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公告
汉寿县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公告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三届汉寿县委决定对与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等31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巡察时间为2021年10月至12月。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在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执法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关注“六个聚焦”:聚焦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情况、政务服务质量情况、执法监管情况、法治保障情况、干部作风及廉洁履职情况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解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不优、作风不实、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上级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其他县管干部、涉及营商环境工作重点股室、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营商环境工作方面,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不作为、违规开展执法监管、故意刁难群众、“索拿卡要”、搞利益输送等。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应情况方式
专项巡察单位及分工安排 | ||||||
组别 | 组长 | 副组长 | 被巡察单位 | 延伸巡察 | 信访受理窗口(县纪委办公楼) | 举报电话 |
第一专项巡察组 | 梅 敏 | 黎立峰 | 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 | 司法局、教育局 | 219室 206室 | 15386360784 |
李振君 | 交通局、住建局、科技局 | 医保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 220室 204室 | 18175626078 | ||
第二专项巡察组 | 陈 峰 | 贺维初 | 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 | 审计局、招促中心 | 215室 205室 | 19907427993 |
刘四友 | 城管局、高新区、住保中心 | 法院、检察院 | 217室 204室 | 18188916629 | ||
第三专项巡察组 | 黄格锋 | 汪维孝 | 行政审批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 民政局、退疫军人事务局 | 216室 204室 | 18188916715 |
周 敏 | 发改局、水利局、工信局 | 卫健局、文旅广体局 | 218室 206室 | 18188916703 | ||
举报电子邮箱:hsxwxcb2850779@126.com | ||||||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492号2楼县委巡察办 |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汉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