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铁军须防“内锈”
2021年8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在法庭上,董宏受贿金额首度公开,达到了令人震惊的4.6亿余元。身为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的董宏,本应是党内监督的“尖兵利剑”,却沦为“内鬼”、“巨贪”,从内部开始腐锈。这样的害群之马深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极大信任,不仅给纪检监察机关抹黑,甚至会严重影响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取得新成效、打开新局面。
什么是纪检监察铁军?是忠诚干净担当,是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是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但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生的免疫力,不是“金刚不坏之身”,且处在正风肃纪反腐败的一线,时刻面临着“围猎”“被腐蚀”的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铁军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一个“最”字包含了党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将对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的要求提升到最高标准。
律人先律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提高自身免疫力”。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剑指“内鬼”,以“刮骨疗毒”的魄力狠抓自身建设,以“如履薄冰”的心态严管“自己人”,一严到底强化家风建设。只有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干净性,才能使反贪腐的这把“利剑”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执纪执法工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严防“灯下黑”。
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执纪,才能让“利剑高悬”、永不腐蚀生锈。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干部前仆后继,反腐败斗争成果斐然,更要一往无前!(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张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