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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汉寿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20-02-03 08:50:28 【字体: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1.原县卫生局干部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办医院并兼职取酬问题。2010年4月,原汉寿县卫生局纪委书记张良才退职后,邀集原县卫生局干部朱建国及几名社会人员共同出资创办汉寿县某医院,并邀请原县医保处工作人员史煜平到医院兼职。2010年7月至2016年5月,张、朱、史三人基本在医院全勤上班并领取薪酬。2014年8月、2016年10月,张良才和史煜平分别正式退休。2017年1月,张良才再次牵头创办汉寿某泌尿医院,并邀请史煜平入股。2019年12月,张良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朱建国和史煜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交通局安全股股长徐跃平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7年10月,徐跃平与他人共同出资参与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万元购车”项目,并取得该公司项目的汉寿代理权。11月,徐跃平与合伙人以其妻子黄某某的名义成立汉寿某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并从事“万元购车”项目的业务拓展活动。2019年12月,徐跃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坡头镇动物防疫站专职防疫员林政波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7年12月,林政波以其外甥陈某某的名义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定点屠宰公司,并参与经营分红。2019年7月,因涉嫌强迫交易罪,林政波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2019年12月,林政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县公安局岩汪湖派出所教导员周千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2012年9月,周千里以其父亲名义与常德市某建筑公司签订合同,承建某安置小区的建设项目,后周父以委托书的方式将项目委托给周千里负责,周实际与他人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经营活动。2019年12月,周千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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