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期 作风建设简报
第2期
汉寿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关于两起党员干部违规赈酒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县纪委、监委查处了两起党员干部违规赈酒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崔家桥镇姚家村秘书刘仁冬违规赈酒案 2019年1月12日,崔家桥镇姚家村秘书刘仁冬和弟弟为父亲赈七十岁生日酒,分别于1月11晚上、1月12日中午在其弟家中共摆酒25桌,刘仁冬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100元。1月21日,崔家桥镇纪委决定对刘仁冬进行立案审查,并责令其退还亲友以外人员的礼金。 二、毛家滩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王红英违规赈酒案 2019年1月29日,毛家滩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王红英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共摆酒19桌,悬挂气球63个、拱门7个,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800元。王红英的行为违反了汉文明委〔2018〕8号《汉寿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之规定,县纪委责成县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委免除王红英毛家滩乡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职务。 “春节”即将来临,两起典型案例反映我县违规赈酒的态势有所抬头,为切实刹住违规赈酒歪风,持续巩固违规赈酒整治成果,此次通报的案例,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尤其是乡镇(街道)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汲取教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县纪委监委、县文明办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顶风违纪的,将加大查处力度,并严格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以点名道姓的方式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责任编辑: 黄 英 何 磊 送:市纪委、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街道),高新区 ,县直单位 2019年2月1日印发 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