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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汉寿:通报2起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来源:廉洁常德网 作者:汉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7 18:05:41 【字体: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违反生活纪律典型案例。

1.汉寿县西湖垸水利会副科级干部毛爱战辱骂他人案。2018年3月,毛爱战家人承包的原坡头电排加油站到期,但毛以经营亏损为由不同意解除合同。4月底,按照县政府安排,西湖灌区管理局负责人约见毛爱战,明确提出移交加油站的要求,在谈话无果的情况下,对加油站采取断电措施。当天下午,毛爱战在过河渡口拦下西湖灌区管理局负责人车辆,对其进行辱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外,毛爱战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9年8月,毛爱战受到开除党籍和政务降级处分。

2.汉寿县西湖垸水利会政工股股长刘胜利辱骂殴打他人案。2018年7月,汉寿县委巡察组对水利系统启动巡察,刘胜利作为巡察工作联络员参加了动员会,并领取了县水利局统一制作的征求意见箱。回到单位后,刘胜利要求副主任刘飞将意见箱挂起来,刘飞认为此为刘胜利的本职工作予以拒绝,随后刘胜利将意见箱当着众人的面摔在地上,并对刘飞进行言语辱骂和殴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另外,刘胜利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等问题。2019年8月,刘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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