每月进行通报。2023年10月14日,开展了“瞻仰伟人风范、传承红色精神”活动,前往毛泽东故居参观,梅阳同志上了《新时代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党课,2023年11月17日,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担当作为勇争先”活动,观看了微视频《习近平的丝路情缘》,侯中华同志上了《一带一路共建繁荣》微党课,2023年12月18日开展“清廉护航,行稳致远”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明纪释法》微视频,开展了清廉趣味活动,并由党员李井学上了《邓可运的运粮故事》的微党课,对上述活动,党建办均进行了总结。巡察整改以来,党建办共出了3期通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活动等除个别病假同志外,均全员参与。对2022年党员黄中国仅参加4次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2023年12月15日由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曾丽娟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态度,加强认识,今后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3.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10月22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按照程序,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对群众提、同事帮、上级点的问题一一回应,并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建办先后2次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反复查重,共审核4份对照检查材料,退回修改的2份。主要负责人逐一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对2名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剖析不深刻、未联系实际的材料,特别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不足、党建工作有欠缺的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限内重新进行了查找、修改,直至通过审核;会中,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相互间至少提了2条以上批评意见,支部书记梅阳、支部委员曾丽娟、肖立新、曾宪平分别建立了意见清单和整改清单。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县委组织部规定的学习研讨、谈心谈话、梳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步骤落实,党建办先后3次对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反复查重,退回修改的4份,直至通过审核。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党支部八项制度,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2023年10月24日集中学习活动中参会的42名党员做到人人参与交流讨论、发言不走过场,党建办做好了会议记录,并整理归档。2023年11月17日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立足岗位做贡献,担当作为勇争先”活动,在管养国省干线开展路域环境整治,2023年12月18日开展“清廉护航,行稳致远”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长期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5.健全《党员积分管理台账》中“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的内容,党建办将每名党员2023年度每月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详实进行记录,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并长期坚持。截止目前,党员均能主动自觉参与党组织各项活动。
问题9: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1.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马嘶桥、阳南塘道班用房建筑面积1396.3㎡,原值50490.91元,分别于2015年、2022年进行了拆除,事前事后均未向国资部门报备。
2.固定资产未按要求标识编码,领用手续不规范。文件柜、打印机、办公桌等未见编码标识,无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台账。
3.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未按要求进行核销。如传真机,路由器,办公桌、电脑、厨具等已登记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未按《汉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资产处置的要求进行资产核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长期以来对固定资产的底数摸不清,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和出台处置方案,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不够、业务水平欠缺,造成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2.2024年1月5日,副主任曾宪平与安全部负责人李爱国开展提醒谈话,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求其加强责任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对闲置道班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治安全隐患、漏洞。11月27日对马嘶桥、阳南塘道班用房处置情况及军山铺油库、岩嘴道班、朱家铺道班用房按照程序向县国资中心打申请报告,2023年12月3日经分管副县长、2024年1月3日经常务副县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已交由县国资中心进行资产处置。
3.2023年9月1日至11月24日完成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分土地房屋类(6项6件)、通用设备类(45项45件)、家用家具类(21项62件)、专用设备类(2项2件)、机关房屋围墙(1项1类)等75项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建立台账,掌握底数。2023年10月25日对机关、道班、南赶治超站现使用的所有的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具共156项、222件均按要求进行编码、张贴标识;安全部建立了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台账,目前在职干部职工98人均进行了领用登记记录,规范了固定资产申报、领用、登记、核销等程序。
4.制定后期固定资产处置方案。与县国资中心共同召开固定资产处置协调会,敲定处置方案,对通用设备类、家用家具类、专用设备类、房屋类等75项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按《汉寿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3年12月3日经分管副县长、2024年1月3日经常务副县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已进行资产核销。
问题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在报销时后附附件不齐全,无法区分发票劳务费、机械租赁费等。如:太子庙道班班房维修费26732元,发票名称为工程款,无维修合同(2021年7月8日20#凭证、2022年1月21日32#凭证);太子庙道班沥青炒砂补路面坑槽45402.7元,发票名称为工程款,无合同、工程明细、无验收等资料(2021年2月7日25#凭证)。
2.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在2021年2月3日,改变预算支出用途,以私房鉴定的名义向非预算单位军山铺镇镇本级拨款1万元(2021年2月8日46#凭证)。
3.工程款提前拨付。2022年公路养护中心在G319路面中修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签订后的六天内分两次共计提前拨款630万元,占合同金额916.6万元的68.72%。未按照约定结算方式支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和分管领导把关不严,规矩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没有坚持原则,财务管理不规范。
2.2023年12月8日,党组织书记梅阳针对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财务部长陈丹进行提醒谈话,提醒注意财经纪律,认真落实整改,并做好谈话记录;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对巡察组指出的太子庙道班班房维修费26732元,发票名称为工程款,无维修合同(2021年7月8日20#凭证、2022年1月21日32#凭证)的问题,与常德永太工程有限公司补齐了太子庙道班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对太子庙道班沥青炒砂补路面坑槽45402.7元,发票名称为工程款,无合同、工程明细、无验收等资料(2021年2月7日25#凭证)的问题,与常德永太工程有限公司补齐了X010线、X032线路面坑槽修补施工协议合同、路面坑槽修补数量工程明细表、路面坑槽修补养护工程验收单等资料。2023年12月8日再次组织各二层机构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制度流程。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2023年10月23日将以私房鉴定的名义向非预算单位军山铺镇镇本级拨款1万元预算资金返还国库。
4.针对工程款提前拨付的问题,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级资金拨付流程和资金支付流程图,2023年11月17日组织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进行专题学习,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制作了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表,2024年1月10日,依据合同规定,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对沅水大桥改造工程施工方常德路桥公司进行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时,由我单位进行计量审核后汇报后,严格执行拨付程序,由工程负责人杨高清、分管领导肖立新、主要负责任人梅阳签字后再进行拨付。
问题11:作风监督欠有力
1.干部作风教育、监督不到位。作风教育不扎实,对干部作风纪律、个人自律的警示教育不够,干部打牌、酒驾等违纪现象频出。如该中心1名同志因酒驾于2020年12月17日被诫勉谈话,2名同志因打牌于2021年11月29日受到警告处分,3名同志因酒驾分别于2022年7月25日、2023年5月22日、2023年6月13日受警告处分。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2022年起至今,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记录中未见派驻纪检组列席,存在未主动对接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班子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存在“多栽花、少挑刺”的意识,只求不出问题,责任范围内对抓行业风气、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缺乏有力举措,对公路业务管得多,对作风问题管得少,监督执纪问责没有做到常管长严,特别对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生活社交圈”监督管理存在盲区,监督问责不到位,查勤查岗制度没有坚持下去。同时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有疏忽,开展以案促纪不够,没有针对酒驾等带倾向性的问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
2.2023年12月4日召开干部作风建设整训大会。针对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酒驾、打牌等问题,组织开展以案促纪警示教育,3名当事人作出了深刻检讨,全体在职干部职工99人签定了严禁酒驾承诺书,引导干部职工深刻反省、汲取教训,树立敬畏之心、加强纪律刚性约束意识。对因酒驾受警告处分的2名同志,取消其2023年度文明绩效奖,对因醉驾受降级处分的1名同志给予降低工资档次、由专业技术10级降为专业技术11级,并取消其2023年度文明绩效奖。
3.2023年10月24日明确涂明专职负责纪检监督工作,健全了《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单位内部监督,明确每月由分管领导曾丽娟带队,养护、纪检、办公室人员配合,进行作风纪律督查。从11月份开始,每月对机关、道班及基层站所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台账,月底进行通报。巡察整改以来共进行了4次作风纪律稽查通报,未发现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及作风纪律的现象,纪律松弛现象得到有力整治。
4.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从2023年6月27日起,主动对接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与研究公路建养中心重大事项、支委改选、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截止目前,已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与8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
问题1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干部年龄结构失衡。该单位全体在编干部平均年龄49.2岁,班子平均年龄49岁,道班一线人员平均年龄51.3岁,南赶超限监测站平均年龄49.1岁,单位人员老龄化严重。
2.重要岗位二层骨干岗位交流停滞。该单位部分二层骨干长期任职同一职位,如现任养护股股长、建设股股长、安全股股长均任职长达10年以上。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班子前瞻意识不强,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重视不够。对人事、干部流动问题研究、提议不多,后备人才补充、培养不够。
问题13: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党支委会议记录不全。2020-2022年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无人事任免、职级晋升、班子成员及二层骨干就分工、评优评先等工作的研究决定,如2022年11月支委会会议记录中无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研究记录。
2.以行政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0年7月3日、2021年3月12日党政会议研究1名领导晋升事宜,且非支委人员发言表态,2021年支委2名候补对象未回避。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副高级以上职称事业编干部人事档案未开展专审,抽查副高职称干部熊丽人事档案未开展档案专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重大事项研究随意、省略该有的基本程序。
2.2023年11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二层骨干开展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选人用人制度的学习,进一步规范研究人事工作程序,明确办公室主任魏粤负责党支部支委会议记录。2023年11月3日下午3时,支委会对从事管理岗位的陈晶辉同志拟晋升八级职员等级进行了讨论研究,各支委成员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形成支部统一意见,会后由分管负责人曾丽娟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再向县人社部门报备。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3年10月24日中心党支部四季度党员大会进行支委补选时,严格执行支委候补对象回避制度,会前由党建办负责人告知当事人曾宪平、魏粤进行回避。明确规定今后在开展支委改选、人事任免、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工作时,由分管党务人事负责人曾丽娟进行回避提醒。
4.加强档案专审。2023年11月3日,人事部制定县公路建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专审工作方案》,同时与人社部门共同协调,安排专人,对副高级以上职称与二层骨干以上事业编13名干部的人事档案开展了专审,如实填写了专项审核表和认定表,归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
5.2023年11月17,分管领导曾丽娟对人事部门负责人熊丽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增强规矩意识,坚决按程序办事。
问题14:机构编制工作有不足
1.宣传学习编制文件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2.干部请销假权限审批不到位。杜勇患抑郁症,从2020年至今长期请病假,相关请假手续不完善。2022年后未见人社局核准手续,不在岗期间工资待遇照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22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在于开展学习不够,认为编制工作与本单位中心业务没关联,对请销假人员管理不严,在制度执行上打了折扣,存在睁只眼闭只眼的思想。
2.2023年7月21日、11月13日分别两次召开中心领导干部、二层骨干和机关工作人员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规定,做好会议记录。分管负责人曾丽娟、人事部负责人熊丽做好了学习笔记。
3.明确请假程序和规定。2023年11月20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各道班长学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请假制度的通知》。针对杜勇的问题,2023年7月18日、2023年10月27日支部班子分别两次对其进行重点谈话,责成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完善请假手续,并报人社局备案,因县人社局对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不予备案,责令其于2023年10月7日后必须按制度规定正常上班。自2023年10月7日起,杜勇已正常上班。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问题4:落实重要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2.落实县委交办工作不到位。县委2022、2023年度交办工作中,G319太子庙公路建养站服务区建设、沅水大桥加固及白改黑工作自2022年10月交办后至今未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6号大道管护交养工作自2022年11月起至今尚未进入省道养护。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推进工程项目落实。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任务。2023年12月16日组织中标单位湖南宗辉建设有限公司进场开工,截止目前,已完成4座桥梁的加固改造。2023年10月底,落实了太子庙公路建养站服务区建设报批报建手续,2023年11月2日中标单位汉寿县昇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进场开工,正按施工计划开展建设任务,争取2024年7月完工并投入营运。针对6号大道接养问题,2023年12月15日与交通运输局召开联席会议,由县交通运输局班子成员张建清和县公路建养中心副主任肖立新共同负责此项工作。截止目前,6号大道移交接养资料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待批复。
问题12: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干部年龄结构失衡。该单位全体在编干部平均年龄49.2岁,班子平均年龄49岁,道班一线人员平均年龄51.3岁,南赶超限监测站平均年龄49.1岁,单位人员老龄化严重。
2.重要岗位二层骨干岗位交流停滞。该单位部分二层骨干长期任职同一职位,如现任养护股股长、建设股股长、安全股股长均任职长达10年以上。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1.制定人才引进计划。2023年11月30日召开支委会,就单位引进、招聘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12月7日向县委编办打了申请用编报告,县委编办回复由于正值国家机构改革编制冻结期,待编制系统解冻后,2024年下半年由我单位再打报告申请引进、招聘工程类专业人才1名,综合文字类人才1至2名,充实干部队伍,优化年龄结构。
2.2023年10月,制定出台了《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轮岗制度》。2024年10月17日支委会研究决定,鉴于目前工作任务繁重,待2024年上半年G319线太子庙综合服务区、S224线大中修等重点工程完工后,对任养护股股长、建设股股长、安全股股长等任职长达10年以上的3名同志进行轮岗调整。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注重整改实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下一步,中心党支部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各责任部室整改工作进展和日常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查漏补缺,对暂时整改不到位、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一抓到底。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存在的人员老化、二层骨干轮岗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待编制解冻、重点工程完工后,立即进行人员招聘和骨干轮换;对6号大道管护交养的问题坚持每季度到省交通厅汇报工作、了解进度,争取早日落实交养,坚决摒弃松劲歇脚思想,避免整改“一阵风”。及时总结经验,深化运用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进一步筑牢,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干事激情进一步激发,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
我们将把建章立制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大力消除巡察发现的制度盲区和管理漏洞,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进一步细致排查各部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进一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靶向治疗,切实解决好与全面从严治党不相符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堵塞问题滋生的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以全面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三)着力以改促进,助推各项工作更上台阶
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起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政治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政治督查、政治体检、组织活动以及“回头看”等手段,督促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谋事干事创业紧密结合,切实将整改融入本职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公路部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今后的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2880803。
中共汉寿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