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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

撤销反腐“缓冲账户”彰显严管亦是厚爱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9-08-08 09:40:04 【字体:

8月6日早上,微信朋友圈被“刷屏”了。但是这次“刷屏”的主角有些特别,既不是明星也不是电影,而是湖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通知》。

2013年,省纪委印发《关于设立廉政账户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通知》,并设立了专门的廉政账户,让很多干部能够无后顾之忧的处理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拒收、难以退回的礼金礼品,在一定的时间内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廉政账户却被一些“有心人”钻了空子:有些人把“敢收、能收”的留下,“不敢收”的上缴廉政账户;有些人“拿大缴小”,把违纪款上缴廉政账户当做自己的“护身符”,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副“廉洁”面孔;还有些人见风使舵,一旦收到“风声”,便把钱往廉政账户里一塞,妄图为自己“洗白”,以逃避打击……本是挽救干部的“缓冲带”,却沦为了部分贪官遮掩罪行的“化妆台”、逃避查处的“避风港”,廉政账户在某些情况下俨然被异化成了部分贪腐分子的“缓冲账户”。

反腐无禁区,更不应该留有“缓冲区”。党的十八大至今,全国范围内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形成,“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已经成为全社会范围内的共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都是违纪行为。在反腐败大旗高举、廉洁纪律不断细化的当下,撤销廉政账户是必然。在反腐执纪面前,没有任何空子可钻、后路可退,没有任何可以回旋的余地,更没有任何的“挡箭牌”和“缓冲区”。对于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只会越来越高。

扎牢制度的笼子,严管亦是厚爱。在笔者经办过的案件里面,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汉寿县原科工局副局长孙贤元曾在自己的忏悔录中写道:“如果我在收烟、收酒,收受老板三五千小红包的时候,能够被纪委查处,我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无数类似的例子证明,很多违法犯罪的问题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等违纪的小问题开始。所以,对于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严格要求,既要对干部身上刚刚露头的小问题猛扯袖子、及时提醒;又要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小题大做”、防微杜渐,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干部健康成长。廉政账户的撤销,意义便在于此。撤销廉政账户,不给红包礼金问题留任何余地,这既是国家对党和干部的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干部发自内心的一种保护。

“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取消廉政账户,既体现了十八大之后的反腐败成效,更是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在升级换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在前面,让所有的干部都能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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