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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2018年专项整治第11期简报

来源:龙阳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7-09 14:51:15 【字体:

关于一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环保领域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2月,西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位于核心区的长安湖不能再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张纪祥、资源保护科科长彭平波在受理长安湖承包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报告后, 组织对长安湖申报项目资料及现场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位于核心区的长安湖不能再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仍对在长安湖中的违规经营者进行了补偿,保护区管理局对长安湖承包经营者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的违规经营活动存在管理缺失、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张纪祥、彭平波作为保护区管理局资源保护分管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7月3日,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张纪祥、彭平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保护区管理局按要求追回了99.3万元项目补偿款。

上述环保领域典型案件,反映出在当前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大形势下,仍有些单位和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扎扎实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县纪委、监委将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环保领域腐败及失职失责问题,以强有力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  黄 英   张尚书

送:市纪委、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街道),高新区 ,县直单位

 2018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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