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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

2019年第3期 作风建设简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汉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2-19 09:16:13 【字体:

寿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关于辰阳街道东洲社区干部刘立平等人违规收费、套取国家资金问题的通报

 

 

 

近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辰阳街道东洲社区干部刘立平等人违规收费、套取国家资金的典型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建房费

2011年至2015年期间,辰阳街道东洲社区(原东洲棉种场)支部书记、主任刘立平,支部副书记张春保,支部委员、秘书吴尚斌商议并决定,以800元到2000元不等的标准向建房群众收取“建房费”共42000元,该笔收入未入村集体账,用于账外开支。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棉花种植补贴

2015年至2017年期间,辰阳街道东洲社区(原东洲棉种场)支部书记、主任刘立平,支部副书记张春保,支部委员、秘书吴尚斌,妇女主任丁碧云、支部委员雷运春商议,在申报棉花种植面积时,社区干部虚报面积,套取棉花种植补贴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至2016年虚报面积套取资金:刘立平23.4亩,套取2846.86元;张春保12.8亩,套取1541.3元;雷运春16.5亩,套取253.26元(其中2016年虚报14.5亩因漏报未得补助);丁碧云8.6亩,套取1042.09元;吴尚斌12.4亩,套取1496.76元。2017年虚报面积但未发放棉花种植补贴。

 

东洲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刘立平,支委委员雷运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20日,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刘立平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雷运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张春保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尚斌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丁碧云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黄 英   何 磊

送:市纪委、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街道),高新区 ,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9年2月19日印发   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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