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汉寿烈火英雄 李红专孤身扑火 挽救他人生命和集体财产
李红专,男,常德汉寿县人。李红专同志于1977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98年7月分配到县农业局工作,先后从事全县经济作物推新推优、土壤肥料新技术推广,农业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农业战线上兢兢业业奋斗近20年,在领导心目中,始终是一个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好干部;在同事的心目中,始终是一个热情友善,勇于担当、率真直爽的好搭档,好朋友。
在平凡工作中,却能体现他的不平凡之处,20年来,他始终把工作放在第一位,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事情而影响过工作。2013年12月,李红专当时担任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因病需要住院疗养,在住院期间,接到省、市业务部门通知,要来检查工作,他毅然放弃治疗,带病坚持工作一周,把他负责的所有工作如质如量完成,当时很多同事劝他说不要太认真,身体要紧;领导对他说,你马上去住院治疗,工作我们重新安排人来搞,他说:“不行,我负责的事,我的工作别人一下子搞不懂,搞不好,还是我自己来。”,医院的医生也打电话问他为什么不治疗,甚至骂他拿身体开玩笑。在住院期间,他所承担的试验示范田的农户,科技示范户经常打电话咨询一些技术上的事,他从来没有身体状况问题而敷衍,总是详细认真的一一解答。在他工作的这些年,与农户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提起李红专同志,只要是认识他的人无不称赞,“工作负责,好打交道,是为我们办实事的好干部,好技术员”。
在单位上,他也是一位热心人,无论公事私事,只要需要帮忙的,都会去尽力替他人着想,新来的同志,在工作上遇到困难,业务上遇到难题,他都会不厌其烦的帮忙解决,解答。即使调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后,原单位的同志向他咨询,求助业务上的事,他也是热心帮忙,他说“一个集体就是一个家庭,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尽力”。
工作近20年,李红专同志多次荣获农业部、省农委、市农委、县政府,农业局授予的“先进个人”称号。
李红专同志不仅工作认真负责,有集体荣誉感,还是一位正义勇敢的好同志,2014年5月6日11点左右,农业局土肥站化验员在进行化验操作时,因仪器故障导致化验室起火,正在办公室打印材料的李红专同志听到呼救声,从楼梯口提起两瓶灭火器,飞速跑到三楼化验室,冒着大火和滚滚浓烟,将惊慌失措的化验员同事拉出失火现场,孤身扑火10多分钟。当时火势很大,已经蔓延到窗外,情况十分紧急,如果不能及时控制,整个办公楼都可能引起火灾,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事后我们了解情况,当时李红专正值大病初愈,住院2个多月时间刚出院不久,身体比较虚弱,救火后因体力不支瘫坐在地上,而且化验室内有氢氧化纳、盐酸等化学药品,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李红专同志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挽救了他人生命和集体财产,被农业局授予“见义勇为”奖。
这样一个平凡的同志,一个普通的共产党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些平凡的小事,却体现着不平凡的精神,为这样的好同志点赞!