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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纠‘四风’、治陋习”专题简报 第5期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7-25 09:38:52 【字体:

关于部分单位未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通报

  7月11日,县专项整治办根据县委常委会要求,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自清自查“回头看”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就“两个专项整治”自清自查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搞好本单位2013年以来五个方面的自清自查,切实查找问题,及时上报问题线索,并于7月15日重新上报自清自查结果。截至日下列单位未按时上交自清自查资料:县财政局、卫计局、党史办、接待处、中医院、卫监所、科协、残联、安监局、高新区。

  根据作风建设要求,全县各单位应于每月的8号之前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本单位上个月“四费”开支情况表。截至到7月18日下班前,下列单位未按时上交6月份“四费”情况表:县科协、电子政务办、商务粮食局、妇联、史志办、老干局、交警队、一中、旅游局、城投公司、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高新区、株木山街道办、毛家滩乡。

  对于以上单位,县专项整治办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预扣该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1分,对通报后仍不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的,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各单位要切实把“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县专项整治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

 

责任编辑:  黄 英  贺 威

送:市专项整治办,县级领导,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发: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2016年7月19日印发    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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