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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2019年第9期 作风建设简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汉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01 08:28:31 【字体:

第9期

 

汉寿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关于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部分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的通报

 

5月26至28日,县纪委对全县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以及10位县直单位“一把手”1至5月份谈心谈话记录本进行了集中调阅。现将有关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1、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任务式完成每月一次的谈话,部分同志每月谈话不足一次。根据调阅情况看分为三类情况,①1-5月谈话仅有4次的:高新区副主任杨小兵;②1-5月谈话仅有3次的:县西湖水利会党组书记、主任邓世荣,县总工会党组书记黄忠文,坡头镇党委书记王卫,高新区工会主席田勇军。③1-5月谈话仅有2次的:辰阳街道主任梅阳、沧浪街道主任刘建国。④基本次数达到,但个别月份无主动谈话记录:经管站书记、站长王湘生无2月、5月主动谈话记录;公路局书记左光华无1月、2月、5月主动谈话记录;蒋家嘴镇党委书记高俊无1月、2月主动谈话记录;太子庙镇党委书记罗喜美无1月、2月主动谈话记录;太子庙镇镇长张建军无1月、2月主动谈话记录;辰阳街道党工委书记邓慧无5月主动谈话记录。

2、“一对一”谈心谈话非本人记录。根据调阅情况显示:县西湖水利会书记、主任邓世荣,岩汪湖镇镇长邓慧,聂家桥乡党委书记解哲,坡头镇镇长李杰,毛家滩乡党委书记曾健等“一对一”谈话记录均不是本人记录。

3、上级领导谈心谈话后无记录。调阅显示:2019年2月24日,县领导对因机构改革异动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此大部分均无记录;2019年3月4日,县领导对太子庙党政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太子庙镇党委书记罗喜美、镇长张建军无记录。2019年2月27日,县领导对坡头镇党委书记王卫开展谈话,王卫无记录;2019年3月14日,县领导对洋淘湖镇镇长李群华开展谈话,李群华无记录;2019年1月17日,县领导对时任蒋家嘴镇镇长任智敏、副书记彭程开展谈话,任智敏、彭程无记录。

4、个别同志眉栏填写不完整欠规范,对谈话类型把握不准。①有的同志眉栏填写不完整欠规范,记录人不填写,无谈话人与被谈话人职务,谈话人与被谈话人身份填写颠倒,谈话类型未勾选等问题。②个别同志没能认真领会五类谈话形式的要求,随意的勾选提醒、约谈等形式的谈话,把“两同时”谈话简单地理解为例行谈心谈话,认为平时交代工作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就是例行谈心谈话。

5、个别单位季度报表上报不及时、数据错误。一季度报表有县畜牧水产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县残联、县广电台、汉寿一中、百禄桥镇超过规定时间上报。二季度报表有政协办、县广电台、县供销社、团县委、县人社局、酉港镇、军山铺镇超过规定时间上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供销社、县信访局、沧浪街道表格填写不完整,填报数据存在基本的逻辑错误。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谈心谈话工作要普遍开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特别是“两同时”谈话制度,按照“三个必谈”、“四个不必”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2、以集体会议为主的谈话或相对应的谈话形式,可由工作人员记录;“一对一”的谈话由本人记录谈话要点。

3、强化季度统计、随机调阅、实地督导等监督检查机制,对谈心谈话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2019年第一次调阅情况汇总表.xls

 

责任编辑:  李 超   何 磊

送:市纪委、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街道)区 ,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9年7月 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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