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崔家桥镇姚家村秘书刘仁冬违规为父亲操办生日宴问题。2019年1月,刘仁冬和弟弟共同为其父亲赈七十岁生日酒,刘仁冬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100元。2019年2月,刘仁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2.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院清明节期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4月7日,汉寿县血吸虫病防治院主任医师彭继东经院长熊明祥同意后,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到长沙办理私事。对此,院长熊明祥、院办公室主任李军分别负直接责任。2019年9月,熊明祥、彭继东、李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使用公车的费用已上缴。(汉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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