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腐防变须从“小节”开始
“一个人的变化是从小节开始的,小节不注意,一步步就堕落了。从小红包开始拿,后来拿多了,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就帮他去做事了......”2018年8月,上海市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士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陈士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21日)
陈士达曾经也是一名好干部好领导,工作上拼搏努力,务实肯干,34岁任副处级干部,36岁升为正处级干部,一路仕途顺利,本可善始善终,然而,因在“小节”上不注意,一步步走上了“蜕变”之路。令他初湿鞋履的正是他情同手足的“老兄弟”徐某,陈士达和徐某是同乡、是老同学,陈士达家里有变故时,徐某主动帮助,家里装修时,徐某主动帮忙装修,逢年过节还送点薄礼,这些,陈士达都没放在心上,然而,徐某长期的“人情投资”是需要“返利”的。当徐某希望通过陈士达打招呼拿到某工程项目时,他终因抹不开情面,利用手中职权,帮徐某拿到了工程,事后徐某送上了20万元的谢礼。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陈士达在贪腐之路上越滑越远。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其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正如陈士达一样,一名干部不是在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的,他们的腐败堕落,多是从细微处起步,从不注意“小节”开始的,或是始于几顿吃请,或是始于一些馈赠。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只要大事不出格,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玩一点不会出事,殊不知“贪如火,不扼则燎原”,“小恩小惠”面前失了底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便已打开了缺口,小事、小节上守不住,大事、大节上也终难保全。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党员干部在小事、小节上的态度,正是其党性原则和品德修养的体现,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归根结底是党性不纯、理想信念动摇、法纪意识淡薄。
生活中难免存在“温柔的陷阱”,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纪国法,重视小事情、警惕小问题,用更加鲜明的态度筑牢防线、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做好慎初、慎独、慎微,主动净化“朋友圈”,多交善友、益友,不交损友,从小事、小节做起,防微杜渐、严于律己。如此,才能清清白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得到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