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期 作风建设简报
第1期
汉寿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关于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汉寿县纪委、监委查处了株木山街道清水湖村(原姚家坝村)村干部违规套取村级财务资金的典型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株木山街道清水湖村(原姚家坝村)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虚列工程、招待费以及土地补偿款等开支从村级账务上套取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94328元,用于公款送礼、随礼及处理其他开支,对此,时任姚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戴忠廷、姚家坝村党支部副书记谢光建、姚家坝村秘书戴春枝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戴忠廷、戴春枝、谢光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上述案件反映出我县一些村(社区)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通过各种手段侵占集体资产,县纪委、监委将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拓宽监督渠道,向基层蛀虫亮剑,对基层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快办查处一起,进一步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李 超 何 磊
送:市纪委、县级领导
发:各乡镇(街道),高新区 ,县直单位,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2019年1月30日印发 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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