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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汉纠治办发〔2016〕3号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6-05-27 09:30:19 【字体:

一、整治内容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宴,或不办酒宴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活动,是“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强化自律意识。要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导向,营造整治活动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6月)

  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规定》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鼓励支持违纪违规收受的礼金主动缴存廉政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账号5910)。对十八大以后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限期整改纠正。要认真查找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自行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20日前交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县政府六楼,联系电话:2861381)。

  3.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10月)

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把握时间节点,重点对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宴”、“生日宴”、“谢师宴”、“升学宴”、“乔迁宴”等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和重点抽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大操大办或者借机敛财问题。对发现的顶风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2.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开展整治活动走过场、搞形式的地方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3.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组织要严肃查处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将贯彻执行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发现的有关地方和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屡禁不止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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